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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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一、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保护法》及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汇编(2000年版),开封市建委安全管理规定,公司ISO14001、OHS18001贯标程序文件及管理手册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郑州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合村并城项目(三标段)10#地块位于郑州航空港区。
建设单位:
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化工部郑州地质勘察院。
设计单位:
上海华都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框架剪力墙。
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屋面防水设计等级二级,设计耐火等级为二级。
1#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11层,建筑高度为34.4m.建筑面积9971.08㎡。
2#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11层,建筑高度为34.4m.建筑面积7168.02㎡。
3#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11层,建筑高度为34.4m建筑面积2967.64㎡。
4#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11层,建筑高度为34.4m建筑面积2967.64㎡。
5#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3层,建筑高度为10.2m建筑面积2564.6㎡。
6#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11层,建筑高度为34.4m建筑面积7895.83㎡。
7#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11层,建筑高度为34.4m建筑面积8308.12㎡。
三、工程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的重点:
本工程结构复杂(既有一般建筑楼层的特点,又有工业厂房的特征)危险源的安全控制难度大。
1、基础开挖,地下室基础模板砼的施工工程。
2、外脚手架工程。
3、大型机械设备的安拆及使用。
4、高空作业,立体交叉施工作业。
5、施工临时用电。
6、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的安装与拆除。
7、反剪力墙混凝土浇注施工。
8、“四口”“五临边”防护。
9、中小型机具的使用。
10、施工现场与周围人行道的防护隔离。
11、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控制。
12、职业病预防。
13、环境污染控制。
14、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15、自然灾害(大风、雷电等)。
16、结构实验室屋顶球型网架安装。
四、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
4.1、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关爱生命,保护环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全员参与,文明施工;遵守法规,持续改进。
4.2、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及火灾事故;
2、重伤事故控制在0.4‰以内;
3、年事故频率控制在1%以下;
4、安全达标合格率100%,其中优良率60%;
5、遵守法规,合理排污;
6、每年创四个文明工地;
7、推广环保产品,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4.3、本工程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及火灾事故;
2、重伤事故率为零;
3、年事故频率控制在0.1%以下;
4、安全达标.
5、确保省级文明工地,争创中州平安杯;
6、遵守法规,合理排污;
7、推广环保产品,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4.4、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指标:
1、由于“四口”、“五临边”、“三宝”防护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事故率为零;
2、基础、架体因施工方案、措施不到位或不能指导施工而造成的事故率为零;
3、集料平台倾覆事故率为零;
4、不发生化学危险品中毒及燃爆引发伤害事故;
5、围墙倒塌事故率为零;
6、杜绝脚手架重大事故;
7、杜绝高处坠落事故;
8、杜绝机械伤害;
9、杜绝触电事故;
10、杜绝火灾事故。
五、组织机构
按照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本工程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员一名,兼职安全员一名,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1、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
六、职责权限
6.1、工程管理科:
1、在编制下达生产计划时,要考虑工程特点和季节气候条件,合理安排,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安排月旬作业计划时,要将支、拆安全网,拆、搭脚手架等列为正式工作,给予时间保证。
2、在检查月、旬生产计划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3、在排除生产障碍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消除不安全隐患,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作业。
4、改善劳动条件必须纳入生产计划,视同生产任务并优先安排,在检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时,一并检查。
5、加强对现场的场容场貌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6、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苯重体力劳动、消除噪音、治理尘毒危害等情况,负责制定技术措施。
7、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艺等技术文件,使安全措施贯彻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艺卡的内容里。
负责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8、协助安全部门对现场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并随时对现场的安全设施及防护进行检查,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
9、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10、负责安全整改的复查工作,现场的安全工作的评定工作,并作好记录。
11、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6.2、物资设备科:
1、供施工生产使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
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规定标准。
3、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使用情况。
4、对批准的安全设施所用材料应纳入计划,及时供应。
5、制定安全措施,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行。
对所有现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及一切附件,经常检查其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并督促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6、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的机械设备,应会同技术人员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付诸实施。
7、新购进的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使用前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8、认真执行机械安全规程和安全运行制度。
对违章作业人员要严肃处理,发生机、电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
9、协助保安负责对进场供应车辆的记录出门条的开放,在场时间的记录等工作。
6.3、安全管理科:
1、执行公司要求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安全活动计划,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2、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定,并监督分包方组织实施。
3、负责分包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对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工作,并及时做好安全记录。
4、及时对现场的平面布置及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监督、制止、处罚、下达整改、复查。
5、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6、组织现场特殊设施(如塔吊、外脚手架、物料提升机)的验收,并建立特种工种台帐。
6.4、综合办公室:
1、负责对项目及分包单位全体人员的思想教育及各项法规的宣传工作。
2、领导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的正常施工程序。
3、按公司文件控制程序实施文件资料控制。
4、编制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建立培训与考核记录。
6、负责外文函收发、交接及保管工作。
7、负责项目的后勤保障工作。
8、负责施工现场CI形象;主抓施工现场文明;组织劳动竞赛。
6.5项目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坚决支持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负责其有效运转,负责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3、保证安全生产经费的落实,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购置合格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落实“准用证”制度,杜绝劣质产品进入现场。
4、负责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落实三级教育,没有安全培训上岗证的职工不得上岗工作业。
教育职工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
5、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安全防护,定期组织安全系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安全隐患不排除,不得施工。
6、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的要求及时上报,不得拖延、谎报或隐瞒不报。
6.6、施工员: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领会“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所管辖的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执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伍)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作业。
4、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伍)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传达上级文件,接受安全部门或安全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问题。
5、坚持施工计划上牌制度,配合安全人员有目的地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安全员提出的合理整改意见应及时整改。
6、发生工伤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
6.7、安全技术负责人:
1、对本项目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组织制度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3、指导安全部门工作,对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并支持他们的工作。
4、参与组织开展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
5、组织编排、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图纸审核、施工方法、安全用电、施工机具、垂直运输等各个环节都要制定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的安全技术措施,科学地指导施工。
6、组织对全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7、组织制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有计划的改善劳动务件。
8、在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具、新工工艺时,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现场实施。
9、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10、参与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人身伤亡和机械设备事故。
6.8、安全员:
1、认真落实上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模范执行并熟练地掌握各项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规章和制度,协助领导做好安全工作,并有针对性的制定一些安全细则。
2、因地制宜地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3、指导现场搞好安全生产,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施工落实情况,发现措施不当,不落实的要及时会同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整改和落实,并及时汇报领导,一旦发现严重威胁项目安全的人与事,有权采取果断措施直至停工整改。
5、积极参与组织有关人员搞好现场各项检查、验收工作,并按照标准要求做好安全资料。
6、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参与事故处理和安全检查。
6.9、生产工人: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
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得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敢于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6.10、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分包单位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
3、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总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查处理伤亡事故。
七、安全管理制度
7.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由企业各级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及各级只能部门的安全技术人员组织参加。
2、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由项目经理、专、兼职安全员、施工员组织参加。
3、班安组安全生产检查由班组长、安全员组织参加。
4、全生产检查依据建设部颁布的(JG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
5、企业安全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6、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至少为每周一次。
7、节假日放假前,工程复工前,冬季、雨季、暑期应加强对脚手架、施工用电、升降机、塔吊、施工积聚、临时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
8、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7.2、安全教育教训制度
1、施工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全员安全上岗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上岗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3、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公司劳动人事安全部门批准,并经安全教育培训后,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操作。
4、施工现场,每月应对本班组职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
5、特种工种(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混凝土搅拌机手、起重机手、机动车司机、吊车司机、塔吊机械手和指挥人员等),必须经上级部门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7.3、班组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制度
1、班长及班组安全远在分配任务时,对使用的施工机具进行检查。
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停止使用。
2、班长在分配任务时要根据班组人员的身体转状况分配工作并严禁酒后上班。
3、每天班长在分配任务时要根据工作内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认真做好记录。
4、班长及安全员每天应检查本班工人的防护用具是否安全可靠。
严禁工人在无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作业。
5、认真做好班组班前安全会议记录。
6、新工人上岗前,班长负责其安全教育,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4、消防制度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
开工前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建立消防安全组织,配备培训合格的消防人员了。
2、施工现场中易燃、易爆的场所应悬挂明显的防火安全标志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专用灭火水源。
3、易燃、易爆物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在安全区域专用库内,分类存放,严格领法手续,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可燃杂物必须及时清理,定点堆放。
4、职工宿舍、仓库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消防规定,留有平整、通畅的消防通道,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塔吊操作室、施工电梯笼内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5、乙炔瓶、氧气瓶与施焊作业的距离(包括明火)不得小于10米。
气瓶应分类存放在库内,不得露天暴晒。
6、施工现场及职工宿舍严禁明火,必须动火时,须经区级以上消防主管部门批准,操作时派专人监护,职工宿舍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不得私烧电炉,不得卧床吸烟。
7、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应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测、更换,发现火情立即组织扑救,并拨打“119”火警电话。
8、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必须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到工地所辖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9、施工现场必须加强治安管理,认真落实治安责任制和各种规章制度,工地要设立门卫和保卫人员。
做好工地夜间巡回检查,加强节假日的“四防”工作。
10、施工人员工作时间严禁酗酒,严禁在社会,工地打架斗殴,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一)、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2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且要高挂低用。
2、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扔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3、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4、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5、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起重臂下方严禁站人。
(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路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器装置并接保护零线。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应设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三)、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十项操作要求
即做到“十不盲目操作”:
1、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换岗人员未经安全岗位教育,不盲目操作。
2、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盲目操作。
3、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交底,不盲目操作。
5、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
6、脚手架、塔吊、物料提升机、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锯、搅拌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7、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8、凡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9、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和科研实验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10、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
(四)、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的“十不准”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
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柱钢筋骨架或钢管支撑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地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班组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逗留。
9、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五)、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非电工严禁拆除接电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6、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7、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8、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电。
9、临时电线必须架空或地埋,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六)、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十项基本安全要求
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
2、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3、在进行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必须正确。
4、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检查,确保安全牢靠。
洞口临边作业应防止物件坠落。
5、施工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脚手架、跨越阳台,在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行走。
6、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7、高处作业时,所有物料应该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8、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都要加以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保持作业走道畅通。
9、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0、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作业要在设有禁区、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11、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
(七)、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
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
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下的不明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米,在同一平面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八)、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二必须、三定、四不准”
1、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2、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4、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
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岗位和岗位职责。
6、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7、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
8、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9、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10、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准将头、手、身伸入运转机的机械行程范围内。
(九)高处作业的分级
1、坠落高度越高,危险性也就越大,所以按不同的坠落高度,高处作业可分为:
2、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5-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10.2、高处坠落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有:
(1)、临边洞口处作业无防护设施或防护不严密、不牢固。
(2)、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作业层防护不严、脚手架跳板不满铺,架体与墙体的拉结点少且不牢固或被随意拆除造成的脚手架倒塌和人员坠落等。
(3)、在塔吊、龙门架的安装、拆除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坠落事故。
(4)、违章乘坐吊篮、钢丝绳断裂、吊盘停靠装置失效。
(5)、模板支撑系统钢竹混用,无剪刀撑,缺少水平杆和斜撑,楼层模板立杆排弄混乱,造成整体失稳坍坠落。
(6)、工人未经培训违章作业,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知识,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主要原因。
(7)、施工单位重生产、轻安全,只讲进度和效益,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分析上述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不难看出,高处作业存在于脚手架的搭设、使用、拆除、模板的搭设,大型机械的搭、拆和使用等多个环节中,因此对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也就更显示其重要性,加强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对工人的安全教育,更是控制事故发生的重要方面。
10.3、高处作业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