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消纳场基本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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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消纳场基本管理制度
消纳场基本管理制度
呼和浩特市环卫局渣管办
2015年3月
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明确了消纳场的用人标准,规范了人力资源招聘、入职、转正、离职等程序与要求,适用于所有员工。
(二)用人标准
(1)诚实正直,勤奋实干
(2)善沟通,喜合作
(3)一般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条件优秀者可放开
(三)招聘与面试
(1)消纳场所需要人才一般在人才市场或网络上招聘,经面试合格后方可入职。
(2)除特别优秀者,消纳场一般不接受内部员工介绍。
(3)面试结果由最终决定是否录用。
(四)入职与试用
1、入职需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及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程序后正式入职。
《员工入职登记表》必须真实、整洁填写。
身份证、学历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必须真实有效,原件需交人事专员验证,复印件留存档案。
凡发现证件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律作辞退处理。
2、新员工入职时需领取工作证一个,工作证只限本人使用,如遗失工作证需按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到办公室补办。
3、新入职员工一般试用期为个月。
4、财务、收银等经手现金或涉及消纳场经营机密的岗位,需由新员工提交《担保书》
5、试用期待遇:
试用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五)转正及任用
1、入职员工试用期满后,方可转正。
2、消纳场根据待转正员工的工作业绩、综合素质、见习表现来确定是否给予转正及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
3、员工必须遵守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工作证,并穿好场服,保持整洁。
(六)辞职及辞退
1、员工主动辞职者需提前15天告知消纳场相关管理人员。
2、辞职者提交辞职报告后,需进行工作移交,将待办事项、进行中事项、遗留问题向消纳场相关的交接人交接清楚,结清财务账目,并办理离职手续,填写《离职表》。
3、凡违反以下规章制度者,公司将辞退当事人,并要求当事人赔偿造成的损失,辞退者亦需进行工作移交,办理离职手续。
(1)连续一个月内旷工3天或三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或一年内旷工15天,或在试用期内旷工的;
(2)发现虚假个人履历材料、虚假健康证明、伪造的学历和毕业证书,以及不如实填写就业经历和在入职期间填写虚假的个人家庭信息资料等,隐瞒传染性或重大疾病的;
(3)发现员工与原工作单位仍保持雇佣关系,或发现员工未与原单位办妥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的,被指出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纠正的;
(4)故意不执行或不服从上级主管指示或所分配的任务对工作造成影响或导致业务损失、不服从上级或消纳场调动工作的;
(5)违反工作或操作程序、违章行车导致事故,造成他人受伤或消纳场财产损失或影响较大者;
(6)因酒后驾驶公车或私车造成交通事故导致误工、消纳场财产损失,或损害消纳场形象者;
(7)故意毁坏消纳场或他人财物,骗取、索取、盗窃、挪用消纳场或他人财物或薪资奖金的;
(8)违反规定,用欺骗手段报销非公务性个人费用,多报销费用、骗取或挪用消纳场资金的;
(9)购置消纳场各种用品、设备和材料时,有侵占、收受回扣和贿赂行为的,挥霍消纳场资产,有敲诈勒索,损公肥私的;
(10)用各种欺骗手段,为他人骗取零配件或利用其它有业务往来公司内部资源、设备,从中获利的;
(11)动用消纳场设备和资源,图私利,包括私开公车或开车违章造成消纳场的损失或影响较大的;
(12)未经许可,向他人揭露消纳场各种业务机密(包括财务信息、人员薪资和奖金信息等);
(13)在工作中出言不逊、骂人,或用邮件、电话等其它途径对他人进行威胁、谩骂或人身攻击造成恶劣影响的;
(14)因个人问题与他人、管理人员有意见纠纷或不满,对他人或上级进行威胁、骚扰或纠缠而影响他人正常开展工作或正常生活的;
(15)在消纳场打人、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包括恶意诽谤和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的,威胁或企图危害他人或消纳场设施或员工安全的;
(16)发现拥有或使用违法违禁物品、有酗酒、赌博、吸毒等行为的;
(17)在聘用期间被法院认定为犯法、犯罪者;
(18)有保密责任和义务,但未尽责,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恶劣的;
(19)擅自录用或先用工后上报办理入职手续,致消纳场经济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20)擅自将消纳场的资金、物品、设备、车辆、房产等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21)利用职务和业务工作获得的内部信息或将其信息透露给包括家庭成员在内的第三方以谋取私利的;
(22)营私舞弊、以权谋私、利用职权从相关单位、公司或个人处谋求利益,造成消纳场经济和声誉损害的;
(23)其它违反犯罪,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或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或参加非法组织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24)其它严重违反消纳场相关的规章制度、导致严重违纪、严重失职或重大损失者;
二、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范了员工的薪酬模式、标准、发放等,适用于所有员工。
(二)设计原则
消纳场追求薪酬系统的简明化和合理化,在设计及管理薪酬系统的过程中遵循外部公平、内部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的四项基本原则。
(三)员工试用期工资发放
1、新员工试用期间离职根据试用期薪酬/本月应有工作日*实际工作天数发放薪资,若在实习期间三天以内(含三天)因自身原因离职者,消纳场不予发放试用期薪酬。
2、试用期时间为个月,试用期月工资组成:
底薪+消纳场规定的其他相关补助。
3、工资次月10日前发放。
4、员工转正工资发放
(1)员工转正日期为入职日期后的个月(如试用期间请假超过10天,则试用期顺延)。
(2)转正后工资根据转正薪酬/本月应有工作日*实际工作天数+提成+补助+绩效+全勤。
(3)工资次月10日前发放。
三、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说明
考勤是员工工作时间付出的凭证,也是公司给付报酬的原始依据。
员工自报到之日起,直到离职之日止,必须依公司规定进行考勤。
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规定,按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签到、签退或刷卡等,违者依相关奖惩规定从严惩罚,直至除名。
正常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如需处理私事需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
(二)目的
加强考勤管理,维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员工的作息时间、考勤办法、请假程序、权限及迟到、早退及旷工的处理,适用于消纳场所有员工。
(四)具体管理规定
1、作息时间
(1)办公室和财务室工作人员按照8小时工作制正常作息,工作时间为上午8:
30-12:
00,下午14:
30-17:
30,周六日休息/不休息/轮休。
(2)作业室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交替轮岗制:
白班08:
30――20:
30
夜班20:
30――08:
30(次日)
周六日休息/不休息/轮休。
2、违纪界定及处罚
员工违纪分为:
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违纪界定和处罚规定如下:
(1)迟到:
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
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
(2)早退:
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
早退15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
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
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
指职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
指职工在作业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
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3、请假制度
假别分为:
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
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1)病假:
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
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
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
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3)婚假:
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婚假3天,晚婚假15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年假:
指员工在消纳场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
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5)工伤假: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丧假:
指职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具体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4、批假权限
(1)病事假:
请假必须向消纳场负责人申请并作登记,请假手续送环境卫生管理局办公室备案。
(2)其它假别由消纳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环境卫生管理局办公室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5、考勤登记
消纳场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6、外出
(1)消纳场员工上班后外出的,外出前向消纳场负责人申请,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
如没有得到消纳场负责人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消纳场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7、员工因违纪而产生的扣款,统一由消纳场办公室管理,作为职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四、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消纳场驾驶员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项按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二)行为规范
1、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2、敬业,驾驶作风端正,遵循职业道德。
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消纳场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3、驾驶员要服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调度,不得私自出车、公车私用或将车辆私自外借他人。
4、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
5、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无证驾驶,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6、严禁在车内赌博、播放黄色录像带和走私,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报治安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7、驾驶员下班后,车辆需放回停车场地,并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同时将车钥匙交接给相关责任人,如因存放不利造成车辆失窃等事故,驾驶员需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8、出现事故时,驾驶员应能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办公室管理人员和相关领导及时报告。
(三)车辆保护规范
1、驾驶员应爱惜消纳场车辆,平时注意车辆的保洁、保养和维修,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车,定期对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2、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
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
防止车辆被盗。
3、出车前,要坚持“三检死勤”制,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液、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可靠,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4、按照车辆技术规程启动引擎,察听声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装置坚固情况,查看有无漏油、漏水、漏气。
如有故障应予排除并报相关管理人员。
5、出车前严禁酗酒,行驶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严禁抽烟、谈笑及做其他有碍驾驶的动作。
(四)违章与事故处理
1、违反交通规则,因驾驶员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其赔偿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除认定是驾驶员故意或本人重大过失的情况外,其他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重大事故时,处理办法如下:
(1)违章停车、证件不全、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等罚款,由驾驶员负担全额罚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伤害是,如属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
如在保险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责任损失实额与保险金额差额的二分之一。
3、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4、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事故现场,驾驶员应做到:
(1)迅速与消纳场相关管理人员联系,接受领导的相关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应将伤者迅速送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
(3)应记录下事故现场,,牢记车辆损害部位或程度,条件许可时,可利用手机、照相机拍下现场实景;
五、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统一管理消纳场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
1、办公室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2、消纳场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消纳场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消纳场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消纳场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消纳场车辆。
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消纳场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3、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办公室保管;保险单由办公室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4、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2),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5、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消纳场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办公室保管。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3),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统一发放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6、办公室相关管理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三)车辆使用和维修保养
1、消纳场所有车辆实行专车专用,统一服务于消纳场的日常运营。
2、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与所驾驶车辆相符的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3、驾驶人员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4、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特别批准的除外。
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
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7、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
8、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办公室提交车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办公室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消纳场负责人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
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或维修点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时,应与消纳场负责人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消纳场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办公室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油料,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
所有车辆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
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办公室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
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表》(见附件3),以备报销时核对。
9、办公室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
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
检查不合格者,对驾驶员或相关责任人处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四)车辆保险
1、消纳场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2、消纳场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消纳场支付分担。
3、消纳场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由消纳场相关管理人员讨论确定,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4、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办公室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
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五)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2、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办公室取得联系协助处理。
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办公室报告。
3、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驾驶员与消纳场按比例承担。
5、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驾驶员与消纳场按比例承担。
附件1车辆使用申请单年月日
申请人
车牌号
目的地
计划用车时间
月日时至月日时
用车事由
备注
部门主管
办公室审批
此联由申请人填写,交办公室留存
附件2车辆行驶记录表
车型:
车牌号:
负责人:
日期
往返地点
出车里程表数
收车里程表数
行驶里程数
高速费用
停车费用
加油费用
使用人签字
附件3车辆加油记录表
车型
车牌号码
日期
加油地点
剩余油量
(L)
加油量(L)
加油费
油卡余额
经办人
备注
说明:
紧急情况下采用现金,需在备注中注明。
附件4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年月日
车号
里程数
经办人
保养/请修
项目
预算金额
修理厂
损坏原因
行政部
审核意见
总经理
审批意见
六、场内作业制度
(一)作业环境要求
1、建筑渣土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应采取低噪声运输车辆和设备,宜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噪声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096)及《工业企业场界噪声标准》(GB12348)的要求。
2、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运输、装卸及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散落物应及时处理,并达到《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1997】21号)的要求。
3、建筑渣土回填应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的要求。
4、建筑渣土中转调配、处理、处置场所污水排放参照《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执行,雨水排放应经过沉淀等处理,确保达到受纳水体排放标准要求。
5、按照规定受纳、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得受纳其他物料。
6、场内设置安全标识和在填坑处设置防护围栏。
7、保持消纳场所相关设备、设施完好,保持消纳场所和周边环境整洁。
(二)运输车辆要求
1使用密闭机械化车辆。
从事工程渣土清运的车辆,应符合国家经贸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规定的土方汽车生产、改装加盖要求。
2场内运输路线控制
承接操作人员应运卸至场内指定卸点,装卸操作应轻装轻卸。
3渣土外运控制
若在渣土外运过程中遇到渣土散落泄露时候,随及时派专人对路面和周围环境进行清理,并与相关方及时沟通免除不利影响。
七、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目标
死亡事故为零
重伤事故为零
群伤事故为零
重大检修、施工设备事故为零
(二)安全理念
隐患可以消除,风险可以防范,失误应当避免,事故能够控制,安全生产工作取决于现场每一个人。
(三)安全管理总则
1、消纳场所有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标准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实行全员、全面和全过程的安全控制,把实现安全生产作为消纳场全体员工的共同任务和目标。
2、消纳场负责人是消纳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消纳场安全生产负全面和第一责任;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对消纳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的领导责任。
各职能管理部门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消纳场所有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各部门的安全职责
1、办公室和财务室的安全职责
(1)负责所在部门的防盗级防火安全,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排除。
(2)部门人员应经常检查保险柜、办公室门窗的防盗设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办公室管理人员要教育员工充分认识防火防盗的重要性,定期举办安全教育培训等。
(4)监督督促场内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
(5)负责场内所有安全装置、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消纳场内职业危害因素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2、作业室的安全职责
(1)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监督和确保操作人员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推土机、装载机、洒水车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2)组织消纳场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应每月进行一次,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认真组织整改,对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上报责任领导,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安全生产及人身伤亡事故。
(3)指引入场车辆、人员遵守规定、服从指挥,禁止场内的人员和外来人员在场内钓鱼、游泳、玩耍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4)引导入场车辆有序出入,避免发生事故。
指引场内设备按次序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