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方案设计.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30175845 上传时间:2023-08-05 格式:DOCX 页数:38 大小:57.4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税收筹划方案设计.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税收筹划方案设计.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税收筹划方案设计.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税收筹划方案设计.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税收筹划方案设计.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税收筹划方案设计.docx

《税收筹划方案设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收筹划方案设计.docx(3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税收筹划方案设计.docx

税收筹划方案设计

 税收筹划方案设计

 

      第一节 税收筹划的战略管理方法

税收筹划的战略管理是立足于系统思维方式和超前思维方式的管理活动,这里讨论的税收筹划的战略管理,其管理的基础内容是税收链,其管理的方法是合作博弈。

一、税收链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税收问题也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性质的税收,又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所得性质的税收,还有诸如房产税、资源税等其他性质的税收。

如果从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来看,主要活动分为供应、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即企业先采购原材料,然后进行生产加工,再到市场上销售产品。

销售的产品,有的成了最终的消费品,有的则继续作为中间产品为下游企业所利用。

所有这些环节都创造价值或实现价值,因此从总体来看就构成了产品的价值链。

在这条产品的价值链中,有一部分价值是以税收的形式流入国库。

这些企业承担的税收,如果沿着价值流转的方向观察,也形成了一个链条,即所谓的税收链。

税收链如图所示。

税收链有利于分析税收的形成过程与环节。

对于企业来说,许多税收都是在流程中形成的,税收的流程观就是税收链的基本思想。

基于税收链的管理,关键是在纳税筹划方案设计时,应该具有系统观念,从整体和全局出发,不能因为对某个税种进行筹划,而间接地使另一个税种的税负增加,最后的结果可能是总的税负在增加,得不偿失。

因此,如果纳税人具有了税收链的观念,在纳税方案设计中,就能够更好地找出税收筹划的易胜之地,即在哪个环节筹划空间最大,效果最好。

对某个具体的企业来说,只要考虑本企业产品及业务的税收情况就可以了。

但是,从社会整体的角度来看,如果纳税人具有价值链的观念,则不但要考虑本企业的税收情况,而且还要从企业产品在整个价值链上的位置来考虑,尤其要为下游企业着想。

譬如,对于一个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即使其产品销售的价格(这里指含税价格)比一般纳税人的要低,只要不低到一定的程度,别人就不一定会购买。

道理很简单,对于购货方来说,购买了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没有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这无疑会增加购货方的成本,因此购货方要综合考虑才会决定是否购买。

如果企业能够从税收链的角度考虑下游企业,那么会通过降低自身产品的价格,或是通过税务机关开出一定数量的增值税发票,或是通过达到一定的条件,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从而考虑客户利益,为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就可以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

二、合作博弈——税收筹划的战略管理方法

国家设立税收的目的是要获得税收收入,从而满足国家运转的需要。

而对于企业来说,其所缴纳的税款则构成了生产经营的一项成本。

企业经营的目标是要实现利润最大化,这就决定了它必然会想方设法地减少成本,以获得较高的利润。

因此,企业总是倾向于通过一定的手段获得税收上的好处。

这样,纳税人与国家之间就存在着一种博弈关系。

那么企业究竟怎样才能更好地实现税收筹划的战略呢?

我们认为,合作博弈是其中很好的战略管理方法。

合作博弈是税收筹划活动中很重要的一个概念,它包括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合作,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作,这种合作并不是双方合谋、偷税骗税,而是一种正当的行为,很多场合下都可以达到双赢或多赢的效果。

1、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博弈。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企业之间或集团内部组织之间通过转让定价,实现利润的转移,将高税区的利润转移到低税区。

其实,这种现象引申开来,只要两个企业之间有购销关系,就是利益关联方,就可以进行合作,共同节减税收,共同享受合作带来的好处。

市场是不断波动的,交易价格稍高于市场价格或稍低于市场价格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关键在于双方合作的诚意。

如果我们把这种现象一般化,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只要两个企业之间有交易,就可以进行合作。

企业之间合作的方面主要有以下六种:

一是利用商品交易的筹划,如利用原材料、零部件及机械设备等资产交易的筹划;二是利用提供劳务的筹划;三是利用无形资产的筹划;四是利用租赁业务的筹划;五是利用贷款业务的筹划;六是利用管理费用的筹划。

企业之间的合作博弈在实务运作中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形式:

一是由一方完全掌握产权或控制权,另一方购买使用权;二是双方逐步通过交易实现产权转让;三是实行委托代理。

这三种形式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税收筹划空间,其实质是资源利用和转让过程中的巧妙安排。

例如,如果一个企业想向其利益相关企业转移资产,则可以考虑的转移路径有:

①通过正常资产交易行为转移;②通过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方式转移;③通过捐赠行为转移;④通过租赁形式转移,具体还可以区分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两种不同模式;⑤通过企业产权交易行为进行资产重组,合理转移资产。

选择哪种资产转移方式,这完全依赖于企业之间的合作博弈。

2、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博弈。

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作也是一种相当重要的合作,这种合作其实也可以归入到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中去,但由于客户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自然人,因此在这里单列出来。

按照一般的经营常识,商品最终总要销售给客户,因此企业与客户的合作就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比如装修劳务,到底是由企业方还是客户方提供装修材料,这是可以协商解决的。

再如住房出租业务,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租金额度以及支付方式上也是可以进行合作的。

双方的有效合作可以大大降低税负。

3、企业与税务机关的合作博弈。

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不仅存在着一定的合作,而且这种合作还具有一定的筹划空间,这就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创造了条件。

由于税务机关存在征税成本,而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错综复杂,税务机关根本无法完全掌握企业的经营活动。

这样,对于税务机关来说,详细了解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并对每一项经营活动进行监控,就需要花费高昂的成本。

如果企业能够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协商,就能够减少两者之问的交易成本。

比如,涉及到转让定价时,要求企业与税务机关商议确定转让定价。

这样做,既可以减少税收链中的纳税额,又可以规避转让定价操作风险。

许多发达国家税务机关与企业之间签订的预约定价协议就属于一种合作协议。

第二节 税收筹划方案设计思想

一、流程思想

所有的经济业务都有流程,所谓流程就是经济业务发生发展的路线和次序过程。

流程是可以改变的,主客观因素都可能改变流程。

税收是和流程紧密相联的,税收产生于经济业务,业务流程决定着税收的性质和流量。

因此,在纳税方案设计时,需要充分利用业务流程及流程再造的优势改变税收。

这是一种创造型的纳税设计思想。

下面举一简例说明流程思想。

北方有一家自动化设备生产企业,自己研发了一套软件配置在设备上,产品的售价比同类产品高出30%。

企业因此遇到了难题,那就是产品售价高,而购进的材料并不多,但增值税负担非常重。

企业老总和财务人员反复商量,也没想出好的办法。

怎样去思考这个问题,难道真的没有办法解决吗?

如果以流程思想为指导,从业务流程分析,我们发现设备售价高的原因主要来自这套软件。

软件属于高附加值产品,设备的增值率因此而上升,而增值税负担主要源自设备的增值率。

如果对生产企业进行拆分,专门成立软件公司,生产企业在向买方出售设备主体的同时,软件公司再出售该套软件,然后由买方购买后将软件配套在设备上。

虽然只对业务流程进行了细微调整,但税收状况却发生了显著变化:

在设备主体和软件交易过程中,买方外购的软件就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税,而软件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实际仅负担3%的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所以,一旦找到了业务流程的原因,纳税方案设计就不成其为问题了,企业税负也自然降下来了。

二、契约思想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Coase)教授认为,公司的实质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

契约是与市场紧密相连的,市场经济其实就是契约经济。

我们从契约角度考察税收问题,至少包括两个层面:

一是公司与税务当局之间,存在着一种法定的契约关系,是依靠双方对税法的遵从来维护的。

其实税法也是一种契约,属于公共契约。

二是公司与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顾客、雇员等)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博弈竞争与合作关系,他们之间的博弈合作是靠契约合同来维护的,这种契约合同其实是一种纯粹的市场契约。

对于纳税人来说,利用契约思想,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更主动地实现统筹规划,并按签订的契约统一安排纳税事宜。

下面举一简例说明契约思想。

200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一个纳税年度未归还的,且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应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一家公司的老总准备向公司借款200万元购买别墅,并于当年年初办理了手续,到次年年初还未归还借款。

由于公司的财务人员没看懂文件规定,也未做任何处理。

但税务机关一旦查实,可能面临的结果是征收40万元的税款,还要加征滞纳金。

该涉税事项能否筹划呢?

其实,如果利用契约思想进行纳税方案设计,完全可以改变现状。

这里提供两个契约模式的方案思路:

一是对于当年年初的借款,让老总在当年年底筹备周转资金还上,然后进入次年后再签订借款合同借出该笔款项。

这种处理模式,要求每年办理借款协议,以契约形式约定。

二是在借款时就转变契约方,让老总夫人(非股东)以她的名义去办理借款,从而可以摆脱上述政策的约束,即使超过一个纳税年度的借款也不用缴纳任何税款。

三、转化思想

税收筹划的本质是在税制约束下寻找税收空间,即讲求规则约束之下的变通、转化与对策。

古人云:

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在税收筹划方案设计过程中,要引入转化思想。

转化思想体现着一种创新思维模式,蕴涵着一种大智慧,是冲破税收制度和环境约束的最佳选择。

转化思想在纳税方案设计时,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技术手段:

其一,形式的转化,即从一种业务形式转化为另一种业务形式,随着业务形式的转化,所涉及到的业务收入和税种也会发生变化,税负自然不同;其二,口袋的转移,即从一个会计主体的业务转化为另一个会计主体的业务,最常见的就是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税率差异通过转让定价实现收入、费用(成本)等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换,以达到在不同纳税主体之间转移、调节或规避税负的目的;其三,业务期间的转换,即把一个会计期间的业务转化为另一个会计期间的业务,实现业务收入、费用(成本)及税金的跨期转移,以实现筹划节税。

下面举一简例说明转化思想。

兴华公司用于出租的库房有三栋,其房产原值为6000万元,年租金收入为1000万元,承租方主要用于商品和原材料的存放。

兴华公司以房产租赁形式计算缴纳5.5%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缴纳12%的房产税(因所得税与成本、费用有关,这里暂不考虑),总算起来,兴华公司的税负率(所得税除外)为:

5.5%+12%=17.5%,要缴纳175万元的税金,税负相当高。

对此纳税事项有没有办法筹划呢?

如果引入转化思想,要想降低税负,可以把租赁业务转化为仓储业务。

这里要注意区分租赁与仓储的涵义。

所谓租赁是指租赁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方将房屋的使用权让渡给承租方并收取租金的一种经营行为;仓储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库房所有人利用仓库代为客户贮存、保管货物并收取仓储费的一种经营行为。

不同的经营行为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对于租赁业、仓储业均应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均为5%,没有任何差别。

但应当注意到,房产用于租赁和仓储的,房产税的计税方法有所不同:

房产用于租赁的,其房产税依照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

仓储属于房产自用,其房产税依照房产余值的1.2%计算缴纳。

如果兴华公司与客户进行友好协商,继续利用库房为客户存放商品,但将租赁合同改为仓储保管合同,增加服务内容,配备保管人员,为客户提供24小时服务。

假设提供仓储服务的收入为1000万元,与租赁收入相同。

则兴华公司改变经营模式后的税负计算如下:

应纳营业税:

1000×5%=50(万元)

应纳房产税=6000×(1—30%)×1.2%=50.4(万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50×(7%+3%)=5(万元)

合计应纳税额=50+50.4+5=105.4(万元)

比较可知,采用仓储比租赁形式每年节税额为:

175—105.4=69.6(万

元)。

转化思想孕育着业务模式的转变,不同的业务模式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

具有迥然不同的税收特征,自然形成不同的税收负担和风险责任,这其中就显

示着节税的巨大空间。

第三节 税收筹划方案设计的运作思路

一、征纳博弈分析与“游戏规则”

(一)征纳博弈基础

在博弈的过程中,博弈双方可以达成一定的协议即“纳什均衡”。

而协议被遵守的前提是遵守协议的收益大于破坏协议的收益。

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博弈的双方都有不遵守协议的动机,那么,协议的制定就成为问题的关键。

征税与纳税是永久的、高智商的博弈,对于征纳双方而言,税收政策、税收征管制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是博弈双方的协议,因而在制定、实施时必须考虑遵守税收法律制度的收益大于破坏它们的收益。

换言之,税收法律制度在制定时国家通常会考虑税源的存在与可持续增长,税收制度中的涵养税源就成为国家的战略选择。

税收政策的调整也可归之为一种博弈信号,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选择与运用有着明显的博弈特征。

征纳博弈中的“纳什均衡”是一个动态平衡,国家会根据经济发展情况与税收政策的制度缺陷不断完善税收法律制度,不断调整税收筹划空间。

纳税人要不断地发现和利用税收筹划空间制定新的筹划方案,伴随着博弈双方对该空间的认知程度,在约束与博弈中达到新的“纳什均衡”。

(二)从征纳博弈角度看税收筹划的“游戏规则”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开展税收筹划,需要遵循一定的“游戏规则”。

游戏规则可以理解为博弈各方(局中人)在博弈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一些规定或约定,也可以称之为博弈规则。

从某种意义上说,博弈的规则远比博弈的结果更为重要。

在征纳双方的博弈对局中,税务机关应是税收筹划“游戏规则”的制定者,税务机关有责任规范和监督税收筹划的“游戏规则”。

1.合法规则

无论开展什么形式的税收筹划,有一点必须明确,那就是必须正确认识筹划的范畴,划清合法与违法的界限,严格区分筹划与避税、偷税、逃税、骗税的界限,防止把合法筹划和违法避税混为一谈。

因为非法的筹划构不成征纳博弈。

2.程序性规则

任何纳税人的税收筹划都必须遵从法定的程序,即所制定的筹划方案要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可,对于一些特定的或特殊的筹划方式,应在与税务机关达成共识后方可操作;在税收筹划运作中要向税务机关提出相应的书面申请,由税务机关进行审查审批,只有在税务机关认定合法的前提下,才能付诸行动。

3.举证规则

税收实践中的税收筹划具有多样性、灵活性的运作特征,加之征纳双方对一些筹划行为认定可能存在差异,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纳税人认为合法而税务机关认为不合法的现象,并由此引发征纳双方的矛盾。

解决的办法,一方面,税务机关要遵从法律规定,以法律为依据,对所认为的不合法性要进行举证,避免随意否定给纳税人带来损失;另一方面,纳税人要依法筹划,向税务机关提供合法筹划的依据和构成要件。

4.双赢博弈规则

国家设立税收制度的目的是依法获得税收收入,满足国家运转的需要。

而对于市场中独立的纳税人而言,其所缴纳的税款则构成了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项成本。

在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企业必然会想方设法减少成本、获取税收利益。

因此,纳税人与国家之间就存在着一种博弈关系,但这种征纳博弈不仅涵盖征纳双方之间的对抗和竞争,而且也强调它们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从一定意义上讲,征纳博弈并非“零和博弈”,分析如下:

其一,征纳博弈可以实现征税成本与纳税成本的节约。

对于税务机关来说,详细了解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并对每一项经营活动进行监控,征收税款入库,需要花费高昂的成本。

如果企业和税务机关在征纳博弈中都能够坦诚相见,就能够减少征税成本与纳税成本,这是一种双赢。

其二,通过征纳博弈减少税务纠纷,涵养税源。

在税务机关与企业的博弈关系中,如果采取合作博弈,则可以避免或减少因对税收政策理解不透或双方的理解有偏差引起的不必要的纠纷,从而提高税收工作质量和效率。

比如,涉及转让定价时,采用关联定价预约方式可以减少涉税风险,提高效率。

合作博弈还要求税务机关关心企业的生产经营,引导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涵养税源。

二、税收筹划方案设计的思路:

从不同角度考察税负点

(一)从具体税种角度考察

税率、税基、税收优惠等税制要素就是不同的税负点,并且,同一税制要素又有若干具体的税负点;同时,税源越大的税种税负弹性越大,税负点越多。

(二)从宏观经济运行的各个环节考察

税负点又称为税收影响点,一般有以下方面:

①对家庭收入的征税,即个人所得税;②对个人消费支出的征税,即消费税或者支出税,目的是鼓励投资和保护资本积累;③对个人储蓄的征税,主要是对储蓄征收的个人所得税;④对零售业务的征税,主要是营业税;⑤对转化为投资的征税,主要是指有些国家对资本额征收的登记税、印花税等,是一种资本支出税;⑥对资本物征收的税,主要是对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以及证券交易征收的税;⑦对各种销售收入征收的税,称为增值税或营业税;⑧对生产要素支付的征税,主要是指对企业支付的工资、租金、利息和股息在以后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⑨对营业利润征收的税,指公司或者企业所得税。

(三)从纳税人方面考察

法人的税负点主要有:

购进、销售、租赁、资本、融资、投资、利润分配和留存等各个环节应纳各税的税负状况;个人的税负点主要有:

收入、财产、储蓄、投资等应纳各税的税负状况。

(四)从不同国家或地区考察

宏观税负、税负结构、主体税种等税负状况,都是不同的税负点,都具有税负差异性。

三、税收筹划方案设计的突破思路:

寻找关键切人点

税收筹划方案设计必须在合法范围内实施,因此,方案设计有其特定的客观空间,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能够合理筹划,并不是所有税种都具有相同的筹划空间,进行税收筹划方案设计必须首先找到关键切入点。

(一)选择节税空间大的税种切入

从原则上讲,纳税方案设计可以针对一切税种,但由于不同税种的性质不同,税收筹划的途径、方法及其收益也不同。

在节税空间大小的考虑上有两个因素不能忽略:

1.经济活动与税收相互影响的因素,也就是某个特定税种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当然,对决策有重大影响的税种通常就是税收筹划的重点,因此,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方案设计之前首先要分析哪些税种有税收筹划价值。

企业作为微观经济组织,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一方面应当考虑本身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也应当自觉地使自身的生产经营行为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尽可能保持一致。

例如,当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带有明显的产业倾向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通过税收这种经济手段直接作用于市场,鼓励扶持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产品,因此,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决策时,就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自觉排除国家限制发展的那些产业领域,以此来减少市场风险,增加获利能力。

2.税种自身的因素,这主要看税种的税负弹性,税负弹性大,税收筹划的潜力也越大。

一般说来,税源大的税种,税负伸缩的弹性也大。

税收筹划当然要瞄准主要税种。

另外税负弹性还取决于税种的要素构成。

这主要包括税基、扣除、税率和税收优惠。

税基越宽,税率越高,税负就越重;或者说,税收扣除越大,税收优惠越多,税负就越轻。

(二)从税收优惠切入

税收优惠是税制要素之一。

国家为了实现税收调节功能,一般在税种设计时,都有税收优惠条款。

企业如果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条款,就可享受节税效益。

因此,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本身就是税收筹划的过程。

但选择税收优惠作为税收筹划突破口时,应注意两个问题:

一是纳税人不得曲解税收优惠条款,滥用税收优惠,以欺骗手段骗取税收优惠;二是纳税人应充分了解税收优惠条款,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避免因程序不当而失去应有权益。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发育不够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不够规范,也不完善,法律效力较差,稳定性不强,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有很多财务、税收事项需同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理顺。

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协调与政府部门的财务关系主要是了解国家对企业的财政、税收政策的动态,尤其是在一些特定领域(或行业)对企业在财务、税收上有何特殊优惠政策,企业能否争取到这些政策等等,这对企业的发展非常重要,有利于节约税金支出,增加企业盈利。

(三)从纳税人构成切入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凡不属于某税种的纳税人,则无须缴纳该项税收,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之前,首先要考虑能否避开成为某税种纳税人,因为每一税种尽管都明确规定了各自的纳税人,但现实生活的多样性及特殊性是税法不能完全包容的。

当然,在实践中,要做全面综合的考虑,进行利弊分析,尽量从根本上解决减轻纳税负担问题。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由于经营手段和销售方式不断复杂化,同时新技术、新产品的出现使产品的内涵不断扩展,以至于常常出现同一销售行为涉及两税种的混合销售业务,依据混合销售按“经营主业”划分只征一种税原则,企业有充分的空间进行税收筹划以获得适合自己企业和产品特点的纳税方式,具体筹划,系统比较,从而获得节税收益。

(四)从影响纳税额的相关因素切入

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有两个:

即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税依据越小,税率越低,应纳税额也越小。

因此,进行税收筹划,无非是从这两个因素入手,找到合理、合法的办法来降低应纳税额。

四、税收筹划方案设计中的关键结合点

开展税收筹划方案设计需要以下关键操作的配合,即:

税收筹划=业务流程+税收政策+筹划方法+会计处理

因此,要做好纳税方案设计工作,需要抓住三个关键结合点:

一是将业务流程和现行的税收政策结合起来;二是将税收政策与其相适应的税收筹划方法结合起来;三是将恰当的税收筹划方法与相应的会计处理技巧结合起来。

下面就对这三个关键结合点进行具体的说明:

(一)业务流程与税收政策的结合

这里所指的业务流程是企业发生某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如企业发生某项投资活动、增加生产某种产品等。

在发生业务的全过程中,纳税人必须要了解自身从事的业务从始至终涉及哪些税种?

与之相适应的税收政策、法律和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税率各是多少?

采取何种征收方式?

业务发生的每个环节都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业务发生的每个环节可能存在哪些税收法律或法规上的漏洞?

在了解上述情况后,纳税人就要考虑如何准确、有效地利用这些因素来开展税收筹划,以达到预期目的。

(二)税收政策与筹划方法的结合

纳税人在准确掌握与自身经营相关的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需要利用一些恰当的税收筹划方法对现行税收政策进行分析,从而找到与经营行为相适应的税收筹划的突破口。

(三)筹划方法与涉税会计处理的结合

税收筹划的主要目的是减轻企业税收成本,降低税收负担。

要达到此目的,只有税收政策和筹划方法还不够。

因为企业的所有经营业务和过程最终要在会计科目中加以体现,因而纳税人还要利用好会计处理方法,把税收筹划的内容恰当地体现在会计处理上,才能最终实现降低税收负担的目的。

案例分析

兴华食品公司生产销售纯净水,在销售时一并收取水桶的押金,这就是上面所讲的业务流程。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收取包装物押金,逾期超过一年未退还的,全额征收增值税,这就是上面所讲的税收政策,有了业务流程和税收政策,纳税人就需要进行税收筹划,因而涉及到第二个结合点。

税收筹划的分析过程是这样的:

正常销售纯净水,纳税是合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