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殷墓青铜礼器组合的几个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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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殷墓青铜礼器组合的几个问题
安阳殷墓青铜礼器组合的几个问题
刘一曼
2011-11-2721:
04:
48 来源:
《考古学报》(京)1995年04期第395-411页
【作者简介】刘一曼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青铜礼器是商周贵族奴隶主“明贵贱、辨等列”的标志物,绝大部分出于商周时代的墓葬中,其数量之多寡因墓主身分之高低而异,其器类之组合因时代变化有所不同。
研究青铜礼器组合的变化,对研究贵族奴隶主的等级身分、研究当时的礼制和由此反映的社会关系及意识形态的变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郭宝钧在《商周铜器群综合研究》中,较系统地整理了商周青铜礼器的组合,明确提出殷代是“重酒组合”,周人是“重食组合”。
学术界普遍赞同这一看法。
在此基础上邹衡、徐自强又进一步通过商周青铜礼乐器组合的变化探讨了当时的社会阶级和礼制的变化〔1〕。
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张长寿、郑振香、陈志达、杨锡璋、杨宝成又写了长篇论文〔2〕,研究殷商青铜礼器的分期与组合。
以上学者的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其成果受到学术界的重视,特别是他们提出的商代青铜礼器组合以“觚、爵”为核心的见解,为学术界所公认,确不可易。
至于觚、爵与其他器物的搭配情况,有的学者认为,分可为“鼎、斝、觚、爵”与“鼎、簋、觚、爵”两个阶段,其交替在殷墟铜器第二期早段与中段(即殷墟文化—期晚段与二期,也就是武丁前、后期)〔3〕。
近几年来,有的学者根据殷墟文化第三、四期的一些墓中,斝、尊数量减少,鼎、簋数目增多的情况,认为在殷商社会后期,铜器组合的形式是以“觚、爵、鼎、簋为核心的‘重酒重食组合’”〔4〕。
自80年代以来,殷墟又发掘出许多墓葬,为我们对殷墓铜礼器组合的研究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笔者从数十年来殷墟地区科学发掘的数千座殷墓中(重点是50年代以来的发掘资料),选出未经盗掘、器物组合完整、并已发表的145座墓(铜器墓129座、铅器墓7座、仿铜陶器墓9座)〔5〕作为基础,考察殷墟文化各期青铜礼器组合的变化,就上述问题及与此有关的一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首先,概述一下安阳殷墓铜礼器组合的情况。
殷墟文化第一期:
随葬铜礼器的墓8座(见附表一),6座属一期早段,2座属一期晚段,组合方式有四种。
1 鼎、斝、觚、爵、尊,再配以瓿、甗、卣、壶、盘、盉、斗等器(小屯M232、M331、M333、M388);
2.鼎、斝、觚、爵、瓿、甗(小屯M188、59武官M1);
3.鼎、斝、觚、爵(三家庄M3);
4 觚、斝(三家庄M1)。
第1、2种组合的墓多数面积较大,第3、4种组合的墓面积较小。
殷墟文化第二期:
随葬铜礼器的墓32座,此期新出的器类有簋、罍、彝、箕形器等多种,组合方式有九种。
1.鼎、甗、簋、觚、爵、斝、尊、卣、盘、罍、瓿、彝、偶方彝、壶、盉、觶、觥、斗、盂、方形圈足器、汽柱甑形器、罐、缶、箕形器等二十四类,不少器类成对成套,共210件(妇好墓);
2.鼎、甗、簋、觚、爵、斝、卣、盘、罍、箕形器,配以尊或觶、斗(小屯M18、司空M539);
3.斝、觚、爵、壶、卣、罍、彝(小屯M238);
4.鼎、簋、觚、爵、瓿、彝(司空M663);
5.鼎、觚、爵,或再配以瓿、卣(司空M29、西区M613等6墓);
6.鼎、簋、觚、壶(苗南M67);
7.簋、觚、爵、卣(武官E9);
8.觚、爵(西区M161、戚东M12、刘南M22等18墓);
9.鼎(76武官M229出鼎2件)。
殷墟文化第三期:
随葬铜礼器的墓50座,组合方式有十种。
1.鼎、甗、簋、斝、尊、觚、爵(角)、卣、罍等,主体器类与小屯M18近似,如郭家庄M160、戚东M269。
郭家庄160号墓,墓室较大,出十套觚、角,除上述九类铜器外,还有盘、斗、觶、方形器,共出礼器41件。
2.鼎、簋、觚、爵、卣、斝(或尊),有的墓配以觶、斗(高楼庄M8、司空M51、西区M907);
3.鼎、觚、爵(西区M976等4墓);
4.觚、爵(西区M64等27墓);
5.鼎、簋、觚、爵,有的墓还配以瓿或卣(西区M268等8墓);
6.单一爵(西区M14、87梅南M30);
7.单一簋(西区M764);
8.斝、觚、爵(西区M198);
9.鼎、爵(小屯西二区M232);
10.簋、觚、爵(四盘磨M4)。
其中5—10种组合是本期新出现的。
第5种组合(鼎、簋、觚、爵)的墓数,仅次于出一套觚爵的墓,而且还见出单簋的墓,说明簋这种食器,在小墓中已较为流行。
在殷墟文化第一、二期的墓中,觚、爵均成对出现,相互依存,此期,首次发现了单独出爵或爵与鼎相配的墓。
殷墟文化第四期:
随葬铜礼器的墓39座,组合方式有十五种。
1.鼎、甗、簋、斝、尊、觚、爵、卣,有的墓还配以觶、罍或盘等(小屯M1、西区M1713、郭庄北M6、刘北M9、西区M2579);
2.鼎、簋、尊、觚、爵、卣(戚东M63、戚东M231、M235、西区M263、M1015);
3.簋、觚、爵、斝、尊、卣(西区M269);
4.鼎、簋、觚、爵(西区M279、82苗圃M41);
5.鼎、觚、爵(西区M1118、M1125);
6.觚、爵(西区M121等10墓);
7.单一爵(87梅南M67、八里庄东M52);
8.单一鼎(西区M284、82苗M39);
9.觚、爵、觶(西区M793、62司空M53、91高楼M1);
10.鼎、觚、爵、觶(西区M874);
11.尊、觚、爵、卣(西区M1135);
12.觚、爵、卣、觶(刘北M1);
13.鼎、簋(西区M275、M1573);
14.单一鬲(西区M1102);
15.单一觚(91后冈M38)。
第1—7种组合在前期已经存在,但本期出一套觚爵及鼎、簋、觚、爵的墓显著减少。
第8—15种组合是本期新出现的形式。
鼎、簋与单鼎各见二墓,单鬲仅见一墓,尽管数量不多,但它们单独存在,不与酒器共出,这是对传统的“重酒组合”的一种突破,有着重要意义。
此期出铅礼器的墓8座,其中1座(西区M737)铅器与铜器共出。
此外,还有3座(西区M607、M853、87梅园庄M100)亦出铅器,因遭严重盗掘,本文未用作统计资料。
此类墓的组合是:
鼎、簋、觚、爵;鼎、觚、爵;觚、爵;单鼎;单爵,即相当于铜器墓的第4—8种组合(见附表二)。
此期出仿铜陶礼器的墓12座,其中3座(62司空M53、八里庄东M52、87梅园庄M67)伴出铜礼器。
此外,85刘南M42、M54两座墓亦出仿铜陶礼器,因遭盗掘及发表的资料不完备,本文未用作统计资料。
此类墓有7座随葬仿铜陶礼器6—11件,器类与铜器墓的第1、2种组合基本相近。
其余5座的组合是:
鼎、簋、尊、觚、爵;鼎、簋、斝、尊、卣;鼎、簋;尊、觚;尊、簋(见附表三)。
下面,我们看看一些常见的青铜礼器在各期墓中出土的情况(表一)。
表一 各类青铜礼器出土情况统计表
期别 一 二 三 四
各期墓数 8 32 50 39
鼎 出土墓数 7 12 18 19
百分比 87.5 37.5 36 48.71
簋 出土墓数 6 15 15
百分比 18.75 30 38.46
甗 出土墓数 3 3 2 5
百分比 37.5 9.4 4 12.82
斝 出土墓数 7 4 6 7
百分比 87.5 12.5 12 17.94
尊 出土墓数 4 2 3 12
百分比 50 6.25 6 30.76
觚 出土墓数 8 31 46 32
百分比 100 96.87 92 82.05
爵(角) 出土墓数 8 30 49 33
百分比 100 93.75 98 84.61
瓿 出土墓数 4 3 1
百分比 50 9.4 2
卣 出土墓数 1 6 7 13
百分比 12.5 18.75 14 33.3
觶 出土墓数 2 4 9
百分比 6.25 8 23.07
罍 出土墓数 4 3 1
百分比 12.5 6 2.56
彝 出土墓数 3 1
百分比 9.37 2
盘 出土墓数 1 3 1 1
百分比 12.5 9.37 2 2
壶 出土墓数 1 3 1
百分比 12.5 9.37 2
斗 出土墓数 1 2 5
百分比 12.5 6.25 10
箕形器 出土墓数 3
百分比 9.37
盉 出土墓数 1 1 1 1
百分比 12.5 3.13 2 2.56
方形器 出土墓数 1
百分比 3.13 2
觥 出土墓数 1
百分比 3.13
鼎 一期出鼎的墓7座,占的比例很大,这是由于此期发现的墓较少,且多属二套觚爵以上的墓。
二、三期出鼎的墓占该期总墓数30%多。
四期出鼎的墓数量有较多的增加,占该期墓数的48.7%,不少小墓也用鼎。
此外,一些出二套觚爵以上的较大的墓,从早期到晚期,用鼎的数目也在增加。
如,一、二期墓,鼎之数目小于或等于觚爵之套数。
第三期,像戚东M269〔6〕出三套觚爵的墓,用了四期,而第四期,82小屯M1〔7〕、西区M1713〔8〕、郭庄北M6〔9〕3墓出三套觚爵,用鼎数为5、4、4,均大于觚爵之套数。
簋 在二期开始出现,只见于较大的墓及武官大墓的陪葬墓等6座墓中。
三、四期出簋的墓不断增多,小墓也普遍用簋。
二、三期墓,用簋的数量少,如妇好墓〔10〕共随葬210件青铜礼器,簋5件,在全部青铜礼器中只占2.4%。
三期较大的墓如郭家庄M160、戚东M269仅出一簋,各占全墓铜礼器的2.4%和5%。
第四期,小屯M1用3簋,西区M1713用2簋,各占全墓铜礼器的15.8%和11.8%。
甗 一期墓,甗较常见,一、二、三套觚爵的墓均出。
二期,只见于妇好墓、小屯M18、司空M539等3座二套觚爵以上的墓,比例有所下降。
三期,数量较少,只出于郭家庄M160、戚东M269等两座三套觚爵以上的墓中。
四期,出甗的墓有所增加,出于5座二套觚爵以上的墓中。
斝 一期出斝的墓极普遍,连出一套觚爵的墓(三家庄M3)亦有发现。
在多数墓中,斝的数目与觚爵套数相等。
二期,斝只出于二套觚爵以上的4座墓中。
从此期开始,凡出二套觚爵以上的墓,斝的数目均少于觚爵之套数。
三期,出斝墓之比例与二期相近,均占该期墓的12%。
四期,出斝墓有所增长,占该期墓的17.94%。
尊 一期出于二套觚爵以上的4座墓中,出尊墓占该期墓数之半。
在一些墓中,尊的数目与觚爵套数相等。
二期,尊只出于妇好墓及小屯M18两座较大的墓。
从此期始,凡二套觚爵以上的墓,尊的数目少于觚爵之套数。
三期,尊出于二套觚爵以上的3座墓中,出尊墓之比例与二期相近,均占该期墓的6%。
四期,出尊的墓12座,有较多增加,占该期墓的30.76%。
连出一套觚爵的小墓也有的随葬尊。
觚、爵 一期墓必出觚、爵。
二、三期出觚、爵的墓仍占90%以上。
四期,出觚、爵之墓较前期稍减,只占80%多。
尽管这样,觚、爵仍然是青铜礼器组合中最主要的器类。
瓿 一期有半数墓出瓿,较常见。
二期出瓿的墓数量减少,三期则更少,四期绝迹。
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瓿被卣所代替。
卣 一期出卣的墓仅小屯M331〔11〕。
二、三期,略有增加,出卣的墓占该期墓数的19%和14%。
四期,约有三分之一的墓都随葬卣,成为仅次于爵、觚、鼎、簋的器物。
觶 二期开始出现,但只见于妇好墓及司空M539〔12〕。
三期,出觶的墓从二期的6%增至8%。
四期,觶较常见,出觶的墓占该期墓的23%,连出一套觚爵的小墓亦有发现。
罍 二期始见,从二至四期出罍的墓逐渐减少。
彝 始见于二期。
二、三期,共4墓出彝。
四期,在未经盗掘的墓中没有发现,但1991年后冈M9大墓南墓道的器物坑中出土1件〔13〕。
盘 一至四期均有发现,二期有3座墓出,其余三期,各出于一墓。
箕形器 只见于二期的妇好墓、小屯北M18、司空M539等3座墓中。
以上罍、彝、盘、箕形器,只发现于出二套觚爵以上的墓葬,至今未见随葬于一套觚爵之小墓,可见这些器类是中级贵族以上的人所用之物品。
壶、斗 一至三期,在出一套觚爵的小墓中亦有发现,但主要见于二套觚爵以上的墓中。
盉 每期只一墓出盉,都是较大的墓(小屯M331、妇好墓、郭家庄M160、西区M1713),至少出三套觚爵。
在著录中,出土地较明确的3件四足封口盉,传出于侯家庄第1001号大墓〔14〕。
1989年,在小屯北凹字形宫殿基址,出土1件“武父乙”铭铜盉。
父乙,是武丁对其父小乙之称谓〔15〕,可见铜盉在殷代乃是王室及高级贵族使用之器物。
方形圈足器 只见于妇好墓和郭家庄160号墓,是较稀见的器形。
觥 只见于妇好墓。
在第四期的91后冈M9大墓中,出土1件觥盖。
用觥的墓主是王室成员及显赫的大贵族。
殷墟青铜礼器中的鼎、斝、尊、觚、爵、卣、罍、壶、盉的器形均有圆形和方形两种形式(表二)〔16〕,以圆形居多,方形较少。
应当指出的是,上述器类的方形器皿以及方彝,小方缶、方形圈足器等,均不出于一套觚爵的小墓,连二套觚爵的墓也出土甚少,它们主要见于三套觚爵以上的较大的墓中。
有的学者在研究商周青铜方鼎时,曾注意到它的出土情况。
指出“方鼎的墓墓主身分较高”,“能享有青铜方鼎随葬礼遇的人多属身份较高的贵族奴隶主”〔17〕。
我们认为,这一看法是正确的,不但方鼎的情况如此,殷墟墓中所有的方形器皿出土的情况亦是如此。
即方形器皿的使用者是王室成员及高、中级贵族,普通平民及小贵族是难以问津的。
表二 方形器皿统计表
器类 一期 二期 三期 四期
墓号 件数 墓号 件数 墓号 件数 墓号 件数
方斝 妇好墓 4 郭家庄M1602
小屯M2381
方尊 妇好墓 3 郭家庄M1602
方鼎 妇好墓 5 郭家庄M1602 82小屯M12
戚东M269 郭庄北 2
方觚 郭家庄160 10
方爵 小屯M3312
方卣 小屯M3311
方罍 妇好墓 2 58司空M51 1
方壶 妇好墓 2
妇好墓 5
方彝 小屯M2382 戚东M269 1
司空M6631
方形圈足器 妇好墓 1 郭家庄M1601
小方缶 妇好墓 1
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墓室较大、出土青铜礼器较多、墓主身分较高的墓,出方形器皿就较多或较精。
如:
小屯北M331(第一期)〔18〕,出铜礼器19件,有方卣1件、方爵2件,方形器占全部礼器的15.8%。
妇好墓(第二期)〔19〕,出铜礼器210件,出方形器有斝、尊、鼎、罍、壶、彝、缶、方形圈足器等八类23件,占礼器的11%。
尽管方形器皿占的比例并不算大,但有的器物铸造甚精,像重117公斤的司母辛方鼎、造型奇特的偶方彝、纹饰华美的司
母方壶等,不仅是妇好墓铜器群中的珍品,而且也是殷代铜器中的瑰宝。
郭家庄M160(第三期)〔20〕,出铜礼器41件,方形器有斝、尊、鼎、觚、方形圈足器五类17件,占礼器的41%。
在殷墟未盗掘的墓中,以此墓方形器皿占的比例最大。
91后冈M9(第四期)〔21〕,此墓曾多次被盗,但在南墓道一器物坑之下部保存尚好,内出铜礼器6件,有方彝1件、方爵2件,方形器皿占了一半。
估计原来此墓的随葬品中,方器的数量会相当可观。
上述四墓,妇好墓的墓主为王室成员,郭家庄160号墓墓主为较高级的武将,后冈M9墓主是地位极高的大贵族。
由此可见,方形青铜礼器(特别是一些形体硕大、制作精良的方礼器)是殷代统治阶级的权力与地位的标示物。
殷墟文化各期墓葬青铜礼器的组合均以觚、爵为核心,但与觚、爵搭配的器物有所不同。
较大的墓器类多,组合较稳定,各期(尤其是二期以后)的主体器类变化不大,而小墓器类少,组合变化较迅速。
殷墟一至四期,出8—14件铜礼器、出二套以上觚爵的墓有13座。
一期4座,如前所述,此期组合为鼎、觚、爵、斝、尊或配以瓿。
二至四期9座,其组合一般为鼎、簋、觚、爵、卣(或尊)六类。
二期的司空M663〔22〕,元卣有瓿,无尊、斝、但有方彝。
殷墟一至四期,出16件以上的青铜礼器、出三套以上觚爵的墓9座,各墓必有鼎、簋、斝、尊、觚、爵、卣、甗八类器物。
小屯M331时代较早,无簋,但有一作为食器的锅形器〔23〕。
过去有的学者曾指出,在一、二期,出三套觚爵以上的墓,同类器3件(或2件)以上的,其形制、大小不一〔24〕。
三期以后的情况是否如此,由于当时资料所限,尚不清楚。
现在,随着发掘资料的增加,我们看到在三、四期,此类墓中的鼎、觚、爵、尊、斝、簋等,仍保持了这一旧的传统(见表三)。
表三 出三套以上觚爵的墓
表中第四期的小屯M1〔25〕、西区M1713〔26〕、郭北M6〔27〕、刘北M9〔28〕所出鼎、觚、爵、簋几类器物,既有质地较好的实用器,也有轻薄简陋的明器。
同类器优质劣质并存,以此来表示该类器物的不同形式。
殷代后期,殷墟以外地区出三套觚爵以上的墓葬,也有类似的现象。
如:
河南温县小南张墓〔29〕,出土9件铜礼器,有2觚3爵,3件爵可分为腹饰饕餮纹与腹饰弦纹二种形式,不同式的爵尺寸也不同;河南罗山蟒张M28〔30〕,出11件铜礼器,其中鼎、爵各3件,各分二式;山西灵石M1〔31〕,出23件铜礼器,其中鼎2件分二式,觚4件分二式,爵10件分三式。
每类器中不同的式,纹饰、尺寸都有差别。
值得玩味的是,出五套觚爵以上、级别较高的墓葬,鼎与觚爵套数的比例大致相同。
妇好墓〔32〕出鼎32件,觚53件,爵40件,觚爵之数不大配套,若以铜觚与铜鼎之比例计算,则近5:
3。
郭家庄M160〔33〕,出10套觚、角,6件鼎;小屯北M18〔34〕及罗山蟒张M1〔35〕,均出5套觚爵,3件鼎,这3座墓,觚爵(角)套数与鼎之比例均为5:
3。
上述四墓,炊、食器与墓中随葬的铜礼器总数之比,分别为22.3%、21.95%、25%、22.2%,相当接近。
这是不是偶然的巧合?
有待于今后更多的墓葬资料来检验。
若非巧合,就表明在较大的墓中,一些最主要器类的相互搭配,是有一定比例的。
殷墟出铜礼器的墓中,出一套觚爵的小墓占80%以上,这些墓出土的铜礼器1—7件不等,虽然礼器数量少,但器类之组合方式种类较多。
特别是三、四期,新的组合层出不穷,如:
鼎、簋、觚、爵;鼎、爵;单爵;单簋;单鼎;单鬲;单觚;觶、觚、爵;鼎、簋……等。
其中鼎、簋组合在四期出现以后,延续到西周时代,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下面几点认识:
1.较大的墓,在随葬铜器的组合、一些主要器类配以不同的形式、或某些器类相互间之比例,从早期到晚期变化不大,这表明中、高级贵族(尤其是高级贵族)在礼制方面的保守性。
较小的墓铜器组合变化快,新的组合形式也较多,这反映出一些小贵族(可能还有一些富裕的平民),在礼制方面敢于冲破旧的传统,具有革新的精神。
2.簋,二期开始出现,但占的比例不大,从三期始逐渐流行,成为仅次于觚、爵、鼎的第四号器物。
所以,鼎、斝、觚、爵与鼎、簋、觚、爵之交替,应以殷墟文化二、三期为界线较恰当。
3.斝、尊,是一期主要的器类,在二、三期,出斝、尊的墓明显减少,而到四期其数量又有所增加,成为二三套觚爵之墓必备的器类,连某些出一套觚爵的墓也用它随葬。
此外,在出仿铜陶礼器的墓中,斝、尊亦是常见之物。
我们知道,此类墓是模仿青铜礼器的组合配置器物的,这意味着斝、尊在当时应是较为流行的随葬品。
据此,我们认为,斝、尊在殷代后期数量大大减少的说法不大确切。
史书记载,殷代末年,纣王“酒池肉林”,“为长夜之饮”,上层统治阶级的这种酗酒之风,必然会波及到中、小贵族或平民阶层,斝、尊这类温酒、盛酒之器类数量有所回升,可能与当时的社会风气有关。
4.在殷代后期的青铜器组合中,鼎、簋数量呈上升的趋势,在墓中的地位仅次于觚、爵,但在出6、7件以上礼器的墓中,炊食器与全部礼器之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36〕,酒器的数量仍相当多,约占墓中青铜礼器的三分之二。
在小墓的铜礼器组合中,虽有鼎、簋、觚、爵及鼎、簋的组合,但数量还不算多。
据此,我们认为,即使到殷代后期,殷墟墓葬仍是以“觚、爵”为核心的“重酒组合”,不宜改称“重酒重食组合”。
二
安阳地区的殷墓随葬明器化铜器始于何时?
最流行的说法是铜武器(铜戈)明器化始于殷墟文化第二期,而铜礼器明器化始于殷墟文化第三期(即殷墟铜器二期晚段)〔37〕。
笔者仔细查阅了有关发掘资料,发现在殷墟文化一期晚段已有明器化的武器。
如59武官M1〔38〕中的1件磬折式曲内戈(M1:
14),质地轻薄、纹饰模糊,可能是明器。
在殷墟文化第二期的墓中,已出现随葬明器化的铜礼器,如西区M161、M354、M413几座二期墓随葬的Ⅳ式铜觚、爵,质地粗糙、铸造简陋,报告的执笔者认为是明器〔39〕。
殷墟文化第二期随葬铜明礼器的墓仅几座,均属出一套觚爵的小墓,明器化的器类只见觚、爵二种。
到第三期,随葬明器化铜器的墓数量显著增多,一些出二套觚爵的墓也开始用明器,如司空M51,墓中大多铜礼器为实用器,但搭配了1件质地差的明器铜尊〔40〕。
此期,明器化的器类,除爵觚外,还有鼎、尊、簋等。
第四期随葬明器更为普遍,如上文提到的小屯M1等4座出三套觚爵的墓,铜礼器组合中只几件为实用器,多数器物属明器。
明器化的器类除上述五类外,又有甗、斝、卣、觶、罍、盘等。
殷墟所出的明器化铜礼器,以觚爵最多,次为鼎、簋,这些器物质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