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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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
D1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 土石方工程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使用于市政工程项目其他
章。
二、 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查资料为准,含水量≧25%为湿
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
计算。
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三、 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
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四、 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1.25,搭拆垫板
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另行计算。
五、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30cm 时,其推土机
台班乘以系数 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 1.17。
六、 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 1.43,机械乘以系
数 1.20。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七、 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 2.50,机械乘以系
数 1.50。
八、 0.2m³抓斗挖土机挖土、淤泥、流沙按 0.5m³抓铲挖掘机挖土、
淤泥、流沙项目消耗量乘以系数 2.50 计算。
九、 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
量乘以系数 1.10;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
乘以系数 1.20。
十、 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
盖材料未在项目内。
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
虚方量
天然密度体积
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
1.00
1.30
1.50
1.20
0.77
1.00
1.15
0.92
0.67
0.87
1.00
0.80
0.83
1.08
1.25
1.00
项目
单位
挖土深度(m 以内)
增加
工日
工日
3
4
5
6
7
8
9
10
6.95
9.73
12.51
15.29
18.07
20.58
23.63
26.41
表格 1 土方量换算表
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
2.12m 计算。
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
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
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算。
十一、本定额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
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费按当地规范处理。
十二、本章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车在施工现场降尘,
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
水的费用。
十三、人工挖槽、基坑内淤泥、流沙的深度超过 2m,其垂直运输按
下表增加日工(工程量按超过 2m 深度部分工程量)。
十四、清单编码 040101004 竖井挖土方、040101005 暗挖土方执行
D.4 隧道工程中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本章定额的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
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
土方体积换算见下表:
土壤类别
放坡起点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在坑内作业
在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三类土
四类土
1.20
1.50
2.00
1:
0.50
1:
0.33
1:
0.15
1:
0.33
1:
0.25
1:
0.10
1:
0.53
1:
0.47
1:
0.23
管道结构宽
(cm)
混凝土管道
基础 90°
混凝土管道
基础>90°
金属管道
构筑物
无防
潮层
有防
潮层
50 以内
40
40
30
40
60
100 以内
50
50
40
表格 2 放坡系数
表格 3 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
二、 土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
入土方工程量内。
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加允许超挖量。
开挖
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
松、次坚实 20cm,普、特坚实 15cm。
三、 夯实土堤按设计断面计算。
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
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 30cm 内,废土运距按 30cm 计算。
四、 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面积计算,运土应
另行计算。
五、 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
按沟槽全部土(石)方量 2.5%计算。
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
200mm 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造物所占的体积。
六、 挖土放坡和沟、槽底加宽应按图纸尺寸计算,如无明确规定,
可按下表计算。
项目
推土机、铲运机
人力及人力车
坡度
(%)
5-10
15 以内
20 以内
25 以内
15 以上
系数
1.75
2
2.25
2.5
5
250 以内605040
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
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累土
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管道结
构宽:
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
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增加 10cm。
七、 土石方运距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
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如遇下
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 15%以上,推土机、铲运
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 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
2、 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 10m
计算。
3、拖式铲运机 3m³加 27m 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 45m 转向
距离。
八、 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方量的划分:
底宽 7m 以内,
底长大于底宽 3 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 3 倍以内按
基坑计算,其中基坑底面积在 150m²以内执行基坑计价依据。
厚度在 30cm 以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
超过上述范
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九、 机械挖土方,按实际挖土方计算,对机械挖不到的地方(如:
死角、沟底预留厚度、修整边坡等),需人工辅助开挖时,按
人工挖土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十、 人工装土汽车运土时,汽车运土计价依据乘以系数 1.1。
十一、土壤及岩石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D.2 道路工程
说明:
一、 本计价依据包括:
路基处理、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
道及其他。
二、 道路工程中排水项目,可套用 D.5 市政管网工程的相关项
目
三、 本计价定额中的工序、人工、机械、材料等均系综合取定。
除另有规定者外,均不得调整。
四、 本计价定额的多合土项目按现场拌合考虑,部分多合土项
目考虑了厂拌,如采用厂拌集中拌合,所增加的费用可按
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 本计价定额凡使用石灰的子目,均不包括消解石灰的工作
内容。
编制预算中,应先计算出石灰总用量,然后套用消
解石灰子目。
六、 本计价定额中的未计价材料计入直接费,并参与取费。
七、 清单计价规范中 040201011 深层搅拌桩、0402007 粉煤灰、
040203006 快料面层、040203007橡胶、塑料弹性面层四
项为空项,040203006 现浇混凝土人行道及进口坡可参照
混凝土面层相应项目执行。
D.2.1 路基处理(编码:
040201)
说明:
一、 本章包括:
路床(槽)整形碾压、掺石灰、掺干土、抛石
挤淤、盲沟、排水沟、截水沟、土工布等。
二、 路床(槽)整形项目的内容,包括平均厚度 10cm 以内的人
工挖高填低、整平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
并应经压路机碾压密实。
三、 边沟成型,综合考虑了边沟挖土的土类和边沟两侧边坡培
整面积所需的挖土、培土、修整边坡及余土抛出沟外的全
过程所需人工。
边坡所出余土弃运路基 50m 以外。
四、 排水沟、截水沟中石砌体均按块石考虑,如采用片石或平
石,块石与砂浆用量分别乘以系数 1.09 或 1.19,其他不
变。
五、 混凝土滤管盲沟计价依据中不含滤层材料。
六、 单位工程打(灌)碎石桩工程量在 60m³以内时,其人工,
机械按相应的项目乘以系数 1.25 计算。
七、 喷粉桩计价依据中,桩直径取定 50c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道路工程路床(槽)碾压宽度计算应按设计行车道宽度另
计两侧宽值,加宽值按每边 30cm 计算。
二、 砌筑按计算体积以“10m³”、抹面、勾缝以“100m²”、垫层
按实体以“10m³”为单位计算。
三、 打(灌)碎石桩的材料用量已包括充盈系数 1.3、材料损
耗率 3%和级配密实系数 1.334。
D.2.2 道路基层(编码:
040202)
说明:
一、 本章包括各种级配的多合土、水泥稳定碎(砾)石、沥青
稳定碎石基层等子目。
二、 石灰土基、多合土基、多层次铺筑时,其基础顶层需进行
养生,养生期按 7 天考虑,其水量以综合在顶层多合土养
生计价依据内,使用时不得重复计算用水量。
三、 各种材料的地基层材料消耗中不包括水的使用量,当作为
面层封顶时如需加水碾压,加水量可按实计算。
四、 多合土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
配合比与子目不符时,允许调整,但人工和机械台班的消
耗不得调整。
五、 石灰土基层中的石灰均为生石灰的消耗量。
土为松方用量。
六、 本章中设有“每增减”的子目,适用与压实厚度 20cm 以内。
压实厚度在 20cm 以上应按两层结构层铺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道路工程路基应按设计车行道宽度另计两侧加宽值,加宽
值按每边 30cm 计算。
二、 道路工程石灰土、多合土养生面积按设计基层、顶层的面
积计算。
三、 道路基层计算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的面积。
四、 本定额厂拌材料的压实密度按如下数值计入:
厂拌石灰土
1.65t/m³、厂拌石灰碎石土 2.05t/m³、厂拌粉煤灰三渣
2.13 t/m³、厂拌水稳沙砾(4%)2.195 t/m³、厂拌水稳沙
砾(6%)2.235 t/m³。
五、 厂拌多合土、二灰沙砾、水泥稳定沙砾等,其运至作业面
所需运费不包括在该项目中,按第四章有关项目执行。
D.2.3 道路面层(编码:
040203)
说明:
一、 本章包括沥青表面处治、沥青混凝土路面、简易路面及水泥混
凝土路面等项目。
二、 沥青混凝土路面、黑色碎石路面所需要的面层熟料实行定点搅
拌时。
其运至作业面所需的运费不包括在该项目中,按第四章
有关项目执行。
三、 水泥混凝土路面,综合考虑了前台的运输工具不同所影响的工
效及有筋无筋等不同的工效。
施工中无论是有筋无筋及出料机
具如何均不换算。
水泥混凝土路面中未包括钢筋用量。
如设计
有筋时,套用 D.7 钢筋工程的项目。
四、 水泥混凝土路面均按现场搅拌机搅拌,如采用商品混凝土可换
算(扣除搅拌机台班数量和 80%人工日工)。
五、 水泥混凝土路面计价依据中,不含真空吸水和路面刻防滑槽。
六、 喷洒沥青油料计价依据中,分别列有石油沥青和乳化沥青两种
油料,应根据设计要求套用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水泥混凝土路面以平口为准,如设计为企口时,其用工量按本
计价依据相应项目乘以系数 1.01。
木材摊销量按本计价依据
相应摊销量乘以系数 1.051。
二、 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及其他类型路面工程量以设
计长乘以设计宽计算(包括转弯面积),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
积。
三、 伸缩缝以面积为计算单位。
此面积为缝的断面积,即设计宽*
设计厚。
四、 道路面层按设计图所示面积(带平石的面层应扣除平石面积)
以 m²计算。
五、 本章项目中如采用煤沥青时,按石油沥青乘以系数 1.2。
六、 本章项目中使用的石油沥青、乳化沥青、黑色碎石、沥青混凝
土均按熬炼、配兑、抄拌、合乎标准的半成品材料,计入材料
单价中。
不再记取沥青加工炼制费。
D.2.4 人行道及其他(编码 040204)
说明:
一、 本章包括人行道快料铺设、安砌边石、检查井升级、树池砌筑
等子目。
二、 本章所采用的人行道料铺设、安砌边石等砌料及垫层如与设计
不同时,材料可按设计要求另计其用量,人工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人行道块料铺设面积计算。
二、 道路工程的边石、树池等项目以延米计算,包括各转弯处的弧
线长度。
三、 水泥混凝土(熟料)、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沙砾及多合土运
输,运距在 5km 以内时,按本章相应子目折算,但水泥混凝土
(熟料)、沥青混凝土运输运距在 2km 以内时,执行 D.8 拆除
及其他工程中的相应子目。
D.3 桥涵工程
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D 市政工程计价定额)》D.3《桥涵
工程》(一下简称本定额),包括桩基、现浇混凝土、预制混凝土、
砌筑、挡墙、护坡、立交箱涵、钢结构、装饰、其他、措施项目等
工程。
二、本计价定额使用范围:
1、单跨 100 米以内的城镇桥梁工程。
2、单跨 5m 以内的各种板涵、拱涵工程(圆管涵套用《市政管网工
程》,其中管道铺设及基础项目人工、机械费乘以系数 1.25)。
3、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
三、本计价定额的编制依据:
1、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
3、《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5、《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6、《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四、本计价定额有关说明:
1、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均属于现场预制。
不适用于独立核
算、执行产品出产值价格的构件厂所生产的构件配件。
2、本定额混凝土部分均按 现场拌制考虑。
如需采用商品混凝土时,
按商品混凝土的价格计入,扣除相应子目机械台班,人工工日乘系
数 0.2。
3、本册定额中提升高度按原地地面标高至粱底标高 8m 时,若超过
8m 时,超过部分可另行计算超高费;本册中河道水深取定为 3m,若
水深>3m 时,应另行计算。
当超高以及水深>3m 时,超过部分增加费
用按实计算。
4、本册定额场内水平运距,除各章、节另有规定外,均已按 300m
运距计算。
5、本册计价依据中均未包括各类操作脚手架,发生时套用 D.9 措施
工程相关子目。
D.3.1 桩基(编码:
040301)
说明:
一、 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桩基础工程。
内容包括圆木桩、钢筋
混凝土木板桩、钢筋混凝土方桩(管桩)、钢管桩、钢管成孔
灌注桩、挖孔灌注桩、机械成孔灌注桩等项目。
二、 本定额中土质类别按Ⅰ、Ⅱ类土考虑。
如遇Ⅲ类土时,按级
Ⅰ、Ⅱ类土子目人工乘以 1.36;机械乘以系数 1.38。
遇Ⅳ类
土时,按Ⅰ、Ⅱ类土人工乘以 1.81;机械乘以系数 1.97。
三、 本章定额均为打直桩,如打斜桩(包括斜打、仰打)斜率在 1:
6
以内时,人工乘以系数 1.33,机械乘以系数 1.43。
四、 本章定额均考虑在已搭设的支架平台上操作,但不包括支架平
台,其支架平台的搭设与拆除应按通用册中有关定额计算。
五、 陆上打桩采用履带式柴油打桩机时,不计陆上工作平台费,可
计 20cm 碎石垫层,面积按陆上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六、 船上打桩项目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七、 打板桩定额中,均已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八、 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定额中均未包括运桩。
九、 送桩定额按送 4m 为界,如实际超过 4m 时,按相应定额乘以下
列调整系数:
1. 送桩 5m 以内乘以系数 1.2
2. 送桩 6m 以内乘以系数 1.5
3. 送桩 7m 以内乘以系数 2.0
4. 送桩 7m 以上,以调整后 7m 为基础,没超过 1m 递增系数 0.75。
桩径(mm)
800
1000
1200
1500
2000
每米护筒重量(kg/m)
155.06
184.87
285.93
345.09
554.6
下表重量)减去定额数量一次增列计算。
十、 打桩机械的安装、拆除按有关项目计算。
打桩机械场外运输费
按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
十一、打桩穿过二类土层时高级土层总厚度大于 30%或连续厚度
大于 1.5m 按高级土计算,不足上述厚度按低级土计算。
十二、本章钻孔土质分为八种:
1、沙土:
粒径≤2mm 的砂类土,包括淤泥、轻亚粘土。
2、粘土:
亚粘土、粘土、黄土、包括土状风化。
3、沙砾:
粒径 2 ~20mm 的角砺、圆砺含量≤50%,包括礓石粘土
及粒状风化。
4、砾石:
粒径 2 ~20mm 的角砺、圆砺含量>50%,有时还包括粒
径为 20~200mm 的碎石、卵石,其含量在 50%以内,包括块状
风化。
5、卵石:
粒径为 20~200mm 的碎石、卵石,其含量大于 10%,有
时还包括块石、漂石其含量 1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6、软石:
各种松软、胶结不紧、节理较多的岩石及较坚硬的块石
土、漂石土。
7、次坚石:
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 500mm、含量大于 10%
的较坚硬的块石、漂石。
8、坚实:
坚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 1000mm、含量大于 10%
的坚硬的块石、漂石。
十三、成孔定额按孔径、深度和土质划分项目,若超过定额使用范
围时,应另行计算。
十四、埋设钢护筒定额中钢护筒按摊销量计算,若在深水作业,钢
护筒无法拔出,经建设单位签证后,可按钢护筒实际用量(或参考
十五、灌注桩混凝土均考虑混凝土水下施工,按机械搅拌,在工作
平台上导管倾注混凝土。
定额中已包括设备(如导管等)摊销及扩
孔增加的混凝土数量,不得另行计算。
十六、定额中不包括在钻孔中遇到障碍必须清楚的工作,发生时另
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打桩
1. 钢筋混凝土方桩、板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
断面面积计算。
2. 钢筋混凝土管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
积,减去空心部分体积计算。
3. 钢管桩按成品桩考虑,以吨计算。
二、 焊接桩型钢用量可按实调整。
三、 送桩
1.陆上打桩时,以原地面平均标高增加 1m 为界,界线以下至设
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