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30178073 上传时间:2023-08-05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30.7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x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docx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三环东北段魁岐互通工程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三环东北段魁岐互通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施工任务,强化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使我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项目施工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项目安全总监及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确保分部施工安全。

第四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文件和法律法规,以及业主监理的指示,掌握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标准,经常性组织员工进行各种学习和教育,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五条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安全验收审批报检制度。

第六条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评比活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地安全管理台帐”制度,切实落实“三工”制度,不断加强安全隐患的查处整改力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

第七条切实加强外部劳务的安全管理,将外部劳务安全纳入内部管理体系。

第八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逐级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

第九条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条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工作。

各单位必须认真落实“员工安全达标条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改变物品不安全状态,及时治理事故苗头,确保长治久安。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

第十一条安全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目标及指标是:

年度轻伤率控制在亿元产值0.18人以内,无因工重伤及以上责任事故;杜绝因施工原因造成铁路行车一般及以上事故;无一次性与施工生产有关、直接经济损失在5千元及以上的事故,单位年度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累计不超过2万元。

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标准化工地”。

第十二条项目各部室及队、站应将安全目标进行分解量化,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把安全目标管理真正落到实处,把各级各部门及个人目标责任的实绩,同工资分配,评先晋级挂钩。

第三章安全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项目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邹辉任组长,刘建波、曹明善、李杨、段振伟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肖镇强、陈山象、范启福、李建峰、刘凤明、金锋、刘洪金、葛艳红、罗武。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安质环保部,日常工作由安质环保部负责。

第十四条各作业工班建立以工班负责人为组长,主要作业人员和兼职安全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业务工作由兼职安全员负责。

第十五条安全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安全文件,组织安全教育,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制定安全制度,查处安全隐患,纠正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十六条各工班必须设兼职安全员一名,并经考核合格后,由项目部批准担任。

第十七条专职安全员在单位主管和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责权明确,统一配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专职安全员在业务上接受项目安质环保部的统一领导,负责安全防护、安全检查、安全报验等日常工作,对安检中发现的问题发出《通知书》及《指令书》并视情节予以罚款。

第十九条专职安全员必须努力学习安全管理业务知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坚持原则,在现场必须持证上岗,佩戴安全帽及安全标志。

第四章安全教育

第二十条各单位必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传达有关文件和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并根据工程任务的特征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布置和防范安全重点,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二十一条开工前各单位组织施工人员利用不少于20小时的学习时间,对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规程进行学习,坚持考核合格,才能上岗的原则。

对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人员要进行专项培训,以全面掌握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规范。

第二十二条项目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教育,工班每周应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教育;“三工”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好经验、好做法,安质环保部要大力推广并不断完善。

第二十三条利用驻地宣传栏,施工现场书写、悬挂安全标语、口号、警示牌等,把安全宣传教育做到施工现场,形成良好的安全施工氛围,保持警钟长鸣。

第二十四条进行相关事故案例分析,查找自己岗位上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发生同类事故。

第五章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五条项目经理是本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的安全总监及副经理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它工作的各部室人员,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二十六条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制度、办法,组织策划并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的制度、规定和措施。

2、建立和完善本项目的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并进行监督,建立行之有效分配和奖惩办法,充分发挥所有参与项目建设的员工的积极性。

3、组织策划本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并监督实施落实。

4、负责本项目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物资、资金及人员等资源的审批和调配工作。

5、主持项目安全生产会议,审定或签发对内对外的重要安全文件,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一般性安全事故进行处理。

6、组织完成业主、公司等单位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第二十七条安全总监及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情况,找出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编制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并报项目经理审批后督促计划的实施,并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组织本项目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组织制定管理方案,并监督上报和实施。

4、每月组织一次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方法、劳动力组合、设备、工具、生产、安全设施等情况,及时消除隐患,项目部无力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5、组织定期安全教育,工人调换岗位的安全教育,协助上级组织好对特殊工种员工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监督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无证者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6、充分发挥安全人员的作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尊重和支持他们独立行使监督的权力,不安排他们干非本职的工作。

7、监督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安全防护、防暑用品。

8、组织对一般性安全事故的及时调查处理,并将事故及时上报,组织对事故(包括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并组织采取预防重复性事故发生的措施。

第二十八条项目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项目总工程师要协助行政领导指导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所负责的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技术指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以及上级制定的安全标准制度,组织编制安全技术规则和操作规程。

3、指导编制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文件,并处理安全技术问题,同时必须贯彻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规程的规定标准。

4、负责组织和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技术,劳保人员研究推广安全生产,防尘防毒的新技术,开展劳保科研工作。

5、指导安全技术教育,组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按管辖范围参加各类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项目党工委书记安全职责

1、督促检查项目部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部门颁发的安全法规、规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把握项目施工生产不偏离“安全第一”的大方向。

2、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好本项目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新秩序,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

3、教育党员模范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做安全生产带头人。

4、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创建并实践施工安全文化。

5、发生事故要协助组织抢险,保护好现场,做好宣传和疏导工作,并参加调查处理。

第三十条安质环保部长的安全职责

1、监督检查本项目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颁发的有关规则,制度办法,措施等情况。

2、经常深入施工作业现场,掌握安全动态,提出整改意见,制止“三违”行为,遇有险情或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暂停施工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险区,并立即报告给有关领导处理。

3、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参与各类事故数的调查分析,定期研究事故发生、发展趋势和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

4、监督检查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及特殊工种员工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5、参加项目组织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用安全通知书等形试上报下达,限期整改。

6、督促检查劳保经费的使用是否合理;参加工程安全科研成果和技术鉴定。

7、负责制定安全技术规则,安全操作细则,施工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组织推广安全系统工程等现代化管理方法。

8、及时编写安全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9、负责上报安全事故及安全统计报表。

第三十一条安全工程师职责

1、在项目经理和上级安全部门的领导下,对施工安全负直接监督检查把关责任;

2、监督检查对上级有关保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指示上级现行规章制度、办法和措施等贯彻执行;

3、制订有关施工安全措施,并监督执行;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动态,提出整改意见;制止“三违”行为,遇有险情,有权暂停施工,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督促及时处理;

5、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用通知书等形式及时上报下达,并要求限期改正。

6、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做好安全报表并及时上报,整理好内业资料,监督、指导队(站)安全员的工作。

第三十二条工程部长安全职责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

2、在施工管理过程中,贯彻执行上级和本项目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卫生工作的指示方针、政策规则、规程和制度、办法;

3、在制定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作业计划、施工技术交底时,必须同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对临时结构要进行强度、稳定性安全检算,同时提出施工设计,报项目总工批准,并指定专人进行技术交底;

5、重点工程、技术复杂、危险性大的项目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编制专门安全防护措施,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方法、生产过程、工地布置、生产机具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存的问题,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纠正制止“三违”行为,发现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避险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处理;

7、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计划,并监督实施;

8、负责提出自制小型机具、防暑、临时设施的标准和设计图,经项目总工批准后,督促其实施;

9、制定季节性施工防洪、防暑等安全措施,并督促实施;

10、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其隐患提出整改方案;

11、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并提出预防措施建议。

第三十三条专业工程师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强制性规范;

2、参与并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计划,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与要求制订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

3、根据施工现场特点与施工需要及时编制重要结构、重大作业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分部总工批准后实施;

4、编制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向项目生产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作业工班组长交底;

5、针对特殊施工工艺,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参与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制订纠正预防措施,并报项目经理审核后实施,并复查实施效果;

7、参与对安全用品、安全设备、设施进场的验收,同时参与对施工现场的基坑支护、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中小型机械、模板支撑等的验收工作;

8、对安保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整改的意见,并配合做好内业资料。

第三十四条物资部长安全职责

1、按照项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的要求,组织各种安全物资的供应工作;

2、对供应商进行分析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3、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物资的验收取证工作,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理好安全防护用品(具);

4、负责对进场材料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堆码,达到文明施工要求;

5、对现场使用的脚手架材料、马凳、吊钩、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应验收合格入库,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和破损者,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做好记录;

6、对重点部位,危化品进行重点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危化品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

第三十五条机运部长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对现场的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机械组织好使用前的验收,与日常保养维修工作;

3、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的完好、安全可靠;

4、对新购置的机械,变压器及大修厂维修、外借回现场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5、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安保计划的编制,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班组落实,保证实施;

6、对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操人员定期培训、考核,整理好有关安全方面的内业资料;

7、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制定设备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十六条工班长安全职责

1、在安质环保部的领导下,对本工班的安全生产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安全规定、措施要求,组织工班落实;

3、以身作则并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劳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则、制度,听从安全监督人员在安全生产上的指导,保证安全施工;

4、随时注意检查操作工作环境,安全设施生产机具、设备等安全情况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保证员工在安全状态下操作,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当班施工负责人报告,若情况紧急应立即停止作业,组织员工撤离作业区,然后报告有关领导;

5、坚持“三工制度”,即坚持班前安全布置交底讲话制度;工中安全检查制度;工后安全评议制度,坚持工间检查和交接制度;

6、合理安排劳力,根据员工体能、技术熟练程度和其它特点分配工作,以防发生事故;

7、固定专人领取、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和防护用品,经常督促检查并正确使用;

8、发挥工班安全员的作用,支持其工作,认真听取并采纳他们的意见;

9、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10、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具、设备,有权拒绝施工和使用,必须坚持特殊工人特证操作,对无证特殊工种工人有权拒绝分配工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三十七条操作岗位员工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听从指挥,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规则、制度,并严格执行。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特殊工程须持证上岗操作,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证者操作,在未熟悉机械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的情况下,不能上岗操作。

3、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教育和培训,刻苦学习安全理论、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施工能力;

4、精心操作,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须交安全情况;

5、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积极参加事故的抢救工作;

6、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可越级或直接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第六章施工安全检验、审批

第三十八条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具、安全设备、设施、临时用电设施、电器设备、吊车等必须对其安全性能进行严格的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三十九条各种机械、机具、设施、设备验收项目部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配齐各类验收器具、仪表等必要设备,并认真作好记录,履行签证手续。

第四十条项目部对各种机、电器具安全设施设备的验收程序为:

先由安质环保部组织自检,报项目验收小组核检,认为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查、审批。

第四十一条施工现场、生活区动用明火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作业必须填报三级动火审批表,在施工前一周提前报项目施工负责人审批,施工负责人将根据动火情况,决定是否派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护,不经审批不得随意动火。

第四十二条安全设施、机电设备、临时住房及重大安全生产设施的使用必须检验,不经检验或监理工程师未同意使用的不得施工。

第七章施工防护要求

第四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高度在2m(含2m)以上的高处作业,机械操作,以电气安装作业,必须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具),不采取个人防护不得进行作业。

第四十四条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要求,购买时必须是经过评价的合格供应商之产品。

并有合格证,材质证明等有效证据。

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要齐全,符合行业标准,不得私自装、拆除安全警示标志。

第八章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十六条施工工班进场后,项目组织对工班进行一次总安全交底,其内容包括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安全方针、本企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以及本项目安全生产方面有关注意事项等。

第四十七条各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第四十八条安全技术交底由专业工程师和安全工程师,按岗位职责,进行交底后,并完善签字手续交给作业负责人执行,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交底施工,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

第四十九条安全技术交底书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层负责人,一份交安质环保部,一份留存,以备查验。

第九章安全检查

第五十条项目每旬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专职安全员和工班每天要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查检记录和台帐,对工班安全检查列入项目评比范围。

第五十一条对安全生产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记录在案,并立即整改,限期制订整改措施。

第五十二条安全检查内容:

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方法、查技能、查隐患、查整改、查执行。

第五十三条安全检查的重点:

1、驻地安全,驻地的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盗,防滑,防食物中毒;职工违法、酗洒、闹事、打架斗殴。

工程施工电线架设,电器设备的使用和保养,吊装作业,拌和工程,起吊的捆绑,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油库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设备的保障,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和防范措施,冬季交通车辆的防滑、防冻措施;制梁施工安全。

2、治安方面:

施工沿线村镇的民情调查,施工驻地的周围环境的调查和地方公安机关的联系,对重点部位进防范。

3.运输方面:

运送物资设备的运输安全合同,运输车辆手续的正规性,运输司机驾驶水平的察看。

4.综合治理:

施工人员身份证的检查,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特殊人员的重点控制。

第五十四条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专职安全员必须立即制止,制止不了的迅速报告单位领导或上级部门,对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的现场管理人员要坚决查处。

第十章隐患整改

第五十五条对各种检查查出来的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由专职安全员落实整改。

第五十六条被确定有隐患整改的工班,必须按照整改意见迅速进行整改,不得找借口推诿、扯皮、拖延。

第五十七条被确定有重大隐患的工班,必须立即停工教育,分析原因,彻底整改。

第五十八条被确定有重大隐患而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工班,处以3000-5000元的罚款,造成事故的按公司有关文件处罚;项目另对工班负责人按事故损失额的5%进行处罚。

第五十九条对确定有重大隐患的工班,项目部将处以2000-3000元罚款,对提出整改措施未立即执行而继续施工者,项目勒令停工整顿,并处以5000-100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除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外,项目部另对工班负责人处以2000-3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队(站)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十条专职安全员在安全检查中的责任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一章外部劳务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十一条外部劳务泛指公司使用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外的临时工,农民工和其他用工。

使用外部劳务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外部劳务的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原则。

做到关键岗位,关键工序不得使用外部劳务。

第六十二条项目部对业主指定其他单位施工(如架梁)的安全生产必须实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具体指导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

第六十三条建制工班自带劳务人员,组成混合班组,应视同正式员工一样进行安全管理,执行同一管理制度。

第六十四条项目要对劳务用工的施工组织及有关方案进行评审和批准,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要监督其推行施工标准化管理,引导其开展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活动,搞好施工安全防护,开展安全检查,执行各种管理制度,同步开展各种劳动竞赛活动,使劳务工安全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二章安全合同

第六十五条项目在雇用外部劳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规定,对使用外部劳务时必须实行合同管理,先签订劳务合同,合同中必须有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条款,且要有安全风险保证金项目。

第六十六条项目必须与劳务工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其协议书必须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符合安全生法的有关要求。

第六十七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七章执行。

第十三章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第六十八条按照167号国际劳工公约《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的要求,施工现场不但要做到遵章守纪、安全生产,同时还要做到文明施工。

工班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遵守行业规定和业主的各项规定要求。

1、开工前必须按要求搞好“三通一平”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针对性文明施工措施;

2、文明施工必须坚持高标准要求,不得敷衍了事;

3、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佩戴胸卡;

4、施工现场内道路要畅通,地面要平整,排水要畅通,要防止泥浆、污物堵塞排水管道,按要求悬挂各种安全标志牌和标语,设宣传栏、读报栏和黑板报;

5、施工场内,建筑材料、构件和料具要按施工现场,平面图的布置要求推放整齐,并挂物料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6、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明显分开。

在建工程严禁兼作住宿和办公地点使用。

宿舍内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

生活区垃圾分类装入容器,并及时清理。

7、食堂厨房应设有纱门、纱窗,地面墙面应饰贴面砖,顶棚进行防尘防水处理。

食堂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合格证,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餐具放置整齐有序,及时消毒。

保证供应卫生饮水,饭菜应卫生可口,防止病从口入。

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保障;

8、施工要有防粉尘、防噪音、防扰民措施,夜间(22时至凌晨6时)未经许可不准施工;

9、各工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则的规定,采取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震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十四章安全用电管理

第六十九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第七十条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作业必须配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现场的电器设备,输配电线路维修、抢修必须配有至少二名电工,做好监护工作。

第七十一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制订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运行管理规程,电气维修检查制度,电工交接班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和漏电开关测验试记录。

第七十二条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学反思汇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