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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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对策

浅谈“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对策

发布时间:

2011-09-0115:

51] | 作者:

admin | 文章来源:

怀化交警支队网

   时下,“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正在全国公安机关如火如荼的开展。

开门评警活动作为“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的又一生动活动载体,有力的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促进了警民关系的和谐。

活动开展以来,各级交警部门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坚持敞开大门、面向社会,深入走访联系群众,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从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创新制度机制、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全面带动公安交管工作和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努力创造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新业绩、打造人民交警的新形象,取得了阶段性的优异成绩。

但与此同时,“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也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

为此,笔者谈谈以下几点看法,以深入推进“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努力实现“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工作目标和社会预期。

 

   一、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的重大意义   

  

   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是公安部党委在新的历史时期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三项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稳步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广大民警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公安工作上水平、警民关系更和谐,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增强、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作风形象上升”的目标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公安部作出了关于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的重大决定,是顺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要求作出的决策,具有客观必然性,是公安交警机关一个永恒的主题在特殊历史阶段的表现和要求。

当前开展的大走访开门评警与往年的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其区别在于继承性和深化所取得的成效,并注重在走访中做好开门评警,时间、规格、要求都比以往更高。

   

(一)“大走访”开门评警是新时期做好公安工作的现实需要。

由于公安交警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和广大群众过程中有着工作范围广、执法项目多、接触群众最广泛的特点,在日益复杂的新形势下,各项工作的好坏直接关乎公安机关的形象。

新时期,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我们公安机关应当把人民满意与否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事实上,我们的工作距离我们的工作目标还有很大差距,要找到差距、弥补不足,就要倾听民声、问计于民,了解老百姓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当中对公安机关还有哪些新要求,而开门评警可以说就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最佳工作办法。

   

(二)“大走访”开门评警是公安交警的本质要求。

人民交警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植根于人民,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都在于保护和服务于人民群众,是鱼水情。

离开了人民群众,人民交警就犹如离开了大海的水珠,公安交警的工作便无从谈起。

更何况公安交警要发挥其在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中的执法管理作用,必须借助于社会资源,以解决警力不足等诸多问题,这就需要常态化的进行走访,解决好鱼水关系,让水载舟而不是覆舟。

       

   (三)“大走访”开门评警是打造公正廉洁执法交警队伍的必然要求。

胡锦涛同志指出:

“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

”建设一支公正廉洁的公安交警队伍,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全力支持和有效的监督。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交警的执法管理是否廉洁、规范、公正,人民群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

所以只有通过“大走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才能发现我们的执法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做到理性、平和、文明、公正。

也只有通过大走访放下架子,甘当群众的小学生,群众才会敞开心扉,向你讲真话实话,真正揭到我们执法管理中的短处,达到开门评警而正己衣冠的目的。

更何况交管执法本身就是一个动态过程,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这就更离不开实践,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大走访”并非权宜之计,而是交警一个永恒的主题。

       

   (四)“大走访”开门评警是化解交管引发社会矛盾的前提条件。

党中央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蓝图和奋斗目标,而警民和谐关系是社会和谐关系的组成部分。

所以公安交警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就必须立足本职,搞好警民关系。

要做到这一点,前提条件是必须深入群众,通过走访了解民情解决民忧,着力化解交管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也只有通过大走访,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全面的了解我们的交警,了解我们公安交警工作的本质,以活生生、看得见摸得着的现身再显交警舍小家为大家的崇高品德,赢得公众的信任,以此来缩短警民之间的情感距离,不断巩固警民和谐关系。

  

     

   (五)“大走访”开门评警是提高交管执法服务整体效能的关键环节。

道路交通管理服务在我国是由多系统多部门形成的系统工程,要发挥出最大的效能,取得最佳的管理实效,必须与安监、交通、运管、农机、法院等相关部门保持联系沟通,形成优势互补,发挥出最大的执法管理效能。

这就需要大走访开门评警,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我们的真诚和意愿,以消除隔阂,达到共识;通过大走访开门评警,增进了解,共同协商形成全面周密和科学的执法服务机制和体系,发挥最大的工作效能。

 

   (六)“大走访”开门评警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方法。

作为行政执法机关的交警部门,要想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更好的满足社会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就必须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和社会监督。

公安交通民警是人民公仆,工作是为群众服务,如果工作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反馈的信息,就很难知道自己的执法是否得到群众认同,工作是否得当、是否到位、是否扎实有效。

新时期,我们不断强调管理工作要实行社会化,也就是积极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实行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管理。

开门评警活动作为公安工作一面最好的镜子,既能照到工作中的不足加以改正,又可以吸纳好的意见与建议提升工作水平。

“大走访”开门评警在形式上具有创新性。

开门评警是公安工作中首次全方位地把互联网作为一种工具、一种方式吸纳进来,作为公安机关向群众宣传、群众向公安机关反馈的有效途径,具有跨时代的创新性。

 

   二、“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请不进来。

一是“走访门”打不开,广大人民群众就无法请进来。

有的单位和部门虽然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组织民警进行了“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动员、教育,制定了方案,下发了文件,但有了上篇文章就没有下篇文章了,就打不开警门了,就闭门造册了。

二是“网络门”打不开。

有的单位虽然在互联网上建立了官方网站,开通“开门评警”微博和领导信箱,设立了QQ警务群,但没有确定专人与网民进行讨论,收集意见和建议。

就是确定了人也经常不在位,网民无法联系,想了解咨询一个事情十天半月也难得到答复,网络形同虚设,有问无答。

三是“信访门”打不开。

有的单位设立了意见箱、举报箱,但成了摆设、成了形式,一年半载不开箱、不回复。

有的单位信访接待室设了、值班人员安排了,就是经常没有人,来访群众有难无处求、有问无处询、有急无处告,只能到处跑到处问,结果是一头雾水,到处碰壁。

四是“监督门”打不开。

平时不主动向人大和政协报告工作、不定期向社会通报情况,没有真正建立"警媒协作机制",真诚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二)走不出去。

在“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还是存在个别大队“干打雷不下雨”,没有严密组织民警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进校园、进商铺,积极开展送温暖、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的"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

有的单位甚至组织了也是流于形式,领导不带头、群众不积极,上行下效,有的民警还以单位工作多、日常事务忙为籍口一推了之。

   (三)访得不深。

“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不仅仅是嘘寒问暖,更重要的是问计于民,加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人民群众蕴含着无穷的智慧和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极大热情。

但有些民警在问计于民的时候不尊重民意,就集中不了民智、利用不了民力,也就不能很好地推动交通管理工作开展。

个别民警走访时可能为了敷衍了事,就会随便应付。

不能端正态度、虚情假意地问,“蜻蜓点水”地问,有的群众出于某些顾虑,可能就不愿把心底的话告诉我们,这就是工作还没到家。

走访民警如果不能把人民群众作为老师、朋友,抱着诚恳、热切的态度,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交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虚心地向人民群众求教,彻底弄清楚人民群众“最需要什么、最盼望什么”,那么我们走访就失去了意义,与真心实意地问,“刨根究底”地问效果就可能大相径庭。

   (四)访不到底。

“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要到较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同那里的干部和群众一道,努力排忧解难,化解矛盾,才能打开工作局面。

但有的单位和民警“人浮于事”,不深入基层,不深入一线,不到困难群众家中去,不到生产困难的厂矿、企业中去,不到边远山区去。

要么在就近城区转转,要么在亲朋好友那里问问,要么找几个熟人填填表,拿回单位交差,图完成任务了事,这样的“大走访”能够取得实效吗?

 

   (五)访不了实。

有的民警在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由于政策理论水平低、业务能力差、语言表达更是要么说不清、道不明,要么说偏了、讲歪了,要么说的无人听、讲的无人信;有的动辄千言万语,却离题万里,不中要害;有的说一套做一套,口是心非,言行不一;有的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让人不知所云、无所适从;还有的甚至以权代理、以势代言,搞强制压服。

这样一来,浪费精力,说而无用、造成抵触,不但发挥不了“大走访”的作用,而且影响工作开展,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

有的民警不认真倾听取群众的呼声,让他们“诉诉苦”、“吐吐怨”,把掏心窝子的话说给你听,这样能了解群众之所想、所盼、所急,真正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吗?

   (六)访得欠久。

“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开展以来,民警普遍反映拉近了交通民警与老百姓的距离,警民关系比以前有了明显的改善。

实践也证明,“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是公安机关贯彻“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途径,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载体。

任何一项活动包括“大走访”,都是一项阶段性的工作,但有些单位、某些民警不把有效的工作长期坚持下去,不把工作思路拓得更宽阔一些,把办法想得更久远一些,只停留在眼前取得的成绩,“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照样会没有出路。

如果不把“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形成长效机制及监督机制,使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在意识中,强化监督机制,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在各项执法活动中实行互相监督、互相评议的体制,在上下级之间、民警之间形成层层监督的网络,制约民警执法行为,真正确保民警把建议、意见理解好、执行好、落实好,使执法为民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那么所做的工作将流于形式,收到的实效也将很短暂,我们所做的一切努力也将白白浪费。

   三、推进“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的工作对策 

   

(一)用真情走访。

“大走访”不但要走进群众家里,更要带着感情“走访”,走进群众心里,与群众打成一片。

  胡锦涛主席曾经指出:

“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都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带着深厚的感情做群众工作,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没有真情感,群众就不会相信我们,也不会很好地配合我们的工作。

要带着感情去、带着责任去,做到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才真正能敲开门、能说上话、能交上心、能办成事。

我们对待群众的感情要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兄弟一样,做群众的贴心人,将自己融入到群众中,以诚待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就会得到群众的接待、欢迎、理解和支持。

要重承诺守信用,靠诚信取信于民,凡承诺的事一定要办。

如果不遵守承诺,走走过场,不仅会使“大走访”流于形式,还会失信于民,降低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影响公安形象。

因此,民警要多用真挚的感情、平等的心态、和谐的氛围去走访,并切实做到“四要四不要”:

一要亲民不辱民。

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民警不能摆架子,不可装“聋子”,不要当“瞎子”。

一定要真心真意为民解难事、办实事。

要出以公心,公事公办,该办则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办就办好,而不能看有无好处,有多少好处。

要坚决反对愚弄群众、辱骂群众、打击群众、视群众为“刁民”、“草民”等伤害群众感情、挫伤群众热情、影响群众创业激情的错误做法,做群众的热心人。

二要近民不疏民。

对待群众要做到诚心征求意见、虚心接受意见、耐心听取意见,用“真诚”换取群众的“真心”,在干部群众中形成讲实话、讲真话、讲心里话的氛围。

要到一线去,到基层去,到最艰苦的地方去,与老百姓拉家常,认真听取来自基层和群众的建议及意见,缩短同人民群众的感情距离,把群众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当作第一选择,做群众的知心人。

三要惜民不扰民。

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正确对待和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

民大于天,民深于地,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急民众之所急,想民众之所想。

心里要时刻装着人民群众,要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尊重群众人格,不损害群众利益,不加重群众负担,爱惜民力,心系民生,给百姓撑腰,为群众壮胆,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患难,做群众的贴心人。

四要助民不压民。

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解民困,化民怨,助民富。

助民就要讲认真,认真就要表现在落实上,说一句算一句,句句算数,干一件成一件,件件落实。

要真正做到以民为本,尊重群众民主权利,集中群众智慧,不盛气凌人,不以势压人,脚踏实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让群众长期得实惠,让老百姓尽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增强他们共建小康社会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当家作主的自豪感,做群众的实心人。

   

(二)用诚心回访。

要紧密结合交警系统开展的“文明规范执勤执法”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用真诚的心去倾听民声,去解民忧,严格落实执法回访制度,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

一是围绕执法满意度回访。

组织民警广泛走访群众,特别是深入走访交通违法行为人、交通事故当事人、交通管理服务对象,广泛征求对交警部门执法办案的意见、建议,客观评估执法活动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围绕提升执法质量回访。

要在公安交警部门建立落实社会评价系统,大力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

上级公安交警部门每月要对下级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考评通报一次;每季度对下级公安交警部门执法质量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要邀请人大、政协委员和警风警纪监督员走进警营开展评议活动,主动接受评议,广泛征询在执法、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打牢广大民警执法为民观念,不断规范执勤执法行为。

三是围绕执法过错整改回访。

支队要把走访评议作为提升执法办案质量的有利契机,根据群众评议找问题、开展案例评析找不足、对比先进典型找差距,努力实现执法目的与执法形式、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提升交警部门的执法公信力。

对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政工纪检部门要逐一进行专门回访,特别是对反映较多的执法不公、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态度粗暴等问题,进行实事求是地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消除影响。

对执法问题较多的基层大、中队,采取派驻执法小分队的方式进行指导检查,督导及时或限期进行整改,从而提高执法水平。

四是围绕增进警民关系回访。

要充分利用电话热线、网上平台、手机短信、走进直播室等各种形式,与群众进行互动。

倡导民警建立个人微博和QQ群,宣传交通安全,了解社情民意,改进管理服务。

要警媒联动强化沟通交流。

适时邀请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记者参观交警社会管理创新亮点,进一步增进相互了解沟通,征求并听取新闻媒体对交通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并就警媒如何加强协作,进一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座谈和交流。

要利用公安微博引导网络舆情。

积极利用互联网平台,开通网上官方博客,并借助平台更加及时有效的发布交通管理服务信息,与网友交流互动,分享交警在日常工作中的酸甜苦辣,在为民众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争取社会各界对我们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三)下决心实访。

一是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对群众反映的急事、特事、难事,现场组织调度,现场明确责任,现场答复解决,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

二是实实在在建立一些联系点。

通过“大走访”的深入,我们不断积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通过密切警民关系,发扬光大专群结合路线,利用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力量,让老百姓真正成为公安机关的情报员、信息员、宣传员、安全员,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防范、自我管理、维护稳定方面的突出作用,切实增强公安机关预警和处置的能力,调处纠纷的能力和主动服务的能力。

三是实实在在发现、切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活动中要做到“运输企业必访、事故当事人必访、交通违法处罚者必访、新办牌办证群众必访”,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从而改进公安交警部门工作作风,热情接待办事群众,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化解人民群众对公安交警的怨气。

   (四)用热心勤访。

“大走访”活动要突出抓住一个“勤”,密切与群众的联系。

一是勤走动。

要经常利用休息时间,以朋友的身份,到群众家里坐一坐、聊一聊。

往往一次登门、一段谈话,就能温暖一颗心,感化一个人。

通过交心谈心、以心换心,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社会治安热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是勤联络。

深入到群众中去,多了解群众的需求,多听取群众的真实想法和意见。

除了自己积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外,联系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营造“一家有事大家帮,一人有难八方援”的互动、联动氛围。

三是勤沟通。

在工作中注意处理好警务与非警务的关系,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情,要及时与群众沟通,并帮助与相关部门联系,尽力帮助人民群众通过合适途径解决问题。

    

   (五)用创新亲访。

一是将走访活动与交通宣传相结合。

在走访活动中,可以随身携带一些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和常用的道路交通法规,以走访一户群众(企业),赠送一份宣传材料的形式,借机开展宣传。

平时我们在开展宣传活动时,最经常采用的形式大概都是向陌生群众分发一些宣传材料、在集市或农村广场摆放事故图板等,这种形式的缺点在于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少,从感情层面上来说群众也不会太重视我们的宣传。

但如果我们以走访的形式开展宣传,与群众促膝谈心、拉拉家常,顺便送一些宣传材料,提醒群众注意交通安全,群众能够感受到关怀,宣传的作用也就事半功倍了。

二是将走访活动与意见征求相结合。

在大走访活动中,可以通过开展“警营开放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邀请辖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就交通管理工作有关难题虚心向各界人士请教,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做到“群众提意见,警队出措施”,并以此作为为谋划明年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是将走访活动与服务群众相结合。

在走访活动中,应重点加强对困难家庭、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关爱,通过多种形式的帮扶措施,坚持物质关怀和精神关爱相结,将便民、利民举措落到实处,切实让弱势群体感受到温暖,争取社会对交通管理的支持力度。

   (六)用细心巧访。

走访中,每位民警都会遇到不同身份、不同角色、不同认知水平的人群和对象,要根据其不同的心理和身份特点,采取相应的交谈方式和内容,尽量要访得“巧”些。

一是需要重点帮助的群众。

对群众提出的车辆落户、办牌办证、等问题,要认真解答,切实把党委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通过帮助群众解难事、办实事、答疑问,积累起与群众之间的感情。

对于因交通违法被处理人员、因交通事故致伤致残人员、有上访苗头人员及其亲属,要注意从关心的角度,了解思想动态,倾听其遇到的实际困难,用真心真情感化他们,减少对抗。

二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

对有特殊利益诉求的群体、上访老户和扬言滋事、可能铤而走险的人员,要以回访的姿态进行接触和恳谈,切实掌握其思想动态,做好息诉罢访工作,确保在敏感节点不发生涉法上访滋事事件。

要对因肇事逃逸事故未侦破而没有得到赔偿的事故受害者普遍进行一次走访,关心他们的家庭生活状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并通过走访,寻找破案线索,力争破获一些积案。

要充分发挥女民警感情细腻、在做思想工作方面的独特优势,组织女民警深入辖区家庭、学校,走访帮扶问题少年和留守失学儿童,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现状,发现问题和困难给予帮扶,给予他们引导、关爱和关心,引导教育他们茁壮成长。

三是抓好对重点企业的走访。

要从应对金融危机、关心企业生存发展出发,通过建立驻企业警务站,常态化的走访等形式了解企业周边交通状况,掌握车辆运营状况,帮助他们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动员他们对驾驶员普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对机动车辆普遍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检查,让企业真实感受到交警部门在千方百计、竭尽所能地帮助企业。

 

    所以,在全面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公安交通民警要立足本职工作岗位,牢牢抓住交通安全不放松,常纳民众之议,常谋管理之策,常思民众之安,常解群众之危。

每一名交通民警都要牵挂群众的交通安危,多一份尽忠职守,给我们衣食父母一个交代。

只有这样,辖区群众才有安全感,对我们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满意度会才会有新的提升、有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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