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整治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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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整治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开展整治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开展整治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开展整治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职能部门决定开展整治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的精神,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巩固我县消除碘缺乏危害的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规范重点

1、此次联合打假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

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对象。

对全县的销售网点、零售门店、加工用盐户进行全面检查,杜绝非碘盐、伪劣盐在市场销售;

2、重点对边界地区上坪、细坳、麻布岗、车田等地进行检查监控管理,严禁私盐的冲销,加强对新田、回龙、铁场、石坑、登云、锦归的管理,防止周边地区私盐的冲销;

3、检查饭堂、酒楼、饮食店及快餐店有无使用加碘盐;

4、检查工业企业生产所用的原料有无流入食盐市场。

确保我县食盐市场秩序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方法、措施

1、工作方法本次联合整治、规范行动,由县职能部门按整治规范的重点进行自查。

2、滤布厂工作措施

一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各职能部门应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齐抓共管的执法合力,坚决打击我县食盐市场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将严把食盐市场准入关,防止假冒伪劣盐产品进入食盐市场作为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密切配合,强化监管。

各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沟通,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职责分工

(一)、县发改局

1、检查食盐准运证执行情况。

对无食盐准运证托运或者自运食盐的,按照《食盐专营办法》第十八条、《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法处理;

2、检查食盐计划执行情况。

对不按国家食盐计划调运食盐的企业和个人,按照《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处理。

压滤机滤布

(二)、县质监局

1、查处生产领域的假冒伪劣食盐案件。

对生产假冒伪劣加碘小包装食盐的地下窝点,按照《产品质量法》、《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处理;

2、检查食品加工企业生产所用的原料盐,是否使用符合国家《食用盐》(GB/5461201X)标准的要求。

(三)、县工商局

1、检查食盐流通环节,开展流通领域的食盐抽检工作;

2、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和销售假冒小包装食盐、非碘食盐、不合格碘盐的行为。

对以非食用盐、非碘盐、不合格碘盐冒充碘盐销售或者以不符合国家食盐标准的盐产品作食盐销售的,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处理。

(四)、县卫生局

1、监督检查碘盐加工企业。

对生产条件不符合卫生规范的,依据《食品卫生法》及《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的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罚;

2、查处在食盐和副食品中添加非碘盐的行为。

按《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的第二十九条规定处罚;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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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送:

开展文明信用创评活动经验材料

开展文明信用创评活动经验材料

开展文明信用创评活动积极探索农村三个文明建设良性互动新机制陵县是个农业大县,辖9镇3乡1个经济开发区,989个行政村,总人口53.8万,其中农业人口46.8万。

自去201X年3月份以来,我们在全县农村组织开展了“文明信用户、文明信用村、文明信用乡镇”创建评选活动。

两年的实践说明,开展文明信用创建评选活动,是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农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扎实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

这项活动已引起社会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

中央电视台第二套节目《经济信息联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乡村季风》栏目、《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大众日报》、新华社山东分社《山东内参》都予以关注报道。

一、与时俱进,把握特点,把文明信用创评活动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切入点。

近年来,我县积极探索如何把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实现三个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之路,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于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觉悟和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是,这些活动是在一再号召、积极推动下才开展起来的,实事求是讲,群众自觉参与的热情并不高。

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群众一个突出的特点是讲实惠,如果泛泛地开展与群众自己的利益不直接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就精神文明抓精神文明,对群众的吸引力就不大。

我们通过调查研究,认为做好新时期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必须与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结合在一起,要在结合点上做文章,吸引群众自觉参与,使农民群众在参与中提升自身的文明素质,在参与中实现自己的物质利益。

在调查中发现,当前,在农村存在一种“两难”现象,一方面是银行为预防金融风险,不敢放贷,有钱“卖”不出去,望钱兴叹;一方面是农民群众在致富过程中资金短缺,用钱贷不出来,望钱莫及。

之所以出现这一现象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信用的缺失。

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道德纽带,尤其是在新形势下,信用缺失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文明信用的回归迫在眉睫。

而“明礼诚信”作为公民道德建设基本规范之一,正是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

为此,我们决定用“文明信用是金”这个市场经济规则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结合起来,及时在全县开展了“文明信用户、文明信用村、文明信用乡(镇)”创建评选活动,把群众关心的贷款问题、致富问题与提高自身的文明素质结合了起来。

这样既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促进了农民增收、经济发展,适应了新时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广大农民群众增加收入脱贫致富的需要,又使群众自觉地参与到了精神文明创建中来,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文明诚信程度,使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得到有机结合,解决了“两张皮”的问题。

同时还有利于金融安全区建设,化解了金融风险,扩大了贷款规模。

这项活动对群众和金融部门来说是“双赢”,对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来说是“双促”,从而使创评活动成为对三个文明建设具有永久支持力的新机制。

二、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规范运行农村文明信用创评活动。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层层成立文明信用评估领导小组。

创评活动一开始,县里成立了由文明办、信用联社组成的文明信用创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文明信用创评活动的安排、指导、督促、检查,并负责文明信用乡镇、文明信用村的资格认定、审查批准;乡镇成立了由乡镇党委、政府、信用社、工商、税务等部门组成的文明信用创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乡镇所辖村庄的文明信用户的评定、审批,并按要求建立文明信用户档案,向县领导小组推荐上报文明信用村;村里成立了由村两委成员、村信贷员、村民代表和入股社员代表组成的文明信用评估小组,依据农户的申请,评估农户的借贷能力和文明诚信资质,确定农户的文明信用等级(分别为一星、二星和三星级)。

(二)、制定文明信用乡镇、村、户标准条件。

根据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发展现状,县领导小组本着注重引导的原则,分别制定了文明信用户、文明信用村、文明信用乡镇标准条件。

文明信用户入选条件是自觉履行公民义务,遵纪守法,尊老爱幼,明礼诚信,照章纳税,勤俭自强,勤劳致富等10项。

文明信用村的入选条件是文明信用户达到40%,村两委班子坚强有力,能够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村容村貌整洁,无计划外生育等10项。

文明信用乡镇的入选条件是文明信用村达到60%,党委政府班子团结,有战斗力,发展思路明确,主导产业突出,干部形象良好,精神文明建设各项措施得力等9项。

共同特点是把文明道德标准量化并作为一种充分必要条件。

(三)、严格标准等级,发放文明信用牌匾和信用贷款证。

文明信用村、户建立了规范的信用档案。

凡是被评为文明信用户的农户,由乡镇信用社发放牌匾和贷款证,依一星、二星、三星不同等级分别授信201X元、5000元、10000元的信用贷款。

文明信用户联户联保,授信额度可适当加大。

获得文明信用村、乡镇荣誉称号的,信用社将对集体和村民实行“放宽授信额度、优先授信、利率优惠、期限延长”的鼓励政策。

农民根据贷款证,可随时到信用社办理贷款手续,不用担保、抵押,与存款一样方便,实现了精神奖励与物质便利的统一。

(四)、实施动态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各级创评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文明信用村、户的跟踪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农户的生产经营和贷款使用情况以及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种种表现,规范管理,视情况随时分别给予保留称号、撤销称号或降低星级标准或收回贷款证等措施,不搞“终身制”,不搞“下不为例”。

被撤销荣誉称号者,两年内不准申报。

去年,我们在复查中,认真按照文明信用村、户的标准条件,对201X年度的文明信用村、户进行了认真复查,对出现逾期贷款未能及时还上、村风不正、出现刑事民事或不积极履行赡养老人等各项义务的村和户进行了撤牌、摘星,有19个村被摘掉了文明信用村的牌匾,同时在去年7月28日的命名表彰文明信用村(企业)大会上,对32个文明信用村和3家文明信用企业进行了500—5000元的奖励。

(五)、扩大创评范围,延长创评链条。

在注重规范创评程序,巩固创评成果的同时,积极引导和延伸创评活动,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从去年上半年开始,我们又在全县企业和个体私营业户中广泛开展了文明信用企业和文明信用业户的创评工作,全县3家企业和156户个体工商业户挂了文明信用牌匾,从而为创建陵县文明信用县打好基础。

三、经济发展,观念更新,文明信用创评活动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止到现在,全县共评选出文明信用户18700户,文明信用村32个,文明信用业户156家,文明信用企业3家。

县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证23000个,授信额9800万元,累计发放“三农”信用贷款16·3亿元。

“文明信用村”、“文明信用户”的牌匾成为农村干部、群众争抢的“黄金招牌”。

更为可喜的是,“让失信者受到惩戒,让守信者得到鼓励,让信用成为财富”的机制在农村得以逐步建立,村民的文明诚信意识开始被唤醒,在农村初步形成了“守信光荣、毁信可耻”,“人人守信用,共同来致富”的社会信用环境,“信用是金,贷款放心”、“不论穷、不论富,只看是否讲信用”成为时下农民的口头禅,农村社会文明诚信程度明显提高。

一是帮助农民实现了快速增收。

小额贷款证的发放,方便了农民贷款。

据统计,两年来,信用社扶持奶牛、鸡、鱼、羊、猪、蔬菜、花卉、饲草等种植、滤布养殖资金7.68亿元,培植各类种养专业村139个,有3000农户依靠小额信用贷款走上了致富路,扶持农副产品加工、运输销售资金4.7亿元,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农业规模化经营得到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明显提高,全县黄牛存栏量达31万头,奶牛存栏量达3000头,农民靠畜牧业一项人均收入780元。

二是帮助农民转变了思想观念。

在全县农村,许多农民逐渐破除了狭隘的小农意识,借钱生钱、负债经营意识日趋明显,把小额信贷作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一次机遇,主动寻项目,找市场,调结构,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神头镇马集村个体大户多,原来在信用社只有存款没有贷款。

镇信用社及时组织大户们到外地参观。

两个月时间,该村有20个个体大户投资60多万元,饲养奶牛40多头,其中在镇信用社贷款30万元。

今年春天,全县农民利用信用贷款开发宜林荒地,使闲置资源变成了致富基地,植树达5000万棵。

三是密切了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在文明信用创评活动中,县、乡党政高度重视,村“两委会”紧密配合,乡村干部通过协助信用社为农户送贷上门,从中了解民意,体察民情,进一步增进了干部与农民的联系与交流。

农村信用社员工服务到家,为农民提供资金、科技和信息服务。

农民群众从亲身体验中感受到:

党和政府是自己的靠山,信用社是自己脱贫致富的坚实后盾。

于集乡张武村、徽王庄镇杨顶村的农民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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