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审批制度.docx
《绍兴文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审批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绍兴文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审批制度.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绍兴文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审批制度
绍兴文理学院
社
团
联
合
会
管
理
制
度
(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学生依法行使自由活动的权利,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引导社团健康发展,维护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共同利益,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绍兴文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并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学生社团活动开展基本规范
第二条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我校校纪校规;
第三条学生社团有权根据社团本身性质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创新,开展符合社团成员共同兴趣的活动;
第四条学生社团须在每学期的前两周内,讨论并确定学生社团工作指导思想,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并报予社联办公室,由社联转交校团委组织部审批。
经审批同意后,各社团方可执行活动计划;
第五条各社团针对社团会员开展的活动次数,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大型活动一学年不得多于两次(即面向全校及以上范围内的活动);
第六条各社团开展活动,须紧扣社团工作的宗旨,不得开展有悖于社团宗旨的活动;
第七条社团活动须符合大多数会员的兴趣和意愿,调动大多数会员参与的积极性;
第八条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第九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需提前告知有无商业性赞助,以及赞助的形式、赞助的内容等详细情况;
第十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需注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不得开展过于危险或容易引发事故的活动;其他活动也需事先准备好防患措施和紧急应对措施;
第十一条不允许通过德育分等作为宣传活动的手段,含“参加即有XX分”等的活动,即一般观众可获分的活动不予审批。
第三章学生社团一般活动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一般活动是指各社团每学期或每学年开展的非日常性活动,如一年一届的比赛和其他周期在2个月以上的活动等,具体以上报的活动为准。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活动的审批:
1.1提交策划:
各社团须提前1周将活动策划以电子稿或纸质的形式递交至本社团所在分管学院团委审批。
1.2社团联审核:
各学院审批通过后各社团可以在社团社长qq群(263661288)共享下载活动审核表(一式两份,一份社团留底,一份交社团联),交由校社团联依据活动策划对社团活动进行审核,将活动内容、审核结果填制审核表中,再交予校团委老师处审核;
1.3校团委审核:
校团委老师审核通过后,需在审核单相应空格处盖章,视为活动审核通过。
第十四条活动的开展:
1.学生社团完成活动审批后,方可开展社团活动。
学生社团务必保管好社团活动申请表,并于活动结束后与活动策划及活动总结一起存档。
2.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时须提前1-2日通知社团联管理策划部进行活动跟踪。
若未及时通知,该社团相应的活动分视为自动放弃,事后不予以追加或者补加。
3.未及时出示回执单的学生社团活动,管理指导部将在此活动的星级考评表中进行相应的扣分。
4.活动结束后,学生社团须根据活动实际组织情况做一份活动记录,存入本社团档案,并在每学期期末统一上交社团联,作为后期社团评比依据。
第四章学生社团日常活动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开展的日常性活动是指社团每学期定期经常开展的日常活动。
如每周或半月一次的培训、沙龙或其他形式的活动,频率要求不得低于两周一次,否则不视为日常性活动,具体以上报的活动为准。
第十七条日常性活动审批,需在每学期初发送一份策划至管理策划部负责人处(QQ263661288)由管理策划部以及校团委审批通过后方可在这一学年内开展常规性活动,此后该项活动的审批,如无变动和其他特殊情况,则无需再交策划审批,但仍需填写回执单,凭回执单审批场地等,以使活动正常开展。
第十八条该日常性活动若有变动和其他特殊情况(活动内容、周期、赞助、宣传等其他审核单中涉及的信息变动),需提前告知社团联管理指导部,对变动内容重新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社团联管理策划部根据具体情况,抽派人员进行跟踪打分,社团如有更改常规性活动的时间,地点等请及时通知社团联管理指导部跟进干事。
第五章学生社团特殊活动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社团特殊活动包括:
(一)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生社团联合举办的活动;
(三)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个人的联合举办的活动;
(四)有外籍人士或有涉外内容的活动;
(五)涉及宗教、民族问题的活动;
(六)其他有关学校秩序及声誉的活动;
(七)需申请活动经费的活动;
(八)活动金额3000元以上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相关学生社团在获得社团联批准的同时还须获得活动涉及到的学校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或单位的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活动的筹备工作,未经批准私自开展活动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一)在教学区域开展活动的,须经过社团联和有关教学、行政部门的共同审批同意,方可进行;
(二)在学生生活区内的室外场地开展活动的,须经过社团联、校团委、保卫处的共同审批同意,方可进行。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凡活动名称或组织参加成员为跨校的均为跨校活动,此类活动除按上述规定向二级学院社管中心和校社团联管理指导部提交策划书接受审核外,必须同时直接向校团委提交一份活动策划书,经过校团委批准后,活动方可展开筹备工作,未经许可,不得组织跨校性活动;
第二十三条其他特殊情况须经上级团组织和省学联的同意并征得兄弟院校团委的同意后方可实行。
第六章开设社团内部培训班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原则上不能开办收取费用的培训班、学习班。
确有必要的,须由校团委(学院团委)批准,同时将相关资料上报社团联管理指导部,由管理指导部和社团财务部共同监督培训班、学习班的组织实施以及费用的收取情况,学生社团须严格按照开办成本收取相关费用。
第二十五条获得批准开办培训班、学习班的学生社团,须至少提前1周通知管理指导部及社团联财务部该社团收取培训班或学习班费用的时间、地点,管理指导部将会同社团联财务部到收取费用的现场进行监督并在费用收取结束后保留收费登记表的复印件备档。
第七章社团外出活动相应事项
第二十六条社团外出活动审批
1.策划经审批通过后,社团还须填写外出活动申请表,填写好后交于社团联管理指导部处。
等待审批;
2.学生社团填好申请表并获得初步通过后,须到文化中心110领取外出活动登记表,完成登记表上各处的盖章和签名。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集体外出活动前,须上交外出活动责任书和具体参加的人员名单,同时填写外出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学院专业等相关内容,校级社团交于管理指导部作为保证书,并存档;院级社团交予社管中心。
第八章活动注意事项
第二十九条学生社团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使用学校提供使用的场地设施,且不得擅自借于其他社团或组织使用,如有需要须上报管理指导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出借。
第三十条学生社团活动负责人须对活动开展统筹安排,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借用社团联资产物品时,须向社团联财务部提出申请,所借资产应及时归还。
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每项活动结束后,皆须填写“社团活动登记表”,期末统一上交至社团联,本项将作为评选社团评比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学生社团如对上述任一条例有违规现象,将记入黑名单并于评比制度中予以扣分。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绍兴文理学院社团联合会制定;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绍兴文理学院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三十六条各学生社团如未按本制度执行社团工作,责任自行承担;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社团活动审批流程图
1、学期初提交社团活动计划表和日常活动策划书
2、活动计划表通过之后,填写活动申请审核单
2.1提交策划:
各社团须提前1周将活动策划以电子稿(日常性活动在学期初已提交过不用再次提交,非日常性和未提交过策划的活动策划书需提交至校社联)和纸质的形式递交至本社团所在分管学院团委审批。
2.2社团联审核:
各学院审批通过后各社团可以在社团社长qq群(263661288)共享下载活动申请审核单(纸质,一式两份,一份社团留底,一份交社团联),再将活动申请审核单连同在学院审核通过的活动策划书(如果是日常性活动策划书就不用)交由校社团联管理指导部对社团活动进行审核,将活动内容、审核结果填至活动申请审核单中,再交予校团委老师处审核。
如需借用学校场地,需要填写摊位申请表。
(见附件)
2.3校团委审核:
校团委老师审核通过后,需在审核单相应空格处盖章,视为活动审核通过。
3、活动申请审核单通过之后,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时须提前1-2日通知社团联管理策划部,填写社团活动申请表,领取回执后方方可开展活动。
绍兴文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审核单
社团名称
所属学院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活动负责人
联系方式
活动详情
是否有商业赞助,赞助详情(赞助单位名称和赞助形式)
是否为跨校性活动,合作学校是
是否外出,外出地点
二级学院团委老师审批意见
二级学院团委盖章
指导老师:
年月日
校团委审批意见
校团委盖章
指导老师:
年月日
绍兴文理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2014年3月制
绍兴文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社联留底)
活动开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活动登记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社团
活动名称
活动场地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回执(社联干事)
社团
活动名称
活动场地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社团联审批
意见
备注:
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前必须填写活动申请表,拿到回执后方可开展活动
绍兴文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社团留底)
活动开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活动登记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社团
活动名称
活动场地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回执
社团
活动名称
活动场地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社团联审批
意见
备注:
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前必须填写活动申请表,拿到回执后方可开展活动
绍兴文理学院校内设摊申请表
填表时间:
申请单位或组织
校社团联合会
设摊时间
设摊地点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申请理由/设摊形式、内容
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所属部门意见
盖章:
保卫处意见
盖章:
总务处意见
盖章:
注:
此表一式三份,总务处、保卫处、申请部门各执一份。
附录五外出活动审批表
绍兴文理学院学生社团外出活动审批表
挂靠单位
社团
活动负责人
活动地点
参加人数
交通工具
计划外出时间
年月日时
计划返回时间
年月日时
活动具体事项
活动具体路线:
活动规模:
活动内容:
社团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带队老师签名:
联系电话:
社联
意见
签名(盖章):
年月日
团委
意见
签名(盖章):
年月日
保卫处意见
签名(盖章):
年月日
社团指导老师意见
年月日
备注
本表由申请人完成审批手续后,交由社联存档。
一份四式,分别交给社联、团委、保卫处、指导老师。
外出活动登记表
社团名称
活动名称
活动目的地
活动人员
医务人员
负责人及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