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参与不良资产行业的方式及如何创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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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不良资产行业的方式及如何创收
律师参与不良资产行业的方式和如何创收
官方公布的近期数据约人民币1.3万亿元,民间估算约5万亿元,而外国机构估算超过10万亿元。
即使按照1.3万亿元来算也相当惊人,已经超过许多国家全年度的GDP。
二、行业的参与主体众多
参与主体有供应方、购买方、中介机构、服务商、交易平台、配资方,包括但不限于:
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地方政府、民间投资者、P2P平台、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房地产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投资担保公司、律师事务所、评估行、拍卖行、评级机构、催收机构、征信公司、互联网交易平台等等。
另外,还有债务人以和对特定资产有特殊目的的人。
上述参与主体也即律师的潜在客户,有大量的法律业务需求。
三、从业律师数量不多
根据个人判断,专注此领域的律师不超过5000人,经常承办此类业务的约1.5万人,二者总数占律师比例不足10%。
专注不良资产服务的团队数量更少,规模难超10人,专业技能水平不高,基本上没有跨地域服务的能力和体系,整合资源的能力也不足,管理和业务均没有流程化、标准化,未能形成品牌。
面对万亿级的不良资产盛宴,从业律师显然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四、行业对专业技能有迫切需求
不良资产行业的处置和赢利模式,已经转变为依靠法律手段和市场化操作,在信息收集、项目遴选、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项目管理、项目营销、资本运作、处置退出等各个环节均需专业技能支撑,甚至对项目风险的控制和收益产生根本性的影响。
此轮不良资产的债务人多为民营企业,决策灵活,往往通过重组、合并、分立、增减注册资本、解散、破产、隐匿转移财产、虚假诉讼、虚假租赁等等手段逃废债务和阻碍司法执行,疲于应付的债权人急需专业律师应对。
而债权人要实现债权(退出),须综合多种处置手段,通过司法途径主张债权、变现抵押物(查封物)、调查挖掘债务人隐匿财产、追加偿债主体、应对执行异议和复议、挖掘目标客户以营销项目、策划避税、设计交易结构,或者通过债转股、投贷联动、资产重组、重整盘活、申请破产、申请清算等方式退出项目,前述事务有多个参与主体,涉和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法律关系,急需专业律师主导和参与。
最时髦的“互联网+不良资产平台”以和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等业务,同样需要律师对目标公司(或资产池内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其他利好
司法环境对债权人实现债权更为有利:
行政干预司法的现象大为减少;法院加大打击逃废债务的力度,着力惩治失信人;运用信息科技和互联网技术查找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和行踪;最高院提出在三年内解决执行难。
如此种种,都十分有利于律师介入不良资产行业,有识之士应顺势而为。
第二讲律师参与不良资产行业需做好哪些准备一、信息准备
不良资产行业的其中一个痛点是信息不对称:
知道谁是老赖但不知道他有什么财产;知道了某企业(某人)有财产但却不知道他欠谁的债务。
反过来,其赢利点的核心基础之一也正是利用信息不对称。
信息储备是介入不良资产领域的前提,为此律师应该:
(一)要自建数据库,分别建立债务人数据库、财产线索数据库和特殊机会数据库;收集各类资产、债务和处置信息,分门别类;利用搜索工具和计算机智能技术快速查找、匹配。
(二)需擅长利用第三方的数据库(例如裁判文书网、政府网站或某些收费网站)搜索信息。
(三)要有意识结交相关行业(金融企业、AMC、法院、评估行、拍卖行)人士,从中获取第一手(债权、实物)资讯。
(四)要擅长筛选、核查信息,各类信息五花八门,真伪难辨,价值各有不同,需有能力也有效率地从中筛选具价值的信息。
二、技能准备
不良资产行业对律师的专业技能要求很高(处理的都是棘手的事情、对付的都是狡猾的老赖)。
(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①涉和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如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商业银行、房地产管理法等实体法;②涉和不良资产行业的专门司法解释、指导意见、会议纪要等;③涉和程序方面的如民事诉讼法、有关强制执行的司法解释和法律条文。
(二)掌握挖掘财产线索的技能:
①掌握到工商、国土房管等部门调查核实财产的技能;②掌握在信贷档案、工商档案、财务报表中挖掘财产线索的技能;③掌握通过互联网或案例库挖掘财产线索的技能。
(三)了解相关业务知识:
有关信贷、评估、拍卖、财务、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基础知识。
(四)其他技能:
①商务谈判技能;②营销技能;③访谈技能;④建立数据库和搜索的基础技能。
三、人脉圈准备
律师要想左右逢源,建议需与相关机构和人士建立、保持良好关系和互动。
有了这些人脉圈和关系网,无论在信息采集、项目筛选、信息核实、项目收购、个案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将胜人一筹。
(一)需熟络的机构包括:
金融机构、AMC、民营投资者、资产或产权交易平台、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建设局、测绘所、法院、公安局等等。
(二)需结交的人士包括:
评估师、拍卖师,金融机构或AMC的高管、项目经理或信贷员,政府部门的主管或职员,政法干警,私家侦探。
(三)需寻找的合作伙伴包括:
金融机构或AMC的库内律师所的律师、有大数据的机构、基金、土豪。
四、保持对信息的敏感度
律师需时刻保持对不良资产行业信息的敏感度:
(一)需对新颁政策、新增司法解释、各地法院的司法实践惯例、行业信息等坚持学习和研究,提高应变应对的能力。
(二)需养成时常留意报纸、媒介、网站涉和不良资产行业的债务、财产、资产处置等方面信息的习惯。
(三)要主动融入不良资产行业的圈子,结识各方面的专业人士从而收集行业信息。
(四)律师应该对获得的信息加以整理,举一反三,在债务和财产的匹配、搜索、筛选和判断等方面痛下功夫,才能创造和抓住投资机会。
第三讲律师参与不良资产领域的方式和如何创收一、提供尽职调查服务金融企业、AMC收购或处置不良资产,均需外聘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报告。
目前专注提供不良资产尽职调查服务的团队不多,多属临时拼凑。
其中,金融企业或AMC对外聘尽调团队有相应要求,一般都从其“入库”的律师事务所中选择,要求主办律师的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并且须按照指定模板出具尽调报告;通常尽调时限很短,费用一般每户2000元左右(如果一户涉和多个担保人,封顶约1万元)。
另外,现在不良资产+互联网行业方兴未艾,该等机构(或平台)均需线下的律师团队提供相关资产或信息的尽职调查服务,由此也产生了大量的业务机会。
据闻,淘宝等不良资产处置平台正在制订引入专业团队为挂牌项目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方案。
二、为不良资产行业的金融产品提供专项服务
目前,部分私募基金和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已直接或间接渗透到不良资产市场。
如果律师既熟悉金融和资本市场业务知识,又懂得不良资产行业的各种法律规则和操作技能,能够预判风险来源,则在产品设计、交易架构、组织结构、发行规则等方面为发行该类金融产品的机构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和服务。
三、为不良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提供法律服务
在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业务中,律师可以提供的服务包括:
参与资产证券化发起和计划书的制定;处理特设机构在组建过程中涉和的法律事务;参与协商和谈判;拟订或审阅各项法律文件;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结构设计、交易文本制作、基础资产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在银行业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中,律师可为商业银行拟转让的信贷资产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书,对资产的转让效力等问题发表独立意见。
四、担任不良资产投资机构的服务商
投资者购买不良资产包之后,限于人力和精力以和专业性要求,都需要自建或外聘律师团队提供管理和处置服务。
法律事务主要包括:
起诉(或仲裁)主张债权并申请财产保全,提起债权转让确认之诉,申请变更诉讼主体,申请(恢复)执行和采取查控措施,参与案件诉讼,应对执行异议、复议等。
日常管理事务主要包括:
建档、信息录入、时效管理、发函催收、参与和解谈判、寻找债务人新信息、个案选聘代理律师、处理紧急事务等等。
五、为债权人提供代理服务
这是律师从事不良资产业务最主要的创收手段。
目前国内涌现个别专门代理不良资产案件的律师事务所,也有一些律师事务所设置了不良资产业务部门。
律师提供的服务包括:
起诉或申请仲裁、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实现抵押权、办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申请变更诉讼主体、申请执行、查找财产线索、申请恢复执行、代理衍生诉讼(追加偿债主体或破解处置障碍)、代理破产清算、代理强制清算、代理追究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决的刑事责任。
律师代理不良资产案件基本上都采取“全风险代理”,即没有成效时不收费,有成效时(指有执行回款、以物抵债、和解、债权再转让、债务重组等)再按约定比例或金额收取律师费。
通常,国有银行和四大AMC给出的代理费率不高于10%且分段递进累减;地方AMC、农商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给出的代理费率介于10*-15%;民间投资者给出的代理费率介于15*-20%。
如果以和解、以物抵债、债权再转让、债务重组等方式回收的,则代理费减半。
对于一些“硬骨头”案件,律师可以争取先收取一定前期费用,待约定条件成就后再按一定回收比例计费。
律师在承办此类案件中要注意几点:
①避免债务人和债权人绕开律师和解;②如果确需和解,应建议由债务人承担律师费;?
不能私自要求对方当事人支付费用;④如果对案件确有信心,应说服委托方不和解,甚至可以承诺保底清收;⑤注意收集、分析信息(如财产线索价值),举一反三,考虑是否再代理另案,或促成投资者购买有关债权,创造新的盈利空间。
六、向债权人承诺保底清收
如果律师对某个资产包有较大把握,但又限于资金或风险,或债权人不愿意转让,可与债权人承诺保底清收,即:
律师保证为债权人收回某额度的款项,在未达到该额度之前不收费;超出该额度的由双方按比例分配回款。
采取这种方式,容易打动债权人,操作得当加上运气较好的话,律师收益会大大超过代理费(甚至可达到数百万元)。
七、与债权人约定合作分成
如果律师对某个资产包有较大把握且有一定资金实力,但买断债权又有顾虑的,可与债权人商洽合作分成。
操作要点:
①律师向债权人缴纳一定保证金(一般为该债权收购价的20%-30%);②律师负责债权的全部追收事务并承担费用;③如涉和和解或以物抵债或转让债权的由双方决策;④项目有成效时双方按约定分配。
这种方式相当于律师将其资金、技能转化为资本,可谋求更大的收益。
当然,律师不宜以自己或所在律师事务所作为一方当事人,最好是成立一家可以控制的壳公司与债权人合作。
八、提供重组类服务
不良资产行业的重组是一项复杂事务,法律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
律师需掌握或了解一定的金融、财务、审计、税务、法律、资产评估、工商、法律文书写作等专业知识或技能;如果需参与谈判的,还需具备相应技巧(仪容、口才、风度、气势等)。
律师应基于“和气生财”而撮合双方交易,拟订的重组方案要兼顾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以各方共赢为目标,谈判的时候有理、有利、有节,切忌咄咄逼人或挑词架讼。
如果律师代表债权人,在风险控制方面需注意把握要点:
①“三换”:
换人(法人、董事、财务)、换章(公章、财务章)、换股(股东);②“三押”:
押股权、押实物、押人(债务方的股东和其近亲属提供连带担保);③“一收债”:
将第三方(通常是债务人的关联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全数收购。
九、与投资者合作购买债权
律师要把握投资机遇,与一些土豪做朋友,游说他们投资不良资产。
律师也要做足功课,要有团队、有成功的处置经验、有好项目、要自信以和有忽悠人的本领。
律师利用自身专业技能或在代理案件过程中,调查或收集到债务人可靠且价值较大的财产线索时,可“跳出”代理的思维定势,尝试寻找伙伴合作购买相应债权,以谋求超额利益。
在合作条件方面,可以①土豪出钱、律师出力但不出钱,双方分成;②可以与土豪成立基金购买资产包,土豪出大钱、律师出小钱和出力(相当于GP或管理人),双方分成。
在分成时间方面可以灵活变通,例如让土豪先收回本金之后双方再分成,或者让土豪先收回本金和固定回报后再分成(即律师劣后)。
十、帮助债务人
我们不赞成律师帮助老赖逃废债务、损害社会诚信。
随着法制健全,政法部门加大了对老赖逃废债务的打击力度。
律师参与其中,往往风险高于收益,没有必要为了蝇头小利而陷自己于不利。
但律师可以帮助债务人维护正当权益。
例如:
①在债权债务重组过程中代表债务方谈判和审查合同,修订不合理的条款;②在诉讼中主张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担保无效、利息计算错误等;③在财产保全或执行过程中,抗辩债权人(或法院)超标的查封、错误查封案外人财产,代表债务人或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和相关复议、诉讼等等。
律师也可以利用程序规则帮助债务人与债权人周旋从而争取主动权,例如故意拖延审判执行进展(提出管辖权异议、执行异议、申请司法鉴定、损害优先购买权、债权转让通知程序不当等)。
目前,国内专业代表债务人维护权益或运用法律规则帮助债务人而出名的律师(或律师所)还没有;如果有,相信其业务会应接不暇。
十一、担任中介促成交易
律师在尽调或代理过程中能第一手接触、收集和核查债权资料或信息(例如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和意愿,相关企业的财产线索),可以判断哪些债权的回收较有保障,利用信息不对称,向伙伴推荐购买相关债权,而律师即可赚取中介费用。
投资者购买债权之后基本上也会委托该律师追收、处置,律师也可再次获利。
律师较容易获得金融企业拟处置的抵债物、抵押物信息,或在自身代理的案件中又熟悉查封物的情况,只要多加留意、收集信息,经尽调后可向投资者推介购买该等实物,从而赚取中介费(注:
可采取包干方式)。
十二、以小博大、谋划布局
以下这些操作有些高端,考验律师的眼光、格局、胆量和实力,需具备较高水平才能尝试,成功与否还要些运气:
情形一:
当律师掌握了某些抵押物、查封物、抵债物将严重影响相邻物业的价值或使用功能,或者与相邻物业连片开发(改造)即可大幅升值时,可以购买相应债权或物业。
之后①可尝试与相邻物业的权属人商洽共同开发、提升价值;②或将前述债权或物业溢价转手。
情形二:
当律师掌握了某些抵押物、查封物、抵债物的价值或使用功能严重受限于相邻物业(类似于钉子户),或者与相邻物业连片开发(改造)即可大幅升值时,如果相邻物业价格不高(或前述物业将快处置),可以购买相邻物业。
之后①在前述物业处置时尽可能将相邻物业的障碍予以披露和夸大,令意向买家产生疑虑;②自己或合作伙伴在合适的价位购入前述物业;③如前述物业被第三方购入,则可与之商洽合作或将自身物业溢价转让之。
情形三:
律师掌握了有效信息,或与债务人合作(其实就是串通),利用小额债权的案件抢先查封别人的抵押物。
之后①故意通过关联人不断提出异议、复议等程序拖延时间,长期不处置;②在债权人(金融机构或AMC)处置抵押物对应债权时压价竞买;③债权被第三方竞买的,则与之商洽合作或将自身债权溢价转让之。
情形四:
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判断某宗抵押物或查封物的价值巨大,在调查清楚产权人全部负债的情况下,在精密计算成本、收益和评估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可与合作伙伴收购涉和产权人的全部债权,查封和轮候查封该物业,之后在该物业处置时赚取差价或以物抵债。
如果律师的尽职调查水平较高,或者与债务人熟悉(不说串通),或者触角敏锐,或自身具足够实力,在不良资产行业内其实有大把文章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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