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局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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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局调研报告
中铁十二局调研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中铁十二局下设三类单位:
工程公司(即全资子公司)、一次性工程指挥部和区域指挥部。
目前拥有14家全资子公司(包括11家工程公司以及铁道大厦、房地产公司、物资公司)、31个一次性工程指挥部、十几个区域性指挥部。
十二局组织架构设置的指导思想是突出子公司建设,控制分公司建设,目前没有设立分公司,局本部下设20个部门,机关定编248人,现员150人(有部分人员在指挥部工作),组织机构精干高效。
(二)职能定位
局本部职能以理念整合、制度规范、承揽任务、绩效考核为主,侧重于市场开发,尤其是铁路市场和重要路外市场、海外市场的开发,没有作业人员、机械设备等生产资源;工程公司是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以生产组织、经营核算为主,负责工程项目管理,拥有大量的生产资源;一次性工程指挥部是局临时性派出机构,主要负责特定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信誉、效益等,对外代表局协调与业主、监理、设计院等相关方面的关系,对内协调各参建工程公司的关系;区域指挥部是局长期派出驻地机构,主要负责市场开发、项目营销和区域维护,是全局营销的责任主体,同时对区域内项目的进度、安全、质量、信誉等方面负有监管职能,对存在的问题实行“零报告”制度,确保在建项目不影响区域市场经营。
(三)员工队伍
至2010年底,全局员工16500余人。
其中专业技术人才9000余名,教授级专业技术人员30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900多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500多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600多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97名,其中博士1名,硕士83名,本科生6406名。
现有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的9名,省部青年科技拔尖人才6名,集团内部专家50名。
短期合同工7000余名(签订临时聘用合同,缴纳相关保险,不缴纳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正式编制,主要服务于现场),队伍建设以培育领工员、测量、试验、物资等专业的技术工人为重点,充实一线力量,满足施工生产需求。
(四)经营状况
2010年全集团新签合同额544亿元,完成施工产值435亿元。
通过科研费用抵扣以及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全局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约为8%,税赋额度较低,全局连续10年保持无银行贷款的记录。
各子公司发展较为均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一家亏损单位。
2011年计划新签合同额640亿。
(五)内部关系
1.局与工程公司的经济关系。
一是利润分配关系,局以投资者身份管理工程公司并收取投资分红(局只增加所有权,利润留存各工程公司);二是总包与分包关系,根据以支定收的原则,局收取一定的分包差价,收取比例约为工程造价的2%~3%;三是内部资金拆借关系,内部资金实行有偿占用,按照银行同等利率收取占用费,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信贷管理。
2.局与派出机构的经济关系。
局与一次性工程指挥部、区域指挥部之间实行分账管理,主要管理手段是工资核定和经费控制。
对于一次性指挥部以“以支定摊”为原则,费用总额经局核定后向参建单位摊派;对于区域性指挥部,根据中标项目的预期收益提取指挥部经费,支出总额由局逐年、逐项目核定,费用包干使用。
3.工程公司与项目部的经济关系。
工程公司对项目部的费用控制按照成本“零利润”的原则确定,项目部为成本中心,两级法人为利润中心,业主结算与工程公司批复责任预算的差额全部上交企业,项目经理部原则上不反映盈亏。
(六)特色成果
十二局最具特色的管理是成本管理,获得了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奖,中国铁建两次召开成本管理现场会,总结推广十二局成本管理经验。
另外,铁路建设领域目前所推行的架子队管理、标准化管理,也都是从十二局引进和推广而来。
近年来,十二局创新管理并没有止步,2007年被确定为“案例推进年”,通过身边正反两方面的案例来警戒员工,规范行为;2008年被确立为“科学管理年”,积极探索和总结“京沪实验室”所形成的管理标准和运行模式,组建17个专家组,从不同业务类别进行研究归纳;2009年被确立为“标准化管理推进年”,力求实施一体化和规范化管理。
二、企业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工程项目管理
1.项目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各工程公司,局只负责重、难、大项目的管理和监控。
局按照项目总体规模、技术特点等情况,实行项目分级管理:
大型铁路工程项目(规模一般在30亿元以上)成立一次性工程指挥部,协调和指挥各参建单位组织生产;技术相对简单、规模相对较小(30亿元以下)的项目成立代局指,以一个工程公司为主,其它工程公司参与施工生产;非铁路项目由工程公司独立管理。
2.协作队伍管理。
协作队伍管理的职能部门是人力资源部,局规定招聘的协作队伍必须具备正规资质,并建立协作队伍内部注册制度(即准入制)、协作队伍信誉评价制度和劳务工工资代发制度。
协作队伍选择的一般程序为:
项目部根据工程需要提出使用申请→工程公司审查→招标确定→工程公司或局批准→签订用工合同。
提出了“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的协作队伍管理理念,要求合理确定分包单价,积极解决劳务工生产生活困难,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制度,与信誉好的劳务公司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3.架子队管理。
十二局在按照铁道部51号文要求推行架子队管理的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内部资源不足,特别是管理和技术人员严重缺乏,架子队难以大面积推广;二是加大了企业用工成本;三是由自己职工管理协作队伍存在法律障碍,管理难度很大,增加了劳务风险。
针对这种情况,十二局经过充分研究和论证,确定了推行架子队管理的基本原则:
既满足铁道部51号文件要求,又不违背企业自身实际,不改变企业组织架构,避免无限制地增加企业经营风险和用工风险。
主要做法是:
一是架子队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一项目部下设一个架子队,架子队随着项目结束而撤销;二是架子队长一般由项目部副经理担任,其他成员均为兼职,以解决管理和技术人员短缺问题;三是架子队作业层使用整建制协作队伍,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杜绝大包;四是强化对作业层的监控和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实行劳务工工资代发制度;五是对高技术、高风险项目规范实行架子队管理,十二局在山西境内太古高速的西山隧道总长超过10公里,地质条件恶劣、技术难度大、安全风险高,十二局严格按照架子队模式配齐配强管理人员,将现场管理、技术量测、设备配置、物资采购等关键工作全部掌控在自己手中,并成立两个机械作业队,实行分工序劳务分包,对协作队伍分而治之,目前安全质量受控,潜在收益可观。
4.信息化管理。
局高度重视项目信息化建设,通过视听会议系统、财务集中核算系统、项目管理系统等多个信息系统软件的推广运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逐步达到足不出户即可管控项目的目的,满足了企业规模扩张的需求。
十二局建安公司投资近百万元兴建了企业网站,并试点运行了项目远程监控系统,运行效果良好。
(二)营销管理方面
1.职能分工。
局经营计划部统管全局营销工作,负责项目信息筛选汇总、铁路项目投标组织、区域营销资源协调以及与铁道部有关部门的日常沟通、全局二次经营等;区域指挥部隶属局管辖,由集团公司副职领导总负责,一般定员10至20人,最多的接近百人,单设财务,根据中标项目毛利率提取经费,负责区域内铁路和非铁路项目营销,以及区域市场的巩固与维护,兼管区域内所有在建项目的施工、安全和信誉评价,具有对一次性工程指挥部的监管职能;区域经营部隶属局管辖,一般在10人以内,由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或总经理助理负责,不设财务,费用采用报销制,营销上的职能与区域指挥部类似,但地位稍低,还兼有“暗查私访”的职能,如在建项目出现损害市场信誉的趋势、问题时,可直接向局领导汇报,责令其整改;北京办事处配备了公关组和专家组,公关组拥有一批车辆和服务人员,负责对国家有关部委、要害部门的日常服务工作,专家组隶属经营计划部管辖,有数名工程和工经类专家组成,主要负责二次经营的营销策划、重点跟踪和费用签证工作;各工程公司下设经营计划部,但一般不设对外营销机构,营销人员主要配合局工作,对外营销行为较少。
2.实行区域生产经营一体化管理。
十二局市场营销的突出特点是实行区域生产经营一体化管理,坚持以生产促营销、以生产保营销的理念进行滚动发展。
主要做法是:
区域性指挥部和区域性经营部不直接参与施工生产,但有权了解、干预区域内在建项目施工,掌握内部市场准入,对参建公司实行优胜劣汰。
3.经费提取与收益率密切挂钩。
区域指挥部日常经费按区域内施工项目合同额的1.1%左右提取,其提取的前提是中标项目预期利润率必须达到6%以上,利润率不同则提取的比例不同,利润率越高提成越多。
项目预期利润率核定分为定量和定性两方面,定量核定是指合同价与成本价的比较,定性核定是指预期的调概索赔数额。
每个项目的经费提取系数由局审定,支出由局总控,节余不收回,留区域指挥部滚动发展。
区域经营部日常经费由局按计划拨付,费用支出由局核销。
另外,营销工作还实行风险抵押制,主要围绕承揽任务总额和预期收益率两大指标,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责任成本管理。
十二局早在1991年就开始探索实践成本管理,经过二十年的继承和发扬,已经形成了一个系统工程,是企业效益的加速器和孵化器,其精髓主要有以下几点。
1.确立成本管理四大原则。
一是成本管理系统集成的原则,二是预控到位的原则,三是确保机制自行运转的原则,四是企业和职工“双赢”的原则。
2.完善成本管理体制。
明确了集团公司、工程公司、项目部三级职责和权限。
集团公司为责任成本监管层,主要负责建立责任成本运行机制和操作模式,完善有关政策规定,敦促各单位规范执行;工程公司为责任成本控制层,主要职能是审批和下达项目责任预算,确定上交款比例,核定项目部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总额;项目部为责任成本执行层,负责落实工程公司下达的责任预算,实现上交款目标,通过降低成本来提高职工收入。
3.推行“两挂钩”运行机制。
一是工程公司向项目收取上交款与责任预算总额挂钩,工程公司对项目中标价负责,项目部对责任预算负责;二是职工收入与责任预算执行结果挂钩,企业为职工提供岗位工资,职工通过自己努力创造效益工资。
4.贯彻“两不准”制度。
“两不准”是指工程公司没有向项目部下达责任预算,不准收取上交款,项目部没有开展责任成本管理,没有实现责任成本目标不准发放效益工资。
5.实施“抓两头、促中间”策略。
“两头”是指工程公司总经理和项目部的全体职工,“中间”是指项目经理,即通过调动工程公司总经理和项目部职工的积极性,把两头的动力、压力传递给项目经理,促使项目经理主动地抓责任成本工作,实现总经理和全体职工对企业管理的不同愿望。
6.构建“一个体系、六项制度”的操作模式。
“一个体系”是指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对成本管理的各项工作以岗位责任制的形式,建立起责任控制体系。
主要含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
即具体的责任机构或责任人。
二是明确责任范围。
包括业务范围和控制范围,凡是能够由项目经理直接控制的成本,均纳入项目经理控制体系,凡是不能由项目经理直接控制的成本,必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主体。
三是明确责任目标。
对各责任主体的成本控制目标予以量化,确定成本最高限额。
四是明确奖罚措施。
制定考核兑现办法和标准,将成本履行情况与责任主体的收入挂钩。
“六项制度”具体有:
一是施工方案逐级优化制度。
明确各级总工程师成本管理的重要作用,把优化施工方案作为控制投入的重点,将施工方案与责任成本预算紧密挂钩,并定期对方案优化进行评比,将方案优化节约费用的5%,直接奖励相关人员,一事一奖。
二是工程数量逐级控制制度。
明确了各级总工程师严控工程数量、对数量负责的责任制度,工程公司编制责任预算所依据的工程数量,必须分别经项目和公司两级总工程师签认,各级总工程师审核节余的数量与所在单位经济利益挂钩,即工程公司总工程师审核节约的数量,形成企业上交费用,项目总工程师审核节约的数量,形成项目经理专项基金,并强制性要求分包结算数量不得超过责任预算数量,逐级建立工程数量控制台帐。
三是价格逐级控制制度。
工程公司成本管理部门必须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生产要素单价,确定项目责任预算单价,以此作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供料合同、设备租赁合同的最高限价。
中标合同总额与责任预算总额的差额形成上交款,责任预算总额与项目部实际支出总额的差额为项目经理专项基金。
四是责任预算动态调整制度。
现场情况变化频繁,责任预算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当地进行调整,以确保责任预算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使企业和职工两方面的利益都不会因为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受到侵害。
五是“零利润”集体承包制度。
责任预算按照“零利润”原则编制,项目部在财务决算中均不反映利润,项目的收益全部作为上交款上交局和工程公司。
“零利润”也是“零亏损”,即项目部责任成本的部分结余费用作为效益工资发放,出现责任亏损的,则从职工的岗位工资中扣回。
六是项目经理专项基金制度。
项目经理是责任成本第一责任人,但实施责任成本管理后,项目经理权力受到了约束,“灰色收入”大为减少,为调动其积极性,将责任预算与项目实际支出的差额在企业与项目部之间进行分成,项目部留用的部分交由项目经理统一调配使用,其中10%以上分配给项目经理,其余部分重点奖励有功人员和其他管服人员,并按照5:
3:
2的比例,在季末、年终、竣工三次兑现完毕。
7.完善成本管理配套工具。
成本管理不仅要思路清晰、方法合理,也要手段多样、工具配套,主要配套制度和工具有以下方面。
一是制定责任会计核算办法。
专门制定了《责任会计核算办法》,从组织保证、制度保证、责任预算、会计信息和奖罚制度五个方面进行约定,形成了一个既独立成章,又与现行会计制度相统一的核算体系,保证了责任成本有效运行。
二是建立督察制度。
集团公司和工程公司两级本部分别设立专门的责任成本督察组,成员由非成本部门的财务或审计人员组成,对成本管理不合格的项目,取消其评先资格,同时不予核批效益工资。
三是编制企业内部定额。
为解决各省市、各行业取费和单价不统一,定额标准与市场实际差异大的问题,十二局组织70余名外聘专家和内部业务骨干,历时近两年时间,编制完成了《成本定额》,改变了责任预算编制中存在的单价偏差大和人为因素多的现状,使成本管理更加规范。
四是发布责任成本管理软件。
该软件在简化和规范成本管理、降低业务量、快速估算成本单价等方面发挥了良好作用。
五是建立责任成本报表制度。
每季末,项目部将当期计价收入、成本费用、责任预算节超、货币上交完成情况报工程公司,工程公司汇总上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再进行分类汇总,分析成本变动趋势及原因,提示有关单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之道,撰写当期成本分析报告,实现了成本适时、动态管理。
8.在继承的基础上推陈出新。
以上7条是十二局成本管理的基本理念和框架体系,管理成果形成于2005年前后,难能可贵的是,在固守这些管理成果的同时,他们还根据企业发展新情况、新特点,与时俱进、不断更新,使成本管理与时代结合的更紧密,更具有可操作性,例如2007年开展的五项经济指标分析比较以及建立物资采购集中定价制度、对生产要素实行集约管理、以标准化管理实现效益化目标等等,都是很好的例证。
(四)财务管理
1.财务预算管理。
全局(包括各项目部)均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使企业一切活动都纳入到财务预算管理之中,对下属各单位的考核指标,由局根据年度财务计划、承揽任务、生产计划以及安全、质量、工期和信誉评价等目标确定,并在年初下达的财务预算和资产经营责任书中予以明确。
2.项目清欠工作。
局和子公司均成立负责清欠的专门机构,每年下达收尾项目考核指标,对各收尾项目财务实行并账管理,即清算和组固工作未结束前,后续工作仍由经理部(指挥部)负责,上述工作完毕后,帐务统一移交清欠办,并实行清欠工作终身责任制。
3.收尾项目管理。
对收尾项目按照“集中管理、撤户并账、不改变原有责任体系”的方法进行管理,实行收尾清欠工作五定管理(即定岗、定责、定员、定指标、定奖罚)。
4.税收筹划工作。
目前十二局主要享受三项税收优惠政策:
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②科研费用除据实在税前扣除外,另根据实际发生额加计抵扣50%税前应纳税所得额;③国家支持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以上三项政策,2008年十二局上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仅为8%,远低于25%的正常税率,其中3家子公司企业所得税达到零税率。
(五)资金管理
1.资金集中管理。
借鉴政企分离的思路,按照“使用权集中、所有权分散”的原则,对资金实行分权管理,局资金调度中心负责资金的储积管理,财务部负责资金使用的审批认定。
资金管理配套制度主要有:
上缴款代扣代缴制度、资金集中结算制度、信贷资金集中审批控制制度、对外投资集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集中控制制度、清收清欠责任制、现金预算管理制度、设备借款及保证金借款提前偿还机制、项目资金自我供给机制、专业性设备购置贷款保证机制,2010年度全局实现资金集中收益约7000万元。
2.内部融资管理。
内部融资按“融资单位提出申请→财务部审核→总会计师、总经理审批→资金调度中心放款”的程序执行。
对局属铁路项目及大型非铁路项目的资金缺口,实行局指统贷统还方式解决,局指是项目资金的监控者和具体操作者,将融资归还的压力和责任全部归集到局指,充分发挥局指的主观能动性,确保融资款的及时足额回收。
对发放的各类内部融资,基本采用“局指代扣代缴”方式收回,总体上看,局指执行的非常到位,不存在欠扣、滞扣的现象。
(六)审计管理
十二局审计管理有个突出的特点:
即自2006年开始实行工程项目定期连续审计制度,项目审计覆盖率达到100%,将审计关口前移至项目运行的全过程,加大审计力度和密度,通过定期编制工程项目季度审计报表的形式,对在建项目实施监控,确保审计项目的完整性、审计方法的灵活性、审计与自查自纠的协调性、上报资料的真实性、报表格式的统一性、统计口径的一致性。
工程项目定期连续审计制度已广泛应用于其他领域,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具体表现在:
一是重新对经济管理部门职能进行了定位,授权内审机构负责局所有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认定和监督工作。
二是建立了一套自下而上、上下联动的三级联控责任体系。
每季末项目自我盘点盈亏状况并分析存在问题,通过工程公司汇总上报至局审计部;工程公司审计部每年对项目进行抽查,并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局审计部每年定期抽取一定项目进行审计,对连续审计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对上报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对连续审计结果进行公示。
三是通过项目定期连续审计,拓宽了审计职能,拓展了审计领域,加快了内部审计由传统审计向管理型审计的转变,使内审的职能真正融入到了企业日常活动之中,找到了内审为企业增加收益的新途径。
四是变事后审计为全过程审计,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五是形成了检查企业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有效载体,定期连续审计报表可以反映项目责任预算执行、外部劳务单价、材料消耗、职工收入等诸多信息,使局、工程公司两级法人能方便、快捷、全面地掌握基层真实情况。
(七)工经管理
1.预算工作分工。
局经营计划部负责合同价款分劈、验工计价和二次经营工作;局财务部成本中心负责成本管理和一次性工程指挥部综合效益考核;一次性工程指挥部在局经营计划部的指导下,组织编制施工图预算,对内部合同价款进行分劈,负责计划、计量、变更索赔、概算清理和竣工决算工作,并对各项目部责任成本进行监控;工程公司根据合同价款分劈结果,组织项目部编制责任预算,监督项目部责任成本控制和劳务结算。
2.合同收入分配。
施工图纸基本到齐后(一般在项目开工半年左右),依据施工图预算、局合同价款分劈管理文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报价编制原则、投标降造系数等,局经营计划部指导局指编制施工图预算,对参建单位进行内部合同价款分劈。
分劈原则有:
一是中标合同价款一次分劈完毕,局指不留调剂费用;二是局指对参建单位验工计价严格执行局批准的合同分劈预算,验工计价由局指自行批复,报局经营计划部备案;三是采用“背靠背”预算编制原则,先分劈,后征求意见;四是不平衡报价在合同价款分劈时予以适当考虑,未尽事宜由局指调整;五是甲方后期追加的超过合同总价的费用,按照“谁发生谁受益、谁工作谁受益”的原则分配;六是超前计价部分,年末必须分配至各参建单位,局指不产生待分劈费用。
3.综合利润率的确定。
各公司将编制的责任成本预算与分劈的合同价款进行比较,得出各公司在该项目的综合利润率;局指将各公司编制的成本预算之和与中标合同价进行比较,计算出项目的基本利润率,加上开源创效预期增加的比例,即为该项目综合利润率。
4.收尾项目管理。
项目经理(指挥长)对项目的最终结果过问到底、负责到底,总工、工程、工经、财务等关键岗位的人员实行项目经济工作终身责任制,离岗不离责,随叫随到,不得推诿。
5.变更索赔管理。
局经营计划部负责全局变更索赔管理,项目中标后,组织相关人员调查现场、熟悉合同、分析研究二次经营的策略,并对局指进行交底;局指主要负责对业主现场指挥部进行沟通和公关,并与各项目部共同制定开源创效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落实奖罚;区域指挥部负责与铁路局、设计院沟通联系,并依据预期变更索赔价值,预先从所服务的项目提取一定比例的二次经营费用,统一掌握使用,最终根据受益情况进行分摊,不受益的不分摊,未受益单位提取的费用如数返还;局在北京设立办事处,由两位副总经理主抓经营工作,成立变更索赔专家组(成员由2位副总工程师或副总经济师以及1位经营副部长组成),长期面向铁道部有关部门和人员,逐个项目梳理,整个过程跟踪,实行专人负责。
(八)绩效考评
十二局薪酬制度有三个基本特点:
一是工资结构较为合理,总收入包括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和一次性奖励三部分;二是考核兑现周期长短结合,侧重当期兑现,激励作用突出,效益工资与当期效益密切挂钩,所占份额较大;三是一次性奖励灵活多样,充分体现对特殊贡献和领先性工作的认可,例如“五比”兑现、方案优化、变更索赔和信用评价等专项奖励等。
1.局内单位常规考核。
①考核对象:
各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各局指指挥长、党工委副书记、常务副指挥,其他单位党政正职。
②考核方式:
通过签订“资产经营责任书”形式进行考核,考核对象向局缴纳风险抵押金,年终根据考核情况确定绩效等级,予以兑现。
主要采用积分考核与否决性指标相结合的办法,即对安全、质量、上交款、承揽任务等关键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凡否决性指标未完成的单位,不得按照积分确定考核的等级予以兑现,直接按照否决性指标予以处罚。
③考核指标:
侧重对资金、成本、任务承揽、债权债务等经济指标的考核,将资产质量、企业积累、货币化资金水平、债权债务平衡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工程公司层面。
设置承揽任务、施工产值、安全、质量、信誉评价、工期、资本保值增值率、资本金收益率、上交款完成率、资产负债率、盈利性资产增长率、债权债务平衡率、产值债权率、项目综合收益率、职工收入增长率共15项指标,其中应上交款完成率、安全、质量、信誉评价为否决性指标,没有完成年度上交款指标的没收抵押金50%,出现较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在铁路质量信誉评价中发生严重问题的没收抵押金50%。
一次性工程指挥部层面。
设置承揽任务、安全、质量、信誉评价、工期、代扣代交款完成率、应上交款完成率、管理费开支、债权债务平衡率、项目综合收益率、职工收入增长率11项指标。
区域指挥部层面。
除没有项目综合收益率考核指标外,其他指标与一次性工程指挥部相同,其中承揽任务、信誉评价、安全为否决性指标,未完成年度承揽任务指标、在铁路质量信誉评价中发生严重问题的没收抵押金50%,出现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次性工程指挥部没收抵押金30%,区域性指挥部没收抵押金10%;四是经费单位层面。
设置经费自给率、管理费开支降低率、资本保值增值率、职工收入增长率、应上交社会保险费完成率5项指标。
考核兑现:
奖励金额当年兑现50%,余下50%待下一年度考核时一并兑现。
年度考核为末等的,除没收全部抵押金外,对被考核对象进行戒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为末等的,免除单位领导职务。
2.一次性工程指挥部其他薪酬政策。
主要内容是:
一是实行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