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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案例分析考点背诵版

目录

目录1

1.我的总结4

1.1.生态现状重点调查内容4

1.2.其他因素现状调查主要内容4

1.3.污水处理工艺7

1.4.污水行业特征因子7

1.5.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内容8

1.6.环境预测与评价的内容8

1.7.环评工作程序10

1.8.总量指标10

1.9.现状监测布点10

大气环境10

水环境11

地下水12

声环境13

1.10.水质分析方法13

1.11.空气因子分析方法13

1.12.隧道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14

2.水利水电类15

2.1.生态现状重点调查内容15

2.2.水利水电设施、大坝建设对环境的影响15

2.3.对评价区各类保护植物采取的保护措施16

2.4.浮游生物调查16

2.5.底栖生物调查16

2.6.鱼类调查16

3.铁路公路16

3.1.工程建设的环节可行性分析16

3.2.施工期生态影响17

3.3.营运期生态影响17

3.4.隧洞工程涉及的主要环境问题18

3.5.水土保持的措施18

3.6.减少占地(耕地)的措施18

3.7.桥梁运营措施与建议19

3.8.桥梁跨越河流,河流环境现状调查应关注的重点19

4.管道工程19

4.1.环境影响评价重点19

4.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9

4.3.措施20

5.化工石化与医药类20

5.1.事故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的影响及应采取哪些应急措施20

5.2.措施(工程、生态、管理)20

5.3.污染型项目工程分析内容20

5.4.水文地质条件调查的主要内容(此处参照导则原文)。

21

6.建材火电类21

6.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需要收集的气象资料,20年21

6.2.调查地面气象观测站的原则和常规调查项目21

6.3.水泥项目风险影响因素分析22

7.金属矿山类22

7.1.金属矿山工程配套的工程和环保措施22

7.2.重金属的污染途径22

7.3.选矿废水的特点及其危害23

8.社会区域类23

8.1.污水(自来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论证23

8.2.取水工程产生的环境问题23

8.3.污水处理站恶臭的防治措施24

8.4.大/小型餐饮的环保措施24

8.5.河道整治的措施24

8.6.林纸一体化项目选址背景应考虑25

8.7.原料林基地(生态)环境影响(水资源、生态多样性)25

8.8.公众参与的内容(第二次)25

8.9.公众参与的内容(第一次)26

9.垃圾填埋与焚烧26

9.1.垃圾填埋场的环境问题26

9.2.渗滤液染地下水的可能性26

9.3.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27

9.4.危废填埋场选址的要求27

9.5.危废贮存的选址要求27

9.6.一般固废选址贮存的要求28

9.7.危废焚烧厂选址要求28

9.8.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主要设施28

9.9.生活填埋场进场要求29

9.10.生活垃圾填埋场对防渗层的要求29

9.11.封场及后期管理29

9.12.地下水质监测井的布局30

9.13.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的技术要求30

9.14.水泥窑不处理的固废30

9.15.水泥窑处理的技术要求30

10.生态影响类的竣工验收31

10.1.占用耕地复垦措施的效果,需要调查哪些数据资料31

10.2.从土地利用的角度对工程选址选线变更提出还需补充开展调查的工作31

10.3.验收的负荷条件31

10.4.验收调查的重点31

 

1.我的总结

1.1.生态现状重点调查内容

1、生态背景调查:

调查影响区域内涉及的生态系统类型、结构、功能和过程,以及相关的非生物因子特征(如气候、土壤、地形地貌、水文及水文地质等),重点调查受保护的珍稀濒危物种、关键种、土著种、建群种和特有种,天然的重要经济物种等。

如涉及国家级和省级保护物种、珍稀濒危物种和地方特有物种时,应逐个或逐类说明其类型、分布、保护级别、保护状况等;如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时,应逐个说明其类型、等级、分布、保护对象、功能区划、保护要求等。

2、主要生态问题调查:

调查影响区域内已经存在的制约本区域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生态问题,如水土流失、沙漠化、石漠化、盐渍化、自然灾害、生物入侵和污染危害等,指出其类型、成因、空间分布、发生特点等。

1.2.其他因素现状调查主要内容

地面水现状调查主要内容

水文调查、现有污染源、水质、水域功能

点污染源调查的基本内容

a.点源的排放:

排放口的平面位置(附污染源平面位置图)及排放方向;排放口在断面上的位置;排放形式:

分散排放还是集中排放。

b.排放数据:

根据现有的实测数据、统计报表表以及各厂矿的工艺路线等选定的主要水质参数,并调查现有的排放量、排放速度、排放浓度及其变化等数据。

c.用排水状况:

主要调查取水量、用水量、循环水量及排水总量等。

d.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废、污水处理状况:

主要调查废、污水的处理设备、处理效率、处理水量及生产状况等。

非点源调查基本上采用间接搜集资料的方法,一般不进行实测。

a.概况:

原料、燃料、废弃物的堆放位置(即主要污染源,要求附污染源平面位置图)、堆放面积、堆放形式(几何形状、堆放厚度)、堆放点的地面铺装及其保洁程度、堆放物的遮盖方式等。

b.排放方式:

排放去向与处理情况:

应说明非点源污染物是有组织的汇集还是无组织的漫流;是集中后直接排放还是处理后排;是单独排放还是与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共同排放等。

c.排放数据:

根据现有实测数据、统计报表以及根据引起非点源污染的原料、燃料、废料、废弃物的物理、化学、生物化学性质选定调查的主要水质参数,及调查有关排放季节、排放时期、排放量、排放浓度及其它变化等数据。

地下水

8.3.1水文地质条件调查

水文地质条件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气象、水文、土壤和植被状况。

b)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貌特征与矿产资源。

c)包气带岩性、结构、厚度。

d)含水层的岩性组成、厚度、渗透系数和富水程度;隔水层的岩性组成、厚度、渗透系数。

e)地下水类型、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

f)地下水水位、水质、水量、水温。

g)泉的成因类型,出露位置、形成条件及泉水流量、水质、水温,开发利用情况。

h)集中供水水源地和水源井的分布情况(包括开采层的成井的密度、水井结构、深度以及开采历史)。

i)地下水现状监测井的深度、结构以及成井历史、使用功能。

j)地下水背景值(或地下水污染对照值)。

8.3.2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调查

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原生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包括天然劣质水分布状况,以及由此引发的地方性疾病等环境问题。

b)地下水开采过程中水质、水量、水位的变化情况,以及引起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c)与地下水有关的其它人类活动情况调查,如保护区划分情况等。

8.3.3地下水污染源调查

地下水污染源主要包括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

调查重点主要包括废水排放口、渗坑、渗井、污水池、排污渠、污灌区、已被污染的河流、湖泊、水库和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等。

8.3.3.3不同类型污染源调查要点

a)对工业或生活废(污)水污染源中的排放口,应测定其位置,了解和调查其排放量及渗漏量、排放方式(如连续或瞬时排放)、排放途径和去向、主要污染物及其浓度、废水的处理和综合利用状况等。

b)对排污渠和已被污染的小型河流、水库等,除按地表水监测的有关规定进行流量、水质等调查外,还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渠(河)段进行渗漏量和影响范围调查。

c)对污水池和污水库应调查其结构和功能,测定其蓄水面积与容积,了解池(库)底的物质组成或地层岩性以及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进水来源、出水去向和用途、进出水量和水质及其动态变化情况,池(库)内水位标高与其周围地下水的水位差,坝堤、坝基和池(库)底的防渗设施和渗漏情况,以及渗漏水对周边地下水质的污染影响。

d)对于农业污染源,重点应调查和了解施用农药、化肥情况。

对于污灌区,重点应调查和了解污灌区的土壤类型、污灌面积、污灌水源、水质、污灌量、灌溉制度与方式及施用农药、化肥情况。

必要时可补做渗水试验,以便了解单位面积渗水量。

e)对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应测定其位置、堆积面积、堆积高度、堆积量等,并了解其底部、侧部渗透性能及防渗情况,同时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浸溶试验、土柱淋滤试验,了解废物的有害成份、可浸出量、雨后淋滤水中污染物种类、浓度和入渗情况。

f)对生活污染源中的生活垃圾、粪便等,应调查了解其物质组成及排放、储存、处理利用状况。

g)对于改、扩建I类建设项目,还应对建设项目场地所在区域可能污染的部位(如物料装卸区、储存区、事故池等)开展包气带污染调查,包气带污染调查取样深度一般在地面以下25cm—80cm之间即可。

但是,当调查点所在位置一定深度之下有埋藏的排污系统或储藏污染物的容器时,取样深度应至少达到排污系统或储藏污染物的容器底部以下。

8.3.3.4调查因子

地下水污染源调查因子应根据拟建项目的污染特征选定。

声环境

7.1.1影响声波传播的环境要素

调查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主要气象特征:

年平均风速和主导风向,年平均气温,年平均相对湿度等。

收集评价范围内1:

2000~50000地理地形图,说明评价范围内声源和敏感目标之间的地貌特征、地形高差及影响声波传播的环境要素。

7.1.2声环境功能区划

调查评价范围内不同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划情况,调查各声环境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现状。

7.1.3敏感目标

调查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目标的名称、规模、人口的分布等情况,并以图、表相结合的方式说明敏感目标与建设项目的关系(如方位、距离、高差等)。

7.1.4现状声源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超过相应标准要求或噪声值相对较高时,需对区域内的主要声源的名称、数量、位置、影响的噪声级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有厂界(或场界、边界)噪声的改、扩建项目,应说明现有建设项目厂界(或场界、边界)噪声的超标、达标情况及超标原因。

1.3.污水处理工艺

废水的物理处理:

格栅、筛滤、离心、澄清、过滤、隔油;

废水的生物处理:

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厌氧生物消化法、稳定塘和湿地处理。

废水的化学处理:

中和、沉淀、氧化还原、催化氧化、光催化氧化、微电解、电解絮凝、焚烧。

废水的物理化学法:

混凝、浮选、吸附、离子交换、膜分离、萃取、汽提、吹脱、蒸发、结晶、焚烧。

1.4.污水行业特征因子

1.5.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内容

第一次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三)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四)环评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第二次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五)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的方式和期限;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1.6.环境预测与评价的内容

大气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

一级评价项目预测内容一般包括:

a)全年逐时或逐次小时气象条件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网格点处的地面质量浓度和评价范围内的最大地面小时质量浓度;

b)全年逐日气象条件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网格点处的地面质量浓度和评价范围内的最大地面日平均质量浓度;

c)长期气象条件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网格点处的地面质量浓度和评价范围内的最大地面年平均质量浓度;

d)非正常排放情况,全年逐时或逐次小时气象条件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最大地面小时质量浓度和评价范围内的最大地面小时质量浓度;

e)对于施工期超过一年,并且施工期排放的污染物影响较大的项目,还应预测施工期间的大气环境质量。

二级评价项目预测内容为9.8.1.1中的a)、b)、c)、d)项内容。

三级评价项目可不进行上述预测。

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

工业

a)厂界(或场界、边界)噪声预测

预测厂界噪声,给出厂界噪声的最大值及位置。

b)敏感目标噪声预测

--预测敏感目标的贡献值、预测值、预测值与现状噪声值的差值,敏感目标所处声环境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变化,敏感目标所受噪声影响的程度,确定噪声影响的范围,并说明受影响人口分布情况。

--当敏感目标高于(含)三层建筑时,还应预测有代表性的不同楼层所受的噪声影响。

c)绘制等声级线图

绘制等声级线图,说明噪声超标的范围和程度。

d)根据厂界(场界、边界)和敏感目标受影响的状况,明确影响厂界(场界、边界)和周围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分析厂界和敏感目标的超标原因。

公路

预测各预测点的贡献值、预测值、预测值与现状噪声值的差值,预测高层建筑有代表性的不

同楼层所受的噪声影响。

按贡献值绘制代表性路段的等声级线图,分析敏感目标所受噪声影响的程度,确定噪声影响的范围,并说明受影响人口分布情况。

给出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的距离。

依据评价工作等级要求,给出相应的预测结果。

施工场地

a)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特点,分别预测固定声源和流动声源对场界(或边界)、敏感目标的噪声贡献值,进行叠加后作为最终的噪声贡献值。

b)根据评价工作等级要求,给出相应的预测结果。

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

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应与现状评价内容相对应,依据区域生态保护的需要和受影响生态系统的主导生态功能选择评价预测指标。

a)评价工作范围内涉及的生态系统及其主要生态因子的影响评价。

通过分析影响作用的方式、范围、强度和持续时间来判别生态系统受影响的范围、强度和持续时间;预测生态系统组成和服务功能的变化趋势,重点关注其中的不利影响、不可逆影响和累积生态影响。

b)敏感生态保护目标的影响评价应在明确保护目标的性质、特点、法律地位和保护要求的情况下,分析评价项目的影响途径、影响方式和影响程度,预测潜在的后果。

c)预测评价项目对区域现存主要生态问题的影响趋势。

1.7.环评工作程序

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1.8.总量指标

“十二五”国家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SO2)、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和氮氧化物(NOX)

1.9.现状监测布点

大气环境

一级评价项目,监测点应包括评价范围内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点位不少于10个;二级评价项目,监测点应包括评价范围内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点位不少于6个。

对于地形复杂、污染程度空间分布差异较大,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较多的区域,可酌情增加监测点数目。

三级评价项目,若评价范围内已有例行监测点位,或评价范围内有近3年的监测资料,且其监测数据有效性符合本导则有关规定,并能满足项目评价要求的,可不再进行现状监测,否则,应设置2~4个监测点。

若评价范围内没有其他污染源排放同种特征污染物的,可适当减少监测点位。

监测点周围空间应开阔,采样口水平线与周围建筑物的高度夹角小于30°,监测点周围应有270°采样捕集空间,空气流动不受任何影响;避开局地污染源的影响,原则上20米范围内应没有局地排放源;避开树木和吸附力较强的建筑物,一般在15~20米范围内没有绿色乔木、灌木等。

应注意监测点的可到达性和电力保证。

水环境

水质取样断面设置的原则

(1)在调查范围的两端应布设取样断面;

(2)调查范围内重点保护对象附近水域应布设取样断面:

(3)水文特征突然化处(如支流汇入处等)、水质急剧变化处(如污水排入处等)、重点水工构筑物(如取水口、桥梁涵洞等)附近应布设取样断面;

(4)水文站附近等应布设采样断面,并适当考虑水质预测关心点;

(5)在拟建成排污口上游500m处应设置一个取样断面

水质取样垂线设置的原则

1.小河:

在取样断面的主流线上设一条取样垂线。

2.大、中河:

河宽<50m者,共设两条取样垂线,在取样断面上各距岸边1/3水面宽处各设一条取样垂线;河宽>50m者,共设三条取样垂线,在主流线上及距两岸不少于0.5m(克服边界效应的最小距离),并有明显水流的地方各设一条取样垂线。

3.特大河:

由于河流过宽,应适当增加取样垂线数,而且主流线两侧的垂线数目不必相等,拟设置排污口一侧可以多一些。

垂线上取样水深的确定

•在一条垂线上,水深大于5m时,在水面下0.5m水深处及在距河底0.5m处(克服边界效应),各取样一个;

•水深为1~5m时,只在水面下0.5m处取一个样;

•在水深不足1m时,取样照距水面不应小于0.3m,距河底也不应小于0.3m。

水样混合

•对于三级评价的小河不论河水深浅,只在一条垂线上一个点取一个样,一般情况下取样点应在水面下0.5m处,距河底不应小于0.3m.。

•二、三级评价:

混合过程段各取样断面中每条垂线上的水样混合成一个水样。

其它情况每个取样断面每次只取一个混合水样,即在该断面上同各处所取的水样混匀成一个水样。

•一级评价:

每个取样点的水样均应分析,不取混合样。

大、中型湖泊、水库

•当平均水深<10m时,取样点设在水面下0.5m处,但此点距底不应小于0.5m。

•平均水深≥10m时,首先是找到斜温层。

找到斜温层后,在水面下0.5m及斜温层以下,距底0.5m以上处各取一个水样。

小型湖泊、水库

•当平均水深<10m时,水面下0.5m,并距底不小于0.5m处设一取样点;

•当平均水深≥10m时,水面下0.5m处和水深10m,并距底不小于0.5m处各设一取样点。

小型湖泊、水库

•如水深小于10m时,每个取样位置取一个水样;如水深大于等于10m时则一般只取一个混合样,在上下层水质差距较大时,可不进行混合。

大、中型湖泊、水库

•各取样位置上不同深度的水样均不混合。

河流:

每期调查一次,每次调查三四天;

地下水

•a)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井点采用控制性布点与功能性布点相结合的布设原则。

监测井点应主要布设在建设项目场地、周围环境敏感点、地下水污染源、主要现状环境水文地质问题以及对于确定边界条件有控制意义的地点。

对于I类和Ⅲ类改、扩建项目,当现有监测井不能满足监测位置和监测深度要求时,应布设新的地下水现状监测井。

•b)监测井点的层位应以潜水和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的有开发利用价值的含水层为主。

潜水监测井不得穿透潜水隔水底板,承压水监测井中的目的层与其他含水层之间应止水良好。

(防止层间越流)

•c)一般情况下,地下水水位监测点数应大于相应评价级别地下水水质监测点数的2倍以上。

•d)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布设的具体要求:

评价级别为一级的I类和Ⅲ类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监测井(孔)点应进行定深水质取样,具体要求:

1)地下水监测井中水深小于20m时,取二个水质样品,取样点深度应分别在井水位以下1.0m之内和井水位以下井水深度约3/4处。

2)地下水监测井中水深大于20m时,取三个水质样品,取样点深度应分别在井水位以下1.0m之内、井水位以下井水深度约1/2处和井水位以下井水深度约3/4处。

评价级别为二、三级I类、III类建设项目和所有评价级别的II类建设项目,只取一个水质样品,取样点深度应在井水位以下1.0m之内。

一级评价项目目的含水层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7个点/层。

评价区面积大于100m2时,每增加15m2水质监测点应至少增加1个点/层。

一般要求建设项目场地上游和两侧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各不得少于1个点/层,建设项目场地及其下游影响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不得少于3个点/层。

2)二级评价项目目的含水层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5个点/层。

评价区面积大于100m2时,每增加20m2水质监测点应至少增加1个点/层。

一般要求建设项目场地上游和两侧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各不得少于1个点/层,建设项目场地及其下游影响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不得少于2个点/层。

3)三级评价项目目的含水层的水质监测点应不少于3个点/层。

一般要求建设项目场地上游水质监测点不得少于1个点/层,建设项目场地及其下游影响区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不得少于2个点/层。

声环境

当声源为固定声源时,现状测点应重点布设在可能即受到现有声源影响,又受到建设项目声源影响的敏感目标处,以及有代表性的敏感目标处;为满足预测需要,也可在距离现有声源不同距离处设衰减测点。

当声源为流动声源,且呈现线声源特点时,现状测点位置选取应兼顾敏感目标的分布状况、工程特点及线声源噪声影响随距离衰减的特点,布设在具有代表性的敏感目标处。

为满足预测需要,也可选取若干线声源的垂线,在垂线上距声源不同距离处布设监测点。

其余敏感目标的现状声级可通过具有代表性的敏感目标噪声的验证和计算求得。

1.10.水质分析方法

1.11.空气因子分析方法

1.12.隧道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

1.弃渣的影响或水土流失或弃土的影响;

2.对山顶植被的影响

3.对洞口植被的影响或洞口景观的影响

4.对小河的影响或对居民饮水的影响

5.对地下水的影响

 

2.水利水电类

2.1.生态现状重点调查内容

森林:

调查项目占地,淹没区面积,植被类型,郁闭度,主要植物种类,数量,密度等,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调查库区的水土保持情况;

涉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要给出保护名称,生态习性,生境条件,保护状况;

涉及保护区域的要给出保护范围,保护面积,保护要求,保护状况。

陆生、水生动物:

陆生水生动物的名称,种类,数量,种群,生物学特征,食源、水源、栖息地,生境要求;生物损失,物种影响。

涉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要给出保护名称,生态习性,生境条件,保护状况;

农业:

农业的占地面积,占地类型,是否涉及基本耕地,土壤肥力,种植物的产量,水利设施与灌溉条件。

水土流失:

土壤侵蚀模数,程度,侵蚀量,发展趋势及造成的生态问题,工程与水土流失的关系

景观:

涉及敏感区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的影响,明确相对位置关系,敏感区的要素情况。

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与现状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2.2.水利水电设施、大坝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

水:

施工生产、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

水:

施工机械的废水,含油

水:

施工期的垃圾渗滤液

施工期土石方工程和运输过程的扬尘

汽车尾气的污染

施工场地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等的占地,破坏植被,导致生物量的损失和生物多样性的减少

工程占地破坏了原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自然生态系统向人工控制的系统转变,影响范围内主要动植物的生境发生变化;

施工产生的水土流失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在脆弱地带可能导致崩塌、滑坡等灾害;

施工设备的噪音污染

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动植物,文物等

运营期

大坝的阻隔效应,对鱼类的不利影响,洄游鱼类将不能到上游产卵,必须设过鱼设施,人工增殖放流;

大坝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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