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自查汇报县人大调研县政府口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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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自查汇报县人大调研县政府口气

榕江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汇报

榕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阳开平

2012年10月24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就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州级下达的目标任务,2007-2012年我县共需建设保障性住房3605套,新建住房建筑面积156401.9平方米,计划投资17063万元。

其中新建廉租住房2432套,经济适用住房120套,公共租赁住房240套,教师周转房128套;改造城市棚户区600户,林业棚户区85户。

廉租住房竣工906套,1526套未竣工,已租售785套,121套尚未租售,其他保障性住房尚未完工。

(二)分年度任务情况

2008年廉租住房任务110套,实际建设96套,现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009年廉租住房任务352套,实际建设482套,现已竣工验收使用330套,其余已基本完工,待验收。

2010年廉租住房任务1698套,实际建设1584套,已竣工验收480套,其余已基本完工,待验收。

2011年廉租住房160套主体工程已完工,现正在进行装饰装修;经济适用住房60套主体工程已完工,现正在进行装饰装修;公共租赁住房60套,其中乐里镇20套已到二层主体施工,寨蒿镇40套已到四层主体施工;城市棚户区改造300户已完成141户,余下的159户已落实改造对象,正在改造中;林业棚户区改造85户由榕江县国营林场和榕江县万亩林场实施。

2012年廉租住房112套,其中:

64套建设在丰乐小区,正在进行地梁施工,48套建设在朗洞镇,正在进行地梁施工;公共租赁住房180套:

其中140套建设在工业园区J地块,正在进行孔桩施工,16套建设在定威乡,正在进行一层升砖,24套建设在平永镇,正在进行一层屋面施工;经济适用住房60套,其中:

40套建设在丰乐小区,正在进行基础施工,20套由自来水公司实施,正在进行二层施工;教师周转房128套分别建设在六个乡镇,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城市棚户区改造300户,已落实拆迁项目。

(三)已完工项目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县廉租住房第一期(2008年)竣工验收48套,第二期(2008年)竣工验收48套,第三期(2009年)竣工验收108套,第四期(2009年)竣工验收222套,第六期(2010年)竣工验收480套,共竣工验收廉租住房906套,已租售785套,回笼购房款3000多万元。

(四)在建项目基本情况(2009-2011年)

2010年度第五期廉租住房336套和第六期廉租住房918套已基本完工,待验收。

2011年度廉租住房160套主体工程已完工,现正在进行装饰装修;经济适用住房60套主体工程已完工,现正在进行装饰装修,预计年底前可竣工;公共租赁住房乐里镇20套已到二层主体施工,寨蒿镇40套已到四层主体施工,预计年底前基本建成。

城市棚户区改造300户已完成141户,余下的159户已落实改造对象,正在改造中;林业棚户区改造85户由榕江县国营林场和榕江县万亩林场实施,现已基本完工。

(五)2012年项目情况

2012年廉租住房64套建设在丰乐小区,正在进行地梁施工,48套建设在朗洞镇,正在进行地梁施工;公共租赁住房140套建设在工业园区J地块,正在进行孔桩施工,16套建设在定威乡,正在进行一层升砖,24套建设在平永镇,正在进行一层屋面施工;经济适用住房40套建设在丰乐小区,正在进行基础施工,20套由自来水公司实施,正在进行二层施工;教师周转房128套分别建设在六个乡镇,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城市棚户区改造300户,已落实拆迁项目。

二、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保障范围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提高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的批复》(榕府函〔2009〕110号)和《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的批复》(榕府函〔2012〕63号)的规定,我县廉租住房保障的范围为具有我县非农户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110元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与最低工资标准建立联动机制。

2、制度建设

(1)为使住房保障收入线划分规范合理,制定了《榕江县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划分办法》(榕府办发[2010]149号)。

(2)我县制定的《榕江县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方案》(榕府办发[2010]150号),具体明确了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程序、审核程序、轮候制度、公示制度、资格审核、退出制度、优先保证制度、租售定价原则、付款方式及优惠政策、上市准入、售后管理、资金管理、物业管理、监督管理等相关程序。

(3)《榕江县廉租住房保障复核工作实施方案》(榕府办发[2012]109号)则是为了完善住房保障年度复核工作,实现保障户的动态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的保障效率。

(4)《榕江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实行)》(榕府发[2012]6号)规定了我县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条件、认购程序、价格管理、准入和退出制度、建设管理、监督管理等,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二)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1、成立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公室,由保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安排4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成立廉租住房租售审查办公室

为确保审核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我县成立了廉租住房租售审查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县住建局、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人行榕江县支行等部门,专门负责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审查等工作。

(三)住房保障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人

为保证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县住建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保障办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领导协调小组,专门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完善合法,协调工作得力。

2、认真落实“四制”

(1)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对整个项目负总责,负责确定项目负责人,全面承担工程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经营、还贷、资产保值和增值,全面负责工程的建设和经营管理。

项目负责人要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具体组织项目的建设,与各有关方面签定协议或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严格控制建设总投资,安排好工程建设总部署,督促检查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确保按国家计划要求建成投产,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

(2)招标投标制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投标单位组织招标。

认真组织审查项目招标文件,研究决定招标方式、资质标准、标底编制、评标原则、评委组成、付款方式、服务承诺、责任约定等,同时邀请纪检监察、检察、招投标管理、政府采购等部门派员现场监督开标、评标、定标过程。

我县廉租住房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标,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

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期紧、进度要求快的特点,我县对工程采取分标段的方法组织招标和施工。

(3)合同制

为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保障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项目负责人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向我局法人代表提出意见,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管理实施项目。

(4)监理制

通过招标确定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理,签订监理合同和明确责任。

监理工程师是项目法人在施工现场的代表,全面负责施工和制造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等的监督和管理。

3、狠质量、抓安全

为保证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质量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质量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建设;同时与各参建责任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落实,实行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

三、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采取的措施

(一)申请自愿

保障户自愿申请保障性住房类型,自愿选择保障方式,自愿选择购买还是租住,购买的自愿选择分期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还可自愿申请退出保障。

(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

申请家庭将申请材料交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社区或村委会对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审后提出复审意见加盖公章后,将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县住房保障部门;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租售审查办公室对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保障对象,按保障对象的住房和收入条件由低到高进行轮候保障。

(三)住房分配

房屋分配实行预抽阄和抽阄制度,先按申请顺序将抽阄顺序号抽出来,然后再按抽阄顺序号进行房号抽阄。

为确保分房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预抽阄和抽阄全过程均由廉租住房租售审查办公室成员单位到现场监督,并请见证律师到现场见证,邀请电视台等媒体单位到现场进行报道。

(四)设立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

为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渠道,扎实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榕江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专栏,建立了网络公开渠道,并公开了2012年榕江县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2012年榕江县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项目清单、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项目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已竣工项目情况、《榕江县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方案》以及住房保障办事指南等信息,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后期管理

廉租住房后期管理的一直是住房保障部门头疼的问题之一。

为了有效解决廉租住房小区的后期管理问题,2011年我县安排两栋经济适用住房在廉租住房小区内,一楼建成门面房,拟将经济适用住房的一楼门面出租所得用于廉租住房小区管理费用,形成长期稳定的管理经费来源渠道。

(六)资金管理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和监察部门的监督。

县财政局设立了榕江县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户,专门管理住房保障资金,确保住房保障资金落实到位。

同时县住建局也相应设立了廉租住房过渡专户对财政专户下拨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

建设资金的拨付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建设程序、工程进度进行拨付,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按建设情况逐步拨付。

(七)土地出让金和公积金净收益提取

我县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每年都按规定比例计提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其中2009年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10.16万元、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计提1.2万元,2010年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38.35万元、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计提10.16万元,2011年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70万元、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计提64.85万元,2012年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100万元、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计提10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四、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1、财政困难,建设资金压力大。

2、城市棚户区改造对象要求的补偿偏高,拆迁与安置难度较大。

3、县住房保障办技术人员偏少,项目建设期间的管理难度较大。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多方面、多渠道筹措资金,举全县之力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2、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绿色通道。

3、实行施工进度调度制:

住建局1天1调度,分管县长3天1调度,县长1星期1调度。

4、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合理组织施工,实行工期倒排,加快施工进度。

5、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努力打造优质、安全的民生工程。

 

榕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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