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业管理行业专题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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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业管理行业专题调研报告

安徽省物业管理行业专题调研报告

几年来,特别是国务院?

物业管理条例?

实施以来,物业管理规模继续扩大,效劳水平逐步提高,为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吸纳城乡新增就业等作出了积极奉献。

但在新形势下,物业管理行业也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开展物业管理行业专题调研的通知?

要求,全面掌握行业开展状况,认真总结行业开展经验,研究解决行业开展中的难点问题、焦点问题,推动安徽物业管理又好又快开展,我省和各地市〔县〕房管局、各物业效劳企业、各地市物业协会在全省范围内采用书面调研与实地调研相结合方式,开展物业管理行业专题调研活动。

现将各市调研结果总结如下:

一、专题调研的主要内容

〔一〕本地区物业管理行业的根本情况,主要包括截至截至到2021年6月30日,物业效劳企业数量、从业人员总数以及城镇物业管理覆盖面〔城镇实施物业管理的房屋面积/城镇房屋总面积〕等根底数据。

  

〔二〕本地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运行情况,主要包括截至到2021年6月30日,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数量及比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等情况。

〔三〕本地区法制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安徽及各地市物业管理标准性文件的制定情况。

〔四〕本地区物业管理活动行政监管机制和物业管理组织机构的根本情况,主要包括省、地市〔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行使监督管理职责以及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协调的情况,物业管理活动主要监管方式及手段等。

〔五〕在标准开展物业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调查分析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拟采取措施的意见、建议。

〔六〕听取各地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并对物业效劳企业和物业管理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

〔七〕对我省下发的物业管理标准性文件和有关物业管理大会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徽物业管理根本现状

根据2007年8月份修订的国务院?

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效劳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效劳企业按照物业效劳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它是在改革开放中涌现出来的新兴行业。

这一行业的出现与开展,使各类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平安防范、公共绿化、道路等得到统一专业化的管理,并使房屋的住用人得到多层次多方位的综合效劳。

对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环境,提高城市的管理和文明水平,促进住宅建设,实施社会再就业工程起着积极的作用。

国家?

十五方案开展纲要?

中,已经明确地提出,要标准开展物业管理业。

随着安徽经济水平的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业的快速开展,作为房地产业下游产业的物业管理产业也进入了快速开展时期,并成为第三产业中新兴的效劳业之一。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下同〕,全省登记的〔下同〕城镇房屋总面积65502.94万平方米,实施物管房屋总面积25892万平方米,管理工程4342个,物业管理覆盖率39.53%。

住宅总面积45292.76万平方米,实施物管住宅总面积21023.5万平方米,住宅管理工程3818个,2万平方米以上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工程数2631,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46.42%。

2021年安徽各市实施物管房屋总面积和住宅总面积,见表1。

从表1可看出,全省物管市场最大的是合肥市,占全省的21%多;亳州市作为经济和房地产业欠兴旺地区,物管市场全省最小,只有合肥市的5%左右。

全省共成立业主委员会1344个,占%。

维修资金归集总额为33.43亿元,使用总额为1.72亿元。

全省实施物管住宅小区绿化总面积3824.46万平方米,绿化率18.19%。

表1

2021年安徽各市实施物管房屋总面积和住宅总面积

单位:

万平方米

地区

房屋总面积

住宅总面积

地区

房屋总面积

住宅总面积

安庆市

淮南市

蚌埠市

黄山市

亳州市

六安市

巢湖市

马鞍山市

池州市

宿州市

5

滁州市

铜陵市

阜阳市

芜湖市

合肥市

宣城市

淮北市

400

全省物业管理用房总面积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物业管理用房总面积34.4万平方米,占住宅物业建筑总面积的2.86‰,低于安徽?

物业管理条例?

3‰的标准。

安徽各市〔或地区〕的住宅物业管理用房占住宅物业建筑总面积的比重,见表2。

从表2可看出,有超过一半的地区住宅物业管理用房占住宅物业建筑总面积的比重小于3‰,尤其是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较为兴旺的合肥市也低于3‰的标准,值得反思。

 

表2

2021年安徽各市住宅物业管理用房占住宅物业建筑总面积的比重

地区

比重〔1‰〕

地区

比重〔1‰〕

安庆市

淮南市

蚌埠市

黄山市

亳州市

六安市

巢湖市

马鞍山市

池州市

宿州市

滁州市

铜陵市

阜阳市

芜湖市

合肥市

宣城市

淮北市

全省物业效劳企业2117家,其中一级资质7家,二级资质62家,三级资质1671家,暂定资质284家,企业资质偏低。

物业企业从业人员万人,为社会安置下岗职工2.22万人,占%,见表3。

从表3中可看出,从业人数最多的是合肥市,各市在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方面为社会作出了较大的奉献。

全省共设立38个区级物管机构。

物业效劳企业实力参差不齐,上规模实力强的企业偏少,绝大多数为有限责任公司,占总数的79.29%,股份仅占8.05%。

表3

2021年安徽各市物业效劳企业从业、安置下岗人数

单位:

地区

从业人数

安置下岗人数

地区

从业人数

安置下岗人数

安庆市

4411

1621

淮南市

9175

1120

蚌埠市

2858

1213

黄山市

1500

571

亳州市

889

262

六安市

2812

1273

巢湖市

2740

1351

马鞍山市

6609

2707

池州市

1289

552

宿州市

1426

419

滁州市

2347

740

铜陵市

4774

1879

阜阳市

2831

851

芜湖市

7512

2491

合肥市

23481

4246

宣城市

1828

443

淮北市

1903

416

全省物业效劳企业〔见表4〕,物业效劳费占经营总收入的62.28%,经营状况普遍不佳。

?

新劳动合同法?

实施后,企业人力本钱增大,物业效劳企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由936元/月增长到1108元/月,多数企业处在亏损的边缘;从业人员总体素质不高,工资水平较低。

表4

2021年安徽各市物业效劳企业经营总收入单位:

万元

地区

经营总收入

地区

经营总收入

安庆市

1

淮南市

蚌埠市

黄山市

亳州市

六安市

巢湖市

马鞍山市

池州市

宿州市

续上表:

滁州市

铜陵市

阜阳市

芜湖市

合肥市

宣城市

淮北市

物业管理范围涉及住宅小区、办公楼宇〔大厦〕、广场、步行街、美食街、工业园区、高校园区等多种类型,已初步形成了包括小区平安防范、环境保洁、绿化养护、居民效劳、物业中介等系列的配套效劳。

三、行业存在的问题与缺乏

〔一〕物业管理覆盖率低,区域开展不均衡

由于物业管理是房地产管理由传统的方案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必然产物,福利型行政性房屋分配和管理体制已经退出,改由适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和城市开展的物业管理体制所取代。

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和房地产业的迅速开展,促使安徽物业管理覆盖率较快的提高,2021年安徽物业管理覆盖率39.53%。

但其与全国平均水平近50%相比还有有较大的差距,尤其是和物业管理开展早、开展快的南方经济兴旺地区、沿海地区相比,差距更是明显。

但从另一方面看,安徽物业管理的开展空间和潜力巨大。

造成物业管理覆盖率低的状况除与经济开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市场经济发育程度有关外,也与小区配套设施不齐全、根底建设水平较低等开发商遗留的问题有关。

安徽省各市物业管理市场化程度差异较大,区域开展不均衡,见表5。

市场化程度最高的是合肥市,2021年物业管理覆盖率和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分别为71.53%和98.09%,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与北京等物业管理较兴旺城市持平,仅落后于深圳、上海,居全国领先地位。

在安徽省排在末位的是宿州市和亳州市,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低于10%。

有一半以上的地区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内部差异较大。

统计数据也说明,经济较兴旺地区与欠兴旺地区在物业管理市场化程度方面的差距很大。

表5

2021年安徽各市物业管理覆盖率

单位:

%

地区

物业管理

覆盖率

住宅物业

管理覆盖率

地区

物业管理

覆盖率

住宅物业

管理覆盖率

安庆市

黄山市

蚌埠市

六安市

4

亳州市

马鞍山市

巢湖市

宿州市

池州市

铜陵市

滁州市

芜湖市

合肥市

宣城市

淮南市

注:

阜阳市和淮北市数据缺失

〔二〕物业管理工程招投标比重较低,竞争机制缺乏

随着国务院?

物业管理条例?

和安徽省?

物业管理条例?

的制定和实施,安徽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逐步推进,竞争机制逐步形成。

安徽省?

物业管理条例?

明确规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效劳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如果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效劳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效劳企业的,那么依照国务院?

物业管理条例?

的规定处分;鼓励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效劳企业。

2021年安徽有577个物管工程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占总数的17.42%,见图1-A;有447个住宅物管工程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占总数的15.81%,见图1-B;各市住宅物管工程获得方式见表6。

从图1和表6中可看出,安徽物业工程招投标比重低,竞争机制缺乏,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没有做到分业经营,不利于物业管理行业的长远开展。

物业管理引入招投标机制是市场开展的必然。

早在1999年5月建设部宋春华副部长就在深圳召开的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各地要尽快引入竞争机制,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

深圳、广州、上海、北京、武汉、南京、沈阳、大连等城市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实践证明,物业管理只有引进竞争机制,通过市场上剧烈的较量和角逐,将企业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内在要求转化为外部压力,并将这种压力变成动力,才能鼓励物业效劳企业提高管理效劳的水平和自身的素质,并在竞争的风风雨雨中经受锻炼和考验。

图1-A安徽物管工程获得方式比重分析单位:

%

图1-B安徽住宅物管工程获得方式比重分析单位:

%

表6

2021年安徽各市住宅物管工程招投标数据

单位:

%

地区

住宅物管总数

招投标比重

地区

住宅物管总数

招投标比重

安庆市

227

3.93

淮南市

167

4.08

蚌埠市

132

13.48

黄山市

163

1.39

亳州市

28

45.55

六安市

168

4.85

巢湖市

187

2.60

马鞍山市

125

4.10

池州市

85

47.22

宿州市

74

12.34

滁州市

156

2.63

铜陵市

158

12.68

阜阳市

162

4.94

芜湖市

205

4.88

合肥市

537

0.69

宣城市

199

3.30

淮北市

54

38.10

招投标机制可以充分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标准物业管理市场,但安徽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仍有4大难题亟待解决。

1、物业管理招投标无法可依

虽然已经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但因其更侧重于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工程的招标活动,所以对于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活动指导性较差,适用程度有限。

目前,我国和安徽尚未制定全国性的物业管理招投标规那么,造成物业管理招投标在操作中缺乏法律依据,问题较多且难以处理。

2、传统的谁开发谁管理的垄断经营模式仍未打破

局部开发商仍然固守“肥水不流外人田〞的传统观念,在工程开发完毕后自己成立物业效劳公司进行后期管理。

这种做法的直接后果是:

由于工程的开发人员普遍没有物业管理经验,故此类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专业性不强,效劳意识较差,管理水平较低,广阔业主和使用人满意率不高,投诉较多。

此外,由于开发和经营一体,所以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责、权利不清,造成许多开发遗留的问题责任后移给了物业公司,形成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突出,而物业公司无法承担更无力解决此类问题。

3、自发、隐性招标较多

此类招标多是为避开政府监控,冒竞争之名,行暗箱操作之实。

招标方在招标前早已定好中标人,只是借用招投标的形式掩人耳目。

其他投标单位在全然不知的情况下投入大量的本钱去编制标书、参加辩论。

这种做法损人利己,广阔业主和蔼意投标人利益受损不说,还落得个无法理论。

4、业主委员会招标任重道远,新老物业公司的交接问题突出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和决议执行机构,代表着全体业主的利益。

作为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重新选聘物业公司理应由全体业主决定。

但目前业主普遍参与意识较差,对公共事务漠不关心。

反映到招投标上的问题是,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物业公司的过程磕磕绊绊,落实中标结果更是难上加难。

所以业主委员会招标后原物业公司拒不退出,中标企业无法进驻的为难局面时有发生。

〔三〕物业效劳企业经济效益差,难以维系

1、收费标准较低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居住条件要求也越来越高,对物业公司的管理要求也日益“挑剔〞,而七八年不变的物业收费标准让物业公司的日常支出捉襟见肘,更不要谈满足业主越来越高的要求。

根据本次调查数据,采用加权平均法,可计算出安徽•月,和全国一样存在着物业效劳收费标准低的问题。

本文将收费标准划分为5个等级,其中等级A表示物业效劳收费标准在1元/平米••月以上的物业管理工程只占8%左右的比例。

各地调查数据显示,老小区的收费标准明显低于新建小区。

安徽各市住宅物管工程平均收费标准见表7。

因宿州市提供的市区住宅物管工程收费标准,故排位靠前。

从表7中可看出,收费标准较高的都是经济较兴旺、消费较高的地区;皖北地区和经济欠兴旺的皖南地区,住宅物管工程收费标准排在安徽省的末位。

图2安徽住宅物管工程收费标准等级比重单位:

%

注:

铜陵市数据缺失

表7

2021年安徽不同地市住宅物管工程平均收费标准

单位:

元/平米•月

地区

平均收费

地区

平均收费

安庆市

0.34

淮北市

0.30

蚌埠市

0.36

淮南市

0.28

亳州市

0.22

黄山市

0.32

巢湖市

0.34

六安市

0.31

池州市

0.27

马鞍山市

0.39

滁州市

0.29

宿州市

0.37

阜阳市

0.26

芜湖市

0.34

合肥市

0.71

宣城市

0.27

注:

铜陵市数据缺失

2、物业效劳本钱迅速增长

近年来随着各种物价的不断上涨,如水费的增加,一系列小区相应养护费用的上调,员工工资及其劳动保险金的提高〔见表8〕,导致物业效劳本钱也随之过快增长。

尤其是新?

劳动合同法?

公布和实施以后,物业效劳企业的员工工资增长很大,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安徽省物业效劳企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是936元/月,新?

劳动合同法?

实施后增长到1108元/月,增速到达了%。

从表8中可看出,安徽各市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物业效劳企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均到达两位数的增长。

另一方面,业主却不接受物业收费标准的同时增调。

企业大多是亏本经营,效劳水平较低,没有开展后劲,物业行业对人才的吸引力很弱,难以留住专业人才,并造成人才流失大,人员流动频繁,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影响了物业效劳效劳水平的提高,并导致恶性循环,影响了企业的开展。

综合各市的调查结果来看,住宅区管理工程几乎没有利润,非住宅工程略有效益也与其承担的风险不相适应。

近年来,安徽局部企业因运转困难,选择退出物业效劳工程,从而影响物业管理覆盖面的提高。

表8

2021年安徽各市物业效劳企业平均工资

地区

前平均工资〔元/月〕

后平均工资〔元/月〕

工资上涨速度(%)

安庆市

774

908

蚌埠市

839

1003

亳州市

594

698

巢湖市

769

950

池州市

892

1098

滁州市

691

822

阜阳市

956

1079

合肥市

980

1152

淮北市

564

688

淮南市

1353

1519

黄山市

761

888

六安市

740

840

马鞍山市

920

1047

宿州市

631

757

铜陵市

910

1119

芜湖市

776

901

宣城市

747

880

注:

前平均工资表示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各市物业效劳企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以此类推。

物业效劳公司作为企业,给物业实施专业化管理,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效劳,需要本钱的投入,而且物业管理与其他商品不一样,它是“量入为出〞。

很多物业管理效劳费低廉的物业区域,因费用入不敷出而使物业管理工作不能尽如人意。

相反地,优质优价物业区域的舒适环境,总是让人觉得物有所值。

3、物业效劳收费难

物业管理作为第三产业即效劳行业,其产业的生存运作基于收取的物业效劳费用,1996年原国家计委、建设部以计价费[1996]266号发布?

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效劳收费暂行方法?

,规定“物业管理效劳收费应当根据所提供效劳的性质、特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经营者定价〞。

政府开始干预物业管理收费行为,物业管理收费逐步进入标准化。

但是,?

暂行方法?

未能解决“合理〞收费的问题。

2003年国家开展与改革委员会、建设部以发改价格[2003]1864号发布?

物业效劳收费管理方法?

〔2004年1月1日起实施〕,更进一步提升了物业管理产业的社会效应,为物业效劳费用的收取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上述规定,物业效劳费是指物业效劳企业接受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业主〕、使用人委托,按物业管理效劳合同或协议对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相关设施、设备、场地等进行公共性效劳、专项性效劳以及提供其他与使用人生活相关的公众代办性效劳、特约效劳及多种经营效劳时按规定收取的费用。

?

物业效劳收费管理方法?

规定物业效劳本钱或者物业效劳支出由以下板块构成:

〔1〕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效劳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目前,几乎所有的物业效劳公司都面临物业效劳费收取难的困境,物业效劳收费也成为各物业效劳小区最突出矛盾。

安徽不少物业效劳企业收费率达不到30%,即使一些管理较好的物业公司的收费率也仅在80%左右,物业管理与收费质价不相符。

从追求利润的经济本性来说,物业费收不上来,企业必然会降低本钱,而直接后果就是效劳质量下降,于是更多业主对效劳不满意,从而不交物业费,这就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那么,物业效劳费收取难的原因何在?

〔1〕局部业主意识不强

首先,物业管理毕竟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在短短的二十几年里,要为广阔的市民所接受确实有些困难。

其次,广阔市民的素质参差不齐,一局部业主对新的事物存在一定的抵触。

再次,涉及到收费行为,由于物业效劳的概念没有深入业主,物业效劳的效果没有为业主所感受,有的业主认为自己花了一大笔钱买了一套房子,不应承担“额外〞的开支。

〔2〕物业效劳公司的效劳质量不高

现有些物业公司本着赚钱的心态而忽略效劳的理念,另外,由于技术水平跟不上,公司人员组织不够,导致管理不善,管理脱节,效劳质量大打折扣。

例如,小区里绿化维护无人管,门禁系统紊乱,房屋维修不及时……导致业主产生严重的抵触心理。

〔3〕体制不健全

国务院?

物业管理条例?

于2003年9月1日实施后,从根本上改变了物业管理行业无法可依的局面,但是配套的法律标准还不健全。

再加上政府宏观调控不够,导致新旧体制形成对立,对物业管理收费问题产生了影响。

如今业主维权意识普遍提高,但有些业主却“维权过了头〞。

只想到自己的权益,没有考虑公共权益。

在维护权益的方法上,不按法律程序办事,往往以个人意志代表广阔业主的意志,对物业公司提出很多并非在其职责范围内的要求,不能满足要求那么以不交管理费相要挟。

如果每一单欠缴行为诉诸法律途径解决,物业公司将不堪重负,得不偿失。

?

物业管理条例?

明文规定不能因此停用户的水电,但物业公司没有合理的途径来约束业主欠缴管理费的行为。

对于管理费的欠缴行为,目前很多管理公司只能通过说服的方法。

与此同时,还不能停止任何效劳,因为物业公司面对的是全部的业主,不能因为个别业主的欠缴而降低效劳标准,从而损害别的业主的权益。

这就更增大了企业经营的难度,同时潜在的矛盾也越来越多,最终将形成恶性循环。

〔四〕相关主体关系不顺,职责不清,物业效劳企业政策环境差

物业效劳企业与相关部门关系不顺,职责不清,主要有:

1、物管企业与水、电、暖等公用事业部门职责与义务划分不清

本应由水、电等部门自己承担的收费职责,多数小区由物管企业无偿向业主收取,物管企业虽然承担了有关的职责和义务,却没有被赋予应有的权利与权益,导致物业管理企业“赔了夫人又折兵〞。

2、社会治安与小区保安的界限划分不清

目前,小区保安与公安部门的社会治安到底谁管到什么范围、管到什么程度都没有明确界定,许多业主把保安效劳等同于“保镖〞效劳,一旦出现被盗等问题,便将责任全部推到物业公司身上,并以此作为拒交物业效劳费用的理由。

企业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职能,物业是个筐什么都能装。

企业压力大,苦不堪言。

3、居委会与物业公司的关系不明确

居委会作为基层政权的延伸,主要担负着政府授予的公共管理职能,物业公司作为企业仅承担业主委托的小区物业管理效劳,与居委会不存在上下级关系。

但很多居委会把物业公司当成他们的下属,要钱要物要房,分派方案生育、人员登记等任务,物管企业苦不堪言。

4、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的关系不顺

有的业主委员会没有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力和义务,不依合同办事,或者以种种理由甚至无理拒签合同,使物管企业左右为难。

有的那么贪图眼前利益,依附于物业公司,不能真正起到监督作用,不能真正代表广阔业主的利益,有时还在有些具体问题上成心误导业主。

局部物管企业误以为物业管理区域是自己的“自留地〞,以“管理者〞自居,凌驾于广阔业主之上。

从调查情况来看,物业效劳企业政策环境差,社会环境不利于物业效劳企业的开展,主要表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物业效劳企业不仅没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扶持开展政策,而且还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收费,如:

住宅区绿化用水、公用照明用电等按照经营性标准收取。

二是作为为居民效劳的效劳性行业,尚处于开展的初级阶段,政府没有在资金上给予帮扶。

三是社会舆论始终把物业效劳企业作为强势而把业主作为弱势加以宣传,而物业效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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