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韵八戒 绝句 律诗四忌 作诗五戒 论诗八病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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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韵八戒 

诗之有韵,犹屋之有柱;柱不稳,则屋必倾圮。

韵不稳,则诗必恶劣。

故押韵之所当戒者,初学亦不可不知,兹试分述于下:

 

  一、戒凑韵 

  俗亦称“挂韵脚”,谓所押之韵,与全句意义不相贯串,而勉强凑合也。

如唐诗“黄河入海流”句,若易流字为浮字,便为凑韵。

初学最易犯此,所当切戒。

 

 二、戒落韵 

  落韵者,出韵之谓也。

如一首诗中,通体全押一东韵,而一字忽押二冬韵。

一东与二冬,虽古韵可通,然用诸古体诗则可,用诸今体诗,即为落韵。

学者宜慎之。

 

  三、戒重韵 

  一字两义而并押之,谓之重韵。

如耳为五官之一,又为语助辞。

干为干涉之义,又可作干戈解。

一诗中两义同押,前人间亦有之,但初学终以不犯为是。

 

  四、戒倒韵 

  倒韵者,将二字颠倒以就韵之谓也。

如古诗“新书置后前”句,易前后为后前,即所谓倒韵也。

然此二字于词义尚无碍,不妨倒用。

若强山林树木等不可倒用之字而倒用之,便觉不通矣。

 

  五、戒用哑韵 

  作诗当择声音响亮之韵押之,自然音调高超;若用哑韵,则非但词句不挺,即全诗亦因之萎弱矣。

 

  六、戒用僻韵 

  僻韵又名险韵,如一先韵之?

字,训轻举;二萧韵之钊字,训远。

单字只义,用之易近凑合。

但有二字、三字之古典,与题适相切合者,则亦不妨押之。

 

  七、戒用同义之韵 

  一韵中有数字同义者,如六麻之花、葩,七阳之芳、香,十一尤之忧、愁,意义皆同,若一首诗中并押之,未免重复可厌。

 

  八、戒用字同义异之韵 

  字有实字虚用者,亦有虚字实用者。

如一东韵之风字,不当作风刺之风字押。

四支韵之思字,不当作意思之思字押。

若误用则便有出韵、失粘之弊,初学最宜审慎。

 

律诗四忌 

  何谓律诗四忌?

一曰不工,二曰不贯,三曰不自然,四曰不典雅。

初学作诗者,于前述种种忌病,既已领会,则尤当注意此四忌也。

今述如下:

 

  一、不工 

  律诗最重对偶,苟对偶之句配搭不匀,便不工矣。

 

  二、不贯 

  律诗以第一联为起,第二联为承,第三联为转,第四联为合。

苟不知起承转合之层次,而两两相凑,便不贯矣。

 

  三、不自然 

  律诗于立意、造句、炼字、修辞诸法,在在皆当研究,苟其徒重对偶,于诗之意义词句生拍硬截,便不自然矣。

 

  四、不典雅 

  律诗宜善于运用古典,若只将迎眸、屈指、好将、从教称字,铺张字面,便不典雅矣。

 

 

绝诗四忌法 

  何谓绝诗四忌?

曰可加可减、可多可少、可彼可此、可上可下是也。

学者于律诗四忌又知趋避矣,故再以绝诗四忌示之,仍分述如下:

 

  一、可加可减 

  如五绝之诗,加二字为七绝;七绝之诗,减二字为五绝之类。

 

  二、可多可少 

  如一诗之中,一意分为四句,或四句仍归一意之类。

  三、可彼可此 

  如咏梅之诗,可移而咏菊;咏山水之诗,可移而咏风月之类。

 

  四、可上可下 

  如七绝仄起押韵之句,与第四句同为仄仄平平仄仄平。

苟其不分层次,上句与下句可以互易之类。

 

 

作诗五戒 

  何谓作诗五戒?

一戒讥讪,二戒谄谀,三戒鄙俗,四戒纤亵,五戒剽窃是也。

学者于上述八病五忌既已知之,则此作诗五戒,尤不可不注意焉。

兹更详述于后:

 

  一、戒讥讪 

  古来谑语嘲歌,大都轻薄者之所为,及读韩昌黎赠张曙诗,有“久钦江总文才妙,自叹虞翻骨相屯”二句,以江总之奸佞比曙,似是昌黎失检。

故赠送之诗,宜借古人之才华位望相似,否则稍一不慎,受者即疑为有意讥讪,衔恨报复,卒无已时,可不戒哉。

 

 二、戒谄谀 

  昔杜子美赠郑谏议诗,只赞其诗词,不言其谏诤,斯为不谄。

又赠鲜于京兆诗,但美其文章,不论其武略,斯为不谀。

不谄不谀,最关人品,然尽有对于贵官显者,加意颂扬,及时过境迁,骤然失势,昔日应酬之作,适成株累之由。

诗人似此者颇多,切不可轻蹈此习也。

 

  三、戒鄙俗 

  鄙在立意,俗在造句。

凡稍有气骨者,或不肯自蹈卑鄙之弊,俗则非着意锻炼,即未能免。

如张?

引曹唐《病马》诗:

“一朝千里心犹在,未敢潜忘秣饲恩。

”言其为乞儿语,亦恶其鄙耳。

白香山长于叙事,求解老妪,遂加以“俗”之一字。

观此,则鄙俗之病,古人尚未能免,而谓学者可不留意乎?

 

  四、戒纤亵 

  一字至九字诗,虽曰旧格,终近游戏。

至地名、人名、药名、数目诸体,则纤矣。

西昆、香奁,专咏艳情,《唐诗别裁》屏而不录,惩其亵耳。

初学作诗者,最喜吟风弄月,坠入魔道,心术日非,此尤不可不力戒也。

 

  五、戒剽窃 

  释皎然谓诗有三偷。

其上偷势,其次偷意,最下者偷语。

周以言偷唐人诗云:

“海色晴看近,钟声夜听长。

”较原诗只改“雨”字为“近”字,“潮”字为“长”字而巳。

黄鲁直偷李白诗云:

“人家围橘柚,秋色老梧桐。

”较原诗只改“烟寒”为“家围”二字。

此皆不免蹈偷语之病。

初学作诗,脱胎犹非所宜,况剽窃乎?

戒之慎之!

 

 

学诗五忌 

  前言八病,所拘太严。

初学作诗,苟其奉为准绳,则天机束缚始尽,安能望其发挥性灵乎?

然而通常五忌,则不可轻蹈。

兹再条列于下:

 

 一、格弱 

  诗贵格调高古,句句无懈可击,否则即为格弱。

《李希声诗话》曰:

“薛能,晚唐诗人,格调不高而妄自尊大。

有《柳枝词》五首,最后一章曰:

‘刘白苏台总近时,当初章句是谁推。

纤腰舞尽春杨柳,未有侬家一首诗。

’自注云:

刘白二尚书,继为苏州刺史,皆赋杨柳枝词,世多传唱,但文字太僻,宫商不高耳。

薛能大言如此,今读其诗真堪一笑。

刘白之词,则绝非薛能可及。

刘之词曰:

‘城外春风吹酒旗,行人挥袂日西时。

长安陌上无穷树,惟有垂杨管别离。

’白之词曰:

‘红板江桥青酒旗,馆娃宫暖日斜时。

可怜雨歇东风定,万树千条各自垂。

’其格力风调,岂薛能所可彷佛。

”于此可知格调之不可不讲也。

 

  二、字俗 

  诗中下字须有来历,尤以典雅为贵,否则即为字俗。

但古来诗人,亦有诗中用俗字者,如老杜诗云:

“峡口惊猿闻一个”、“两个黄鹂鸣翠柳。

”又“楼头吃酒楼下卧”、“梅熟许同许老吃”。

诗中之“个”字“吃”字,均俗字也。

今读之不觉其俗,而只觉其佳。

此则在于善用之耳。

若初学则功夫未深,终以不用为是。

 

  三、才浮 

  诗贵含意不尽,藏才不露,否则即为才浮。

如白乐天《宫怨》云:

“泪满罗巾梦不成,夜深前殿按歌声。

红颜未老恩先断,斜倚薰笼坐到明。

”又王昌龄《宫怨》云:

“奉帚平明金殿开,且将团扇暂徘徊。

玉颜不及寒鸦声,犹带昭阳日影来。

”二诗用意,何等含蓄。

 

  四、理短 

  诗贵理由充足,不可牵强,否则即为理短。

如张继诗云:

“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句则佳矣,但夜半非撞钟之时。

①又白乐天《长恨歌》云:

“峨眉山下少人行”,峨眉在嘉州,与幸蜀全无交涉。

又严维诗云:

“柳塘春水漫,花坞夕阳迟。

”虽描写天容时态,融和骀荡,如在目前,但夕阳迟不独在花坞,春水漫不仅限柳塘也。

此皆谓之理短。

 

  五、意杂 

  诗意须如联珠贯串,一线到底。

若一诗之中,上句谈天,下句说地;或前联吟花,后联咏草,意义绝不相关,即为意杂。

是亦学者所宜深戒也。

 

 

论诗八病

    昔人论诗有八病。

一曰平头,二曰上尾,三曰蜂腰,四曰鹤膝,五曰大韵,六曰小韵,七曰正纽,八曰旁纽。

在初学对此八病,虽不必十分注重,然亦不可不知。

今试分别言之,并举例如下:

 

  一、平头 

  谓上句一、二两字不得与下句一、二两字同声。

如古诗“今日良宴会,欢乐难具陈”。

“今”与“欢”同声,“日”与“乐”同声之类。

 

  二、上尾 

  谓上句末一字不得与下一句末一字同声。

如古诗“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

“楼”、“齐”同为平声之类。

 

  三、蜂腰 

  谓一句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

同则两头大,中心小,似蜂腰之形。

如古诗“远与君别久”句,“与”字、“久”字,同为上声之类。

 

  四、鹤膝 

  谓第一句末一字不得与第三句末一字同声。

同则两头细,中心粗,似鹤膝之形。

如古诗“新制齐纨素,皎洁如霜雪。

截为合欢扇,团圆似明月”。

“素”字、“扇”字,同为去声之类。

 

  五、大韵 

  谓上句首一字不得与下一句末一字同韵。

如古诗“胡姬年十五,春日独当垆”。

“胡”字与“垆”字同韵之类。

 

  六、小韵 

  谓上句第四字不得与下句第一字同韵。

如古诗“薄帷鉴明月,清风吹我襟”。

“明”字与“清”字同韵之类。

 七、正纽 

  谓上下两句之中,有一平声之东字不得再用上声之董字及去声之冻字。

因东、董、冻三字为一纽也。

如古诗“我本汉家片,来嫁单于庭”。

“家”字在平声六麻,“嫁”字在去声二十二祃,同为一纽之韵。

 

  八、旁纽 

  谓上句首一字已用平声东韵之字,下句首一字不得再用上声董韵或去声送韵之字;或上句已用董韵、送韵之字,则下句不得再用东韵之字。

如古诗“丈夫且安坐,梁尘将欲起”。

“丈”字在上声二十一养,“梁”字在平声七阳。

“梁”与“长”同韵,而“长”字与“丈”字即为一纽之类。

 

 

格律诗词写作十五忌 

1.忌无韵无律。

 

2.忌无章法。

 

3.忌字、词、句、意重复,落入自己或他人窠臼。

 

4.忌用句粗俗不雅、陈旧、枯燥、呆板、晦涩难懂。

 

5.忌无形象或形象不鲜明及无形象的空洞议论。

 

6.忌罗列与诗意无关的现象或将感想当诗。

 

7.忌句意、诗意直白不含蓄。

 

8.忌无感情或感情淡薄。

 

9.忌心胸不广,脱离现实,无病呻吟。

 

10.忌描写事物内外前后矛盾,不符合事实。

 

11.忌褒贬过头。

 

12.忌关门写诗,不问世事。

 

13.忌轻视修改,急于求成。

 

14..忌思想不健康,或思想反动,违法乱纪,误导人众,挑起动乱,祸国殃民。

 

15..忌骄傲自大,自比李杜,不虚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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