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鸳鸯小学扩建工程总承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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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鸳鸯小学扩建工程总承包
工程名称:
鸳鸯小学地下车库和室内体育馆工程施工总承包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制定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三、乙方承担的责任与配合义务
四、合同工期
五、质量标准
六、合同价款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八、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二、双方一般职责
三、施工组织与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与中间验收
五、安全文明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七、“合同总造价”工程内容、工程量的调整及计价
八、合同计价标准
九、新增分项工程计价标准
十、材料设备供应
十一、乙方供应主要材料价差调整
十二、工程变更
十三、竣工验收、移交与结算
十四、工程质量保修
十五、违约责任
十六、其他
十七、合同附件
第一部分协议书
甲方(全称):
重庆北部新区鸳鸯小学校(工程业主)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业主)
乙方(全称):
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总承包人)
重庆北部新区鸳鸯小学校、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鸳鸯小学地下车库和室内体育馆工程施工总承包发包给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鸳鸯小学地下车库和室内体育馆工程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
北部新区鸳鸯街道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3500㎡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工程承包方式:
总承包人(以下统称“乙方”)承接本工程的承包方式为“施工总承包”,是本工程施工的乙方,承担其总承包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专业分包工程的总承包责任。
1、乙方总承包工程的范围有,本工程所有工作内容均属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初装修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
2、乙方承担的施工工程内容:
2.1、本工程乙方的总承包工程范围即为中标人承担施工工程内容。
主要包括:
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初装修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
2.2、乙方施工的工程内容还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此两部分内容均属本合同乙方施工的工程内容。
2.2.1、本合同附件最高限价书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已包括的分部分项工程。
2.2.2、甲方在施工期间根据工程变更和需要,调整的工程范围和内容,其内容如下:
1)、增减专用合同条款附件最高限价书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已包括的工程内容。
2)、新增专用合同条款附件最高限价书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未包括的分部分项工程。
3、专业分包工程为:
无
三、乙方承担的责任与配合义务
1、乙方承包责任
1.1、乙方应负责其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承包责任。
1.2、协助甲方办理其承包工程内容的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手续。
1.3、乙方承包工程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组织所有工程内容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进行移交。
1.4、中乙方负责施工的工程内容的成品保护工作等。
1.5、配合安装工程在安装过程中的门洞的安全防护、补塞和剔打(包括呼叫盒的剔打)等工作。
1.6、工程移交前,乙方施工工程内容的成品保护工作,均由乙方承担。
1.7、乙方应当编制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计划表,并配合甲方完成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
1.8、本工程的竣工档案资料由乙方统一进行管理(指导、检查、分类、整理、验收和移交等)。
2、本工程正式水电接通至工程移交前的时间段内,乙方承担水电设备及水电费用管理(含变配电房和水电表),其职责如下:
2.1、负责24小时值班,并作好值班记录,确保供电系统安全工作,正常供电。
2.2、负责变配电室高低压开关设备、变压器及直流电源屏的操作运行管理及日常维修保养。
2.3、负责配电房所有用电回路的送电、断电,现场所有配电箱和开关的开关管理,现场所有施工用电和临时用电的安全搭接,负责所有用电设备和照明灯具的管理,其中设备管理做到非调试和测试不能启动,照明管理做到无施工人员作业照明不能开启,白天有采光能满足施工作业的照明灯具不能开启,需要打开照明的其照度只能满足基本照明,试灯结束拆除多余灯泡移交时恢复。
2.4、做好变配电室防火、安全工作,保持设备机房和值班场所的整洁。
2.5、配电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造成严重后果,并认真做好记录。
2.6、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7、乙方负责所有水电计量管理,并及时向所有的用水用电单位收取水电费用和向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缴纳水电费用(联动调试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由承担调试单位承担),如产生滞纳金,则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为300日历天,合同工期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工期。
2、工程开工日期:
工程开工日期2014年7月11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3、工程竣工验收日期:
完成消防验收日期为2015年2月底;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2015年4月底完成。
4、合同工期应完成的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详“专用合同条款”。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施工的工程内容和专业分包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要求,并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具体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六、合同价款
1、本工程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工程“合同总造价”为乙方中标的“工程投标总造价”:
6839234.52元(大写:
元伍角贰分),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用235136.96元。
2、乙方施工的工程范围和内容及费用内容详“专用合同条款”。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通用合同条款
3、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4、中标通知书
5、施工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其他合同文件:
甲方按合同约定签发的文件。
八、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2、乙方向甲方承诺,信守合同,诚信履约,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达到合同要求,并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4、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4年7月15日。
合同订立地点: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重庆北部新区鸳鸯小学校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住所:
重庆市北部新区财富大道11号财
富中心一号C栋8楼
法定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监察部:
经办:
建筑工程二部:
乙方:
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经办:
2014年7月15日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2007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的组成详本合同。
合同解释顺序为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其他语言文字。
2.2、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以及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和重庆市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管理法规。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现行的各专业《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专用合同条款》所明确的技术要求。
甲方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由乙方自备,甲方的特别技术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技术交底、补充通知等文件中明确。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参照国内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
3、图纸
3.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7天内提供施工图肆套。
3.2、甲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
3.3、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双方一般职责
4、甲方驻现场代表
4.1、甲方派驻的工程师
4.1.1、项目负责人:
李斌;职权:
负责本工程的合同管理,协调处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关系。
4.1.2、项目经理:
何正茂;职权:
负责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签证管理工作。
4.1.3、驻现场代表:
蔡国虎;职权:
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工作,是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管理执行人及签证资料的办理人。
4.2、甲方委托“重庆智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本工程的监理单位。
4.2.1、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何拥军;
4.2.2、甲方委托的职权:
监理单位代表甲方对工程进行全面监理,具体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解决施工图的技术问题,签发经甲方批准的设计变更通知和技术核定,签发经甲方批准的对乙方的违约处罚,详见《监理合同》。
4.2.3、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按《监理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4.3、甲方派驻的工程师(或现场代表)和监理单位派驻的监理工程师统称工程师。
5、乙方代表
5.1、乙方派驻的项目负责人
5.1.1、姓名:
高华伟;
5.1.2、职权:
代表乙方负责协调并保证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周转材料和设备、劳动力等,监督项目民工工资的发放,处理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合同关系。
5.2、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
5.2.1、姓名:
张相震;
5.2.2、职权:
代表乙方项目部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负责质量、进度、安全等,与甲方现场代表协调处理有关施工的一些具体事项。
凡涉及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均应上报乙方项目负责人,由乙方项目负责人与甲方进行协调,项目经理均无合同关系的协调权利。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工程师的指令需要乙方确认的:
乙方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7、乙方派驻人员更换
乙方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更换,必须征得建设主管部门和甲方同意。
8、甲方工作
8.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8.1.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于开工前完成,如有遗留问题,甲方协调解决,但不向乙方支付因遗留问题引起的任何费用,此费用属乙方的风险范围,由乙方承担。
8.1.2、甲方提供水、电接口,由乙方自行接至施工现场,并承担相应费用。
8.1.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市政道路已开通,乙方已对施工现场施工通道的任何情况均十分了解,其中的风险和措施等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8.1.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在投标前已提供地质勘察报告及相关资料,若乙方确实认为还需要时,可向甲方申请索取,对资料的真实与准确性由乙方在投标前或合同签订前查实,其所有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8.1.5、办理施工许可证。
8.1.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由甲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8.1.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中标后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在乙方收到施工图后15日内完成,乙方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