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街道防汛防风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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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街道防汛防风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新安街道防汛防风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风暴洪涝灾害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风暴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防风抗洪抢险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深圳市防洪防风规定》、《深圳市宝安区防汛防风应急预案》和《新安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分级负责;反应迅速,资源整合;平战结合,公众参与。

(四)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风暴洪涝灾害。

2.因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分级

(一)风暴洪涝灾害分级

根据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我街道风暴洪涝灾害事件可划分为关注级、一般(IV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五个等级。

各级别风暴洪涝灾害事件的灾情条件及可能危害

一般(IV级)

较大(Ⅲ级)

重大(Ⅱ级)

特大(Ⅰ级)

灾情条件

暴雨预警信号

黄色

橙色

红色

全街道70%以上地域3小时降雨量

30-50毫米

50-80毫米

80毫米以上

全街道70%以上地域12小时降雨量

65-85毫米

85-150毫米

150毫米以上

全街道70%以上地域24小时降雨量

70-100毫米

100-200毫米

200mm以上

台风预警信号

蓝色

黄色

橙色

红色

风力

7-8级

8-10级

10-12级

12级以上

可能的灾情危害

1、全街道低洼易涝点约10%出现渍涝灾情。

2、高空作业人员有可能受到影响。

3、招风广告牌、居民的阳台花盆可能被吹落伤人。

1、全街道低洼易涝点约30%出现渍涝灾情。

2、城市主要交通干道和受淹点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可能受到影响。

3、临时工棚、在建工地的临时建筑物、临时围墙等可能倒塌。

4、一般级别灾害所造成的第2、3项危害程度进一步加大。

1、全街道所有低洼易涝点可能受淹,对生产生活产生严重影响。

2、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和部分城市建筑物可能遭受一定程度的破坏。

3、部分水库、河道、海堤等水务设施可能出现险情。

4、较大级别灾害所造成的第3、4项危害程度再进一步加大。

台风6小时内或者已经受气旋影响,风力12级以上且全街道洪涝灾害受灾人口超过6万,并对生产生活产生特别严重影响。

注:

①由风暴洪涝引发的各类地质灾害,灾害分级及救援办法参见《新安街道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②以上易涝点有关数据均参照《新安街道低洼易涝点登记表》进行统计得出。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街道“三防”指挥部是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的管理风暴洪涝灾害的具体指挥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是:

制订和完善风暴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及时确定风暴洪涝灾害等级和预警级别,启动相应预案,组织指挥全街道相关力量参与预防和处置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街道“三防”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街道“三防”工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街道“三防”办是街道“三防”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牵头落实风暴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负责整合全街道防御风暴洪涝灾害的应急资源;收集和汇总气象、雨情、水情、风情、灾情、险情及变化情况,提供应急决策服务;准确、及时地传达防灾、抗灾、救灾信息和下达指挥部的决策、指令;协调、督促、检查“三防”工作各成员单位开展防御风暴洪涝灾害的工作落实情况。

街道“三防”办设在城管办,“三防”办主任由城管办主任担任,成员由街道“三防”指挥部根据实际工作要求从街道“三防”工作责任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汛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如提前或者延长汛期以相关通知为准)工作日白天9时至18时,由三防办值班,其余时间由智慧宝安管控指挥中心新安分中心值班。

区、街道启动风暴洪涝灾害预警时,相关部门和人员按街道本方案要求到岗。

(三)街道“三防”工作责任成员单位按照“三防”工作要求承担相应职能工作的部门科办、中心和社区工作站和单位。

由街道党工委办(智慧宝安管控指挥中心新安分中心)、维稳综治办、社会事务办、城建办、经济科技办、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财政办)、宣传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司法所、执法队、安监办、劳动办、城管办、交通预联办、市政建设工程事务中心、网格综合管理中心、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各社区工作站、宝城供电所、深水宝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安项目部)、深圳市大通水务有限公司(新安项目部)、深圳市宝安排水有限公司(新安分公司)、中国移动(新安分公司)、中国电信(新安分公司)、中国联通(新安分公司)等单位组成。

各成员单位要在本预案的指导下,根据各自职能,积极制订和完善本单位预防风暴洪涝灾害的工作方案,指定责任人,切实抓好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实。

(4)各社区工作站要负责先期处置和开展本辖区内风暴洪涝灾害防御工作。

主要职责是:

组织指挥辖区各方面力量对风暴洪涝灾害进行先期处置;制定完善辖区内风暴洪涝灾害分预案;落实街道“三防”指挥部部署的应急工作,开展风暴洪涝灾害防御工作及信息报送等相关保障工作;开展辖区内应急宣传教育等工作。

(5)成立应急抢险队伍

街道“三防”指挥部可根据风暴洪涝灾害的实际,适情适时启动相关应急行动组。

参与处置工作的应急行动组应在10分钟内集结并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开展工作。

事发社区工作站应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并安排人员做好信息报送。

1.抢救抢险队。

由维稳综治办、民兵应急分队、网格综合管理中心、事发社区工作站组成。

主要职责为:

迅速协调属地派出所连同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对受灾现场实施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平稳。

组长由维稳综治办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属地派出所负责人担任。

2.基础设施抢修队。

由城建办(负责联系宝安燃气公司)、经济科技办(负责联系宝城供电所)、城管办(负责联系深水宝安水务集团)组成。

主要任务:

对危险建筑实施工程排险;对危险边坡、地陷等事故点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严控事态扩大;负责供电、供气、供水等生命线工程的抢修。

组长由城建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联络员)分别由经济科技办主要负责人、宝城供电所主要负责人担任。

3.医疗救护队。

由社会事务办(负责联系辖区各医疗机构)组成。

主要任务:

负责协调联系伤员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组长由社会事务办负责人担任。

4.后勤保障组。

由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和城管办组成。

主要任务:

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工具等“三防”物资;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紧急调拨运输工具,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协助“三防”办转运伤员和疏散灾民。

组长由行政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联络员)由城管办指定1名工作人员担任。

5.交通指挥组。

由交通预联办组成。

主要任务:

制定汛期辖区交通疏导(解)工作方案;负责联系新安交警中队;到积水点、易涝点及拥堵路段疏导指挥交通。

组长(联络员)由交通预联办主要负责人担任。

6.新闻发布组。

由宣传工作部、“三防”办、各社区“三防”信息员组成。

主要任务:

负责事故(险情、灾情)抢险救援情况的新闻报道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媒体网络舆情。

组长(联络员)由宣传工作部负责人担任。

7.善后处理组。

成员由社会事务办、维稳综治办、劳动办、总工会、事发社区工作站组成。

主要任务:

负责组织事故区域需疏散人员的转移、安置;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协调企业开展工伤保险理赔和民事赔偿;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组长由社会事务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联络员)由维稳综治办负责人担任。

8.市容环卫组。

由城管办、市政建设工程事务中心和各社区工作站组成。

主要任务:

清除路面积水、淤泥、沙石和垃圾杂物;督促清理损毁广告招牌等;修复损毁市政设施;扶正倾倒行道树等。

组长由城管办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联络员)由市政建设工程事务中心负责人担任。

9.工作考评组。

由党工委办、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审计办按照各成员单位职责,对三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对于玩忽职守,工作失误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和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责任追究;对于工作任务完成坚决、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

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对三防工作人员配置情况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调整、补充三防工作专职人员。

四、预测和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街道“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三防”值班工作,对风暴洪涝灾害做到早传达、早准备、早处置。

2.街道“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巡查工作,收集在本行政区域内或本部门分管行业内可能出现风暴洪涝灾害的信息。

3.街道“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按街道“三防”办的要求指定专人准确、及时报送本单位、本辖区的相关信息(受灾受损、涝点、人员安排、工作措施、现场动态等情况)。

发现灾情隐患或出现灾情后,及时向街道“三防”办报告。

(二)预警

1.风暴洪涝灾害所在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众一旦发现灾情,应迅速向街道“三防”办报告。

2.街道“三防”办应对收集到的各种信息进行及时分析,并向街道“三防”指挥部报告分析结果,提出一般处置或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建议。

3.街道“三防”指挥部应根据区“三防”指挥部启动的预警级别或者根据街道“三防”办提供的分析结果,及时提出预警。

4.预警信息发布后,街道“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预警级别及时按照本预案做出部署,迅速采取行动,组织抗灾救灾。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及程序

紧急响应级别。

风暴洪涝灾害紧急响应与预警级别相对应,紧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关注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

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响应的所有内容。

(二)防汛应急响应

1.防汛关注级应急响应

当气象部门发布重大气象信息时,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

街道三防办:

加强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各有关单位:

加强三防值班值守,及时收集气象信息;组织开展巡查工作。

市政建设工程事务中心:

督促辖区环卫外包公司开展路面清扫工作,及时清理路面垃圾;组织加强水务设施的巡查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防汛IV级应急响应

街道三防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在岗带班。

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一线,主动查找隐患,及时落实防御措施。

市政建设工程事务中心:

密切关注实时雨情、水情和水文气象信息;值班人员在岗值守,组织水库、河道、排水管网等水务设施管理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和降雨期间巡查工作;组织落实易涝点、在建水务工程、施工围堰、基坑等重点部位防御措施;督促排水管网运营单位及时疏通淤堵的市政排水管网,确保排水顺畅。

督促辖区环卫外包服务企业加强路面清扫保洁工作,及时清理路面垃圾,避免垃圾堵塞下水道及入水口。

城建办:

督促各社区工作站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和危险边坡巡查、排查及防御工作。

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地下车库等易积水区域的排涝工作,并通过广播、张贴提示等措施提醒居民做好防汛准备。

督促燃气行业做好巡查等防御准备。

经济科技办:

督促海上作业人员、山边窝棚工作人员做好撤离准备工作。

交通预联办:

组织排查易积水路段的道路安全隐患,及时抢修水毁道路交通设施;会同交警部门确定应急交通管制路线,确保交通安全通畅;加强交通监控,提前安排运力,随时转移滞留乘客。

社会事务办:

组织做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准备工作,随时开展抢救伤员等工作。

安监办:

组织加强全区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油库和危化品存放点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

网格综合管理中心:

组织网格员动态采集网格内防汛隐患,及时上报险情灾情,协助做好防汛工作。

武装部:

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应准备工作。

深水宝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安分公司、宝城供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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