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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住宅区规划设计原理

城市住宅区规划设计原理

一、类型与和规模

居住区:

是一个城市中住房集中,并设有一定数量及相应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地区,是一个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为居民提供居住、游憩和日常生活服务的社区。

他由若干个居住小区或若干个居住组团组成。

规模:

人口30000~50000户数10000万~16000用地50~100公顷

居住小区:

指由城市道路或自然界线(河流等)划分的、具有一定规模并不为城市交通干道所穿越的完整地段,小区内设有整套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基础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

它由若干个居住组团组成,是构成居住区的一个单位。

规模:

人口10000~15000户数3000~5000用地10~35公顷

居住组团:

指由若干栋住宅组合而成的,并不为小区道路穿越的地块,内设为居民服务的最基本的管理服务设施和庭院,它是构成居住小区的基本单位。

规模:

人口1000~3000户数300~1000用地:

4~6公顷

住宅街坊:

是由城市道路或居住区道路划分,用地大小不定,无固定规模的住宅建设块地.规模介于居住组团和居住小区之间.

住宅群落;规模介于单栋住宅和居住小区之间服务设施则因规模和环境而异,是

一种适合现有城市道路网的住宅区形式。

社区

社区指一定地域内人们相互间的一种亲密的社会关系(即人际关系)。

形成社区的四个条件:

1有一定的社会关系,2在一定地域内相对独立,3有比较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4有相近的文化、价值认同感。

邻里关系式一种以社会道德为基础,包括文化,价值观念等的社会关系。

良好的邻里关系是形成社区的基础。

形成原则;1.城市交通不穿越邻里单位,内部车行人行道路分开设置。

2,保证充分的绿化,使各类住宅都有充分的日照通风和庭院。

3,设置日常生活必须的服务设施,每个邻里单位有一所小学。

4,保持原来地貌和自然景色,建筑自由布置。

物质系统

住宅区一般均由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停车用地和公共绿地四大用地以及相应的住宅、公共建筑、道路交通设施以及绿地与场地四大系统组成。

(住宅道路可分为;宅间路、组团路、小区路和居住区道路四个等级)

1住宅与住宅用地包含住宅单元,栋,住宅群落,居住组团。

2道路交通设施与道路停车用地包括通达至住宅,各类设施。

各类场地和可活动绿地的通路以及住宅区居民居住生活服务的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停车入设施。

住宅区道路可分为宅间路,组团路,小区路和居住区道路四级。

3,公共建筑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指该住宅区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医护,运动,等设施以及用地。

4绿地与户外活动场地;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宅间宅旁绿地专用绿地防护绿地等其他户外绿地,户外活动场地包括幼儿儿童游戏场地,青少年活动场地,老人健身与活动场地等。

社区系统

社区的构成系统可分为1社区生活保障系统2社区育才与就业系统3社区交流与参与系统4社区运营系统

系统的整体性在物质系统构成上,它是城市物质系统的基本单元;在物质系统的空间布局上,它是城市整体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社会生活方面,它又是整个社会生活网络的重要节点。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用地构成

居住区

小区

组团

1住宅用地(R01)

50~60

55~65

70~80

2公建用地(R02)

15~25

12~22

6~12

3道路用地(R03)

10~18

9~17

7~15

4公共绿地(R04)

7.5~18

5~15

3~6

居住区用地(R)

100

100

100

二、什么原则判断住宅区做得好

住宅区规划设计应该全面考虑满足人的需求、对环境的作用与影响、建设与运营的经济型以及景观形象的塑造等要求,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遵循

1、社区发展原则

适应与满足人的需求,建设社区文明与发展社区文化,建立完善的服务与管理机制

适应与满足人的需求是社区发展原则的基本核心内容。

低级到高级分五个层次1

美国社会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低级到高级分五个层次1生需要3理的需要

2安全的需要3爱与归属的需要4尊重的需要5自我实现的需要

从满足人的需求出发,住宅区规划应该充分考虑居住环境的

1.适居性(安全A人身安全B治安安全卫生A环境卫生B生理健康卫生方便指日常生活便利程度舒适A有生理性因素B也有心理性因素)住宅区适居型的基本物质性内容、

2.识别性与归属性是人对居住环境的社会心理需要,它反映出人对居住环境所体现的自身的社会地位和价值观念的需求,场所与特征是居住环境具备识别性与归属性的两个重要因素场所指A场所指特定的人或事占有的环境的特定部分B特征是具有识别性的基本条件之一,考虑因素有建筑的风格空间的尺度绿化的配置街道的线型空间的格局环境的氛围。

3.具有文化与活力的人文环境是营造文明社区的重要条件。

;丰富的社区文化、祥和的生活气息、融洽的邻里关系和文明的社会风尚是富有文化与活力的人文环境的重要内容)

2、生态优化原则

过积极采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充分合理地利用和营造当地的生态环境。

改善住宅区及其周围的小期货,实现住宅区的自然通风与采光,减少机械通风和人工照明,综合考虑交通与停车系统饮水供水系统供热取暖系统垃圾收集处理系统的建立于完善,节约能源减少污染营造生态市现代住宅区规划设计应考虑的基本要求。

它提出的背景是全球化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3、共享社区原则

对居住区的财富公平共享,包括共享设施、共享服务、共享景象、公平参与。

1共享要求住宅区规划设计应该在设施选择上注意类型项目标准和消费费用的大众化,在设施布局上注意均衡性和选择性,在服务方式与管理机制上注意整体性与到位程度,以直接面向住宅区自身的居住对象。

景观环境是住宅区生活品质的重要构成部分。

(组景)是实现社区景观共享原则的重要前提,(入景)是实现社区景象共享原则的目的。

要达到景象共享可以根据用地条件,通过形态与空间的合理布局所形成的景象通视来实现。

公众参与是住宅区全体居民共同参与社区事务的保证机制和重要过程。

包括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社区发展决策,社区后续建设和社区信息交流等社区事务内容。

是对于社区产生归属感和建设文明社区的一种重要方式。

社区的信息交流是公众参与的重要条件。

三、住宅区的规划结构

结构;整体性系统性规律性可转换性和图式表现性是结构的基本性质

1整体性要求对象的内容或元素完整全面

2系统性要求对象的内容或元素在整体上具有相互的关联

3规律性要求系统间具有互相作用的基本关系,

4可转换性要求在基本关系的作用下具有构成各种具体结构的机能

5图示表现性则要求能够用图形图标或公式表现出研究对象的结构特征和内在关系。

城市的规划结构应该包括有规划对象全部的构成要素,反映各系统在构成配置与布局形态方面的内在和相互间的基本关系。

住宅区规划结构层面上的工作内容和目的是;在观念,概念,系统,和布局方面,建立一个以改善并提高居民生活环境品质,促进社区发展,使住宅区在物质和非物质方面均能适应现代生活需求为目标的城市住宅区规划设计的原则以及引导准则,以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综合高效的目的。

作用;住宅区规划设计的过程是一个力求不断实现规划目标的过程,期间决定是否能够或有效的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因素是规划的结构。

在住宅区规划结构形成过程中,起重要作用的是有规划的基本要求表现出来的结构的规律性和可转化性。

结构的规律性和可转化性在住宅区规划中主要体现为对构成要素根据确定的目标进行重组的基本规划要求与因素,其中包括用地规模与配置设施分级与布局空间层次与组合视觉景观与形象四方面的内容。

用地配置;包含1住宅建筑用地2公共服务设施3道路与停车设施用地4公共绿地5其他用地

住宅区用地的配置应在国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用地配置建议的基础上,考虑住宅区的职能侧重,居住密度,土地利用方式和效益,社区生活。

户外环境质量和地方特点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

居住密度是关于住宅区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指单位用地面积上居民和住宅的密集程度,它是一个包含人口密度、人均用地、建筑密度和建筑面积密度指标的综合概念。

人口密度:

住宅区人口密度(毛)=住宅区总人口/住宅区总用地(人/公顷、万人/平方公里)住宅区人口密度(净)=住宅区总人口/住宅区建筑总用地(人/公顷、万人/平方公里)

人均用地:

人均住宅总用地/住宅区总人口(平方米/人)

建筑密度:

住宅区建筑密度(毛)=住宅区总建筑基地面积/住宅区总用地面积(%)

住宅区建筑密度(净)=住宅区某项建筑总基地面积/住宅区该项建筑总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密度:

住宅区建筑面积密度(毛)=住宅区建筑总面积/住宅区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公顷)

住宅区建筑面积密度(净)=住宅区某项建筑总面积/住宅区该项建筑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公顷)

容积率:

住宅区容积率=住宅区总建筑面积/住宅区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平方米)住宅区住宅用地容积率=住宅区住宅总面积/住宅区住宅建筑用地总面积(平方米/平方米)

适宜的住宅区人口密度宜控制在3000-800人/公顷

四、设施分级与布局

布局:

设施布局基本要求:

各项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以及户外活动场地的布局在满足个子的时候服务距离的同时,以达到是居民有更都的选择性为目标。

考虑因素;在布局中可以考虑在平面上和空间上的结合,其中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教育设施和户外活动设施的布局对住宅区规划布局结构的影响较大。

同时应该注意到,随着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和进入家庭,部分公共服务设施和教育设施的布局特别是管理设施的位置将逐步不受服务半径的影响。

设施包括:

1公共服务设施(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宜根据其设置规模、服务对象、服务时间和服务内容等方面的服务特性在平面上或空间上组合布置)、2道路与停车设施(a住宅区交通组织方式一般为人车分行、人车混行b停车布局应依据居民出行的方便程度安排,也应该保证住宅区的安静安全和生态环境考虑)、3教育设施、、(各类教育设施应安排在住宅区内部,与住宅区的步行和绿地系统相联系,并宜接近住宅区的中心位置)4绿地与户外活动场地(a绿地布局系统宜贯通整个住宅区的各个具有相应公共性质的户外空间,并尽可能地通到住宅。

不宜被车行道过多的分隔和穿越,也不宜和车行系统重合b户外活动场地其位置应有良好的通达性)、5管理设施、6和市政设施六类。

影响公共建筑布局的因素:

指标、服务半径

服务半径:

是指各项设施所服务范围的空间距离或时间距离。

分级:

住宅区的设施分级基本要求;住宅区的设施分级与布局应该充分考虑居民日常生活的便利、邻里交往的促进、资源的合理与有效利用和空间景观特征的塑造,同时也应于地方的文化传统所体现出的景观风貌相结合,形成包含分级和布局内容在内的各类设施的系统性结构。

考虑因素:

各项设施的分级以及其服务半径的确定因考虑居民的使用频率和设施的规模效益,并和居住区人口(包括流动人口)规模相对应,公共服务设施布点还必须与居住区规划相适应;各级公共服务设施应有合理的服务半径

公共服务设施居住区级:

800~1000米

居住小区级:

400~500米

组团级:

150~250米

大题:

空间层次与组合

住宅区空间可分为户内空间和户外空间两大部分

生活空间可分为私密空间、半私密空间、半公共空间和公共空间四个层次

领域感:

是人对空间产生归属认同性的基本心理反应,也是住宅区生活空间层次划分的基础。

一般认为领域感的产生是由于人都有一种本能的强烈愿望,要求规定其个人或集体活动的生活空间范围,即领域。

基本要求:

住宅区各层次生活空间的建构宜遵循私密—半私密—半公共—公共逐级衔接的布局组合原则,重点关注各层次空间衔接点的处理,保证各层次的生活空间具有相对完整的活动领域

考虑因素:

考虑不同层次生活空间的尺度、围合程度和通达性。

同时应特别注重半私密醒的住宅院落空间的营造,以促进居民之间各种层次的邻里交往和各种形式的户外生活活动。

半私密空间宜注重独立性,半公共空间宜注重开放性、通达性、吸引力、职能的多样化和部分空间的功能交叠化使用,以塑造城市生活的氛围。

视觉景观与形象基本要求:

住宅区规划设计应力求塑造出具有可识别性的住宅区空间景观与具有特色的住宅区形象。

考虑因素:

住宅区的空间景观应该从建筑层数的选择与分布,各层次外部空间的衔接、布局、形态、用途、尺度、街道的格局与形式和兼职的布局与风格等方面。

居民调查

目的:

为了掌握第一手的基础资料,充分了解具名的需求和规划设计需要解决的问题

作用:

评价居民居住的居住环境、分析居民的居住意愿,并预测住房市场的发展趋势决策住宅区规划设计的概念、定位与原则,直接或间接地指导住宅区的具体规划设计。

从调查面来说有1普查(面上调查)2专项调查(重点调查)

从调查目的来看有1实况调查(对具名当前生活状况的调查)2评价调查(对目前居民所居住的居住环境满意程度调查)3意向调查(居民对期望的居住环境的调查)

居民调查常用问卷调查(调查广泛)访谈调查(具有针对性的询问内容)和观察调查(对客观事实进行真实的记录和描述)三种。

抽样调查1随即抽样2分层随即抽样3聚类抽样4雪球抽样

统计分析是对所有调查资料的综合处理,目的是用来描述解释和预测调查的对象。

五:

空间指标(大题)

空间指标:

构成要素:

外部空间的构成要素

基本构成要素:

限定基本空间的建筑物、高大乔木和其他较大尺度的构筑物

辅助构成要素:

用来形成附属空间以丰富基本的尺度和层次的较小尺度的三维实体

空间的限定方式:

围合、占领、占领间的联系。

围合空间的特点(没要求)

1具有很强的地段感和私密性

2易于限定空间界限和提供监视

3减少破坏行为

4可以增进居民之间的交往和提供户外活动场所

围合空间的特点适合居住生活的需求,符合居住空间需要安全感、安定感、归属感、邻里交往的要求,易于提供亲切宜人的、可靠的生活空间,同时也为居住空间层次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积极的外部空间能给人以心理上的安定感,并让人易于了解和把握,从而使人在其中能安心进行活动,同时,积极的外部空间需要良好的通达性,使人易于接近和到达,相对完整的、较多出入口的空间是其基本条件。

空间的类型(没要求)

流动的带形空间

静止的院落空间

围合空间的形成(没要求)

关键在平面,在平面上,使空间具有围合感的关键在于空间边角的封闭。

同时在立体上,围合空间的比例关系到空间的心理感受,过大的D/H会使人感觉不稳定甚至失去空间在平面上构筑的围合性,过小的D/H会使人感到压抑。

围和空间根据区平面上的围和程度可分为1强围和2部分围和3弱围和根据空间比例可分为1全围和2界限围和3最小围和越是完整的空间围和感越强

围和空间的运用1弱围和的空间常常在住宅群落空间和住宅区街区空间中;2部分围和的空间也常常用在住宅区街区空间的局部地段;3而界限围和、最小围和的空间比例则常常出现在比如集中绿地、商业街道、等住宅群落和住宅区街区空间中。

空间限定要素的运用:

一般情况下,1在住宅院落空间的构筑上较多的运用围合的空间限定方式;2在住宅群落空间和由点状或塔状住宅院落空间的构筑中,较多地运用实体占领空间的扩张联系来进行空间限定:

3而实体占领的空间限定方式则常用在少量高层住宅的空间限定、街区公共空间和住宅区整体空间的重点部分,常见的情况是,在一个住宅区的外部空间构筑中,上述三种空间限定方式往往更具具体的条件(如外部环境、住宅的层数、地形地貌)以及规划的构想综合加以运用。

如何空间衔接、联系(过度/对比/转折等)

街道空间的比例与尺度

一般使人感到亲切舒适并适宜生活的街道空间的D/H为1,大于4的空间会使人感觉是一个广场或庭院

一般一个城市感觉亲切的外部空间距离为20~25m,在住宅区中街道的宽度一般不宜超过这个尺度,一个能够观察人行为的最大距离是150~200m,所以,住宅区中低等级的街道或道路,其直线段一般也不宜大于这个距离。

住宅区外部的D/H在1至三为宜。

领域感与空间层次的作用会给与居民个人自豪感。

营造空间的层次能是空间个人化并让居民区体现他们的个性。

给与居民一个清晰的属于他的空间领地概念,将有助于减少破坏行为。

空间节点是否经过处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各空间层次是否真正存在以及能起到的实际作用。

界定两个空间层次的空间节点必须经过处理,不论是采用何种方式,如过渡、转折或对比,目的在于暗示某种空间的性质和空间的界限,是人有‘进与出’的感觉变化,从而保证各空间层次的相对完整性和独立性,满足各种活动队空间的领域感、归属感和安全感的要求,是人们在其中自然、舒适和安定地生活与活动。

住宅区空间的变化可以从变化空间的形状、大小、尺度、围和程度、限定要素以及改变建筑的高度和类型来实现,从而产生不同的空间效果。

住宅建筑标准(考虑因素)

构筑适宜在其中进行各类户外生活活动的空间环境

满足住户户内的基本生理和物理需求,满足住宅间基本的安全和心理要求

形成良好而富有特征的景观

影响居民内外居住生活的生理和物理因素

1.住宅朝向

2、(住宅日照)日照间距

a)住宅日照指居室内获得太阳的直接照射

b)日照标准是用来控制住宅日照是否满足户内居住条件的技术标准

c)日照标准是按在某一规定的时日住宅底层房间获得满窗的连续日照时间不低于某一规定的时间来规定的

d)日照间距是指前后两排房屋之间,为了保证后排住宅能在规定的时日获得所需的日照量而必须保持的距离

e)日照间距的确定以太阳的高度角与方位角为依据,利用竿影日照图原理求取

日照间距一般采用H:

D(即前排房屋高度与前后排住宅之间的距离之比)来表示。

求影长公式D影长H杆子的长度h太阳的高度角D=H.coth

太阳日照间距公式D日照间距H前排房屋高度H’后排住宅底层窗台高度h规定时日的太阳高度角D=(H-H’).coth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5.0.2-1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表5.0.2-1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建筑气候区划

Ⅰ、Ⅱ、Ⅲ、VII气候区

Ⅳ气候区

Ⅴ、Ⅵ

气候区

大城市

中小城市

大城市

中小城市

日照标准日

大寒日

冬至日

日照时数(h)

≥2

≥3

≥1

有效日照时间带(h)

8~16

9~15

日照时间计算起点

底层窗台面

3住宅间距

f)住宅间距包括住宅前后(正面和背面)以及两侧的距离,对低层、多层和高度小于24m的中高层住宅,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规定的日照间距,其两侧间距考虑通道和消防要求,一般侧面无窗时不得小于6m,有窗时不得小于8m

g)对高度大于24m住宅,其后面的间距应作日照分析后确定,其前面的间距应按照其前面住宅的高度来决定是采用规定的日照间距还是进行日照分析,侧面间距一般不小于13m

h)建筑间距的控制要求不仅是保证每家住户均能获得基本的日照量和住宅的安全要求,同时还要考虑一些户外场地的日照需要,以及由于视线干扰引起的私密性保证问题

i)在考虑建筑外形的设计和建筑的布局时,需要对住宅建筑群体或单体的日照情况进行分析,避免那些需要日照的户外场地处于终年阴影中

j)由视线干扰引起的住户私密性保证问题,有住户与住户的窗户间和住户与住户外道路或场地两方面。

4自然通风

k)自然通风是指空气借助风压或热压而流动,使室内外空气得以交换

l)与建筑自然通风效果有关的因素有:

m)对建筑本身而言:

有建筑的高度、进深、长度、外形和迎风方位;

n)对建筑群体而言:

有建助的间距、排列组合方式、建筑群体的迎风方向

o)对住宅区规划而言:

有住宅区的合理选址以及住宅区道路、绿地、水面的合理布局。

p)住宅朝向

q)合理的住宅朝向是保证住宅获得日照并满足日照标准的前提,影响住宅朝向的因素主要有日照时间、日照间距、太阳辐射强度、常年主导风向和地形等

5噪声防治

r)住宅区噪声源主要来自:

交通噪声、人群活动噪声、工业生产噪声

s)可以从下面几个因素防治噪声:

住宅区的选址、区内外道路与交通的合理组织、区内噪声源相对集中,通过绿化和建筑的合理布置等

t)ISO规定居住环境室外允许噪声标准为35~45分贝

住宅群体组合与住宅区景观

平面组合的基本形式

1.行列式:

条形住宅或联排住宅按一定朝向和间距成行成列的布置形式。

2.周边式:

住宅沿街坊或院落周边布置形成围合或部分围合的住宅院落场地

3.点群式:

底层独立式、多层点式、高层塔式住宅自称独立的群体的布置形式,一般可围绕某一公共建筑、活动场地、绿地布置,以利于自然通风和获得更多的日照

4.混合式:

上述三种的组合,常结合基地条件用在一些特殊位置

5自由式:

指由不规则平面外形的住宅形成的、或住宅不规则的组合在一起的群体布置形式。

组合的多样化途径1.平面组合方面a空间形状的变化b围和程度的变化c布置形式的变化d住宅平面外形的变化。

2.立体组合方面在平面的组合的基础上可以利用住宅高度的不同进行组合。

住宅群落与公共建筑群体布局的设计:

整体空间组织首先应以住宅区整体的空间与景观规划结构为基础。

在住宅区整体空间组织中住宅群落的布局应该重点从总体上考虑住宅区的开放空间形态与布局以及住宅区景观特征的塑造,住宅区公共建筑以及其群体的布局应更多考虑住宅区景观重点区域和节点的形成。

开放空间与景观体系:

1开放空间体系主要由公共绿地与空间系统和道路空间系统组成,2住宅区的景观体系主要包括住宅群体景观、公共建筑和公共建筑群体景观、绿地景观河道路景观。

住宅区公共建筑群体布置的基本形式有街道型和街区型,其形成的空间有街道空间广场空间和街区空间三种基本形式。

六、居住区道路和交通的规划布置

通路

通路是住宅区内外各种路径的统称。

他在规划结构中是住宅区的空间形态骨架,是住宅区功能布局的基础

通行功能是住宅区各类通路的基本功能,居民出行与区内交通方式的选择直接影响着住宅区各类各级通路的布局与连接形式

交通方式选择

交通方式选择的一般分析:

按交通工具分有机动车、非机动车、步行交通三种,居民选择交通方式时考虑的基本要素是交通距离。

影响交通距离与交通方式的相关关系的是体能、交通时间和交通费用。

住宅区的交通特征与类型:

住宅区交通呈现出明显的生活性特征。

从类型上分析,有通勤性交通、生活性交通、服务性交通、应急性交通。

住宅区交通组织的方式有人车分行和人车混行两种基本方式.

人车分行交通组织体系的目的:

保证住宅区内部居住生活环境的安静与安全,使住宅区内各项生活活动能正常舒适的进行,避免区内大量私人机动车交通对居住生活质量的影响

人车分行交通组织体系组织原则:

1:

进入居住区后步行通路与汽车通路在空间上分开,设置步行路与车行路两个独立的路网系统;2:

车行路应分级明确,可采取围绕住宅区或住宅群落布置的方式,并以枝状尽端路或环状尽端路的形式深入到各住户或住宅单元背面的入口;3:

在车行路周围或尽端应设置适当数量的住户停车位,在尽端型车行路的尽端应设回车场地;4:

步行路应该贯穿于住宅区内部,将绿地、户外活动场地、公共服务设施串连起来,并伸入到各住户或住宅单元正面的入口,起到连接住宅院落、住家私院和住户起居室的作用。

住宅区交通与路网规划原则

1.顺而不穿,保持住宅区内居民生活的完整与舒适:

2.分级布置,逐级衔接,保证住宅区交通安全、环境安静以及居住空间领域的完整:

3.因地制宜,使住宅区的路网布局合理,建设经济:

4.功能复合化,营造人性化的街道空间:

5.空间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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