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回填监理实施细则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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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回填监理实施细则16
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
深基坑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6月
目录
1.工程概况11
2.监理依据11
3.专业工程的特点2
3.1工艺流程图2
3.2主要监理内容3
4.监理工作流程3
4.1分项工程控制程序3
4.2索赔程序4
4.3进度控制程序5
4.4年月进度计划编制程序6
5.控制要点及目标值7
5.1分层碾压,碾压密实度见下表7
5.2回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7
5.3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7
5.4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的规定:
7
5.5施工风险管理8
6.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8
6.1回填前的准备工作8
6.2基坑回填8
6.3施工相关检查表及检查表9
6.4旁站监理的内容9
6.5深基坑监测10
6.6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1
基坑回填监理细则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2合同段
工程地点
北京地铁16号线沿线
建设单位
北京东直门机场快速轨道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承包单位
质监单位
北京赛瑞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规模(km)
26
结构类型
明暗结合分离岛式车站,车站主体左线采用暗挖,为单洞马蹄形形式;右侧采用明挖,为双层框架结构。
监理范围
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6-10合同段以及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6-10合同段里程范围内的零星工程监理工作
监理内容
自准备期至竣工验收前的安全监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作协调、环境监理实施全面管理;对缺陷责任期内施工承包人实施的本工程的未完成工作、缺陷修补与缺陷调查工作
2.监理依据
序号
名称
1
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2
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3
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
4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7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01-26-2003)
8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
9
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程(JGJ/T10-95)
10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
11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
1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1-82-2004)
13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
14
预防混凝土工程碱集料反应技术管理规定(京TY5-99)
15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16
工程建设监理规程(DBJ01-41-2002)
17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
18
建筑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旁站监理技术规范实用手册
19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京建发2010140号文件
20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意见京建施2009140号文件
21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建发2010745号
3.专业工程的特点
3.1工艺流程图
检验土质
准备工作完成
基底清理
分层铺土
分层碾压
检验密实度
路面恢复
收
修整找平验收
收
3.2主要监理内容
(1)审检查施工准备阶段工作(包括设备配备情况),准备工作能满足施工要求;
(2)基底清理
(3)检验土质
(4)回填过程
4.监理工作流程
4.1分项工程控制程序
4.2索赔程序
4.3进度控制程序
4.4年月进度计划编制程序
5.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1分层碾压,碾压密实度见下表
填挖类型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cm)
路基压实度(重型,%)
填料最小强度(CBR,%)
填料最大粒料
(cm)
填方
0~80
≥96
8
10
80~150
≥94
5
10
150以下
≥93
4
15
5.2回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
序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
检查方法
桩基基
坑基槽
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础层
人工
机械
主控
项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2
分层压实系数
设计要求
按规定方法
一般
项目
1
回填土料
设计要求
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
2
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设计要求
水准仪及抽样检查
3
表面平整度
20
20
30
20
20
用靠尺或水准仪
5.3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压实机具
分层厚度(mm)
每层压实遍数
平碾
250-300
6-8
振动压实机
250-350
3-4
柴油打夯机
200-250
3-4
人工打夯
<200
3-4
说明:
填方工程的施工参数如每层填筑厚度、压实遍数及压实系数对重要工程均应做现场试验后确定,或由设计提供。
5.4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检验标准应符合的规定:
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项
序
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验方法
柱基基坑基槽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地(路)面基层
人工
机械
主控项目
1
标高
-50
±30
±50
-50
-50
水准仪
2
分层压实系数
设计要求
按规定方法
一般项目
1
回填土料
设计要求
取样检查或直观鉴别
2
分层厚度及含水量
设计要求
水准仪及抽样检查
3
表面平整度
20
20
30
20
20
用靠尺或水准仪
5.5施工风险管理
(1)未按要求测定土的干土质量密度:
回填土每层都应测定夯实后的干土质量密度,符合设计要求才能铺上层土,未达到设计要求的部位应有处理方法和复验结果。
(2)回填土下沉:
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槽底杂物或落土清理不干净等问题均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规定,发现后及时纠正。
(3)回填土夯压不密实:
应在夯压前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回填土太湿,同样夯压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挖出换土重填。
(4)预埋排污水管漏水。
6.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6.1回填前的准备工作
(1)施工方案已得到审批
(2)施工人员安全和技术交底、三级教育已完成
(3)设备配备已报审,满足施工要求
(4)提前选定符合要求的取土场土方从取土场运入。
(5)材料要求:
检验回填土的种类、粒径,有无杂物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各种土料的含水率是否在控制范围内。
填方土料(粉质粘土,粘质粉土)含水率控制范围:
10%~18%;密实度要求:
压实系数0.9。
6.2基坑回填
(1)基底清理:
填土前要清除基底垃圾等杂物及积水。
(2)检验土质:
检验回填土是否符合要求。
(3)倾土:
往基槽内运土时,必须采用溜槽往下送土,上下人员相互照应,严禁直接向基槽内倾倒。
卸土人员距槽边至少0.8m远。
(4)分层铺摊、碾压回填土
1)施工前,采用70吨吊车将挖机和18T振动压路机吊至五芙区间顶板上。
2)回填素土由挖掘机摊平后,18T振动压路机分层碾压,压实遍数不小于三遍,每层厚度不宜超过25cm。
3)由于明挖段四周墙体位置受限,压路机前后及左右轮无法完全碾压到位,故回填后在纵向1米、横向2米范围内进行反开挖采用C15素混凝土回填。
4)回填一定至混凝土支撑往下3米范围内采用回填级配砂砾石回填至路床顶标高50cm以下。
5)回填级配砂砾石至路床顶标高50cm以内继续采用回填素土回填至路床顶标高。
6)回填一定高度时,进行排水反开挖施工,考虑到排水管道将来不受冲刷影响,管道采用360°混凝土护管,管道基础采用15cm厚C20钢筋砼Φ16@15cm×15cm;管道北侧至基坑墙体之间由于宽度不够无法碾压,采用C15混凝土回填至管顶;整个五芙区间排水管道基础以下采用厚25cm厚C15砼,防止和减少排水渗漏对路基的影响,满足结构物防水的要求。
7)回填一定高度后对冠梁的拆除,凿除至于路面顶标高以下1.4米控制。
原冠梁与回填区及道路接口部位增设层土工布或土工格栅。
8)压实检测方法:
回填土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实。
取样测定夯实后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的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08g/cm3,且不应集中。
环刀取样的方法及数量应符合规定。
6.3施工相关检查表及检查表
序号
相关检查记录表格名称
检查频率
1
土方回填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层分区
2
土方回填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分层分段
6.4旁站监理的内容
6.4.1 以下项目应当实施现场旁站监理:
(一)土方回填:
房心土土方回填、有承载力要求的土方换填或回填;
(二)混凝土浇(灌)筑:
围护结构混凝土浇(灌)筑、基础混凝土浇筑、结构混凝土浇筑;
(三)预应力张拉;
(四)注浆:
锚索注浆、小导管超前注浆、地面加固注浆、回填注浆、防水注浆、冬期预应力孔道注浆;
(五)防水:
防水细部构造(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阴阳角处理);
(六)盾构:
始发及接收加固区地层加固、盾构开仓作业、盾构隧道联络通道开口;
(七)暗挖:
开马头门、小断面变大断面的渐变段开挖支护作业、大断面隧道的首段临时支撑拆除;
(八)其他:
桥梁支座安装、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梁和柱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钢支撑轴力施加、深度超过16米的人工挖孔桩作业、快速干道或一级公路或铁路的吊装或转体作业、路堤与桥台过渡段填筑、挡土墙基底处理、临时用电的系统接地极的打设、综合接地的接地极打设、土钉墙土钉的安装和注浆。
6.4.2以下项目可以实施视频旁站监理:
(一)土方开挖:
竖井土方开挖、暗挖洞身土方开挖;
(二)喷射混凝土;
(三)其他:
锁脚锚杆打设、小导管打设。
6.4.3现场旁站监理主要内容有:
(一)检查施工单位质检员、试验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到岗情况,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施工机械、建筑材料、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等准备情况;
(二)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半成品、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质量状况,并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
(三)核查现场安全和应急措施是否到位,核查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安全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四)检查已验收工序(钢筋、防水层等)的质量是否有因人为等因素的影响,发生了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的情况;
(五)检查隐蔽项目的隐蔽施工过程,重点检查隐蔽项目的成品质量;
(六)检查现场旁站监理项目施工过程中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
(七)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
监理人员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
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
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可能或已经危机动性工程质量及安全,应及时向监理
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它应急
措施。
6.4.4视频旁站监理主要内容有:
(一)检查视频旁站监理项目等相关工序施工情况;
(二)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和各方管理人员到岗及现场工作情况;
(三)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安全作业等情况。
6.5深基坑监测
6.5.1深基坑监测组织措施
a)监测小组由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b)做好基准点和监测点的保护工作;c)采用专门的测量仪器进行监测,并定期标定;d)测量仪器由专人使用,专人保养,定期检验;e)测量数据在现场检验,室内复核后才上报,并建立审核制度,对采集的数据及其处理结果经过校验审核后方可提交;f)严格按现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等规范与有关细则操作;g)根据测量及分析的结果,及时调整监测方案的实施;h)测量数据的储存、计算与管理,由专人采用计算机及专用软件进行;i)定期开展相应的QC小组活动,交流信息和经验。
6.5.2测点布置及监测方法
6.5.2.1测点布置
按设计要求,在基坑周边共布置测斜孔、墙顶水平位移监测点、钢筋混凝土支撑梁、钢支撑梁进行应力监测。
6.5.2.2测斜方法
测斜采用测斜仪对土体进行监测,精度0.01mm。
测斜管埋设时,在现场组装后绑扎固定于钢筋笼上,校正导向槽的方向,使导向槽垂直或平行于基坑边线方向,随钢筋笼一起沉放到槽内,并将其浇灌在混凝土中。
浇灌混凝土前,封好管底底盖,并在测斜管内注满清水,防止测斜管在浇灌时浮起和防止水泥浆渗入管内。
测斜管露出冠梁顶部约10~20cm。
测斜管孔口的保护措施:
用<100镀锌钢管将测斜管顶部约1m套住,焊接在钢筋笼上,并用堵头封住。
镀锌管与测斜管之间用水泥砂浆填塞。
在基坑开挖及地下结构施工过程中实施测斜,以了解地下连续墙的变形情况。
测试时保证测试仪导轮在导槽内,轻轻滑入管底待稳定后每隔50cm测读一次,直至管口;然后测斜仪反转180度,重新测试一遍,以消除仪器的误差。
第一次(基坑开挖前)测试时,每个测斜孔至少测试2次,取平均值作为初始值。
6.5.3支撑梁轴力监测方法
对钢筋混凝土支撑梁,采用钢筋应力计测试混凝土内支撑梁的轴力。
施工时在支撑梁每个测试断面的上下主筋上各焊接一只钢筋应力计,将导线引出。
基坑开挖时由频率计测试其轴力变化情况。
对钢管支撑梁,钢支撑安装好以后,将钢弦式表面应变计粘贴固定在钢支撑的表面,并把导线引出。
测试时用频率仪测试钢支撑的应变,再用弹性原理即可计算支撑的轴力。
6.5.4地下连续墙顶观测方法
将各测点设置在压顶梁上,将基准点设置在基坑开挖深度5倍距离以外的稳定地方。
采用小角度法或视准线法观测围护墙顶的水平位移。
6.5.5监测频率与预警位
监测频率根据施工进度确定,在基坑开挖阶段,每天一次,其余可每隔3~5天1次。
当监测结果超过预警值时应加密观测,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连续观测,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为确保基坑安全,设计要求加强基坑监测,将监测数据及时反馈给有关人员,实行信息化施工,对各监测项目按规范要求设置预警值,超出预警值时迅速报有关部门处理。
6.5.6监测数据处理及反馈
(1)成果整理每次量测后,将原始数据及时整理成正式记录,并对每一个量测断面内每一种量测项目,均进行以下资料整理:
a)原始记录表及实际测点图;b)位移(应力)值随时间及随开挖面距离的变化图;c)位移速度、位移(应力)加速度随时间以及随开挖面变化图。
(2)数据处理
每次量测后,对量测面内的每个量测点(线)分别进行回归分析,求出各自精度最高的回归方程,并进行相关分析和预测,推算出最终位移(应力)和掌握位移(应力)变化规律,并由此判断基坑的稳定性。
利用已经得到的量测信息进行反分析计算,提供维护结构和周围建筑物的状态,预测未来动态,以便提前采取技术措施,验证设计参数和施工方法。
(3)反馈方式
监测数据全部输入计算机,由计算机计算并描绘出各测量对象的变化曲线,然后反馈给有关单位和人员。
由于该工程监测中采用的仪器大多数是传感式的,其零漂移或温度补偿等都在计算机中设置,并由计算机处理。
6.6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6.6.1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
(1) 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2) 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3) 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4) 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5) 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6.6.2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
6.6.3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6.6.4验收工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 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
(3)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见证检验。
(4)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GB50300的规定执行。
作为合格标准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合格数应不低于80%。
(5)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80%合格。
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或对试件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应采用钻芯取样,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可按合格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