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埠河综合治理水工建筑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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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埠河综合治理水工建筑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合肥市二十埠河综合治理工程

水工建筑物监理实施细则

 

独立公正遵约守法

严格热情创新提高

项目监理机构(章):

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市二十埠河综合治理项目监理部

总监或总监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2008-12-1

签署页

监理文件名称

合肥市二十埠河综合治理项目

水工建筑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总监理工程师

文件编制

编制日期

2008年12月1日

审核

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备注

1、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2、编制依据

3、水工建筑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项目划分原则

4、水工建筑物专业工程特点

5、监理工作流程

6、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6.1、河道清淤、开挖、新建堤防施工测量放样控制要点

6.2、施工围堰与导流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6.3、河道清淤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6.4、河道开挖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6.5、堤防填筑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6.6、护岸与护砌工程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6.7、滚水坝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6.8、水闸及涵洞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7、水工建筑物施工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1、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合肥市二十埠河综合治理工程全线长17.317KM,主要内容包括:

河道清淤、河道开挖、新建堤防、挡墙、护砌、拦河蓄水构筑物、涵闸、沿河道路桥梁、景观绿化及污水截流工程等。

本工程共分三标段,其中I标段起讫桩号为K0+000—K6+050;Ⅱ标段起讫桩号为K6+050—K12+080;Ⅲ标段起讫桩号为K12+080—K17+316.777。

2、编制依据

施工合同文件

设计文件与图纸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防洪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52-93

《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02

《水利水电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199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DL5162-2002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强制性条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

3、水工建筑物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项目划分原则

3.1评定标准

3.1.1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按《评定标准》执行。

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达不到《评定标准》合格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

其质量等级按下列规定确定:

(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并经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其质量只能评为合格。

(3)经鉴定能达不到设计要求,但建设(监理)单位认为能基本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可不加固补强:

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缺陷的,经建设(监理)单位认为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按合格处理。

3.1.2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标准:

(1)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中间产品质量及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优良标准

(1)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其中有5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

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质量优良,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2)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和物质量达到优良。

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3.1.3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标准:

(1)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中间产品质量及原材料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3)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

(4)施工质量检验资料基本齐全。

优良标准

(1)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其中有50%以上达到优良,主要

分部工程质量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2)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和物质量达到优良。

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3)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

(4)施工质量检验资料基本齐全

3.1.4工程项目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标准:

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优良标准

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以上的单位工程优良,且主要建筑物单位工程为优良。

3.2项目划分原则

3.2.1单位工程项目划分:

堤防工程,依据设计及施工部署,以堤身、堤岸防护、交叉联结建筑物分别列为单位工程。

3.2.2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同一单位工程中,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每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3.3.3单元工程划分的原则

堤防工程根据施工方法与施工进度划分单元工程,土堤按填筑层、段划分,每个单元工程填筑量以1000-2000M3为宜;堤防中的大、中型建筑物可按照《评定标准》划分单元工程。

4、水工建筑物专业工程特点

本工程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有河道清淤、河道开挖、新建堤防、挡墙、护砌、拦河蓄水构筑物、沿河道路桥梁、景观绿化及污水截流工程等。

二十埠河原来水深河宽,一般发洪水周边不会被淹没,排水条件较好。

但由于成市发展较快,当地政府部门没有加强管理与维修。

造成二十埠河河床严重淤积,严重降低了的防洪除涝能力,抬高了洪涝水位,影响了周边大面积排水。

因此,迫切需要对二十埠河进行全面、系统地治理。

4.1场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

地质概况

根据钻探、原位测试及土工试验成果综合分析,拟建场地地层构成由上而下依次为:

①层耕(填)土—层厚0.00-4.40m,层底标高8.70-17.52m。

灰、黄灰色,主要成分为软塑-可塑状态的中粉质壤土及重粉质壤土,含植物根;在临泉路—新安江路段表部含少量碎石、砼地平。

按水利部~《水利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02)的土类分级标准,土质工程级别为Ⅳ级。

②层淤泥质土、淤泥—层厚0.00-3.90m,层底标高7.00-15.81m。

青灰色、黄灰色、湿,流塑-软塑状态。

该层在河道中主要为淤泥,含有机质及腐殖质,具腥臭味;在岸上主要为淤泥质土。

该层土摇震反应中等,无光泽,干强度低,韧性低。

其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s值一般为0.40-1.00Mpa,平均为0.68Mpa。

按水利部《水利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02)的土类分级标准,土质工程级别为Ⅱ级。

③1层重粉质壤土(粉质粘土)--层厚0.00-3.60m,层底标高8.27-15.70m。

灰黄色、湿,软塑状态,局部呈可塑状态。

该层夹中粉质壤土,局部呈互层状。

该层土无摇震反应,稍有光泽,干强度中等,韧性较低。

其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s值一般为1.00-1.50Mpa,平均为1.26Mpa。

按水利部~《水利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02)的土类分级标准。

土质工程级别为Ⅱ级。

③2层重粉质壤土(粉质粘土、粘土)--层厚0.00-3.30m,层底标高5.60-116.230m。

灰黄色、褐灰色,湿,可塑状态。

该层夹中粉质壤土,局部呈互层状。

该层土无摇震反应,稍有光泽,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

其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s值一般为1.60-2.20Mpa,平均为1.83Mpa。

按水利部~《水利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02)的土类分级标准。

土质工程级别为Ⅳ级。

③3层重粉质壤土、粘土(粉质粘土、粘土)--层厚大于10m。

黄褐色、灰黄色、湿,可塑-硬塑状态,含氧化铁、少量铁锰结核,夹薄层中粉质壤土,局部地段为粉质粘土。

该层土无摇震反应,稍有光滑,干强度高,韧性高。

其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s值一般为2.30-4.90Mpa,平均为3.43Mpa。

按水利部~《水利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02)的土类分级标准。

土质工程级别为Ⅳ级。

水文地质概况

该场地在其下伏地层①、②、③1层中埋藏有上层滞水型地下水,地下水水量不大,其水量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并与二十埠河有一定的水利联系。

勘察期间观测到的地下水静止水位埋深为0.40-1.80m静止水位标高11.16-15.47m;河水水面标高约为9.80-15.40m。

受降雨及工业排污等因素影响,该场地内土层的渗透指标及分级见下表。

场地内土层的渗透指标及分级见下表。

层号

渗透系数K(cm/s)

渗透性等级

②层淤泥质土、淤泥

1.60*10-6

微透水

③1层重粉质壤土

3.00*10-6

微透水

③2层重粉质壤土

3.51*10-6

微透水

③重粉质壤土、粘土

6.73*10-6

微透水

 

 

5、监理工作流程

 

图C—1监理单位工作程序图

单否

 

图C—2工序或单元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

进入下一单元工程

进入

下一

分部

工程

 

进入下

一单位

工程

 

图C—3质量评定监理工作程序图

不同意

同意

不同意

同意

 

 

图C—4进度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

 

图C—5工程款支付监理工作程序图

不同意

同意

不同意

同意

 

图C—6变更监理工作程序图

6、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6.1河道清淤、开挖、新建堤防施工测量放样控制要点

6.1.1测量精度及其器具要求

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6.1.2施工测量的精度指标

(1)放样控制点及设立水位尺的高程测量精度不得低于五等水准的要求;

(2)河道放样点平面位置误差不应超过以下值:

开挖边线水下±1.0m,岸边±0.5m,河道中心线±1.0m;河底高程欠挖不大于0.3m,超挖不大于0.4m;横向浅埂的宽度不大于2.0m、纵向长度不大于2.5m,河底每边超宽值不大于0.5m。

6.1.3测量以中误差衡量测量精度,控制点平面位置差在±50mm范围内,高程误差在±30mm范围内,测深点误差在±0.15m范围内。

6.1.4用于施工测量的仪器,在进场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或率定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方可投入使用,否则,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校正,其有效证件或检验记录、计算表应呈交监理部一份存档备查。

6.1.5测量仪器的校验要求

(1)水准仪的I角不得大于6mm;

(2)自动安平水准仪应每天校验I角一次;

(3)水准测量视线长不得大于100m,前后视距大致相等,视线高读数不得超过3.0m,布设高程控制应成环形或附合路线;

(4)经纬仪的2C变动范围不得大于30″,水平角全园观测J2一测回,J6二测回。

6.1.6施工放样测量

施工单位在实施测量放线前三天,应把监理部提供的测量资料(设计图纸和控制桩等)使用情况、施测技术方法、要点、仪器检验数据、测量作业人员情况等资料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报送监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工作。

在施测过程中,若经双方协商同意,施工单位可邀请监理人员共同进行联合测量,经双方核签的测量成果可直接作为计量的依据。

施工单位应将监理部提供的现场测量基准点及相关数据、图纸作为实施测量的基础,对上述基准数据、图纸进行校验,如有异议,应在接到资料、数据3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部,监理部可与施工单位共同进行核算或复测,核实后的数据由监理部重新以书面形式提供使用。

施工单位对施工区内的控制点、水准标点应妥善保护,如有损坏,应及时采取补测措施,并将补测结果报监理部备案复查。

放样的控制点与点的边长不得大于200m,沿左右岸布设与河道中心线平行的控制桩及方向桩。

以保证放样、河槽中心线的精度。

控制点应用预制砼桩埋设。

控制放样点的野外记录,坐标及水准高程计算资料、现状横断面记录及横断面图和相关的成果资料应在开工令下达前三天报送监理部备查。

6.1.7测量记录及竣工资料整理要求

各种记录应按提供的统一规定格式及时填写,字体工整,不准随意涂改,在测量阶段工作完成后装订成册,需上报的测量成果应附申报表。

疏浚工程在竣工验收前七天应上报的测量竣工资料:

(1)施工阶段的平面高程控制成果,放样资料;

(2)由计算机绘制的纵、横断面图,1/5000竣工平面图;

(3)提供上述测量成果的电子版本。

测量竣工资料可随施工总结报告一并提交,但应在申请竣工验收报告提交前提供。

6.2施工围堰与导流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6.2.1草土围堰的施工

围堰是导流工程中的临时性挡水建筑物,用以围护施工中的基坑,保护水工建筑物能在干地施工。

当导流任务完成后,如围堰不作为永久建筑的一部分或有碍永久建筑物运行时,应予以拆除。

选择围堰型式时,必须根据具体条件,在满足下述原则下,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加以选定,对围堰要求的原则是;

(1)具有足够的稳定性、防渗性、抗冲性和一定的强度;

(2)造价便宜,构造简单,修建、拆除和维护方便;

(3)围堰布置应力求使水流平顺,不发生严重的局部冲刷;

(4)围堰的接头和与岸边连接要安全可靠,不致因集中渗漏等破坏作用而引起围堰失事;

(5)在必要时,需要设置抗冰凌、船筏冲击和破坏的设施。

6.2.2导流的型式

河道施工根据区段不同采用的导流方式不同。

对于在河道单则开挖拓宽的区段,利用原河道导流,在河道一侧保留一定宽度河岸作为围堰。

对于在原河道基础上向两侧拓宽的区段,采用分期围堰,修筑沿河纵向围堰,横向可根据情况200—300M一段,先对一侧河道拓宽,保留另一半河道河道作为过流通道。

对于需要全断面施工的区段,在其上下游设横向围堰,可采用埋管导流,也可采用明渠导流。

6.3河道清淤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6.3.1本工程河道清淤厚度约30cm,清淤土方不得随意处理,必须采取一定的干化及降低淤泥毒性的处理措施后填埋,清淤后回填坑由各方根据场地实际情况选取合适的位置后协商确定。

6.3.2清淤开挖前,将河道内的水排除干净,应在河道中心线、开口线、开挖起讫点、弯道顶点设立标杆。

平直河段每隔50~100m设一组横向标志,弯道处加密至10~20m。

开挖前在间隔50~100m处测2次断面,开挖后在同一位置再测2次断面,取平均值,求得控淤泥的方量,并做电子版的纵横断面图。

6.4河道开挖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6、4、1一般规定

本工程河道拓宽部分基本为河道两岸实地开挖施工,一般应先从河道中间开始挖,挖土时需始终保持河道中间深两边浅的状态,以便于排水和施工机械进出场,开挖土中土质较好土,堆于基坑边用于后期回填,部分表层30—50㎝厚耕作土堆放要河边待建绿化带处,河道及护岸基槽预留30㎝由人工进行修复,建筑垃圾及淤泥外运至指定的弃土场。

河道开挖时,若现状河底高程低于设计河底高程,则维持现状,不予填平。

主体土方大体积开挖采用机械开挖,小体积土方及施工机械不便进入与保护层土方开挖由人工开挖。

(1)土方开挖应从上至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严禁自下而上或采取倒悬的开挖方法,施工中随时作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排水,开挖过程中应保护边坡稳定。

(2)土方开挖应按开挖图进行,开挖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断面及高程要求进行。

(3)放样测量必须按监理人提供的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进行。

定线放样必须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仪器。

(4)基坑开挖时,必须考虑地基土的特性,选用合适的开挖机械、开挖方式和开挖顺序,防止对地基的扰动。

6、4、2土方冬、雨季施工方法及措施

冬季施工

(1)在负温下施工,特别加强质量控制工作,施工前详细编制施工计划,作好料场选择、保温、防冻措施以及机械设备、材料、燃料供应等准备工作。

(2)负温下填筑范围内的堤坝基在冻结前处理好,并预先填筑l~2m或采取

(3)负温下露天土料的施工,采取铺土、碾压、取样等快速连续作业,压实时土料温度必须在负1℃以上。

当日最低气温在负10℃以下,或在0℃以下且风速大于10m/s时,停止施工。

(4)负温下填筑要求粘性土含水量略低于塑限,冬季坝料填筑加大压实功能,必要时,可经过碾压试验采用重型碾压机械。

(5)负温下填筑,作好压实土层的防冻保温工作,避免土层冻结,均质坝体不得冻结,否则必须将冻结部分挖除。

(6)填土中严禁夹有冰雪、土、砂、砂砾料与堆石,不得加水,如因雪停工,复工前须将堤坝面积雪清理干净,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雨季施工

(1)填筑面要中央凸起且向上下游倾斜,以利排泄雨水。

(2)填筑过程中作好防雨和保护措施;作好雨情预报,雨前快速压实表层松土,并注意保持填筑面平整,以防雨水下渗,且避免积水,雨后填筑面应晾晒或处理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3)作好填筑面保护,下雨或雨后不许践踏填筑面。

(4)均质土堤的临时坡,作好排水保护措施,以防降雨冲坏坡面。

(5)加强雨后排水工作,对于料场内的积水,用小型水泵抽排,填筑面内的零星积水,用人工及时清除,以缩短雨后恢复施工时间。

(6)检查施工措施落实情况。

雨前应检查堤面松土表层是否已适当压实和平整;雨后复工前检查填筑面上土料是否合格。

6.5堤防填筑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6.5.1堤料选择

(1)开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士质、天然含水量、运距、开采条件等因素选择取料区。

(2)淤泥土、杂质土、冻土块、膨胀士、分散性粘土等特殊土料,一般不宜用于筑堤身。

6.5.2一般规定

(1)堤基施工前,应根据勘测设计文件、堤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条件制订有关施工技术措施与细则。

(2)当堤基冻结后有明显冰夹层和冻胀现象时,未经处埋,不得在其上施工。

(3)对堤基开挖或处理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应及时详细记录,经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堤身填筑。

6.5.3堤基清理

(1)堤基基面清理范围包括堤身、铺盖、压载的基面,其边界应在设计基面边线外30cm~50cm。

(2)堤基表层不合格土、杂物等必须清除,堤基范围内的坑、槽、沟等,应按堤身填筑要求进行回填处理。

(3)堤基开挖、清除的弃土、杂物、废碴等,均应运到指定的场地堆放

基面清理平整后,应及时报验。

基面验收后应抓紧施工,若不能立即施工时,应做好基面保护,复工前应再检验,必要时须重新清理。

6.5.4堤身填筑

填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起伏不平时,应按水平分层由低处开始逐层填筑,不得顺坡辅填;堤防横断面上的地面坡度陡于1:

5时,应将地面坡度削至缓于1:

5。

(2)分段作业面的最小长度不应小于100m;人工施工时段长可适当减短

作业面应分层统一铺土、统一碾压,并配备人员或平土机具参与整平作业,严禁出现界沟。

(3)在软土堤基上筑堤时,如堤身两侧设有压载平台,两者应按设计断面同步分层填筑,严禁先筑堤身后压载。

(4)相邻施工段的作业面宜均衡上升,若段与段之间不可避免出现高差时,应以斜坡面相接。

(5)压实前被晒干时,应洒水湿润。

(6)已铺土料表面在压用光面碾磙压实粘性土填筑层,在新层辅料前,应对压光层面作刨毛处理。

填筑层检验合格后因故未继续施工,因搁置较久或经过雨淋干湿交替使表面产生疏松层时,复工前应进行复压处理。

(7)若发现局部“弹簧土”、层间光面、层间中空、松土层或剪切破坏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准铺填新土。

(8)施工过程中应保证观测设备的埋设安装和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保护观测设备和测量标志完好。

(9)堤身全断面填筑完毕后,应作整坡压实及削坡处理,并对堤防两侧护堤地面的坑洼进行铺填平整。

压实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前应先做碾压试验,验证碾压质量能否达到设计干密度值。

(2)分段填筑,各段应设立标志,以防漏压、欠压和过压。

上下层的分段接缝位置应错开。

(3)分段、分片碾压,相邻作业面的搭接碾压宽度,平行堤轴线方向不应小于0.5mm;垂直堤轴线方向不应小于3m。

6.6护岸与护砌工程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6.6.1本工程护岸采用挡墙与绿化相结合方式,主要的挡墙形式有生态型箱式绿化挡墙、浆砌块石挡墙及钢筋砼挡墙。

浆砌块石挡墙主要分置于新建排口中心桩号两侧5M范围,钢筋砼挡墙主要用于新铁路桥附近及其连接段、玉兰苑、静安新城区段,其他为生态挡墙。

6.6.2生态挡墙

生态挡墙施工包括:

墙体结构施工、挡墙绿化、植草、营养土铺设及养护等,施工需要在产品供应商指导下进行。

6.6.3浆砌块石挡墙

浆砌石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砌筑前应在砌体外将石料上的泥垢冲洗干净,砌筑时保持砌石表面湿润。

(2)应采用坐浆法分层砌筑,铺浆厚宜3㎝—5㎝,随铺浆随砌石,砌缝需用砂浆填充饱满,不得无浆直接贴靠,砌缝内砂浆应采用扁铁插捣密实;严禁先堆砌石再用砂浆灌缝。

(3)上下层砌石应错缝砌筑,砌体外露面应平整美观,外露面上的砌缝应预留约4㎝深的空隙,以备勾缝处理,水平缝宽应不大于2.5㎝,竖缝宽应不大于4㎝。

(4)砌筑因故停顿,砂浆已超过初凝时间,应等砂浆强度达到2.5MPA后才可继续施工;在继续砌筑前,应将原砌体表面的浮渣清除;砌筑时应避免振动下层砌体。

(5)勾缝前必须清缝,用水冲缝并保持缝槽内湿润,砂将应分次向缝内填塞密实;勾缝砂将标号应高于砌体砂浆;应按实有砌缝勾平缝,来禁勾假缝,凸缝;砌筑完毕后应保持砌体表面湿润做好养护工作。

(6)砂浆配合比,工作性能等,应按设计标号通过试验确定,施工中应在砌筑现场随机制取试件。

(7)砌筑时,应根据设计要求布丁、顺砌块;砌缝应横平坚直,上下层坚缝错开距离不应小于10㎝。

(8)砌缝内应砂浆填充饱满,水平缝宽应不大于1.5㎝;竖缝宽不得大于2㎝。

6.6.4钢筋砼挡墙

(1)模板

模板及支架材料应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其结构必须足够稳定性、刚度和强度,以保证浇筑混凝土的结构结构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符合设计规定。

模板表面应光洁平整,接缝严密,不漏浆。

(2)钢筋

钢筋按钢号、批号、规格、生产厂家的不同,应有出厂质保书和试验报告,使用前仍应作抗拉强度、冷弯试验。

钢筋加工、连接时弯钩、弯折连接长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3)混凝土浇筑

混凝土的生产和原材料的质量均应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规定;混凝土的水灰比,应通过试验确定;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严禁在途中和仓内加水。

混凝土养护时间应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规定;

(4)止水带

对橡胶止水带材料控制,必须有出厂质保书试验报告及进场复验报告方可使用。

止水带安装必须厂家现场指导。

6.7滚水坝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全段共有8道滚水坝,为C20埋石混凝土结构,采用天然地基,以2—3或3—3层重粉质壤土作为基础持力层,遇2层淤泥质土、淤泥或3—1层时,采用换填法进行地基处理。

块石材料的选用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块石采用粗加工岩石,最小边长不小于200㎜,最小厚度不小于270㎜,块石之间的缝隙宽度不小于灌缝砼粗骨料的最大粒径的2.5倍,并不小于50㎝。

块石与垫层相接处块石间的缝隙不允许填片石或石子,砌筑时应振捣密实。

C20细石混凝土灌砌块石护底厚度、及上下游护底的宽度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要定期检查围堰是否渗漏,确保滚水坝施工安全。

6.8水闸及涵洞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6.8.1水闸及涵洞施工前监理要点

监理人员在工程开工之前,应尽快熟悉工程图纸、项目有关情况和工程所选用的规范标准、工艺技术条件等,如涵闸范围内的土质和水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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