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商业企业卷烟物流配送车辆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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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商业企业卷烟物流配送车辆管理

1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烟草商业企业卷烟物流配送车辆的管理职责、资产管理、运行管理、维修管理、安全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烟草商业企业自有卷烟物流配送车辆的管理。

租用车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9768轮胎使用与保养规程

GB/T15746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GB/T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T18354物流术语

YC/T309烟草行业视觉识别系统

YC/—201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1部分:

基础管理规范

YC/—2011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第2部分:

安全技术和现场规范

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

国经贸经[1998]407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

国经贸经[2000]1202号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

3术语和定义

GB/T18354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配送distribution

在经济合理区域范围内,根据客户需求,对物品进行拣选、加工、包装、分割、组配等作业,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

【GB/T18354,定义】

卷烟物流配送车辆cigaretteslogisticsdistributionvehicle

专用于卷烟配送的机动车辆。

从配送形式上,分为终端卷烟物流配送车辆和中转卷烟物流配送车辆。

日常维护routinemaintenance

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作业中心内容,由驾驶员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GB/T18344,定义】

一级维护elementarymaintenance

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作业中心内容,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GB/T18344,定义】

二级维护completemaintenance

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检查调整发动机工作状况和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等,由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GB/T18344,定义】

4车辆管理职责

4.1车辆管理人员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车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制定卷烟物流配送车辆的有关规章制度、车辆配置标准、技术经济指标、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工作,做好相关台账的收集、记录、整理和分析等工作。

卷烟物流配送车辆选型及对统购车辆的验收与交接,新增车辆的各项手续如办证、保险、路费及税卡等工作。

4.2.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规,树立安全行车思想,确保行车安全。

4.2.2爱护车辆,遵守驾驶操作规程(参照车辆的《使用维护注意事项》正确操作)。

4.2.3按照车辆的使用说明书和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4.2.4服从指挥调度,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完成送货任务,不应擅自偏离既定的送货线路,不应擅自将所驾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4.2.5执行车辆交接制度,完成工作后应及时上缴车辆钥匙,保证车辆证件齐全,正确填写车辆运行数据,做到登记数据真实、内容完整、上报及时。

4.2.6学习专业技术、交通法规和卷烟物流业务知识。

5车辆配备

5.1车辆配备

5.1.1省级或市级烟草公司应统一确定本省或本市范围内卷烟物流配送车辆的车型标准。

中转卷烟物流配送车辆和终端卷烟物流配送和测量的车型标准应分别确定。

5.1.2卷烟物流配送车辆的车型应尽量选择封闭厢式货车。

5.1.3卷烟物流配送车辆的配备数量可按照以下三个方面确定:

a)卷烟零售户数量;

b)送货线路数量;

c)卷烟配送数量。

5.2车辆采购

5.2.1卷烟物流配送车辆的新增与更新应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报告,并填写车辆新增、更新计划申请表,特批准后实施。

5.2.2应将新车档案资料及时报车辆主管部门。

5.2.3应按照国家标准(或新车出厂标准和技术数据)对新车进行验收。

验收时应核对车辆行驶证上的车牌、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和实物是否一致;核对随车工具、附件是否齐全;经改装的新车,应按照合同要求,对改革的相符情况进行检查。

验收通过的,应出具验收证明。

5.3车辆装备

卷烟物流配送车辆的经常性装备应符合GB7258和GB1589的有关规定要求。

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可在卷烟物流配送车辆上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形式记录仪、卫星定位系统等运行状态监控设备,利用现代通讯和信息技术加强对车辆运行和驾驶员状态的安全监控。

卷烟物流配送车辆的使用单位可根据卷烟配送需求,对车辆进行局部改装、改造。

改装、改造及重新额定载质量时,应经国家相关车辆管理部门批准。

车载设备的配备应符合YC/~2011中的规定。

卷烟物流配送车辆应配备必要的附件装置和安全防护装置,如灭火器保险箱、逃生锤和安全隔离板等;防盗报警和防滑链可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选配。

5.4车辆淘汰与报废

结合烟草商业企业卷烟物流配送车辆的特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进行淘汰处理:

a)车型老旧,性能低劣或车型特殊,同类型数量很少,经长期使用,主要零件损坏严重,无零配件供应,无法修复,又不宜进行技术改造的;

b)经一次大修理,技术状况下降,物料超耗严重,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不经济、不安全的;c)经长期使用并经检修或更换零部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行驶,油耗量仍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以上的;

d)由于多种原因,造成整车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一次大修费用为新车价格50%以上的;e)不能满足卷烟物流配送作业需求的。

符合《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407号)和《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经资源【2001】1202号)规定的卷烟物流配送车辆,应强制报废。

应将卷烟物流配送车辆车身上的“中国烟草”等烟草行业标石清除后再进行淘汰或报废,并及时办理过户或销

6.1走合期运行

6.1.1新车在投入使用之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制造厂的规定进行清洁、润滑、紧固以及必要的调整。

6.1.2新车在投入使用之前,应按照YC/T309中对卷烟物流配送车辆的有关要求在车身粘贴或喷涂烟草行业标识。

6.1.3新车在投入使用之前,应按照当地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经检验合格,领取有关牌、证后方准上路行驶。

6.1.4新车或其他需要走合期运行的卷烟物流配送车辆,应选派技术熟练、责任心强的司机按出厂说明书要求进行走合期运行。

6.2使用管理

6.2.1

6.2.2

6.2.3

6.2.4执行卷烟物流配送车辆行车日志和出车前、收车后的用车登记制度。

非工作时间,不应使用卷烟物流配送车辆。

不应利用卷烟物流配送车辆拉运各种违、禁、限运物品和捎带与卷烟物流活动无关的人员。

不应将卷烟物流配送车辆挪作它用或公车私用。

6.3行驶管理

6.3.1应做到卷烟物流配送车辆证照齐全、油料充足、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

6.3.2卷烟物流配送车辆应选用车辆制造厂家推荐使用规格型号的燃料、润料、零件及保养材料,难以购置时可按其规格型号的要求,选用相应的替代产品;不同规格型号的燃油、润滑油不应混合使用;更换不同规格型号的润滑油或季节换油时,应做好机件的清洁工作。

6.3.3在气候条件特殊的地区,出车前应带齐安全器具,谨慎驾驶。

6.3.4车辆行驶过程中,应正确驾驶,注意发动机转速、变速器档位和车辆行驶速度的匹配,同时应平稳驾驶、避免紧急制动和急加速。

6.4停车管理

6.4.1卷烟物流配送车辆应有固定的停车场地;停车场地应符合规划、环保、消防、节能、安全和节水的有关求,场地应平整结实。

6.4.2归班后的卷烟物流配送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发动机电源,拉好驻车制动,将变速杆放置空挡(机械变速器)或停车挡(自动变速器)。

6.5费用管理

6.5.1应对卷烟物流配送车辆发生的各项费用实行预算管理。

6.5.2与卷烟物流配送车辆有关的各项费用,如车辆的购置税、年检审验费、保险费、运营费、维修费、过桥(路)费、燃油费等,应由市级烟草公司统一支付。

6.5.3应建立单车油料消耗核算制度,实行油耗和行驶里程的双向考核,按照车辆型号及历史油耗情况,确定百公里耗油定额。

7车辆维修管理

7.1车辆维护

7.1.1车辆维护原则

车辆维护应坚持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

7.1.2车辆维护周期

7.1.2.1车辆维护周期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

7.1.2.2日常维护为预防性维护,一般在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进行。

7.1.2.3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为强制性维护。

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应结合车型、车辆行驶里程或行驶时间来确定。

车辆行驶里程依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行驶时间可依据车辆使用强度和条件的不同,参照一级维护、二级维护里程确定。

各省级烟草公司应统一规定本省范围内卷烟物流配送车辆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的周期。

7.1.3车辆维护内容

7.1.3.1日常维护内容

7.1.3.1.1日常维护内容应按照GB/T18344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压进行检视补给。

7.1.3.1.4对汽车制动、转向、传动、悬挂、灯光、信号等安全部位和位置以及发动机运转状态进行检查。

7.1.3.1.5应对车辆的外观、车况、轮胎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附录。

7.1.3.2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内容

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由车辆维修企业执行,但其维护内容不应少于GB/T18344中的规定和要求。

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提前做好防寒、防滑和防暑材料等装备的准备,适时实施季节性维护作业。

7.1.3.3轮胎的保养

7.1.3.3.1轮胎的保养应符合GB/T9768中的要求,分为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并与车辆的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同时进行。

7.1.3.3.2轮胎的一级保养处满足GB/T18344中的要求外,主要检查轮胎气压、胎面磨耗情况,清除并安装轮胎之间、花纹沟内夹石和杂物,同时检查轮胎装配有无不当,轮辋、挡圈、锁圈是否正常。

7.1.3.3.3轮胎的二级保养除满足GB/T18344中的要求外,主要检查外胎有无划伤、变形、裂口、脱层、老化,内胎有无老化、损伤现象,垫带有无开裂等。

7.1.3.3.4子午线轮胎每行驶12000km~15000km进行一次换位并检测平衡;斜交轮胎每行驶8000km~10000km进行一次换位并检测平衡。

7.2车辆修理

卷烟物流配送车辆的维修实行审批制度,对损坏的总成配件带回验证。

卷烟物流配送车辆的修理需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和修理技术标准进行,确保修理质量。

将卷烟物流配送车辆委托给外单位进行承修的,应按照行业有关要求,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质比价等方式选择特约维修厂。

在没有特约维修厂的地区,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质比价等方式将有资质、信誉可靠、维修能力强、价格合理的维修单位作为定点维修厂。

卷烟物流配送车辆的发动机、车身和整车经过大修后,应按照GB/T15746中的检查内容、评定规则及办法,对车辆修理质量进行检查评定。

8车辆安全管理

8.1建立健全卷烟物流配送车辆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并抓好落实和实施工作,保障交通安全。

基本的规章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几项:

a)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

b)驾驶员选聘标准和审验制度;

c)驾驶员安全责任制;

d)车辆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e)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f)行车安全奖惩规定;

g)行车安全台账档案管理制度;

h)车辆定期保养和维护检查制度;

i)安全例会制度;

j)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8.2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提高驾驶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和技术水平。

教育和培训要做好记录。

要通过建立考核机制,督促驾驶员学习并熟悉有关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教育和培训至少应包括以下几项:

a)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章制度;

b)职业道德规范;

c)交通规则;

d)安全基本常识;

e)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f)安全行车经验;

g)安全评比条件;

8.3定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检查,采取防范措施,保障车辆行驶安全。

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应进行整改。

不符合运行条件的车辆,要停止使用;无法恢复基本技术等级或超出使用年限的车辆,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强制报废;出现严重违章行为的驾驶员应按规定处理。

检查的基本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项:

a)驾驶员安全意识状况;

b)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c)车辆维护和运行状况;

d)各类事故处理情况;

e)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8.4应制定有关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卷烟物流配送车辆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保障措施、善后处理等内容。

8.5事故管理

8.5.1卷烟物流配送车辆发生交通违章记录,有驾驶员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其经济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8.5.2卷烟物流配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及时采取相应的抢救或保护措施,并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人、车辆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报告。

8.5.3发生重大及以上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逐级向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在24h内报至国家烟草专卖局。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应以任何理由隐瞒、延报事故情况。

8.5.4对已发生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果,发生事故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逐级向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8.5.5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后,要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具体要求见附录A2。

9车辆档案管理

9.1车辆档案管理原则

9.1.1应以“及时、准确、完整、真实”为原则,建立车辆从购置到报废的全过程档案。

9.1.2应以“一车一档”和“一人一档”为要求,对卷烟物流配送车辆、驾驶员分别建立档案,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填写和管理。

9.1.3采用信息系统进行管理的档案内容应与纸质档案内容一致,静态技术性能数据应按标准格式在信息系统中正确录入,动态数据能随时汇总统计,报表齐全。

9.2车辆档案管理内容

车辆档案应包括车辆管理档案盒技术档案两类,档案内容应符合YC/—2011中的要求。

车辆管理档案主要包括车辆的型号、车牌号、购置时间、购置厂家等内容。

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包括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技术等级评定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保险单等。

9.3驾驶员档案管理内容

9.3.1车辆驾驶员档案要包括身份证、驾驶证、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劳动合同、烟草系统机动车辆驾驶员上岗证、教育情况、考核情况、道路违章违规情况、事故情况等。

9.3.2车辆档案盒驾驶员档案由车辆使用单位根据原始资料及时、完整、准确、真实地记录并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更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更新。

车辆调动时必须将车辆档案随车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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