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社会福利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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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社会福利院

四川省泸州市社会福利院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泸州市社会福利院属于综合性的民政福利事业单位,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

负责全市辖区内“三无”老人的收养、家庭无力照管老人的收养、老人的自愿有偿收养以及收养对象的康复治疗等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院通力合作,全面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我院现有在院人员195名,其中收养人员98人,疗养人员97人。

2017年,我院以“提升专业服务质量”为抓手,明确职责,健全制度,规范业务,改进工作方法,提升了服务管理工作基础,服务管理工作得到服务对象及家属的认可,服务满意率达到了90%以上。

2、夯实业务工作基础,打造精细化护理服务模式。

我院护士、管理人员、护工从脚踏实地的做好特困人员的行为教育、护理工作的规范操作、带教培训、服务记录等基础业务工作入手,落实“爱心、细心、耐心、真心、恒心”五心服务,发扬不怕“脏累苦”的精神,全心全意为特困人员和代养老人服务,护理服务质量提升。

2017年,我院不断完善以护士+护工为主体提供护理服务的精细化护理模式,切实提升护理服务质量。

3、加强健康管理,努力做好医疗康复服务。

2017年开展门诊诊疗3930次,疗养人员住院31人次。

为了进一步做好疾病预防工作,今年,我院医务工作人员开展了主题健康讲座2次,邀请院外医疗机构来院进行健康讲座2次,加强了健康宣传工作,组织在院人员参加了健康体检。

继续做好了特困人员和代养老人的健康档案、体检、健康管理等相关工作。

4、开阔工作思路,打造社会工作服务特色。

2017年,我院针对服务对象实际,解放思想,开阔思维,加强与泸州市社会工作协会的合作,立足社会工作基础服务,打造有亮点、有特色的社会工作服务。

在唱歌小组、青苗小组、缎缎绣小组等小组活动中,更注重活动内容和活动细节,提升活动效果,全年开展小组活动240余次。

认真组织筹备各类大型活动,组织了春节、春游、端午、重阳节等活动6次。

我院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由专业社工对新入住人员进行入住评估,有效提高了对新入住人员服务的针对性。

社会工作的开展,让有困难和问题的服务对象得到帮助,提升了服务对象的幸福感,营造了温馨、和谐、有活力的养老氛围。

目前,全院有中级社工师7人,助理社工师1人,分布在医、护、社岗位,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工作与医疗康复,社会工作与护理工作的融合。

正在形成医疗、护理、社工三个专业支撑,全面提升服务管理质量的良好局面。

5、坚持“安全第一”原则不动摇,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7年,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在安全工作中,做到各项安全制度上墙,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

全院职工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安全演练,分楼层对责任人和护工进行安全工作训练,对新入职的职工、护工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演练重点培训,确保人人过关。

强化对吸烟人员的管理,加强安全巡查及电力、燃气、电梯等设施设备检查检修,并做好相关的巡查记录,确保了安全工作。

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传达《泸州市民政系统2017年度安全审计报告》的文件精神,并及时整改文件中指出福利院存在的问题,杜绝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部门概况

泸州市社会福利院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属市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全年收入合计1233.2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0.36万元,占82.7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72万元,占17.01%;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21万元,占0.26%。

(图1:

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7年全年支出合计1233.2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09.94万元,占33.24%;项目支出823.35万元,占66.76%。

(图2:

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33.29万元。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1.95万元,增长22.05%。

(图3: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3.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

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5.42万元,增长10.30%。

(图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3.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2.93万元,占89.19%;医疗卫生支出19.98万元,占1.95%;住房保障支出24.66万元,占2.4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6万元,占6.45%。

(图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决算为912.93万元,完成预算100%。

(1)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12.78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41.10万元;

(3)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2081005)797.08万元;

(4)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081099)61.97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支出决算为19.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14.38万元;

(2)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5.60万元.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支出决算为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160299)6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

支出决算为24.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住房公积金(2210201)24.6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9.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6.32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115.55万元、津贴补贴19.02万元、绩效工资93.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1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6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60万元、生活补助0.45万元、住房公积金24.6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6万元。

  公用经费33.62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2.85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0.38万元、邮电费7.05万元、差旅费3.58万元、维修(护)费3.01万元、培训费0.42万元、公务接待费1.22万元、劳务费0.45万元、委托业务费0.60万元、工会经费4.11万元、福利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6万元、其他交通费1.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18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6万元,占83.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2万元,占16.99%。

具体情况如下:

(图6: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2017年全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6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6万元。

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执行公务活动、转运病人、接送老人等日常工作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71万元,下降21.51%,主要原因是本院加强了车辆的管理,严格控制了车辆费用特别是油费、车辆维修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2万元。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9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2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47万元,下降66.94%,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按计划进行压缩。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09.72万元。

主要用于三无人员添置生活用品、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维修、社工及社会公益性服务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维持单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构运行经费合计33.62万元,比2016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1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53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84万元。

主要用于二期养护楼建设中购置中央空调、家具、厨房设施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院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其中1台是2014年7月鑫垒房地产公司捐赠。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482.98万元,覆盖率达到58.66%。

2.部门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项目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对二期养护楼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二期养护楼家具采购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打分,得分均为98分,存在的问题:

二期养护楼办公设备及家具项目已实施采购,剩余款项待验收后支付。

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加快采购项目进度,验收后支付剩余款项。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3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98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

208(类)05(款)05(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类)10(款)05(项):

指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208(类)10(款)99(项):

指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指210(类)05(款)02、03(项):

指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包括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医疗补助等。

11.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03(项):

指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12.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

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泸州市社会福利院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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