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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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2018年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 作 任 务
责 任 单 位
工作要求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
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涉及质监部门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权责清单纳入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法规与行政审批处、执法处、监督处、特安处、计量处、质量管理与认证处
制定并公布质监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
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计财科技处、办公室
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收费、采购等信息公开。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计财科技处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5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
8.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计财科技处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
9.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执法和特种设备监察等信息公开
监督处、执法处、质量管理与认证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计量处
依法公开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的重要决策、管理内容、政策规定、程序和结果等内容。
主动发布省级监督抽查、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产品召回管理以及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机构监管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
依法公开质监部门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主动公开“质检利剑”等执法打假专项行动情况的政府信息,让执法行为受到社会监督。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0.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
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单位)
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质监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11.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
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单位)
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安排局主要领导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至少1次。
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安排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12.落实政策解读制度
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单位)
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13.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
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单位)
出台专业性较强的质监有关政策时,牵头起草处室(单位)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14.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
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单位)
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质监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5.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单位)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和重大质监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16.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单位)
积极稳妥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17.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
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单位)
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工作不配合的涉事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8.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办公室、法规与行政审批处、执法处、行政服务中心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省局网站、12365服务平台建设。
19.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
标准化处
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
扎实推进省直单位和市、县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示范试点工作,将条件成熟的示范试点经验上升为地方标准。
20.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
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执法处
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加快建设12365服务平台,整合信息系统,向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报送政务数据。
21.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
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各相关处室(单位)
构建完善省局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22.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
行政服务中心、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闽政〔2017〕41号),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局实体政务大厅管理制度。
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
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23.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
行政服务中心、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进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
从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完善导办台、自助上网、电子显示屏、休息桌椅、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服务。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24.深化“放管服”改革
法规与行政审批处、各相关处室(单位)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
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25.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
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
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26.推动信息同源管理
法规与行政审批处、行政服务中心
推动权责清单进驻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
做好闽政通APP中我局便民服务信息的推送和实时更新工作。
27.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
法规与行政审批处、行政服务中心
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八)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28.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各相关处室(单位)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 号),强化责任管理,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省局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省局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
严格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管理。
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
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29.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
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
加快政府门户网站及其附属应用系统、移动互联网应用升级改造,全面支持IPv6,发挥政府网站示范带头作用。
30.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
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各相关处室(单位)
做好数据开放安全保障,依法依规加快向企业和公民开放相关数据。
(九)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31.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
充分发挥“福建质监”微信公众号、省局网站手机客户端等平台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32.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
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各相关处室(单位)
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
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十)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33.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
执法处
加大支持力度,协调配合各地做好12365专线电话整合工作。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4.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公室、法规与行政审批处、各有关处室(单位)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
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35.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办公室、法规与行政审批处、各有关处室(单位)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十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36.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办公室、各有关处室(单位)
要完善质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
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十三)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37.配合编制完成《福建省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
办公室、各有关处室(单位)
2018年10月底前配合编制完成《福建省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及质监部门政务公开清单,清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年底前要通过省局网站公开质监部门政务公开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