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C证考试重点必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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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C证考试重点必背
2018年安全员(C证)考试重点
1、目前广泛使用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为非快装式塔式起重机
2、按回转方式,塔式起重机主要分为上回转和下回转两种。
3、我国目前广泛使用的塔式起重机为自升式、固定基础、水平臂小车变幅、非平头(有塔顶)、上回转、独立或附着式塔式起重机
4、最大额定起重量重力与其在设计确定的各种组合臂长中所能达到的最大工作幅度的乘积,计量单位是t·m或kN·m
5、塔式起重机的结构部分包括基础、钢结构件、运行机构、电气系统、安全装置等几部分
6、固定式塔式起重机安装在专门制作的钢筋混凝土基础上。
基础的尺寸应满足塔式起重机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稳定性以及地基承载能力的要求。
7、常见的现浇混凝土基础型式有方形整板基础和十字梁基础。
8、方形整板基础与地基接触面积大,稳定性好,在GB/T13752-1992《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中规定了设计计算方法。
缺点是钢筋和混凝土的用量较大。
9、十字梁基础的钢筋和混凝土用量少,节省材料,但由于与地基的接触面积小,塔式起重机基础对地基的压力值较大。
在现行规范中,没有对这种塔式起重机基础的设计计算方法做出规定。
10、拼装式基础由若干块混凝土预制构件组成,可以多次重复使用。
塔式起重机安装前,用吊车把拼装基础的各构件吊装到位后,构件之间用钢绞索经张拉连接成整体。
由于预制构件是工厂化制作生产,基础的安装速度快、周期短,在我省的一些城市已得到应用。
11、塔式起重机的钢结构件主要由底座、塔身基础节、塔身标准节、回转平台、塔顶、起重臂、平衡臂、拉杆、司机室、附着装置等部分组成
12、标准节是塔身的主体部分,节间用高强螺栓连接。
螺栓级别通常是10.9级。
13、标准节有两种型式,一种是焊接成整体的型式;另一种是将标准节焊接成4片,在安装时用高强螺栓将其连接成整体。
整体式标准节安装、拆卸方便快速,在搬运、堆放过程中不易产生变形,但运输、存放时要占用较多的空间;片式标准节方便运输和存放,但安装、拆卸速度慢,搬运过程中易产生变形。
14、回转平台由回转下支座、回转支承、回转上支座组成。
回转下支座与回转支承的外圈连接,回转上支座与回转支承的内圈连接,连接螺栓均为高强螺栓。
回转上支座上安装有回转机构,驱动回转上支座及以上结构部分随着回转支承的内圈转动。
15、塔顶是悬挂平衡臂拉杆和起重臂拉杆的结构件。
16、起重臂安装于回转过渡节的前面,用两根轴销与回转过渡节铰接。
起重臂通常为三角形截面,两根下弦杆是起重小车运行的轨道。
起重臂上安装有变幅机构,实现小车在臂架上的运行。
17、塔式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平衡重均安装在平衡臂上。
平衡臂上设置有专用走道,平衡臂两侧安装有栏杆。
18、附着装置的作用是将作用于塔身的弯矩、水平力和扭矩传递到建筑物上,减小塔身的计算长度,增强塔身的抗弯、抗扭能力
19、附着装置由附着框、附着杆和附墙铰座组成。
附着框的作用是将附着装置对塔身的作用力均匀地传递到塔身的4根主肢上。
附着杆系有三杆式和四杆式两种型式,当塔身距离附着墙面较远,需要加长附着杆时,必须对附着杆的强度进行计算。
附墙座的作用是把附着杆可靠地固定在建筑结构上。
20、起升机构主要由起升卷扬机、滑轮组、吊钩等组成,用于实现重物垂直运动。
21、塔式起重机的起升高度大,可达百米以上。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起升电机功率的利用率,实现重载低速、轻载高速,塔式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均具有调速性能;同时,为了符合重物安装就位的要求,起升机构应具有慢就位的性能。
22、变幅机构用于改变吊物至塔身的距离,即塔式起重机的工作幅度。
小车变幅牵引机构由变幅卷扬机、牵引钢丝绳、导向滑轮和变幅小车等组成。
23、回转机构是实现起重臂绕塔式起重机中心线回转的工作装置,使吊物能够以塔式起重机中心线作水平圆周运动,从而把塔式起重机的作业范围扩大为一个空间。
24、液压顶升机构用于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加标准节及降标准节。
液压顶升机构由液压站、高压油管、顶升油缸、顶升横梁等组成。
25、起重力矩限制器的保护对象是塔式起重机钢结构。
因此,使起重力矩限制器限位开关动作的信息,来源于钢结构的弹性变形。
常见的起重力矩限制器如图8所示。
26、a图所示的是拉伸式力矩限制器,适用于塔帽式的塔式起重机,它焊接在塔帽的后弦杆上。
吊重时,塔帽的后弦杆受拉延伸,力矩限制器变形板的L尺寸伸长,H尺寸变小,当超过设定的起重力矩值时,调节螺钉触及行程开关,行程开关动作切断所控制电路的电源。
27、b图所示的是压缩式力矩限制器,焊接在塔帽的前弦杆,或桅杆式塔式起重机平衡臂的上弦杆上。
吊重时,塔帽的前弦杆,或桅杆式塔式起重机平衡臂的上弦杆受压缩短,L尺寸也相应缩短,H尺寸增大,行程开关随着底板向右移动,调节螺钉向左移动。
超过设定的力矩值时,调节螺钉触及行程开关,行程开关动作切断所控制电路的电源。
28、
起重量限制器
▶起重量限制器的保护对象是塔式起重机的起升机构。
因此,使起重量限制器限位开关动作的信息,来源于起升钢丝绳的张力,起重量愈大钢丝绳的张力愈大。
▶起重量限制器有多种型式,图9是其中两种。
▶图9a中的起重量限制器悬挂在塔帽上,起升钢丝绳张力的合力使转向滑轮向下位移,测力环变形,两弹簧片之间的间距变小,当吊物重量超过设定值时,调节螺钉触及微动开关的触头,切断起升机构上升方向的电源。
▶图9b中起重量限制器安装在起重臂的根部。
起升钢丝绳张力的合力推动杠杆按逆时针方向转动,杠杆拉动螺杆向左移动,当吊物重量超过设定值时,螺杆上的撞块触及行程开关的滚轮,行程开关动作,切断起升机构上升方向的电源。
29、起升高度限位器用于防止在吊钩提升或下降时可能出现的操作失误。
当吊钩滑轮组上升接近载重小车时,应停止其上升运动;当吊钩滑轮组下降接近地面时,防止卷筒上的钢丝绳松脱甚至以相反方向缠绕在卷筒上。
30、幅度限位器的作用是限制载重小车在吊臂的允许范围内运行,限制小车最大幅度位置的是前限位,限制小车最小幅度位置的是后限位。
31、回转限位开关的作用是防止塔式起重机连续向一个方向转动,把电缆扭断发生事故。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规定,开关动作时臂架旋转角度应不大于±540°。
32、当变幅钢丝绳折断时,安装于变幅小车上的断绳保护装置在重力的作用下,自动翻转成垂直状态,受到起重臂底面缀条的阻挡,使小车不能沿着起重臂轨道向前或向后滑行。
33、小车变幅塔式起重机应设置小车防坠落装置,即使小车车轮失效小车也不得脱离臂架坠落。
其结构原理是,在小车上焊接4个悬挂装置,小车正常运行时,这4个悬挂装置位于起重臂轨道的上方,当小车轮轴折断时,悬挂装置搁置在起重臂轨道上,使小车不致坠落。
/34、对臂架铰点超过50m的塔式起重机,应配备风速仪,当风速大于工作允许风速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的报警。
35、警示灯根据GB5144-200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当塔顶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的塔式起重机,应在塔顶和起重臂的端部安装红色障碍指示灯,该指示
36、
越级换挡,机构调速失效,尤其是回转机构、行走机构,突然打反车或刹车,会造成起动和制动时惯性力突然加大,可导致减速器输出端损坏,臂架的回转处于无法控制的状态。
引起的冲击过大会造成结构件断裂,甚至整机翻车。
37、司机则应不越级换挡,不突然打反车,不突然制动,操作柔和平稳。
38、在非工作状态时,回转机构没有保证臂架自由回转,会导致风向不能与臂架轴线方向一致,造成风载荷由臂架吹响平衡臂,增大非工作状态的后倾力矩,严重时会造成整机倾覆。
因此,非工作状态时,回转制动器始终处于制动状态,能够保证回转部分在非工作状态下随风自由转动。
39、起升高度限位器失灵,会导致吊钩向上起升不受限制,造成过卷,使臂架向后翻转,最终造成整机倾覆,因此,起重机必须设置起升高度限位器,且无缺件,能在吊具到达上限位置前动作,切断起升机构起升方向的电流。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规定,当吊钩装置顶部升至小车架下端的最小距离为800mm处时,应立即停止起升运动,但应有下降运动。
40、起重力矩限制器失灵,人为超载或违章作业(如斜吊、起吊埋在地下的重物等)引起超载,造成整机倾覆。
因此起重力矩限制器是塔式起重机中最关键的安全装置。
调试定码变幅限位开关时,根据起升钢丝绳的倍率,吊起相应幅度额定起重量的试吊物,使调节螺钉的头部抵到限位开关的触头,小车向前运行,行程开关动作,小车停止运行,试吊物的重量不得大于此幅度处额定起重量的110%。
小车往返运行3次,确认力矩限制器能有效工作。
调试定幅变码限位开关时,根据起升钢丝绳的倍率,吊起相应幅度额定起重量的试吊物,使调节螺钉的头部抵到限位开关的触头,然后增加试吊物的重量,限位开关动作时,吊物的重量不得大于此幅度额定起重的110%。
提升吊物升降3次,确认力矩限制器有效工作。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196-2010(2010.7.1实施)
1、《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2010.7.1实施)本规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所用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使用和拆卸。
2、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企业:
可承担各类起重设备的安装与拆卸。
二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1000kN·m及以下塔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l20吨及以下起重机和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
三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800kN·m及以下塔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60吨及以下起重机和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
顶升、加节、降节等工作均属于安装、拆卸范畴。
3、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应配备下列人员:
(1)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和安全负责人、机械管理人员;
(2)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
强制性条文。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方法》(建质[2004]213号),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由建设主管部门统一颁发。
4、塔机启用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塔式起重机的备案登记证明等文件;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3)专项施工方案;
(4)辅助起重机械的合格证及操作人员资格证。
5、有下列情况的塔式起重机严禁使用:
(1)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2)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经评估不合格的产品;
(3)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产品。
按《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第七条的规定,当塔式起重机出现本条所列情况之一时,应严禁投入使用,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6、当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
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
(2)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7、塔式起重机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的规定。
8、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和使用过程中,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装和使用:
(1)结构件上有可见裂纹和严重锈蚀的;
(2)主要受力构件存在塑性变形的;
(3)连接件存在严重磨损和塑性变形的;
(4)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的;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效的。
根据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塔式起重机事故的调查统计,这五类原因造成的塔式起重机安全事故占有较大比例,所以要严格控制。
9、使用说明书通常提供一种典型的基础施工图,但一般都有地耐力要求。
如地耐力达不到要求,应根据说明书提供的参数进行设计校核。
10、塔式起重机附着使用时,其附着装置的设置和自由端高度等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11、当附着水平距离、附着间距等不满足产品说明书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绘制制作图和编写相关说明,并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或经原生产厂家确认。
12、附着装置的构件和预埋件应由原制造厂家或由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制作。
13、安装辅助设备就位后,应对其机械和安全性能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作业。
实际应用中,经常发现因安装辅助设备自身安全性能出现故障而发生塔式起重机安全事故,所以要对安装辅助设备的机械性能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4、塔式起重机加节后需进行附着的,应按照先装附着装置、后顶升加节的顺序进行,附着装置的位置和支撑点的强度应符合要求。
15、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并应按程序进行调试合格。
16、联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应符合规定要求,严禁用其他代用品代用。
联接件及其防松防脱件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联接螺栓,使预紧力矩达到规定要求
17、塔式起重机停用6个月以上的,在复工前,应由总承包单位组织有关单位按规定重新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8、塔式起重机使用前,应对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9、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20、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吊物降落到安全地点,严禁吊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21、塔式起重机使用高度超过30m时应配置障碍灯,起重臂根部铰点高度超过50m时应配备风速仪。
22、严禁在塔式起重机塔身上附加广告牌或其它标语牌。
23、当塔式起重机使用周期超过一年时,应按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24、拆卸时应先降节、后拆除附着装置。
塔式起重机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25、塔式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
26、当钢丝绳的端部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
27、绳夹压板应在钢丝绳受力绳一边,绳夹间距A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28、吊索必须由整根钢丝绳制成,中间不得有接头。
29、吊钩禁止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报废:
(1)表面有裂纹;
(2)挂绳处截面磨损量超过原高度的10%;
(3)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4)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5)钩身的扭转角超过100。
30、滑轮、卷筒均应设有钢丝绳防脱装置;吊钩应设有钢丝绳防脱钩装置。
施工升降机
1、施工升降机是一种采用齿轮齿条啮合方式或钢丝绳提升方式,使吊笼作垂直或倾斜运动,用以输送人员和物料的机械。
其广泛用于建筑施工等领域,如工业、民用建筑、桥梁施工、井下施工、大型烟囱施工等场所运输物料及人员的理想设备,作为永久性或半永久性的施工升降机还可用于仓库和高塔等不同场合。
2、齿条齿轮式升降机:
电动机在兼具齿条的导轨上,转动齿轮,带动吊笼作上下运行;
3、人货两用升降机:
为运送工作人员及搬运建材机具等小型货物而设计的升降机,其吊笼无内部装饰,井架导轨机构简易,目前最为普遍使用于高楼建筑工地中
4、快速升降机:
吊笼升降速度介于0.1~2m/s之间;
5、交流电源供电:
大都用于须具备较大调速范围和升降速度小于1m/s的升降机。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0054《施工升降机》对施工升降机的分类方法是按其传动形式分为三大类型:
▶
(1)齿轮齿条式
▶
(2)钢丝绳式
▶(3)混合式
7、施工升降机的型号
▶例如:
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双吊笼有对重,一个吊笼的额定载重量为2000kg,另一个吊笼的额定载重量为2500kg,导轨架横截面为矩形,表示为:
施工升降机SCD200/250。
8、施工升降机是由钢结构(天轮架、吊笼、导轨架、前附着架、后附着架、和底笼)、驱动装置(电动机、蜗轮减速箱、齿轮、齿条、钢丝绳及配重)、安全装置(限速器、制动器、限位器、行程开关及缓冲弹簧)和电气系统(操纵装置、电缆及电缆筒)四部分组成。
9、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其导轨架一般采用无缝钢管和型钢焊接制作成具有互换性的标准节。
10、墙架是用来使导轨架可靠地支承在所施工的建设物上,多由型钢或钢管焊成平面桁架。
其作用是保证施工升降机使用过程中架体的稳定性和垂直度,当导轨架的高度超过最大独立高度时应设有附着装置。
11、施工升降机的防护围栏是为了保护地面人员接触到运动部件。
12、围栏高度不低于1.8m。
13、围栏门安装有机械联锁装置,目的是为了防止在吊笼离底层工作中,人员误入吊笼运动通道,防止吊笼或吊笼内货物坠落击伤人员。
在进料口上部设有兼顾的顶棚,能承受重物打击。
14、层门不应朝升降通道打开,可载人施工升降机层门只能从吊笼侧打开。
15、在齿轮齿条驱动的施工升降机中,一般均装有对重,用来平衡吊笼的重量,以减少主电机输出功率,节省能源同时也改善了导轨架的受力状态,提高了施工升降机运行的平衡性对重应在导轨架上运行,不可悬浮放置。
16、防坠安全装置是施工升降机上最重要一个部件,它的作用是来消除吊笼坠落事故的发生,来保证乘员的生命安全。
防坠安全装置通常有瞬时式和渐进式两种。
17、SS型施工升降机通常使用瞬时式防坠安全装置,又称断绳保护装置,是因提升钢丝绳断裂而瞬时制动的一种安全装置。
18、双面作用的楔块式瞬时式断绳保护装置有两对夹持楔块,动作时,导轨被夹紧在两个楔块之间,楔块镶嵌在闸块上,闸块由拉杆连接,由压簧激发系统带动工作。
19、SC型施工升降式通常使用锥鼓型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有防坠和限速双重功能。
渐进式限速器按施工升降机有无对重可分为两种,无对重的采用单向限速器,有对重的采用双向限速器。
20、安全器工作原理:
安全器齿轮与导轨架齿条啮合,当吊笼运行失控而下滑时,内部离心块在离心力作用下克服弹簧作用力向外飞出与制动轮内的凸齿啮合,迫使制动轮旋转,由于制动轮尾端螺纹的作用而压紧碟形弹簧,使制动轮与外壳锥面摩擦力逐渐增大,使吊笼平缓制动直到停止。
在安全器发生作用的同时切断传动装置的电源。
安全器每发生一次动作后必须进行复位后才能重新使用。
安全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坠落实验及周期检定。
21、上下行程开关
▶行程开关是吊笼等装置到达行程终点时自动切断控制电路的安全开关
22、上下极限开关
▶极限开关是吊笼等装置超越行程终点时自动切断电源电路的安全开关。
极限开关其作用是当吊笼运行超过限位开关和越程后,极限开关将切断总电源使吊笼停止运行。
极限开关是非自动复位的,动作后只能通过手动复位才能使吊笼重新启动。
23、超载保护装置
▶超载保护装置用于限制工作工况下吊笼允许的最大载重量。
24、安全钩
▶安全钩是为防止吊笼到达预先设定位置,上限位器和上极限限位器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动作、吊笼继续向上运行,将导致吊笼冲出导轨架顶部而发生倾翻坠落事故而设置的。
25、机电联锁装置
施工升降机的围栏门和吊笼门设有机电连锁装置,只有当吊笼位于底部相应位置时吊笼进料门和围栏门才能开启。
其作用是防止吊笼离开地面后人员进入吊笼通道下面以及运行时开启吊笼门发生危险。
26、电气安全保护系统
施工升降机电气设备的保护系统,主要有相序保护、急停开关、短路保护、零位保护、报警系统、照明等。
27、防坠安全器的安全性能要求
▶防坠安全器是施工升降机最重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出厂前经严格的检验,并附测试报告,组装到施工升降机上后应进行额定载荷的坠落试验,使用中每三个月做一次坠落试验,使用满一年的必须重新标定,使用满五年报废。
28、导轨架的安全性能要求
▶导轨架的垂直度与施工升降机的稳定性密切相关。
对于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导轨架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的垂直度偏差,应符合表8.1的规定。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215-2010(2010.12.1实施)
1、《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2010.12.1实施)本规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所用的齿轮齿条式、钢丝绳式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不适用于电梯、矿井提升机、升降平台。
2、施工升降机安装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项目应配备与承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安装作业人员以及专业安装技术人员。
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工、电工、司机等应具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施工升降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并已在产权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5、施工升降机安装作业前,安装单位应编制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并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的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施工升降机进场安装所需的施工条件;
2审核施工升降机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备案证明等文件;
3审核施工升降机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5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施工升降机安全应急预案;
6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情况。
7、监理单位进行的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审核施工升降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备案证明等文件;
2审核施工升降机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监督安装单位对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
5监督检查施工升降机的使用情况;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施工升降机不得安装使用:
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2超过由安全技术标准或制造厂家规定使用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无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无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9、施工升降机必须安装防坠安全器。
防坠安全器应在一年有效标定期内使用
10、施工升降机的附墙架形式、附着高度、垂直间距、附着点水平距离、附墙架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导轨架自由端高度和导轨架与主体结构间水平距离等均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11、安装作业时必须将按钮盒或操作盒移至吊笼顶部操作。
当导轨架或附墙架上有人员作业时,严禁开动施工升降机。
12、当需安装导轨架加厚标准节时,应确保普通标准节和加厚标准节的安装部位正确,不得用普通标准节替代加厚标准节。
13、导轨架安装时,应对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的垂直度进行测量校准。
施工升降机导轨架安装垂直度偏差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和下表的规定。
14、施工升降机最外侧边缘与外面架空输电线路的边线之间,应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15、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应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
16、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应组织租赁单位、安装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