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环境卫生及饮水卫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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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环境卫生及饮水卫生
自然灾害环境卫生及饮水卫生
技术方案
自然灾害破坏了人们原有的生活居住环境,主要表现在房屋住所、饮水水源、供水管网、排水系统等基本生活设施遭到破坏,甚至迫使人们迁移到临时住所或者投亲奔友。
生活环境的恶化不仅使得人们缺少安全的饮水和食物,而且日常的人畜粪便及垃圾、污水难以正常处理,加上环境卫生状况恶化,可造成鼠、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增加,这都增加了疾病传播的风险。
自然灾害中环境卫生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做好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提供安全的饮用水;二是做好灾区临时安置点的环境卫生;三是设置临时厕所、垃圾收集站点,做好粪便、垃圾及生活污水的消毒、清运等卫生管理工作,控制病媒生物的孳生;四是按灾害发生地的实际情况妥善处理人和动物尸体。
1做好水源保护和水质处理,提供安全的饮用水
为保证灾民能够得到安全的饮用水,必须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水质的消毒处理以及水质的检验。
1.1饮用水水源的选择
①自然灾害发生后应迅速对原有水源卫生状况进行评估,集中式供水的水源地受到破坏或污染严重时,应立即选择新的水源地,建立新的取水点。
对于被淹没了的水井或供水构筑物应停止供水,待水退后经彻底清洗消毒后方可继续供水。
②水源的选择原则是水量充足、水质良好、便于防护、经济技术合理。
选择顺序是应选择泉水、深井水、浅井水,其次才考虑河水、湖水、塘水等。
③如条件许可,最好的办法是就地打机井或手压井,水源周围要保持清洁卫生,附近没有厕所、畜圈、垃圾及废水排出口,应避免在低洼地或过去是污染源的地方取水。
④在内涝地区,应划出水质污染较少的水域作为饮用水取水点,禁止在此区域内排放粪便、污水与垃圾。
⑤在流动的洪水地区,应在上游水域选择饮用水水源取水点,并划出一定范围,严禁在此区域内排放粪便、污水与垃圾。
⑥只有河、塘、湖水可作水源时,要选择位置适当的上游河段或水塘,取水点要向河中心伸延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宜在取水点设水码头,也可在岸边挖砂滤井取水。
水塘选定后,只能专供饮用水,不得做它用。
1.2饮用水水源的防护
1.2.1灾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有毒有害物的污染
①对于有毒有害的化学物品,应在自然灾害形成前,迅速将其转移到安全地带,一时无法转移的应加强保护,防止扩散或外溢。
②对于露天堆放的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渣或废水池,也应及时清运到安全地带,或加高加固围堤。
③对于放射性物质,应妥善使用和管理放射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含放射性的固体废弃物和废液污染水体。
④应突击迁移水源防护带沿岸的粪坑,清除垃圾堆和无害化处理厕所内的粪便。
1.2.2饮用水源要防止人为污染
①集中式供水的的饮用水水源应按照《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划定水源保护区,禁止在此区域排放粪便、污水与垃圾。
深井的井室、河水取水点及防护带内有专人值班防护,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②泉水要注意出水口的卫生防护,清除出水口周边杂草、污物,在露头处建水池,进行消毒,加盖加锁。
③河水要分段使用,上段作为饮水水源的,应设有明显标志及禁止事项的告示牌,即不得停靠船只,不能有游泳、捕鱼和打捞等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
④大口井要建井台、井栏、井盖,备有专用的公用水桶。
井的周围30米内禁止设有厕所、猪圈以及其他可能污染地下水的设施。
⑤机井或手压井周围要保持清洁,防止污水沿井壁下渗,污染浅层地下水,周围30米内不得有厕所、畜圈、垃圾及废水排出口,应避免在低洼地或过去是污染源的地方取水。
1.3水质的处理与消毒
1.3.1缸(桶)水消毒处理
自然灾害发生后,若取回的水较清沏,可直接消毒处理后使用。
若很混浊,可经自然澄清后(如澄清效果不佳,可使用明矾进行混凝沉淀和虑沙过滤)再进行消毒。
常用的消毒剂为漂白精片或泡腾片。
使用方法为每担水(50公斤)加漂白粉精片1片或泡腾片1片。
先将漂粉精片或泡腾片压碎放入碗中,加水搅拌至溶解,然后取该上清液倒入缸(桶)中,不断搅动使之与水混合均匀,盖上缸(桶)盖,30分钟后测余氯不低于0.3mg/L即可使用。
若余氯达不到,则应增加消毒剂量,缸(桶)要经常清洗。
同时应注意:
漂白粉精片和泡腾片易吸水潮解,应保存于密封塑料袋或玻璃瓶中。
1.3.2手压井的消毒
手压井一般只经过消毒处理,水质即可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基本要求。
消毒方法同缸(桶)水消毒处理。
1.3.3大口井的消毒
1.3.3.1直接投加法
投消毒剂前先测量井水量及计算投药剂量,水井一般为圆筒状即
井水量(吨)=井水深(米)×0.8×[水面直径(米)]2
漂白粉的投加量(克)=
加氯量应是井水需氯量与余氯之和,最好能通过检测找出数据,但实际工作中不易做到,可根据井水水质按一般清洁井水的加氯量为2mg/L,水质较混浊时增加到3~5mg/L,以保证井水余氯在加氯30分钟后在0.7mg/L左右,有条件的地区可进行水质细菌学检验。
投加的方法是根据所需投药量,放入容器中,加水调成浓溶液,澄清后将上清液倒入水桶中,加水稀释后倒入水井,用水桶将井水震荡数次,使之与水混匀,待30分钟后即可使用。
井水的投药消毒至少每天2次,即在早晨和傍晚集中取水前进行。
1.3.3.2持续消毒法
将一定量(约500克)的漂白粉或漂粉精片(有效氯60~70%、0.2克/片),装入开有若干个小孔的饮料瓶中,加水搅拌后放入井中,利用取水时的震荡作用使药液流出,达到持续消毒的目的。
该法操作简便节省人力和药量,水中余氯较稳定,一次投药可维持数天,但每隔3~5天捞出饮料瓶检查是否阻塞,随时添加消毒剂,饮料瓶上的小孔数应根据余氯量在0.7mg/L左右而定,并同时系一空瓶,使药瓶漂浮在水面下10cm处。
若水井较大,可同时放数个持续消毒瓶。
1.3.3.3过量氯消毒法
适用于水井被洪水淹没;新井开始使用前、旧井修理或掏井后;井水大肠菌值显著变化 ;在肠道传染病疫点并疑与水有关和水井落入脏物等情况下。
方法是:
先将井水掏干(若井水中查出致病菌,应先消毒后再掏干),清除井壁和井底的污物,用3~5%漂白粉溶液(漂粉精减半)清洗后,再按加氯量10~15mg/L投加漂白粉(或漂粉精)即每吨水加40克干漂白粉计,等待10~12小时后把井水打完,待再来水即可消毒取用,必要时经细菌学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蓄水池(箱)的清洗消毒可参照此法。
1.3.4运转正常的自来水厂的水质处理及消毒
在洪涝灾害期间,这类水厂应根据源水水质的变化,及时使用或加大混凝剂和消毒剂的使用量(常用的混凝剂有聚合氯化铝、聚合硫酸铁、硫酸铝、明矾等),以保证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保证出厂水的余氯在0.7mg/L左右。
在此重点介绍漂白粉消毒方法。
漂白粉溶液的配制:
在装有漂白粉的溶药缸中加入少量水,调制成无块浆糊状,然后加水搅拌成10%~15%的溶液,即一包50公斤的漂白粉需用400~500公斤的水配制。
再将该溶液放入投药缸,用水调成1~2%浓度(第一次配制后的漂白粉渣仍有有效氯,可用水搅拌1~2次继续配制)。
漂白粉的投加:
可分为重力投加和压力投加两种方式。
重力投加即将漂白粉溶液投加于水泵吸水管或清水池中,若在清水池投加必须经4~24小时澄清;若在泵前投加则不必澄清。
深井水加氯可在加药缸底部上约20cm处打孔装上水笼头(调节加氯量),通过食用塑料管沿井壁直接投入到水井中。
压力投加即将药液向压力管道投加,要经常检查投药缸的液面变化是否正常,管道是否通畅,尽量避免药渣流入管道而发生堵塞。
1.3.5被淹没的自来水厂的水质处理及消毒
被淹期间不能制水,在水退后先清出构筑物内的淤泥后清洗并排空污水,对管道进行彻底的消毒和清洗,向管道中投加消毒剂,保证水中游离性余氯含量不低于1mg/L,浸泡24小时以后排出。
清水冲洗后可使用。
对于覆盖范围较大的配水系统,可以采用逐段消毒、冲洗的方式。
1.4使用一体化净水设备
自然灾害发生后,可使用一体化净水设备对原水进行处理和消毒。
对于使用的一体化净水设备要求每小时可产水2~5吨,对水源水质要求不高,可直接以沟塘水、河水等地表水和地下水为水源。
可有效去除胶体、悬浮物颗粒、溶解盐类、有机物以及微生物,效果可靠。
1.5运送安全卫生水
瓶装水运输方便,水质安全,可用来解决应急饮水问题。
用于送水的设备,无论是水车、消防车、洒水车、水箱(可用卡车、拖拉机载运)或聚乙烯塑料水桶,在运水前,都必须对盛水容器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待运水的余氯含量至少要达到0.5mg/L,运水人员要专职且身体健康,分水时要有专用的清洁用具,待运水储存不得超过2天,中间加一次漂粉精片,加量按20片/吨水或等效的其它消毒剂,并进行水质检测,防止运送的水受到二次污染,以确保运送水的卫生质量。
供水量可参考如下:
临时救援而设的门诊和医院每人每天40~60升,后勤供应处每人每天20~30升,集中居住的庵棚、帐蓬等每人每天15~30升,最低不应低于3~5升。
1.6自然灾害恢复期的供水设施消毒
①被水淹没过的水源或供水设施重新启用前必须清理消毒,检查细菌学指标合格后方能启用。
②经水淹的井必须进行清淘,冲洗与消毒。
先将水井掏干,清除淤泥,用清水冲洗井壁、井底,再掏尽污水。
③待水井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后,进行超氯消毒。
漂白粉投加量按井水量以25~50mg/L有效氯计算。
浸泡12~24小时后,抽出井水,在待自然渗水到正常水位后,按正常消毒方法消毒,即可投入正常使用。
1.7饮水水质检验
应按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5750一2006)检验。
①水源水检验项目:
浑浊度、pH、色度、氨氮以及其他有关项目。
②饮水检验项目:
浑浊度、余氯、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色度、臭和味以及其他有关项目。
其中浑浊度和余氯两项每日每批处理水均测定,以便指导水处理措施的进行。
2灾区临时安置点的卫生要求
灾区临时安置点是灾后人们临时集中居住的地区,必须事先尽可能进行选址和规划并保证居住安全和卫生。
主要的工作原则如下:
①选择交通便利、有饮水水源、对人体安全有保障的场所或地点,需要搭建临时住所时,临时住所之间应保留充分的空间,预防因人口过密造成传染病的流行。
在应急情况下,可先安置,后完善。
②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加强安置点的卫生管理,确保临时住所的环境卫生。
尽可能地保持原来建制,按户编号,各户之间能够相互了解,许多卫生问题可以有组织有领导地解决。
③搭建临时住所应选用轻质建筑材料,棚子顶上不要压砖头、石块或其他重物,以防棚子倒塌伤人。
④临时住所要能遮风防雨,满足通风换气和夜间照明的要求。
南方要设法降低室温,防止中暑,北方应注意夜间保暖防寒。
取暖做饭要注意安全,有人看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与火灾的发生。
⑤临时住所要提供一定数量满足受灾群众需求的供水点、饮食点和医疗卫生服务点。
⑥在临时居住地修建的临时厕所要布局、数量合理,避免污染环境,禁止随地大小便。
⑦设置垃圾收集站(点),修建污水、雨水等排水系统,并及时消毒。
禁止乱倒垃圾、污水,保持居住环境卫生。
⑧加强家禽、牲畜管理,禁止在灾区临时安置点内饲养畜禽。
⑨临时住所应设置纱帘,以防蚊蝇袭扰。
监测鼠、蚊、蝇等媒介生物密度,适时进行消杀。
3修建临时厕所,加强粪便处理;
临时厕所不仅是灾区人民的必要生活设施,更是保持环境卫生,减少疾病发生与传播的必要措施。
①修建的临时厕所应达到应急性、便利性和实用性的要求,要做到粪池不渗漏,粪便不外溢,避免污染周围环境;远离水源,防止污染水源,;每日清洁,防止蚊蝇孳生;发生肠道传染病的病例或流行时,粪便必须有专人负责进行及时消毒处理。
②在灾区临时安置点的厕所位置和数量要按人口密度合理布局,一般可按照每45人一个蹲位配置或者1个蹲位/25名女性、1个蹲位和1个便池/35名男性设置。
有条件时可使用商品化的移动性厕所。
③临时厕所可选择粪便与尿液分别收集的设施,尿液及时排放,粪便每日施加生石灰或漂白粉消毒。
④尽量利用现有的储粪设施储存粪便,如无储粪设施,应选择远离水源地点、地势较高的地方挖一圆形土坑,用防水塑料膜、石灰、水泥等防水材料作为土池的衬里,向坑周围延伸20厘米左右,粪便倒入坑内储存。
简易粪坑要挖深,每两天撒一次生石灰,生石灰层厚5cm,以防蚊蝇孳生,粪坑装满后,要加土覆盖,另选新的粪坑或将粪便清出进行高温堆肥处理;
⑤在特殊困难情况下,为保护饮用水源,可采用较大容量的塑料桶、木桶等容器收集粪便,装满后加盖,送至指定地点暂存,待灾害过后运出处理。
有条件时用机动粪车及时运走;船上居民的粪便,应容器收集后送上岸集中处理,禁止倒入水中,以防止血吸虫等病的传播。
⑥对临时厕所要落实专人管理,确定专人保洁,负责厕所的清扫、消毒,每日喷洒灭蝇药2次,及时掏清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于使用马桶收集粪便的,粪便要倒入粪坑,禁止随地乱倒,不能在取水点附近、井边洗刷马桶。
⑦集中治疗的传染病人粪便必须用专用容器收集,进行消毒处理。
散居病人的粪便采用两种方式处理。
一是使用漂白粉,粪便与漂白粉的比为5:
1,充分搅合后,集中掩埋;二是使用生石灰,粪便内加入等量的石灰粉,搅拌后再集中掩埋。
⑧牲畜的粪便要及时清理,收集入集中粪池或高温堆肥处理;
4垃圾污水的收集与处理
①根据灾民临时住所的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收集站点,收集垃圾的容器按每25人左右提供一个容器并加盖,容积约为50~100升。
②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垃圾的收集,运送和处理,垃圾要做到及时清理,集中堆放处理,日产日清,不得任意倾倒。
③临时住所要修建污水沟,生活污水应定点倾倒,并远离饮水水源。
④及时对垃圾站点与污水倾倒处进行消毒杀虫,经常喷洒消毒杀虫药如漂白粉、生石灰、敌百虫等,防止蚊蝇孳生。
⑤传染性垃圾必须消毒处理,有条件的可采用焚烧法处理。
⑥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
收集的垃圾粪便要因地制宜,选择地势较高、远离水源和临时居住点的地方集中堆放,四周要挖排水沟,集中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 高温堆肥
在平地上选宽2米,长6~10米的地基,在地面上挖宽16厘米、深12厘米的“卅”形沟,沟的间距1.5米,在沟上盖秫秸把,然后把混匀的堆料(垃圾、人畜粪尿、土、水各四分之一)堆在沟上,做成底宽2米(不要堵住通风道口),堆高1.5米,顶宽1.5米的堆,最后用泥封好。
第二天即可升温,第四天温度可高达50~60℃,20天左右就能腐熟,达到无害化的目的。
如果条件差,可将混匀的堆料制成不湿不干,用铁锹一拍成饼,一抖即散的堆料,放在平地上用泥封好。
● 坑式堆肥
坑深1米以上,直径1.2米,坑沿四周砸出土梗,防止雨水流入,堆料入坑,坑口最好用秸秆铺上,用土压严,可每日向其表面喷洒杀虫剂1~2次,或洒一层生石灰,以防生蛆。
● 密封发酵法:
把粪尿贮存在用不透水材料(砖、水泥或三合土夯实)制成的贮粪便池或缸中,加盖密封3个月左右。
5妥善处理人和动物尸体。
自然灾害期间,人畜尸体经腐生菌腐化分解后(特别是夏季气温高时)污染环境和水源,可致尸碱中毒。
应认真做好人与动物尸体的卫生处理。
5.1尸体处理的一般要求
对逝者处理时必须给予充分尊重的原则;及时就地清理和尽快掩埋处理的原则;必须需要辨明身份而不能马上处理者,应尽快留取辨别检材后及时处理,尽量缩短尸体存放时间。
5.2尸体暂时存放地的要求
存放地点应远离水源、避开人员活动区,避开低洼地。
①存放时间在平均气温低于20℃的情况下,自然存放不宜超过4天,放入存尸袋的可适当延长存放时间,但应在尸体上下洒盖漂白粉,降低尸体腐败的速度,减少异味,尸体出现高度腐烂时应及时进行火化或掩埋处理。
②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适宜适当集中存放,便于管理。
5.3尸体包裹要求
①首选统一制作的裹尸袋。
②可因地制宜选用死者生前使用的被褥等进行包裹。
③在尸体高度腐烂时在裹尸袋内要加棉织物吸收液体,并适当喷洒漂白粉或其他消毒除臭剂。
④尸体的包裹要尽量严紧结实。
⑤对轻度腐烂的一般性尸体,无须进行消毒除臭处理,为减轻周围环境的臭度,在尸体周围环境可适当喷洒消毒除臭剂。
5.4尸体的运输要求
①使用专门的尸体运输车辆。
②尸体装车前要在车厢里衬垫液体吸收物,液体吸收物清除前需对液体吸收物与车厢进行消毒处理。
③尸体运输尽量选择人群较少的路线。
5.5尸体的处理与掩埋要求
①火化处理场可正常运行时,进行火化处理应为首选方法。
②对甲乙类传染病死亡者,应做彻底消毒后,以最快速度运出火化或者2米以下深埋。
③对高度腐烂的尸体应进行消毒除臭处理。
④尸体埋葬的场所应由当地政府指定,不得随意乱埋。
⑤选用土葬,应尽可能选择2米以下深埋的方式;埋葬人数集中量大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选择深埋方法时,如为避免对地下水的污染等,经现场卫生专家集体决定可选用浅埋(1米)的方法。
⑥在城镇、乡村外选择好埋尸地点,在便于运输又不影响城镇、乡村生活、活动和景观的地点选择尸体掩埋地。
应选择土壤结构结实、地下水位低的场所;掩埋场所还应选择地势较高的地点;埋葬地点必须远离水源地;尽量选择人口密集区的下风向。
5.6场所消毒要求
尸体清理后需要对其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可选用含氯制剂如漂白粉液喷洒消毒。
5.7尸体清理工作人员防护要求
一般(非传染病死者)尸体的清理、运输人员需要一定的防护意识和卫生防护设备,要戴医用防护口罩、穿着工作服、戴手套、穿胶鞋。
尽量避免意外擦伤,出现外伤时需要及时进行医疗处理。
应注意及时洗手并注意个人卫生。
5.8动物尸体处理要求
对环境清理中清出的家畜家禽和其他动物尸体应用漂白粉或生石灰处理后进行深埋处理。
地点应选择地势高,地下水位低,远离水源及居民点的地方,挖土坑深2米以上,在坑底撒漂白粉或生石灰,把动物尸体先用10%的漂白粉上清液喷洒(200ml/m2),作用2小时后,装入塑料袋,投入坑内,再用干漂白粉按20~40g/m2洒盖于尸体上,然后覆土掩埋压实。
6自然灾害后期的环境清理
自然灾害后期,大力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对室内外进行彻底的环境清理,改善环境卫生。
对遭受灾害的室内外环境进行彻底的清理消毒,做到先清理、后消毒、再回迁,尽最大可能消除导致疫病发生的各种隐患。
①自然灾害结束后,灾民搬回原居住地时,应首先对原住房的质量进行安全性检查,确认其牢固性。
然后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清洗家具,清理室内物品,整修家庭厕所,修缮禽畜棚圈,全面清扫室内和院落,清除垃圾污物。
必要时将房间的墙壁和地面进行消毒。
对室内和临时居住点带回的日常生活用品可进行煮沸消毒或在日光下曝晒。
在有条件时,可用2%-5%的洁灭净洗消液将衣被浸泡15-20分钟后再进行洗涤。
待室内通风干燥、空气清新后万可搬入居住。
②组织群众清理室外环境,整修道路,排除积水,填平坑洼,清除垃圾杂物,铲除杂草,疏通沟渠,掏除水井内污泥,修复厕所和其他卫生基础设施,掩埋禽畜尸体,进行环境消毒,控制疫病发生的危险因素,使灾区的环境卫生面貌在短期内恢复到灾前水平。
自然灾害发生后,往往会产生一些公共卫生问题,历史上屡见洪涝、地震、旱灾等自然灾害后,出现霍乱、伤寒、菌痢等肠道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病和死亡人数远远超过灾害本身造成的人员伤亡。
因此,灾后必须组织有效的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肠道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达到灾后无大疫的目标。
1肠道传染病概述
肠道传染病是病原体经口侵入肠道并引起腹泻和/或其他脏器及全身性感染的一类疾病,包括甲类传染病中的霍乱,乙类传染病中的伤寒和副伤寒、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脊髓灰质炎、甲、戊型病毒性肝炎,丙类传染病中的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以及其他通过肠道传播的传染病,本方案重点论述细菌性和病毒性两类常见肠道传染病。
1.1细菌性肠道传染病
细菌性肠道传染病主要有霍乱、伤寒、菌痢及感染性腹泻病等。
1.1.1霍乱的症状与治疗
霍乱是由O1群和O139霍乱弧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发病急、传播快、波及面广、危害严重的甲类传染病。
临床特点为起病突然,剧烈腹泻。
一般为无痛性腹泻 (偶有腹痛)。
每日几次至几十次的腹泻,大便呈黄水样,米泔样,可出现不同程度的脱水,肌肉痉挛 (小腿痉挛)。
治疗原则:
轻度脱水,以口服补液为主,中、重型脱水者,立即进行静脉输液抢救,症状减轻后改为口服补液。
同时给予抗菌药物治疗,以减少腹泻量和缩短排菌期,可选用四环素、强力霉素与氟哌酸。
1.1.2伤寒的症状与治疗
伤寒、副伤寒是由伤寒杆菌和副伤寒杆菌甲、乙、丙引起的急性消化道传染病。
临床上以持续高热、相对缓脉、特征性中毒症状、脾肿大、玫瑰疹与白细胞减少等为特征,肠出血、肠穿孔为主要并发症。
治疗原则:
首选药物为氟喹诺酮类,儿童、孕妇可用头孢曲松、氯霉素等。
肠出血者应暂禁食,大量出血者应输血,肠穿孔时应及早手术治疗。
1.1.3痢疾的症状与治疗
痢疾是由痢疾杆菌引起的急、慢性肠道传染病。
急性菌痢临床表现为腹泻、腹痛、里急后重、可伴有发热。
脓血便或粘液便,左下腹压痛,申毒型可急性发作,高热,并有感染性休克症状,有时出现脑水肿,甚至出现呼吸衰竭。
治疗原则:
要注意水电解质平衡,可给口服补液盐,必要时可输液,其它如对症治疗,降温、治腹痛。
药物治疗可用吡哌酸、诺氟沙星,中毒型菌痢用环丙沙星。
1.1.4感染性腹泻的症状与治疗
感染性腹泻是由侵袭性大肠杆菌、肠产毒大肠杆菌和空肠弯曲菌等引起的炎症性或分泌型腹泻。
其临床表现,腹泻为稀便、水样便、脓血便等,伴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发热、腹痛,症重者因大量失水引起脱水甚至休克等。
治疗原则:
对症治疗,改善并纠正水电解质平衡失调,同时对不同的病原体给予相应抗生素治疗。
诊断:
主要以分离出各疾病的病原菌为准。
在流行区内以第一例病原学诊断为准,以后发生的病例可根据典型的临床症状进行临床确诊。
1.2病毒类肠道传染病
1.2.1病毒性腹泻的症状与治疗
引起人类腹泻的病毒有很多种,但最值得注意的是轮状病毒(B组)腹泻,又名成人腹泻轮状病毒。
该病毒 1982年被确定为大规模病毒性腹泻流行的病因,发病高峰年份曾造成百万人口发病的大流行,且流行缺乏严格的季节性。
因此,在洪水灾害发生期间及发生后应对该病的流行予以重视。
潜伏期约52小时,病程为2.5天~6天,黄色水样便,伴有腹胀、恶心、呕吐等临床症状。
临床上应注意与霍乱相区别,其呕吐和腹泻症状比霍乱轻,病死率较低。
治疗:
无针对成人腹泻轮状病毒的特效药物,主要是对症治疗,口服补液加静脉补液。
1.2.2甲型肝炎的症状与治疗
甲型肝炎(简称甲肝),是由甲肝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
历史上曾引起过多次大流行。
洪涝等灾害容易引起病毒的散播,是重点防治的病毒病之一。
1.2.2.1症状
①急性无黄疽型肝炎 近期内出现连续几天以上,无其他原因可解释的乏力、食欲减退、厌腻、恶心、腹胀、稀便、肝区疼痛等,儿童常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精神不振、不爱动等,部分病人起病时常有发热,但体温不高,或近期有甲肝流行,就可作出诊断。
此时做化验检查会发现血清谷丙转氨酶异常升高。
甲型肝炎的特异诊断,需要检查病人血清甲型肝炎IgM抗体。
②急性黄疽型肝炎 除具有急性无黄疽型肝炎的症状外,同时还伴有小便赤黄、眼巩膜变黄、全身皮肤变黄,少数病人可有大便变灰。
③急性重症型肝炎 急性黄疽型肝炎病人出现高烧、严重的消化道症状,如食欲缺乏、频繁呕吐、重度腹胀、乏力、黄疽加重。
出现肝昏迷的前驱症状,如嗜睡、烦躁不安、神志不清等。
当发展成肝昏迷者,因抢救不及时或不当极易死亡。
1.2.2.2治疗
①轻型病人 一般甲型肝炎预后良好,特别是儿童,不变成慢性,病死率很低。
在急性期应注意休息,饮食以清淡可口为宜,如普通的米面食品、易于消化的蔬菜、水果,补充多种维生素。
除重症病人外,可给豆制品、鸡蛋、瘦肉等高蛋白食品。
忌饮酒、少油腻、可喝茶水,避免劳累、手术和服用有损肝脏的药物。
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