临时用电标准做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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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标准做法
目录
第十章临时用电管理2
10.1管理要求2
10.4外电防护3
10.4.1基本规定3
10.4.2外电线路防护3
10.2配电室7
12.3电线、敷设9
12.3.1基本规定9
12.3.2架空线路10
12.3.3埋地电缆线路的敷设12
12.3.4电缆过路保护13
10.3.4配电箱防护棚14
10.3.4楼层内用电布设15
12.7生活区用电15
12.1外电防护
12.1.1基本规定
12.1.1.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等。
12.2.1.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起重机等应与外电架空线路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当不能满足最小安全距离要求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12.1.1.3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0mm。
12.1.1.4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电杆倾斜、悬倒。
12.1.1.5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其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12.1.1.6电气设备设置场所应能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否则应做防护处置。
12.1.2外电线路防护
12.1.2.1与在建工程的安全距离
表12.1.2.1: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1
4.0
1~10
6.0
35~110
8.0
220
10
330~500
15
说明:
图12.1.2.1建筑物与架空线路间距示例
⑴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⑵施工过程中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当因受现场作业条件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屏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12.1.2.2与机动车道的安全距离
表12.1.2.2:
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1
6.0
1~10
7.0
35
7.0
说明:
当发生施工现场外电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
马上采取增设屏障、遮栏、围栏、保护网或拆改线路等安全防护措施。
图12.1.2.2建筑物与架空线路间距示例
12.1.2.3与起重机的安全距离
图12.1.2.3起重设备与架空线路间距示例
说明:
⑴本条应符合GB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要求。
⑵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上述规定。
⑶当架空线路在塔吊等起重机的作业半径范围内时,其线路上方应有防护措施,可搭设成门形其顶部可用50mm木板盖严,也可根据现场情况搭成单边悬挑式结构。
无论何种形式的遮拦,必须保证所搭设的遮栏有足够的强度和钢度,以防止遮栏断裂。
为警示起重机作业,可在防护架上端间断设置小彩旗,夜间施工应有红色灯泡,其电压为36V。
⑷在架设防护施工时,必须停电。
表12.1.2.3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沿垂直方向(m)
沿水平方向(m)
﹤1
1.5
1.5
10
3.0
2.0
35
4.0
3.5
110
5.0
4.0
220
6.0
6.0
330
7.0
7.0
500
8.5
8.5
12.1.2.4线路及设备防护措施
图12.1.2.4-1水平防护立面示意图图12.1.2.4-2水平防护侧面示意图图12.1.2.4-3水平防护侧面示例
表12.1.2.4-1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0
35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全距离(m)
1.7
2.0
2.5
4.0
5.0
6.0
图12.1.2.4-4垂直防护立面示意图图12.1.2.4-5垂直防护侧面示意图
说明:
⑴作业要求:
①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起重机等应与外电架空线路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当不能满足最小安全距离要求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警示标志必须昼夜均醒目可见。
②防护架搭设应使用木质等绝缘材料,当采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搭设,防护架体必须作良好接地,严禁钢竹、钢木混用。
③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④架设防护措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⑤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上表所列数值。
⑥当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未采取上述措施的严禁施工。
12.2配电室
图12.2-1配电室平面示意图图12.2-2配电室配电柜安装立面示意图
说明:
⑴布置要求:
①配电室的顶棚与地面的距离不低于3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500mm;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不小于1.5m、后面的维护通道不小于800mm;侧面的维护通道不小于1m。
②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并配置黄沙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③配电室周边及室内地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0.5%。
④配电室的门应外开,并配锁。
⑤配电室室内照明应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
⑵使用要求
①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畅通的地方。
②配电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护的杂物。
③配电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动物进入措施。
④配电室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牌齐全。
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并悬挂警告标志牌,严禁挪作它用。
12.3电线、电缆敷设
12.3.1基本规定
12.3.1.1配电线路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
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12.3.1.2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
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12.3.1.3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12.3.1.4检查要点:
检查施工现场电缆线路,特别是电缆干线的敷设路径,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电缆线路,包括固定、手持电动工具或移动式设备等的电源电缆线路是否存在地面明设、线路满地跑、架设不符合规定现象,是否存在使用老化、严重破皮的电缆现象、是否存在未使用五芯电缆,而使用了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代替的现象。
12.3.1.5防范措施:
严把审核审批关,严禁明设电缆,对固定设备的电源电缆线、手持电动工具或移动设备等所使用的橡皮绝缘电缆应采用钢索架线,并用绝缘子固定,不允许长期浸泡和穿越道路、绑扎在脚手架上而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2.3.1.6常见隐患:
建筑物临时用电电缆没有采用埋地引入.方式,随意从配电箱拉线引入建筑物;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没有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空洞等,没有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不能满足每楼层不少于一处的规定。
12.3.2架空线路
图12.3.2-1架空线立面示意图图12.3.2-2架空线示例
图12.3.2-3架空电线线路敷设示意图
说明:
⑴范围:
架空线分为沿专用电杆架空、支架和沿墙壁架空等敷设方式。
⑵作业要求:
①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有短路、过载保护、导线截面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
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②架空电缆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用绝缘子固定,用绝缘线绑扎,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m,档距应保证其最大垂弧点距地面不得小于2.5m,遇机动车道等场所,其敷设高度与架空线路的敷设高度要求一致。
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
④架空线路必须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截面积应符合使用要求,且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mm,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
图12.3.2-4电缆绝缘挂钩示意图图12.3.2-5电缆绝缘挂钩实例
说明:
用途及范围:
此电缆绝缘挂钩可用于电缆沿脚手架、钢筋敷设。
12.3.3埋地电缆线路的敷设
图12.3.3-1电缆埋地敷设示意图图12.3.3-2电缆线埋设剖面示意图
图12.3.3-3图12.3.3-4图12.3.3-5图12.3.3-6
铠装电缆直接埋设示意图电缆加防护套管埋设示意图电缆埋设深度示意图电缆敷垫细沙示意图
说明:
⑴用途:
现场电缆埋地敷设
⑵结构及尺寸
①电缆应埋设于专门开挖的电缆槽内,敷设深度不应小于700mm,电缆周围均匀敷垫50~100mm厚细沙,并在上层覆盖硬质防护;
②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到地下200mm处,必须加设钢管或硬质工程塑料管的防护套管。
⑶管理要求:
①电缆线路必须使用五芯电缆;其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两种绝缘芯线,淡蓝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②埋地线敷设宜选用铠装电缆;当使用无铠装电缆时,应能防水、防腐,埋设线路上应保证电缆不受机械损伤,远离热源,尽量避开建、构筑物和交通要道。
③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于地面以上专门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雨防尘。
④埋地电缆上方应设明显的方位标志和走向。
⑤采用开式电缆沟必须使用混凝土浇筑,电缆沟面上制作止口位,用厚木板或钢板封闭,电缆沟应有防积水措施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20m处应设电缆走向标志。
12.3.4电缆过路保护
图12.3.4-1可开启式电缆过路盖板制作示意图图12.3.4-1可开启式电缆过路盖板实例
说明:
⑴过路电缆线沿地面敷设时应采用防护盖板进行硬防护,严禁沿地面明敷设。
⑵防护盖板的结构及形式可参照上图,采用6mm厚钢板,钢板一端固定,一端可开合,固定端用合页连接,合页和钢板焊接。
12.4.5配电箱防护棚
图12.4.5-1箱变防护示例
图12.4.5-2一级配电箱防护示例(非爆破影响区)
图12.4.5-3一级配电箱防护示例(爆破影响区)图12.4.5-4二级配电箱防护示例
图图12.4.5-5二级配电箱防护示例图12.4.5-6二级配电箱防护示例
12.6楼层内用电布设
12.6.1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
电缆垂直敷设允许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
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垂直距地不得小于2m。
12.7生活区用电
12.7.1基本规定
12.7.1.1生活区电路应从总配电室到生活区单独的设置,配置专用二级配电箱,每栋宿舍配三级箱,配电箱、配电线路满足生活区用电功率的要求;
12.7.1.2配电箱应安放在干燥、通风、常温的场所;
12.7.1.3线缆应布置在易检修、检查的位置,且必须穿管布设;
12.7.1.4宿舍加装限流器,满足施工人员的使用要求的同时控制大功率电器的使用;
12.7.1.5宿舍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小太阳、电热油汀、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
12.7.1.6制定宿舍用电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要求;
12.7.1.7安全标志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合理张贴,提醒到位
图12.7-1生活区二级箱图12.7-2生活区三级箱
图12.7-3限流器图12.7-4每个宿舍安装限流器
图12.7-5取暖器图12.7-6电炉图12.7-7电磁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