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44203.docx
《保障性住房44203.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障性住房44203.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保障性住房44203
公司介绍
北京众诚有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全程办理保障性住房相关事宜。
办理内容中包含:
开具户籍证明;开具社保证明;公积金证明;纳税证明;资产证明及其他相关所需证明以及客户开具证明时提供所需证明的各项文本格式整理客户开具资料,协助客户填写保障性住房申请表,递交审批,协助客户完成三审两公等相关事宜。
我公司承诺6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为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和两限房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我公司专门办理保障性住房。
北京在未来2,3年中将会非常重视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的投放,不但保障性住房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中,而且低廉的价格也会满足中等及低收入家庭!
国家要用保障性住房来控制只涨不降的房价。
虽然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是有条件可依循的,但是每个申请家庭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所以在申请时会遇到这样或是那样的疑难问题,没有人能帮忙解决。
不但要来往跑很多次,而且还需要提供很多证明,过程不但很繁琐而且复杂,办理起来还是很耽误时间和耗费精力。
所以我公司很诚意的为您分忧解劳,帮您代办保障性住房工作,这样您既可以不用向单位或是公司请假,跑来跑去办理繁琐的手续,节省您的时间,又可以很快的办理成功。
我公司在对三房办理工作已经有1年之久,委托我公司办理过的申请人均给与了很高的评价。
我公司长期代办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申请表,一表一房,会大幅度帮您缩减时间,简短流程,让您第一时间得到您梦寐以求的“家”。
公司地址位于:
海淀区学院路学清路16号!
欢迎来电咨询关于保障性住房问题。
一、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城市的廉租住房、城市的经济适用住房,也包括在一些林区、垦区、煤矿职工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
从今年开始,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要扩大农村危房改造的试点工作,所以我们把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两限商品房,解决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的改造问题、游牧民定居工程和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统称为保障性安居工程。
不同情况的低收入家庭,对保障性住房有租赁与买卖的不同需求。
廉租住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这是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最本质的区别。
通过保障制度的完善,不论是哪一类住房,最终目的都是尽快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这是最根本的。
为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和两限房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我公司专门办理经济适用房。
北京在未来2,3年中将会非常重视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的投放,不但经济适用房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中,而且低廉的价格也会满足中等及低收入家庭!
国家要用经济适用房来控制只涨不降的房价。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与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还很不完善,为此,我国已经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
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
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需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取得北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5年。
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单身申请人需年满30周岁,离异申请需要满足离异3年以上(包含3年)。
家庭人口
家庭年收入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总资产净值
1人户
22700元及以下
10㎡及以下
24万元及以下
2人户
36300元及以下
10㎡及以下
27万元及以下
3人户
45300元及以下
10㎡及以下
36万元及以下
4人户
52900元及以下
10㎡及以下
45万元及以下
5人户以上
60000元及以下
10㎡及以下
48万元及以下
三、两限房
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
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两限房即“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
为降低房价,解决本地居民自住需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
目前情况来看,首批限价房规定:
限价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全部为90平方米以下。
限价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取得北京市城镇户口,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单身申请需年满30周岁,离异申请需要满足离异3年以上(包含3年)。
家庭人口
家庭年收入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家庭总资产净值
3人户以下
8.8万元及以下
15㎡及以下
57万元及以下
4人户以上
11.6万元及
15㎡及以下
76万元及以下
四、公租房
(一)公租房是指政府提供的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收入住房困难等群体出租的住房。
(二)三类标准人员申请公租房:
一类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三方轮候家庭
二类本市户口、住房面积15㎡一下,3口人及一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总资产净值57万以下;4口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以下,家庭资产净值76万以下。
三类外省来京人员,稳定工作一定年限(1年)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稳定的收入,能够提供同期的暂住证明,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
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房。
(三)期限最长租赁年限为五年,如需续租需在满3个月内提出申请,租金可月付、季付、最长为年付。
租住期间可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买房后须退房。
(四)配租套型:
人口
家庭构成
配租套型
1人
单身(未婚、离异、丧偶)
宿舍、单居或小套型
2人
夫妻及子女未满10周岁的单身家庭、子女满10周岁的单身家庭
单居、小或中套型、中或大套型
3人以上
夫妻及子女
中或大套型
(五)公租房特点:
1.有区县发布备案
2.资产由区县自负
3.有保障房的轮候家庭先配租,明确规定不超1:
1.2
4.优先配租包括省级劳动模范、成年孤儿
5.单位建设持有的公租房,优先配租给本单位员工,摇号由单位组织
(六)公租房价格
(一)公租房的租金按照低于市场价格20%的比例收取。
(二)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象具备条件:
取得廉租房实物配租或廉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通过公开摇号方式承租的。
城六区超出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并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2)除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
(3)3人及一下人口总资产在57万元以下。
4人及以上人口总资产在76万以下;
(4)公租房须通过住保办公开摇号。
本市其他区县超出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口,申请公租房补贴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条件由区县政府自行确定,其条件与城六区一致。
对租金补贴标准做了明确规定,租金补贴按家庭收入及困难度分为六档,分别给予房屋租金高的95%、90%、70%、50%、25%、10%。
解读“新国八条”核心内容:
一是强化规划调控,改善商品房结构。
二是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
三是加强对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调控,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的有效供应。
四是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
五是运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调控,特别要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节力度。
六是加强金融监管。
七是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强化法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八是加强市场监测,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加强舆论引导,增强政策透明度。
【政策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
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
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
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
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解读】这是首次要求地方政府制定房价调控目标,并要求今年第一季度就要发布,力度之严,史无前例。
据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规定中所提的“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应该指的是一个具体的价格数量,各地方政府应该制定并公布一个2011年底本区域内的预期房价。
这样做的好处可以打消投资、投机者对预期的追逐,同时,让有合理购买需求的购房人不再恐慌性购房。
让房地产市场逐渐平稳,特别是价格能保持在合理的区间。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称,这是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各地制定房价控制目标,估计部分高房价城市可能会制定出房价涨幅控制线,部分房价不太高的城市可能会像重庆那样,制定出一个房价收入比的区间。
地方政府将为如何定这个目标而苦恼不堪。
调控房价的效果肯定比去年好。
【政策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
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
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解读】今年北京将开工建设20万套保障性住房,其中六成为公租房。
同时,今年竣工10万套保障性住房,实现交用的公租房数量将达到1万套左右。
“十二五”期间,北京开工建设的保障房数量总量将达到100万套,其中六成为公租房。
>>金融政策方面
首付款提至六成
【政策三】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解读】再次加强了对投资及投机的控制,特别是第二套房贷款增加一成首付,将使得投资者最多只能贷款不到四成,而且,“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也为提升二套房贷款利率留下了空间,可以进一步抑制投机购房。
虽然规定二套房首付提高,但是执行的时间没有具体确定,所以将可能促成消费者规避政策短期之内成交量加速上涨。
一旦二套房利率再往上调,根据现在“认房又认贷”的商贷政策标准,即使卖掉手中贷款房产,名下无房也会算做二套房,意味着更加贷款买不起房,止步于置业升级“门槛”之外。
北京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志称,新“国八条”相对于此前两轮调控,最大的特点就是“抬高门槛,强化力度”,都是为了抑制过度消费和投资需求。
毕竟资源是有限的,应该把资源尽可能地向首套房需求倾斜,抑制多套房的投资需求。
保障性住房将单列
【政策四】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
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
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大力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
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坚决纠正,严肃查处。
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
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解读】“十一五”期间北京市累计投放保障性住房用地3603公顷,保障性住房在全市住房供应中的比例逐年加大。
2010年,北京明确提出了“两个50%”的建设目标,即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占全市住宅供地50%以上;新开工建设和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3.6万套以上,占全市新开工住宅套数50%以上。
>>交易税费方面
二手房交易税按全额征收
【政策五】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
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
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
【解读】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称,首先,相比之前执行差额收取营业税,新“国八条”再次严格了二手房交易税费。
5.5%的全额营业税使得5年内房源再交易成本将明显上涨,将明显遏制过度炒作。
以一套2008年100万元购买、现在出售20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之前只需要按照差额缴纳5.5%的营业税也就是缴纳5.5万,而以后将需要交纳11万。
其次,对房价超过平均水平的商品房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将有效地遏制部分过快上涨价格。
预计各地区将陆续出台房价的抑制措施。
第三,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
目前部分城市存在明显的避税现象,导致了楼市调控的部分措施作用减弱。
预计调控很快将弥补这部分漏洞,部分城市的二手房交易可能增加税费在一倍以上。
相关文章
第四,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个税很可能开始按照20%收取,如果严格收取将给市场调控带来相比房产税更有效的作用。
解读:
“京十五条”核心内容
■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承担起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责任
■2011年筹集保障房20万套以上;为2万户发放租赁补贴;竣工10万套保障房
■公租房年底实现配租1万户;公租房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中将引入中长期贷款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存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将动态调整
■差别化土地增值税率将施行
■土地增值税该清算不申请、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的楼盘将被重点清算和稽查
■二套房首付款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本市将研究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商品房用地计划供应量不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需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
■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暂停购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暂停购房;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购房
■购房人提供虚假文件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承担责任;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购买资格、违规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或代理合同的开发商、房地产经纪机构将被依法严肃处理
■各区县政府要确保保障房供地、进度、质量和安全;加快配租配售工作进度严格房源分配使用管理
■杜绝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块历史最高价情况发生;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将进一步完善
■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者将被约谈和问责
■散布虚假信息者将被追责
本市家庭拥有2套以上住房暂停购房外地户籍购房须有5年纳税证明
已经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第二套房时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政策执行;已经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均暂停在本市购房。
本市2月16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这些内容成了被广泛关注的热点。
“通知”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要认真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全力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加强税收征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建立健全约谈问责机制以及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
2月16日出台的北京调控细则中,尚未公布本市具体的房价控制目标。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制定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是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本市会按照国务院要求贯彻执行。
2月16日公布的细则中也明确提出,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
据了解,本市相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合理确定本市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会按照要求,在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该指标将综合考虑到2011年的全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各个方面,科学制定。
“通知”中的楼市调控政策具体有15个方面。
这被称为“京十五条”的要求,自2月17日起执行。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居民家庭、持有北京有效暂住证在北京没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北京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北京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北京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北京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作为“国八条”的落地政策,“京十五条”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个人转让住房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
各金融机构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实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政策。
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京十五条”内容还显示,本市将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公安、税务、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购房人资格核查机制。
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购房人,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购买资格、违规签订商品住房销售合同或代理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依法严肃处理。
“京十五条”要求,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的责任,继续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进一步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对于没有完成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进行约谈和问责。
兰亭序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
群贤毕至,少长咸集。
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
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
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
虽取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
及其所之既倦,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
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
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
古人云:
“死生亦大矣。
”岂不痛哉!
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
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
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
悲夫!
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虽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
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