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中小学后勤工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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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中小学后勤工作规程

洛南县中小学后勤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规范、科学的后勤管理体制,提升办学的整体水平,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依据《教育法》、《食品卫生法》、《卫生防疫法》、《陕西省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商洛市寄宿制学校建设标准》以及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校园建设、资产管理、食堂管理、基建修缮工程等管理要求和规定制定。

第三条 后勤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后勤工作的基本职能是为教育教学和师生的生活服务,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并在管理和服务中发挥育人功能。

 

第二章 校园环境管理

 

第四条 校园环境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

校园绿化建设及管理、校园环境卫生管理两个方面。

第五条 校园绿化建设及管理

1、校园绿化建设应有规划,突出重点,形成风格。

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校园要功能分区明显,绿化要针对不同功能区域合理设置景点、小品,将知识性、趣味性、人文性融为一体。

校园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

2、校园绿化美化建设应具有鲜明的学校特色,形成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

学校要从办学理念、学校历史、师生规范、校园标识等方面综合考虑,用美观的设计将校风、教风、学风展示在校园合适的位置。

3、学校应明确专门机构(主要是总务处)负责学校的绿化建设及管理工作,各绿化区应确立专人进行管护,负责花木的修剪、浇水、病虫害防治。

4、学校应建立校园绿化管理制度和绿化档案。

档案包括绿化现状图、规划图、施工图及地块绿化统计表、各类合同等。

第六条 校园环境卫生管理

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的任务是环境的清扫及保洁,消灭蚊蝇孳生地及保持排水排污管道畅通等。

1、校园卫生区域划分清楚,不留死角。

各区域落实责任人,按时组织打扫,做到地面无纸屑、果皮壳、杂草和其它杂物,墙壁无污迹、蛛网、悬灰。

定期检查评比,长期做好卫生保洁。

2、学校要积极与相关单位联系,在校外合适位置设置垃圾点,垃圾应定期掩埋处理。

校园内要设置密闭的垃圾箱、果皮箱,并及时清理。

3、搞好厕所卫生。

做到粪便入池,手纸归笼,厕所内地面无积水,无烟头、纸片及杂物,便池内无淤积。

春末至初秋要喷洒灭蚊蝇的药水,做到基本无蝇蛆。

4、自行车、摩托车定点存放,整齐有序,有专(兼)职管理人员。

5、加强师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广泛宣传普及卫生保健知识,使师生形成自觉维护整洁、优美环境的文明习惯和良好风气。

 

第三章 宿舍管理

 

第七条学校确定一名领导分管宿舍工作,并落实各教职工宿舍区、各个班级和每个学生宿舍的管理人员。

第八条 教职工宿舍管理

教职工宿舍内物品摆放有序,床铺整齐,餐具洁净,能为学生起到示范作用。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教职工宿舍检查评分细则,定期检查评比。

第九条 学生宿舍区管理

学校要改善设施,落实管理措施,确保学生宿舍安全、文明、卫生。

1、宿舍设施标准

(1)人均住宿面积小学不低于2.1M2,初中不低于2.4M2;宿舍为单间、砖混或砖木结构,顶棚封闭良好,水泥或砖铺地面;门窗完好,玻璃齐全,有防护网,配窗帘;墙壁粉刷整洁,室内布置优美,通风良好。

(2)有标准的钢制或安全美观的木制架子床,达到每生一铺;有储物柜,保证每生一储、一锁;有整装镜,有脸盆架,达到每生一盆、一巾,一壶。

(3)用电线路安全。

有供学生使用电褥子的专用插座,专线开关。

所使用的电褥子符合质量要求。

宿舍有安全通道和完好的消防、报警系统。

舍外设供学生晒被、晾衣设施。

2、宿舍管理要求

(1)有宿舍管理制度,有住宿生管理卡(照片、床号、班级、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内容齐全),有值日安排,并全部上墙。

每宿舍设舍长一名,协助宿舍管理人员工作。

(2)每晚定时对住宿学生进行点名,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督促学生按时作息。

专人负责定时控制学生电褥子用电。

(3)每天早上有专人检查、指导学生整理床铺,搞好宿舍卫生。

督促学生洗漱、梳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安排学生定期换洗被套、床单。

(4)宿舍内物品放置有序,床上用品叠放整齐,无乱挂衣物。

保持室内整齐清洁,不随意张贴字画,不乱涂乱刻,不在墙上、天花板上乱钉钉子,不向窗外、走廊、盥洗间等公共场所泼水和丢弃废物。

(5)保持宿舍区秩序良好,不大声喧哗,不起哄。

男女同学不在宿舍内互访、逗留。

做到按时就寝、熄灯,按时起床。

定期召开住宿学生会,评比、通报宿舍卫生、纪律等情况,并量化打分到班级。

 

第四章 食堂管理

 

第十条食堂设施建设

1、食堂生均面积(操作间、储藏室、餐厅)小学不低于1M2,中学不低于2M2。

房屋安全坚固、室内砖铺或水泥地面,门窗有防护设施,防鼠、防蝇、防潮,通风。

2、食堂操作间与储藏室分设,锅台瓷片贴面,墙外扒灰。

有储粮柜、冰柜、有消毒柜。

使用消毒剂,炊具齐全,水电设施齐备。

有供学生冲洗碗筷的水池,有排水管道。

3、有固定餐厅或遮风挡雨的学生就餐场地,有足够的学生就餐座位。

4、有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水源,有能满足全校师生早晚两次供开水需求的茶水灶。

5、中心小学及以上学校都要建教师灶,建设标准与学生灶相同。

第十一条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卫生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有食堂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卫生制度、食品采购制度、管理人员及炊事员职责、食堂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上墙。

2、食堂要有卫生许可证。

工作人员持健康证、着工作服上岗,卫生习惯良好,勤洗手、勤剪指甲,男性不留长发,不蓄胡须,不在上班时吸烟。

3、餐具的清洗、消毒符合规范。

学校食堂禁止使用统一提供的碗筷,防止疾病交叉感染。

4、食品的保管做到生熟分开、干湿分离,定期检查粮食的存放情况。

收取原粮的食堂,要统一安排,分期按需定量收取,保证当周收用平衡。

坚持食品采购索证,食品来源登记,杜绝食品中毒事故发生。

5、做好学生自带馒头的加热工作,每天有专人检查学生自带馒头、成品菜的存放情况,发现霉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 食品营养管理

1、食堂负责人、管理员应掌握常用主、副食品中主要营养成份含量与烹饪制作要求,编制周食品表,逐步实现营养配餐。

2、提高炊管人员的营养卫生观念,每学期进行1—2次营养卫生知识讲座,有条件的要进行系统的卫生基础知识培训。

第十三条 食品成本管理

1、学生食堂要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经营,要建立成本核算制度,按成本内涵加强成本核算,规范伙食价格,严格控制盈利率。

2、教师食堂为福利型食堂,炊事员工资由学校经费全额支付。

第十四条 食堂服务管理

1、炊管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关心爱护师生,对就餐人员一视同仁,不卖变质霉烂食物,不以次充好。

2、食堂营业时间要考虑就餐者的实际情况,高中低档菜搭配合理,冬天要供应热饭、热菜。

3、学校有专人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学生就餐时有人维持秩序,并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改进食堂管理工作。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原则是认真执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学方针,坚持民主理财,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学校要依据有关财经法规、财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预算管理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费用开支标准制度、票据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并做好落实。

第十七条中小学财务由校长全面负责,实行一支笔审批。

初小(含教学点)的财务纳入完全小学管理,实行报账制。

学校设专(兼)职报账员1人,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

第十八条学校只准设经费和基建两套帐,非独立法人的校办产业、勤工俭学、捐赠收入、各种代办费等非财政资金,统一由财务室核算。

第十九条学校要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并按批准的预算办理支出,除上级批准的有关事项外,经费不得超支,不得形成新的债务。

第二十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1、学校表彰先进、考核奖励、加班补助、超课时津贴、个人福利等非公用支出,要根据学校财力和有关政策,从严控制,不准以各种名义滥发补助、福利。

2、教育系统内部公务往来,学校一律不准招待,人员调动不搞迎送。

3、学校人员外出考察学习,须经教育局批准。

第二十一条实行民主理财

1、规范议事程序

学校的大额开支(具体额度由学校研究确定)、固定资产处置、借入款项、各种合同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校舍建设资金预算、大型采购计划按有关规定报教育局审核。

2、搞好财务公开

学校每月要将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研究重大开支的校务会纪要或上级批复、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年末要将预算执行情况向职工大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搞好财务分析

学校财务管理人员应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第六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管理

1.学校要根据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房地产产权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取得法律保护。

2.健全房地产档案。

档案包括房地产地理位置、平面图、登记表、产权归属的原始资料、沿革变更登记表、房屋在修建及使用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以及供电、网络、给排水图等。

3、学校应加强对房屋的巡视,发现破损及时维修。

维修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通过公开招标或议标确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组织实施,项目款的结算必须通过审计。

第二十四条 物资管理

学校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三类。

学校的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做好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建帐、发放、核算及更新报废等管理工作。

1、固定资产管理

(1)学校各部门所需物资由总务处统一采购。

各处室应在学期末提出下一学期的物资需求计划,经校务会议研究后,交总务处统一组织采购。

所有采购必须两人以上同时参与,特殊设备或科技含量高的专业设备,请有关专业人员协助采购。

凡纳入政府采购要求的物资项目,由学校向政府采购机构申报代理采购。

(2)固定资产由总务处统一管理,并建好固定资产账。

总务处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学校实物使用、保管等任务。

使用处室建立相应帐卡,并定期与学校固定资产帐核对。

(3)固定资产的增减和校内调拨,应办理手续。

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单》,批准后办理销帐手续。

2、实验材料管理

实验材料指实验室所用的一次性专业耗材。

(1)根据实验用料需求及库存情况,由相关处室编制采购计划,经校务会研究后,由总务处采购,购买时,实验室管理员、科任教师必须参与。

实验室管理人员按采购单,核对入库材料的数量、质量、品种和规格登记材料帐。

(2)实验室管理人员本着厉行节约、满足教学的原则,凭领料单开列的数量、品种、规格发放材料,当面点清。

实验结束后,凭材领料单进行核结。

(3)实验材料的保管除具有通风、防潮、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完好的标准库房外,还要设立危险品仓库,对易燃、易爆、剧毒品的管理,应单独制定管理制度,实行责任追究。

3、低值易耗品管理

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

办公用品、清洁卫生用品、劳保用品、劳动工具等。

低值易耗品实行计划采购,定额供应。

由总务处征求使用处室意见后编制计划,经校务会研究后,由总务处采购,各处室专人负责领用。

物品的采购、验收、入库、管理与材料的管理相同。

第二十五条 办公、生活用具及一般设备管理

一般设备指桌、椅、凳、橱柜、床、沙发、电扇、体育器械等,实行统一管理,由使用班级和处室负责。

学校制订配备标准、管理及赔偿制度,总务处负责购置,按标准发放,建立帐卡,每年核对一次,办理报损报废手续,做到帐物相符。

第二十六条 医务室药品及医疗器械管理

1、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购置,由医务室按月提出计划,经校务会研究后,由总务处和医务人员到指定供药部门采购,医务室验收入库。

属固定资产的医疗器械同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

2、药品一律凭本校医生开出的处方发放,并在药袋上填写姓名、药名、剂量、日期。

3、药品管理负责人是医务人员,做好防止药品霉变和过期失效工作。

剧毒药品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

4、医务室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内卫生防疫工作,建立和健全疫情预警预报制度,定期检查各个部门的消毒工作,防止各种污染,杜绝传染疾病。

第二十七条 水电管理

1、水电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爱护设施,保证安全,注意节约,改善服务。

学校应配备专(兼)职水电管理人员,并熟悉学校的供电、广播、电话、网络线路、给排水管线和消防水管线。

2、对校内的水电系统要建立档案资料和巡视维修制度,保证用电安全,防止水质污染和管道破裂。

3、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完好有效。

二十八条资产清查

学校要每年组织一次全面的资产清查,核定资产帐,收缴公物损坏赔偿金。

 

第七章基建(维修)工程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总体规划

学校总体规划要依据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确定的办学规模来制定。

学校规划方案要一步到位,逐步实施。

规划方案一旦形成,不能随意更改。

第三十条 基建(维修)工程过程管理

1、学校校舍需要基建(维修),须向教育局校建办上报建设项目建议书,经审核论证立项后,方可实施,并由校建办参与全过程监督管理。

2、建设单位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并准备工程招议标,办理施工许可证。

3、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管理,严格落实宣传、简报、进度月报、倒排工期、问责、项目公示、监督检查、监督举报等八项制度。

4、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及时提出审计申请和验收申请,取得审计报告后,根据审计报告与工程建设方结算工程建设款,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5、竣工验收后,应将全部基建资料进行整理建档后作为永久性档案保留。

 

第八章后勤人员管理

 

第三十一条配备足够的高素质后勤管理人员

1、学校要把有爱心、有吃苦精神,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到学校后勤管理岗位上。

按照编制,中心小学及以上学校都应设专职总务主任,每十个班配备一名专职后勤管理人员。

2、学校应根各自的规模和实际,按专兼结合的原则,配备总务主任、报账员、保管、水电管理员、宿舍管理员、食堂管理员、校园绿化及卫生管理员等后勤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核定工作量,确保事事有人管,事事有落实。

第三十二条加强后勤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学校要建立培训计划,对后勤管理人员进行全员培训,使其明确职责,熟悉业务,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业务培训班,掌握新技能、新理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评估考核体系

学校对后勤工作应从三方面进行考核:

1、学校对后勤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由校务会组织实施,包括对各管理人员年初工作计划的审核,年末工作总结的评定,工作过程中,对工作到位情况的检查监督等。

2、后勤管理人员对班级进行考核。

考核由后勤管理人员组织实施,考核对象为班级,考核的责任人为各班主任,每周不少于一次。

考核的内容包括各责任区的卫生、宿舍的纪律、学生对公物的爱护、对水电的节约等内容。

考核实行量化打分,作为学校考核班主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3、师生对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由师生代表实施,每学期不少于两次,考核内容为后勤服务的质量、后勤管理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

考核实行量化打分,作为学校考核后勤人员的依据。

 

第九章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程适应于用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各学校应按本规程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三十五条 本规程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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