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国家.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30222247 上传时间:2023-08-07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9.4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回归国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回归国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回归国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回归国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回归国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回归国家.docx

《回归国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回归国家.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回归国家.docx

回归国家

“回归国家”与现代国家的建构

作者:

  更新时间:

2005-8-3120:

26:

01  来源:

  点击率:

1106

内容提要:

本文认为,在当今"回归国家"的学术热点中,一种是向传统国家回归的价值取向,一种重视国家研究的政治学分析框架。

根据这一分析进路,应该着眼于现代国家建构的研究。

相对于传统国家的现代国家具有两个基本特性:

一是民族-国家,一是民主-国家,前者是现代国家的组织形式,以主权为核心;后者是现代国家的制度体系,以主权在民为合法性基础。

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提出了现代国家建构中民族-国家和民主-国家的非均衡性,及由此引起的政治整合和文化整合的矛盾。

认为依靠历史记忆和"祖先崇拜"的国族建构并由此向传统国家回归的思路既不现实,更不合理。

对于处于现代化全球化浪潮中的当今中国来说,更主要的任务是建构一个民族-国家与民主-国家相对均衡的现代国家。

    如果说在1980年代政治学的视野中是"有国家无社会"的话,那么1990年代政治学界最为流行的是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析框架,旨在发现市民社会(公民社会)在中国的萌生。

在这一过程中,学界有意无意地遮蔽了国家与社会框架的另一维度――国家。

进入新世纪以后,对国家的论述逐步增多,大有"回归国家"之势。

由此出现了种种政治设计,如回归传统的儒学政治,要求建立王道国家等。

在"回归国家"的风向中,我们需要追问:

我们要回归的是什么"国家",对国家的回归是一种分析路径,还是一种回归传统的政治实践?

我以为是前者。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市民社会的成长,必然指向现代国家的建构。

而对与市民社会相对而言的现代国家的研究还相当不够。

笔者早在1990年代初开始"发现社会",提出了国家政治和社会政治的二分法,并一直从社会的角度研究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社区自治,10年后,笔者开始"回归国家",但着眼的则是现代国家的建构。

因为,没有一个现代国家,现代公民社会也难以建构起来。

本文试图就现代国家的基本理论作一分析。

 

    一、 现代国家的组织形式:

民族-国家

 

    国家是一个众说纷纭的概念。

列宁在撰写《国家与革命》一文时曾深有感受。

这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不同文明时代的国家特性不同。

尽管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国家的本质是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但不同类型国家对暴力的拥有程度和使用范围则不一样。

20世纪社会科学家大师韦伯将国家定义为:

"国家是一种持续运转的强制性政治组织,其行政机构成功地垄断了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并以此维持秩序。

"当代著名政治学家吉登斯完善了韦伯的国家观点。

而这里,必须明确的是,他们的国家定义都指的是现代国家,是相对前资本主义,即传统国家而言的。

    界定现代国家的关键词是:

主权与合法性。

由此引申出现代国家的双重特性:

民族-国家(nation-state)与民主-国家(democracy -state)。

    民族-国家通常被认为是"两种不同的结构和原则的熔合,一种是政治的和领土的,另一种是历史的和文化的。

"它是以民族共同体为组织基础的政治共同体。

    人类社会是以多种形式组织起来的共同体。

在滕尼斯看来:

"共同体是一种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

最早的组织形式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

部族则是血缘关系扩展的血缘-地缘共同体。

由于血缘-地缘关系和长期的共同生活,形成共同文化,从而构成民族。

当人类生活区域扩大并需要特殊的公共权力――有组织的暴力维持共同体秩序时,便有了国家。

氏族、部族、民族、国家等都是为了区别"我者"与"他者"的共同体概念。

但这一概念只有在共同体之间的交往中才能确立什么是"我者",什么是"他者"。

哈贝马斯对此有过深刻的阐述。

作为民族-国家范畴的国家要素"是指现代理性国家,它形成于西方现代初期,是一种自立于其它制度之外的、独特的、集权的社会制度,并在已经界定和得到承认的领土内,拥有强制和获取的垄断权力。

"当国家和民族熔为一体时才形成现代民族-国家。

它是伴随近代资本主义产生而构建的现代政治共同体,同时也是现代化锻造的现代性在政治生活中的反映。

传统国家是一个相对性概念,一般被认为是前现代化,或者前资本主义的国家。

在前现代化时期,人类社会主要以氏族、家族、部族、地方性民族等共同体构成,并形成相应的政治单位。

这些政治单元独立存在,分散而互不联系。

尽管也存在国家,但是其行政机构并没有成功地在其领土范围内垄断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并加以有效的的统治。

这就是吉登斯所说的,传统国家的本质特性是它的裂变性,"传统国家有边陲(frontiers)而无国家界(borders)。

" 

    现代化不仅是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过程,而且是由一个分散、互不联系的且以族群为基础的地方性社会走向一个整体、相互联系并以国族为基础的现代国家的过程,这就是国家化,或者说国家的一体化,也即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

而在民族-国家的建构中,作为民族-国家的另一要素的"民族"的含义也将发生实质性变化。

斯大林对民族有一个著名的定义,即"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实际是指的现代民族,即与民族-国家的"国家"要素相对应的"民族"要素。

这里的民族更准确的说应为"国族"。

这也是"nation"既可译为民族,也可译为国家的重要原因。

    民族-国家的构建是一个过程。

它是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体,既是历史的发展过程,同时也是根据人的理性建构的过程。

它起源于西欧中世纪后期,兴盛于18-19世纪,并由西向东推进,在20世纪扩展到全球,由此构成世界体系的主体要素。

    推动民族-国家建构的原始动力是军事暴力--以战场为领地的军队,主角是君主。

中世纪西欧是一个分散的庄园共同体互不联系的封建社会,相当长时间是一个教会权力主宰的文化共同体。

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特别是海路的开通,西欧逐步出现了一些实力日益强大的王朝。

这些王朝为了扩大领土,发动了持续不断的战争。

最著名的是1337-1453年间的英法百年战争。

正是经过长期的战争,将一个个族群和政治单位粘连起来,逐步在英国和法国率先形成了民族-国家的雏形。

在这两个国家,首先是形成了国王至高无上的统治权,形成了国王权力统辖的领土和人民,形成了为统辖领土和人民的政府体系,并在战争中形成了人民对自己国家的忠诚的热爱,有了"我者"(祖国)和"他者"(他国)之分。

由此锻造出新的以国家为组织载体的新兴民族――英吉利民族和法兰西民族和以此为基础的新型政治共同体。

吉登斯将这一历史时期定义为绝对主义国家时期。

    在恩格斯看来:

"日益明显日益自觉地建立民族国家[nationaie Stanten]的趋向,是中世纪进步的最重要的杠杆之一。

"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西方思想家产生了构建国家的设想。

这一设想来自于中世纪后期萌生的理性主义。

根据理性主义,人是世界的主体,世界秩序应该根据人的自由,根据人对世界的认识来安排,并由此确定其合理性。

出生于1469年的意大利思想马基雅弗利深感封建割据、四分五裂带来的内忧外患,强烈主张建立统一强大的民族-国家。

由此提出了"国家理性"学说,认为国家有其独立和自主的特性。

君主作为统一国家的代表,为了实现统治可以不择手段。

英国的霍布斯则充分论证了建构统一国家的必要性。

在霍布斯看来,人最开始处于自然状态,遵循的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逻辑,为了生存与和平,必须有一个大于一切人的权力的公共权力,这就是"国家"。

霍布斯用一种巨大的海兽"利维坦"来形容国家的强大无比,强调国家统一和整体性。

    然而,真正推动民族-国家构建的基本动力则是经济暴力--以市场为领地的资本,主角是资产阶级。

当资产阶级力量还较弱小的时候,他们主要借助于国王的力量建立统一的国家以开拓市场。

而随着其力量的强大,特别是地理大发现大大拓展了人类交往的空间,使他们成为推动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主角。

这主要在于资产阶级是一个与历史上其他任何阶级所不同的阶级,是一个精力算计的理性主义者。

在韦伯看来,经济社会的合理化,首先起自于家庭与经营活动的分离,其次是经营活动中的合理算计,而这种算计又是服从于追逐利润的经营目的。

追逐利润是现代经济组织的终极目的和永不竭止的动力。

这便是资本的逻辑。

这种逻辑要突破一切不合乎资本目的的限定,而无论这种限定是多么神圣。

这正是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

"它"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

""它们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

"

    经济社会的理性化必然要求建立统一的现代民族-国家。

资本的私人性要求通过作为公共性权力的国家界定和保护产权和私人利益。

而这种国家是有特定的领域边界的,并能在其领域范围内成功地垄断暴力,进行持续不断的制度化统治,以维持长期稳定的公共秩序。

因此,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是一个将分散的互不联系和依赖的地方性族群形成一个统一的主权整体的过程,这就是所谓的国族化。

现代化进程同时是国族化的过程,是民族与国家的熔合过程。

"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国族得以在主权国家内被建构。

民族-国家的产生,一方面标明分散的世界联为一个整体,从而有了统治边界明晰化的国家主权及其作为主权代表的中央权威,有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标明分散的社会联为一个整体,国家统治日益深入地渗透到主权国家领域内,每个人都为国家机器所控驭。

正如吉登斯所说:

"’民族’指居于拥有明确边界的领土上的集体,此集体隶属于统一的行政机构,其反思监控的源泉既有国内的国家机构又有国外的国家机构。

"

    现代国家是政治社会的理性化产物。

正如哈贝马斯所说,合理的国家机构表现为:

依据一种集中的和稳定的税赋体系;控制一种集中领导的军事权力;垄断立法和法律权力;通过一种专职官员统治的形式组织行政管理。

除了这种实体性的国家机器以外,还产生了来自于知识且可以支配大众社会的话语权。

所以,只有到了现代民族国家,建立现代国家机器和权力体系并借助现代交通、信息、学校等现代工具,国家的权力才能真正覆盖到所有的国家疆域,行使对主权国家的统辖。

吉登斯为此指出:

"只有现代民族-国家的国家机器才能成功地实现垄断暴力工具的要求,而且也只有在现代民族-国家中,国家机器的行政控制范围才能与这种要求所需的领土边界直接对应起来。

"为此,他给民族-国家给出了一个经典性的定义:

"民族-国家存在于由他民族-国家所组成的联合体之中,它是统治的一系列制度模式,它对业已划定边界(国界)的领土实施行政垄断,它的统治靠法律以及内外部暴力工具的直接控制而得以维护。

"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化作为一个过程,标志着国家整体和代表国家主权的中央权威日益深入地渗透于主权国家领域,并支配整体社会。

    建构民族-国家的核心是主权。

主权是一个国家拥有的独立自主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

主权作为一个国家固有的权力,国家凭借这一权力可以以最高权威和独立自主的方式处理其一切内部和外部事务,而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或实体的干涉和影响。

因此,主权具有内部和外部双重属性。

主权对内的最高属性是指国家的政治统治权力,它通过立法、行政、司法、军事、经济、文化等手段来实现国家内部一体性。

主权的外部属性派生于主权对内最高的属性,是指国家的独立自主性和领土的完整性,并以军事、法律、外交、经济等方式加以实现。

在主权理论创立者布丹看来,主权是一个国家之所以得以存在的原则。

霍布斯将至高无上的"主权"视为国家的"灵魂",强调主权者的权力不受任何个人、团体的权力的限制。

1648年签订的《威斯特伐里亚和约》确认国家主权原则,至此才开始在西欧形成了民族-国家的国际体系,也成为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起点。

    主权作为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最高权力,同时又是有地域边界的权力。

只有在确定的地域边界内,主权才是成立的。

正如只有在交易中才能体现产权一样,只有在国家与国家的交往中,主权的意义才被凸现。

主权的实质是区分"我者"(我国)与"他者"(他国)的基准线。

由此就有了一系列体现主权国家的象征和符号体系:

  

(1) 国名,即国家的名称;

  

(2) 国旗,即代表国家的旗帜;

  (3) 国徽,即国家的标志;

  (4) 国界,即确立国家领土范围的界线。

界线以内的为本国国土;

  (5) 国歌,即代表一个国家的歌曲,为其政府所制定或采用;

  (6) 国籍,即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

  (7) 国语,即法定为本国共同使用的语言;

  (8) 国民,即具有一个国家国籍的人。

  (9) 国庆,即法定的对国家产生的庆典日。

    这一系列国家象征都是对"我者"的确认,与"他者"的区别。

尽管当今全球化浪潮风起云涌,但民族-国家的特性并没有消失,"地球村"内的界限仍然十分明确。

即使是最为强大的美国,也不得不反复追寻和忧虑"我们是谁"?

因此,所谓民族-国家,即由统一的中央权威在其领土边界内实行自主治理,并有共同民族利益和国民文化的主权国家。

 

    二、现代国家的制度体系:

民主-国家

 

    学界在论述民族-国家时,很少提及到现代国家另外一个重要特性,这就是民主-国家。

这是因为在西方学者视野里,民族-国家的建构本身就已体现了民主-国家的原则,民族-国家建构的同时也是民主-国家的建构。

但是,民族-国家的概念并不能简单代替民主-国家的概念。

    现代国家是一种持续运转的强制性政治组织,其行政机构成功地垄断了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

作为现代民族-国家的核心是主权。

主权对内属性是统治国家的最高权力。

那么,这一统治权归属于谁,由谁来行使,按照什么法则来行使,从而才能保证国家的持续运转呢?

这是现代国家建构必然会产生的权力归属、权力配置和权力行使的制度性问题。

如果说,民族-国家是现代国家组织形式,所要解决的是统治权行使范围的问题的话,那么,民主-国家,则是现代国家的制度体系,所要解决的是现代国家根据根据什么制度规则治理国家的问题。

    在民族-国家建构的初期,新兴的资产阶级力量很还弱小,他们主要依靠国王建构统一的民族-国家。

所以,当时,国家与国王是一体的,即法国国王宣称的"朕即国家",忠于国家就是忠于国王,实行主权在君、"君权神授"的君主专制制度。

但是,这一制度逐步成为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本力量扩张的桎梏。

随着资产阶级力量的日益强大,他们要求按照自己的意志建构国家,以形成能够保护产权,有利于自由发展、平等竞争的制度环境。

由此他们提出了主权在民的政治要求,并以其特殊的经济能力逐步弱化君主的权力,实行主权者的转移。

    英国的洛克适应这一要求,提出了现代民主-国家的建构理念。

与霍布斯不同,在洛克看来,在国家之前的自然状态是"完美无缺的自由状态",生命、自由、财产是自然法为人类所规定的基本权利,不可让与,也不可剥夺。

为了更好地保护人身和财产权利,人们订立契约,将一部分权利转让给所指定的人,并按照一致同意的规则行使权力,由此而形成国家。

为此他否认主权在君,提出议会主权论,即国家的最高统治权应该归属于由人民委托的代表行使。

同时,与霍布斯关于主权者不受制约的观点不同的是,洛克将国家与政府区别开来,认为人们建立政府是为了更好保护人权,政府也要受到制约,如果政府不能实现保护个人权利的目的,人们有权改变它。

为了制约权力,他得出了应该根据分权原则配置权力。

同时,政府只有以正式公布和经常有效的法律,而不是临时的命令和变化无常的决定进行统治,实行法治原则。

议会主权、权力分立和法治政府可以说是洛克对现代制度国家的重要贡献。

正是基于此,洛克强烈反对主权在君的专制制度,认为专制制度导致君主只是用心血来潮或毫无拘束的个人意志进行统治,容易产生"暴政"。

"暴政"比自然状态还坏。

因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还享有运用自己的权力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的自由。

而在"暴政"下,人们不仅会受到君主的侵害,而且会失去以前的自由。

    法国的孟德斯鸠发挥了洛克的分权学说,提出了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和制衡的学说。

而卢梭则第一次完整地提出了人民主权学说。

他认为,人们通过订立社会契约组成共同体,每一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全部权利都转让给整个集体,因而主权的实质就是全体的意志,主权属于人民,每个人都可以构成主权者的一个成员。

法律和政府原则都是为了保证人民主权的权威,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并服从人民意志,由此确立了人民才是国家主人的"主权在民"的原则。

    正是在"主权在民"的民主主义思想的导引下,以资产阶级为主的人民以各种方式,甚至暴力革命推翻了专制统治,建立起"主权在民"的制度国家,这就是民主-国家,即以主权在民为原则构造的制度国家。

所以,现代国家是民族-国家与民主-国家的统一体。

其国名一般都反映了这一特征。

如法国大革命后建立的法兰西共和国。

法兰西体现了民族-国家的特性,共和体现了民主-国家的特性。

    民族-国家突出的是主权范围,主要反映的是国家内部的整体与部分和国家外部的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那么,民主-国家强调的是按照主权在民的原则构造国家制度,主要反映的是国家内部统治者与人民、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因此,衡量民主-国家的重要标准就是统治的合法性的民意基础,即统治权力是否按照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取得和行使。

作为主权在民原则创立者的卢梭就是要以"公意"(或者为"人民意志")确立现代国家制度的合法性,通过合法性来确认统治权力的归属、配置与行使的主体和边界。

现代国家与传统国家重要不同之处就在于其暴力垄断的合法性基础不同。

如杜赞奇所说:

"国家权力在现代的扩展涉及一个双面的过程:

一是渗透与扩张的过程,一是证明此种渗透与扩张过程的合法性。

    一生都在追求合理性和合法性研究的韦伯对于合法性统治基础给予了大量研究,提出了三种合法性统治类型。

在他看来,合法性是指人民对统治的同意或认可。

传统国家的统治合法性来源于自古有之的"传统",人们对这种无论是"天意"还是人为的"传统"深信不疑,由此保证统治体系的连续性。

而现代国家的统治是法理性统治。

法理性统治则是为了保障主权在民原则得到具体的体现。

    正是出于人民同意的这一合法性基础,现代国家均是依据民主的原则构造其政治体系,并以明确的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其主要特征表现为:

  

(1) 在权力归属方面体现权力属民的原则。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

  

(2) 在权力配置方面实行代议和分权原则。

代议制指由人民委托产生的代表行使统治权力。

分权制将公共权力按其功能分开并由不同的机构和人员执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

  (3) 在权力行使方面遵循法治原则。

明确的成文法律是权力行使的基本依据,任何人都不得超越于法律之上。

由于合法性统治的基础是人民同意,因此,在现代民主-国家的制度体系中,公民权利是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说民族-国家建构的核心是主权原则,那么,民主-国家的构建则是人权原则。

在理性主义看来,人的权利是天赋的,国家存在的理由正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的确认人的权利。

建构民主-国家的目的就在于能以法律制度的方式确认其本国国民为享受法定权利的公民。

公民权利是主权在民原则的国内政治生活中的具体体现。

主权在民和公民权利可以说是现代民主-国家的两个基本准则,并体现在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之中。

    由于公民权利的存在和发展,必然生长出一个以公民权利为核心的公民社会。

现代国家与公民社会是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伴生物。

如果没有现代国家,就不可能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认公民权利,也不可能运用国家力量保护公民权利,因此也不可能有公民社会。

从这个意义上说,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是由现代国家创建而成的观点有一定道理。

但是,国家作为一种公共权力,作为一种被垄断的暴力,并不能总是合理和有效地保护和确认公民权利,甚至有可能运用其垄断性暴力侵害和妨碍公民权利。

这就需要有一个自由自主自治的公民社会,以此制约国家权力,防范国家权力的无限扩张并脱离人民意志。

    一个健全的公民社会不仅是现代国家建构的产物,更是现代国家建构的基础。

现代国家之所以得以在欧美国家先行成长,就在于在这些国家在现代国家成长时期就已发育出一个现代公民社会的雏形。

与构成传统国家的社会基础是一个个血缘-地缘性的族群单位不同,在中世纪西欧发育出一个个新兴的共同体及其政治单元,这就是市场关系下由自由民组成的自治体,即通常所说"市民社会"。

    作为现代国家,民族-国家和民主-国家是相互依存的统一体。

民族-国家是具有领土边界的行政实体。

没有民族-国家提供的领土平台,主权在民和人民权利就没有实现的基础。

正如近代世界中的殖民地,没有独立的国家主权,也就无法产生平等的人民权利。

与此同时,没有民主-国家,民族-国家的生长和持续不断地构建也缺乏制度保障。

这在于,国土、人民和统治权是构成国家的基本要素。

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长期处于奴役状态并对统治的合法性产生动摇,就会对国家产生离心力。

民族-国家的意识形态基础是对人民对自己祖国的热爱和忠诚。

"民族国家建构作为一项国家政策,以美国革命和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提了出来。

在当时,民族国家构建的意蕴就是公共权威和公民的忠诚感实现同步发展。

"如果人民不能作为国家主人享受公民权利,不能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其对国家的忠诚意识就会弱化,甚至背离自己的祖国。

美利坚合众国正是由于一些对自己祖国失望并背离自己祖国的人组成的一个新国家。

亨廷顿认为:

"人们对国家的认同并不是固定的和永远不变的,民族主义也不是时时处处都具有压倒一切的力量。

只有当人们认为自己同属一国时,国家才会存在,而人们对自己的看法可能是是有高度可变性的。

"除了背离祖国以外,在国内,对国家的失望还会促使人们回归到自己更加认同的政治单位,从而造成国家的分裂和地域化、族群化,从而大大动摇统一国家的根基。

特别是对于那些民族-国家体系还相当脆弱的国家,由对国家忠诚感下降的而产生的民族分离主义和族群分立主义,很容易导致国家的解体。

如前苏联和前南斯拉夫地区。

    作为现代国家体系,民族-国家和民主-国家是内在的统一体,但又是一个矛盾的共同体。

其深刻的根源在于民族-国家和民主-国家之间的内在理念逻辑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主权与人权、统治与合法性并不总是均衡的一致的。

尽管现代国家是根据理性原则建构的,但人的行为经常会受多种具有内在逻辑矛盾的原则所支配,甚至为非理性所左右。

民族-国家的建构理性是民族主义,强调的是国家整体性,国家利益的至高无上性。

民主-国家的建构理性是民主主义,强调的是构成国家的个体性,个人自由和权利的至高无上性。

这两种主义如果不能保持相对均衡而走向极端就会导致现代国家的生长困难,甚至崩溃。

如极端民族主义造成德国和日本的脆弱的现代民主制度的崩溃,使这两个国家走向法西斯主义。

而民主主义的过度也容易使国家在激烈的世界竞争体系之中,缺乏整体竞争力而走向失败和解体。

    由于现代国家的建构是在现代化和全球化的时空中展开的,能够给予民族-国家和民主-国家达到相对均衡条件的国家,实在是太少。

大多数国家的现代国家建构都曾经或正在经历着民族-国家与民主-国家相对不均衡的过程,这也使得现代国家的建构过程充满着多样性。

特别是对于许多在民族独立进程中建构现代国家的发展中国家来说,不仅民族-国家的建构尚是一个未完结的过程,而且更缺乏对民主-国家的深刻理解。

这也是在当代世界里,民族-国家和民主-国家同步建构、相对均衡的国家相对稳定,民族-国家与民主-国家建构不同步并相对不均衡的国家政治充满变数的重要根源。

 

    三、"回归"抑或构建:

现代国家在中国

 

    与欧美国家相比,中国的历史进程有其特殊性。

但现代化进程带来的世界体系不可能使中国置身于以现代性为核心的世界体系之外,其历史过程也必然有其普世性。

越是进入现代世界体系,愈是这样。

因此,现代国家的建构不仅是一种理念,更是一个真实的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