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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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鹤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鹤卫法制〔2018〕1号签发人:
侯际刚
鹤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键之年。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委坚持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和执法责任制为抓手,强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为我市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可靠的卫生安全保障。
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鹤政办〔2017〕18号)及市政府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要求,现将我委2017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党组对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根据《鹤壁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鹤卫法制〔2016〕15号)的要求,继续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单位“一把手工程”列入总体工作目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委党组对法治建设工作提出了“四个纳入”的要求,即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支部学习计划,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做到按照规划要求有步骤开展工作。
此外,委属各单位也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了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制订了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权力运行。
及时取消、调整行政事项的落实和衔接,“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圆满完成,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全部推送上网,及时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情况,并严格依照清单行驶卫生计生职权。
规划信息科编制了卫计委中长期财政规划报送市政府。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政务诚信。
建立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机制,积极实施涉企信息归集。
创新市场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委沿用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平台上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制定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方案细则,2017年度按时完成了抽查计划,完结率100%。
卫生计生系统的行政许可在审批后7日内和行政处罚在下达决定书后7日内在鹤壁市卫计委官方网站公示,并向“信用鹤壁”网站推送。
鹤壁市卫生计生委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按照上级要求执行,下发《鹤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卫法制〔2016〕4号),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管理,还和市工商局联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卫生计生行政处罚结果”。
二、强化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时,严格按照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进行决策。
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确保我委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按照《鹤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面施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鹤依法行政领办〔2016〕2号)、《鹤壁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鹤卫法制〔2016〕8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了鹤壁市卫生计生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鹤卫法制〔2016〕14号),鹤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还制定了重大卫生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和重大案件查办制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进行。
(二)实行法律顾问制度。
为提高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水平,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依法行政工作,我们与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法制培训、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三、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机制。
按照《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鹤政办〔2017〕18号)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2017年度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推荐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卫法制〔2017〕11号)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服务指导年”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我委下发了《关于2017年度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鹤卫法制〔2017〕6号),组织骨干人员到周口市卫生计生委和新乡市卫计委参观学习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并开展本市卫生计生服务型行政执法情况督导检查。
(二)完善行政指导和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完善卫生计生系统的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和文书。
根据《鹤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鹤依法行政领办(2016)9号)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卫法制(2016)17号)精神,制定了《鹤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鹤卫法制〔2016〕17号),明确了申请行政调解条件、范围、终止调解的情形,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制定行政调解的原则和细化行政调解流程,悬挂于行政调解室,成立鹤壁市卫生计生委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小组成员。
积极推行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转发河南省卫计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计生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及其使用说明》的通知,落实行政调解工作要求,履行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相关民事纠纷,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中运用调解方式的研究,有效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
(三)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指导评价。
通过手机微信、网络的便捷平台,逐步开展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
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积极筹划网上受理、审批,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突出为民服务高效信息化,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我委已实现放射卫生监督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为一体的“互联网+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新模式。
另外还派多名业务骨干去智慧大厅进行行政执法网上实时填报培训,为实现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能有效结合和统一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平台做准备。
从而有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
市卫生计生监督局每年派稽查人员走访群众了解了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满意度均达95%以上。
培育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
培育鹤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为鹤壁市卫生计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卫生计生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并进行指导。
四、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
根据《鹤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鹤依法行政领办〔2017〕9号)及《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豫卫法制〔2017〕10号),印发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鹤卫法制〔2017〕7号)。
2017年在鹤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进行行政执法专题培训。
严格按照《河南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13版)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规范。
建立了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流程图及行政执法岗位责任体系,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来指导制作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组织培育鹤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为鹤壁市卫生计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并向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二)为加快建设法制政府,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落实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
按照《鹤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鹤依法行政领办(2016)19号)的要求,制定了《鹤壁市卫生计生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制度》。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并做好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行政执法案卷使用河南省卫生计生系统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合法率为100%;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执法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决定的内容合法、适当;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处罚决定与执行结果一致;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罚没财物依法处理等规定。
建立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卫生行政处罚事前约谈制度等通过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五、提高程序意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按照《鹤壁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鹤壁市人民政府领第3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期限和方式进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
印发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鹤壁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通知》(鹤卫办〔2014〕23号),严格执行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五个制定程序进行制定本部门规范性文件;部门起草,提交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提交前都经部门法制机构审查。
六、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发挥内部监督作用。
制定了投诉举报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
2016年度依法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11起,2017年度依法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5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交相关部门处理,都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了当事人。
制定有行政执法审计监督、监察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落实。
(二)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制定岗责分工,落实岗位责任。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通过与机关科室、局属单位沟通讨论,在2015年权责清单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我委岗责分工,逐一明确了委各科室和委属执法单位的职权和责任。
并通过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执法流程图和执法岗责体系。
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七、主动接受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提高政务公开能力。
一是重大决策、重大政策,督查和绩效管理情况、政策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行政职权、行政执法的依据、程序、运行流程和需要提交材料、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情况通过市政府和本部门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等平台主动及时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是向社会全面公开卫生计生政策、生育指标、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奖励优惠政策、服务项目、服务承诺、生育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以及涉及群众维权的项目和内容,让群众监督政策的落实。
三是通过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涉及卫生系统监管的企业信息进行公开,加强企业联合惩戒,促进社会的诚信建设。
四是在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过程中,主动接受市人大和市政府法制部门监督,卫生监督执法文件及时报上述部门和依法治市办公室备案,及时上报有关活动信息。
五是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二)强化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17年卫计委考核工作之中。
八、健全调解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成立行政复议机构,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建设。
鹤壁市卫计委制定有《行政复议指南》,规定了申请行政复议须提交的材料、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样式、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受理条件、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等,我委的行政复议渠道畅通,依法受理、并按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
从2015年12月10日至2017年11月20日至,鹤壁市卫计委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起,其中受理1起,因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行政复议的范围而不予受理的有2起。
办结率100%。
(二)落实行政应诉规定。
鹤壁市卫计委单独参与行政应诉案件有2件,卫计委负责人杨明辉主任都按照规定出庭应诉。
落实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未出现闹访、重访、缠访、越级上访等情况。
化解医患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一是完善医患纠纷调解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改善医患关系、促进医患和谐、及时依法化解纠纷矛盾。
二是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相关规定,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程序,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撤销县区卫计委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1起,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积极参与省卫生计生委对我委的行政复议案件一起,履行行政复议维持决定。
四是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活动,落实行政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
(三)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制定本系统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
开展社会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利用12.4宪法宣传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国家安全法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月”“世界卫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社区、广场、企业、医院等公共场所,通过咨询服务、媒体报道、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通过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形成浓厚的卫生计生法制氛围,促进了各项卫生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九、落实培训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
2016年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宪法》等法律和党内法规。
切实把领导干部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组织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法律知识水平。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市直执法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委机关全体人员对《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培训。
并积极参加鹤壁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及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省卫生计生委法制骨干培训、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通过培训,增强了全体人员的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落实省卫计委“533行动计划”。
组织市、县区27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分赴北京大学、华西医科大学、华中科技大、重庆大学、郑州信息工程学院培训。
全年累计参加省外培训人员36人次;组织市级培训2次,邀请省级专家授课,培训卫生监督人员230余人次。
通过培训有效的提升我们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
十、严格督导考核,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
鹤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鹤卫〔2016〕11号),建立了以部门主要领导杨明辉主任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报告制度。
根据《鹤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鹤依法行政领办〔2017〕9号)及《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豫卫法制〔2017〕10号),鹤壁市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鹤卫法制〔2017〕7号),制定了法制政府2017年度工作安排。
向鹤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和省卫计委法制处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
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及时报送依法行政工作的信息。
及时整改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发现的问题,并写成整改报告。
严格执行部门统计数据报告制度,健全统计数据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执行统计数据的采集、审核、修改全面记录全程留痕制度。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卫计委工作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责制。
尽管市卫生计生系统法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全行业来看,一是卫生和计生行政执法人员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参差不齐;二是对全行业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基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人员并加强培训。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对照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逐一落实各项工作,推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8年1月11日
鹤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