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学校学生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机制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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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学校学生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机制行动方案

启东学校学生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机制行动方案

为了保障我校学生的健康成长,有效地预防和及时干预校园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维护学校稳定,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生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机制行动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简称“三预”)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学生身心健康与安全、关系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工作。

预防是以发展性教育内容模式,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预防和减少学生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的发生;预警是以心理测量、心理健康情况分析和心理危机评估的方式,实施学生心理危机行为预警防护;干预是以心理咨询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的手段,应对、排除和干预学生的心理危机和极端行为,并在必要时实施医疗转介。

学校针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的“三预”工作,实行“日常教育预防、心理危机预警、心理危机干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一、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网络及职责

   1、危机干预需要在学校统一指导下,各个相关部门密切协作,以保证心理危机干预成功。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网络分为:

学校——年级——班级——宿舍四级。

2、学校成立心理危机应对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长任组长,成员政教处、教导处、团委、少队部、心理咨询室、各年级组、保卫科、医疗室部门相关人员和班主任组成,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学生心理危机应对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政教处、团委、少队部负责危机干预的具体协调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室负责危机需求调查、人员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及心理救助,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前提下,经常与各年级组长、班主任沟通、反馈信息;教导处负责心理健康课程(讲座)安排、以及危机期间教学的调整;各年级组、各班负责学生心理危机信息的收集并及时上报,做好学生的心理危机预防和监控;保卫科负责紧急事故处理和危机干预的安全保卫等;医疗室负责对意外事件当事人进行紧急救治。

3、各年级由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组成。

年级组长是各年级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本年级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要本着“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原则,将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作为维护学校稳定,反映年级学生工作者责任心的重要工作来抓;要设立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信息沟通工作;要充分发挥联络员、班主任和心理委员的作用,对本年级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排查,收集学生危机信息,在发现或得知学生有严重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及时向学校报告,共同研讨和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4、班级设心理委员(男、女各一名),由为人热情、性格开朗积极,同时对心理问题有一定兴趣的同学担任。

班级心理委员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每月的1——3日填报《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表》等表报心理咨询室。

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在做好积极关注、朋辈辅导的同时及时向班主任、心理教师汇报,并配合学校进行危机干预,并协助学校做好家长的工作。

5、宿室宿舍长要充分调动宿室同学的积极性,唤起同学们的相互关爱,增强责任心,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宿室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信息,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主动关心同学,并及时向班级心理委员和班主任报告。

二、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对象

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关注与干预的对象。

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或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

(一)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

2.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

3.存在诸如学业失败、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人际冲突等明显的动机冲突或突遭重挫者;

4.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

6.长期有睡眠障碍者;

7.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8.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

9.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

10、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造成危害者。

(二)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三、“三预”工作机制的内容

(一)“预防”工作机制的内容

实施“发展性心理教育内容和教育模式”,建立“预防”工作机制。

1、发展性教育目标。

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形成健全人格,增强学生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引导学生在一个更新的层面上认识自我,开发自我潜能;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同学们的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2、发展性教育内容。

从学生“个性品质、自我认识、自信心理、情绪心理、意志品质、环境适应、品德心理、学习心理、青春期心理、交往心理、生命教育、智力开发、升学就业、社会适应、危机教育”等方面进行教育引导,其中“个性品质、自信心理、情绪心理、意志培养、学习心理、危机教育”等为教育的核心内容。

3、发展性教育模式。

根据学校的实际,一是利用校园网络,通过“心理殿堂”栏目对学生进行教育;二是利用校园“心理咨询走廊”,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平台”对学生进行教育;三是通过心理教育活动课、班会课、团队活动课等形式,有目的性、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四是通过颁发《心理咨询室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对家长进行心理教育家庭辅导,建立家校合力的“预防”工作机制。

4、发展性教育要求。

面向全体学生,全员参与,全面渗透,全程进行。

(二)“预警”工作机制的内容

建立“预警”工作机制,以防护为目的,是心理危机干预的科学依据。

建立预警预报的工作机制,有利于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的监控与干预。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1、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排查制度。

(1)心理咨询室每年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筛选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与班主任一起对这些学生做好危机的预防与转化工作。

(2)学校每年对五类重点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

①对毕业班不能毕业学生的排查;②对新生第一次不及格学生的排查;③对中间班级的学生中多门不及格学生的排查;④对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排查;⑤对违纪学生、心理压力太大学生的重点排查。

排查结束后年级要把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名单交到心理咨询室。

2、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

为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学校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1)宿室长负责收集本宿室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信息,并及时向班级心理委员和班主任汇报情况。

(2)班级心理委员,班主任负责收集全班学生心理健康信息,对收集或发现的学生心理异常现象和心理问题信息不得擅自加工、处理,应立即填写《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表》、《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晴雨表(个别)》、《学生心理状态晴雨表报告单(综合)》报心理咨询室。

常规情况下于每月的1——3日报送心理咨询室。

(3)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心理健康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发现有学生心理问题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将该生的情况迅速以电话的形式上报,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政教处、心理咨询室报告,在具体的干预方案出来之后组织实施。

(4)政教处、心理咨询室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信息收集、整理和综合评估,并拿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危机干预方案,然后向学校分管校长汇报。

同时,与对口的精神专科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如发现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应及时与学校对口的精神专科医院联系,由精神专科医院的相关专家对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进行会诊。

如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需要住院治疗,应及时将其转介到精神专科医院治疗。

(5)医疗室对因心理问题前来求医的学生,应有相关信息记录,而且记载清楚,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心理咨询室。

(6)保卫科对在校园内发现的有心理危机行为学生,应有相关信息记录,而且记载清楚,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心理咨询室。

  (7)宿管科对在宿舍区内发现的有心理危机行为学生,应有相关信息记录,而且记载清楚,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心理咨询室。

(8)各级责任人在向上一级责任人报告时,因受通讯、交通等客观原因而无法直接送达信息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责任人报告,直到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信息送达到上一级责任人为止,不得漏报、虚报、瞒报。

如漏报、虚报、瞒报重要信息乃至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或不良后果的严重程度逐级追究责任。

(9)以上责任人只是相对固定的责任人,由于学生在学校活动面太大,无法24小时准确了解所有学生的心理健康信息。

因此,每一个教职员工、学生若发现有心理异常现象或行为表现的学生后,都应设法立即与心理教师或分管校长取得联系,直到与其中任何一责任人取得联系为止。

3、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评估制度。

心理危机评估小组对学校校医务室、心理咨询教师等报告上来的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及时的心理危机风险评估。

不确定或评估困难的,可邀请心理危机专家进行评估。

在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预警预报。

“预警”的级别和程序为:

一般预警:

在严格保密的前提下,心理教师将预警学生情况通报班主任,协同班主任予以关注。

重点预警:

在严格保密的前提下,心理教师将预警学生情况通报班主任、政教处、主管校长,共同采取措施,跟踪个案学生的发展,重点关注。

特别预警:

心理教师及时将预警学生情况通报班主任、政教部、主管校长、校长和学生家长,学校和家长共同采取有效的特别防护干预措施。

4、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对象信息库》录入制度。

心理咨询室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对象信息库》,将全校有心理危机倾向及需要进行危机干预的学生信息录入其中,实行动态管理。

5、建立学生心理健康信息反馈制度。

心理咨询室及时将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对象信息库》中的学生名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和排查结果、上报的有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的心理评估结果和通过其它途径获取的有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名单,及其心理评估结果等相关信息反馈给学校。

(三)、“干预”工作机制的内容

建立“干预”工作机制,以心理学专业方法应对和干预学生的心理危机和极端行为。

1、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

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

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3)全程监护的原则。

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

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师生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5)严格保密的原则。

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3、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要求

(1)信息畅通。

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2)工作到位。

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及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3)协调配合。

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4)记录备案。

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班主任及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保证资料详细完整。

4、心理危机干预的方法

(1)对于名单进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对象库》的学生或突发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

其危机程度由心理危机评估小组确定。

面对学生有自杀和伤害他人的倾向,明确告诉来访学生,为了他(她)及他人的安全,需要通知有关人员,要求学生做出不做危险行为的承诺,同时对其以及相关人员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2)建立支持系统。

学校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他们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

全体教师尤其是心理教师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

学生干部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要求学生亲人来校陪伴学生。

(3)建立治疗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应进行及时的治疗。

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询或到上级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为主,可辅以药物治疗。

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必须在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在校或在相应的专业机构接受心理咨询。

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医院等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4)建立救助系统。

对于突发学生自伤自毁事故的紧急处理,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心理委员,应在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并立即报告给政教部、保卫科、心理咨询室、医疗室等部门。

上述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派人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紧急援救。

特殊情况下,班级可先将学生紧急送医院治疗,然后向有关部门汇报。

现场紧急救助各部门职责如下:

①政教处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

②保卫科负责保护现场,配合班级、年级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学校及医疗室对学生进行医疗救护过程中的安全监护;

③医疗室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其转至相关医院住院治疗;

③政教处、心理咨询室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5)建立阻控系统。

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

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

心理教师、医院医生在接待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来访时,在其危机尚未解除的情况下,不让学生离开,并立即报告给学校领导及学生所在年级。

(6)建立监护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①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学校成立以班主任、学生干部为负责人的不少于三人的学生监护小组,以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护。

监护小组及时向学校汇报该生的情况。

②对于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在校坚持学习并接受治疗者,学校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鉴定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

③经心理危机评估小组或心理健康专家评估与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学校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并对学生作休学处理,让家长将学生接回家或送医院治疗。

在学校与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学校对该生作24小时特别监护。

对心理危机特别严重者,学校派人协助保卫人员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或在有监护的情况下送医院治疗。

对于出现危机事故的学生在医院接受救治期间,学校亦指派相关人员根据医院要求在病房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

四、后期跟踪

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学校出具学校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学生复学后,学校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

应安排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

班主任、心理教师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在每月填写一次的《班级学生心理状态晴雨表报告单(综合)》里向心理咨询室报告该生的心理状况。

学校心理咨询室要根据各班级提供的情况,组织心理危机评估小组定期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的形式,对这些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班级。

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校要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安排班主任、心理教师、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学生骨干、该生室友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应急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

心理咨询室对他们保持密切的关注,组织心理教师对其进行定期跟踪咨询及风险评估。

各工作人员针对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本着教育为主、及时干预、跟踪服务的原则,畅通学生心理危机的早期预警通道,经常性地对本校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逐一分析。

对学习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学生、适应困难学生、突然遭受重大打击等的学生给予特别关注,随时掌握心理危机高危学生的心理变化。

    五、做好我校学生心理危机“三预”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落实措施。

各年级组要确定相关工作责任人,班级确定心理委员,明确责任、落实要求,将责任人和工作落实情况及时报告政教处。

(二)培训措施。

心理咨询室应定期对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应对方面的培训。

(三)备案措施。

学生心理危机处理完毕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年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给心理咨询室备案,填写《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记录表》。

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年级亦应将其详细材料报心理咨询室备案。

   

(四)鉴定措施。

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其病情应经学校指定的专业医院进行鉴定。

(五)保密措施。

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六)责任追究措施。

全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因有关人员失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的责任。

具体说来,在下列情况下,要追究部门或个人责任:

1、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某些部门协助而部门负责人不服从协调部门指挥的;

2、参与危机干预事故处理的部门,在接到学生心理危机事故报案后,拖延时间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或在现场不配合、不服从统一指挥而延误时机的;

3、年级、班级对学生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校危机干预方案不力的;

4、在相关部门出具了证明的情况下因经费问题拒绝对学生实施紧急救治的。

六、善后工作

心理咨询室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及时把特别预警学生出现心理危机的时间、原因、判断、干预方式、过程变化等情况,写成书面特别预警干预情况报告,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

以应对家长、媒体、社会的询问、质疑、报道和纠纷。

经学校领导同意,必要时学校会主动约见媒体,如实通报情况,争取主动,防止学校的声誉损失、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附件:

1、启东学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表

     2、启东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晴雨表(个别)

   3、启东学校班级学生心理状态晴雨表报告单(综合)

     4、启东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对象信息库

     5、启东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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