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谓书信中的礼仪第七八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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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书信中的礼仪第七八篇

第七篇

称谓

人与人之间要交往,就要有称谓。

这个称谓因辈分、年龄、男女、职业身份而异。

动不动大呼小叫,不分对象,乱呼其名,就显得不知高下三等和天高地厚,被人指教为“无传授”。

作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是很注重称谓的。

一、家族称呼

项目

称人

自称

曾祖父之

高祖

玄孙

曾祖父之父

高祖

玄侄孙

曾祖父之母

高祖母

玄侄孙

祖父之

曾祖或太爷

曾孙

祖父之父

曾祖或太爷

曾侄孙

祖父之母

曾祖母

曾侄孙

 

父亲之

祖或爷

父亲之父

侄孙

父亲之母

祖母

侄孙

父亲之

嫂子

父亲之

弟媳

父殁母改嫁之夫

继父

父之继妻

继母

同母异父之兄弟

同母异父之姐妹

同祖之

堂侄

兄姐

同祖之

弟妹

兄兄

堂或从

弟弟

弟妹弟妹

堂或从

兄姐兄姐

兄姐

同族之

弟妹

兄姐

弟妹

弟妹

兄姐

兄姐

同宗之

弟妹

兄姐

弟妹

弟妹

兄姐

叔伯之女

姐姐

堂(从)

妹妺

弟妹弟妹

堂或从

兄姐兄姐

兄姐

同父母之

弟妹

兄姐

弟妹

弟妹

兄姐

母由别氏带来之

母由别氏带来之

兄弟之妻

兄嫂、弟妇(媳)

夫弟、夫兄

自己之妻子

爱妻

自己之丈夫

夫君、良人

家族长辈之称呼上,不得加名与号,可以行次别之,如“二爷”“大爷”“大伯”“二伯”等。

对家族幼辈的称呼可直呼名,也可在名字前加“贤”字,如贤侄、贤婿、贤妻等。

曾祖父母可称谓太爷、太太;祖父母可称谓爷爷、奶奶;父母可称谓家父、家母;叔之妻可称谓婶或婶娘;在父亲之兄弟面前可自称谓血侄;同父异母的子女,谓之隔山弟兄或姊妹;同母异父之子女,谓之隔水兄弟或姊妹。

最早的祖先叫鼻祖。

也叫始祖,如唐朝李氏王朝追老子为鼻祖。

老子姓李名耳,字伯阳,又名老聃,为道教始祖。

自李姓追老子为鼻祖后。

每年的李姓宗亲会上,都要悬挂李耳画像,加以祭奠。

玄孙之子谓来孙,来孙之子谓晜孙,晜孙之子谓仍孙,仍孙之子谓雲生,雲生之子谓耳孙,但不属九族之列。

所谓九族,宋时王其麟所著《三字经》曰“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孙,自子孙,至玄曾,乃九族,人之伦”。

是说从高祖到曾孙谓之九族。

“人之伦”,“伦者序也,尊卑老幼定而有序。

凡此亲族兄弟,诸父子侄,皆出天伦一本之源,所当敦敬睦爱不衰也”。

凡尊辈已殁者,自称其已殁的祖父曰“先祖考”,祖母曰“先祖妣”。

已殁之父曰“先考”,母曰“先妣”。

二、祖父母族称呼

项目

称人

自称

祖父之

祖姑母

侄孙

祖父之表夫

祖姑丈

内侄孙

祖父之

亲祖

侄孙

祖父之之子

祖母之

外曾祖

外曾孙

祖母之父

外曾祖

外曾侄孙

祖母之

舅祖

外甥孙

祖母之妻

舅祖母

外甥孙

祖母之

祖姨母

姨甥孙

祖母之夫

祖姨丈

襟侄孙

祖母之表

表舅公或表舅祖

表外甥孙

祖母之姑母

外曾祖姑母

外甥侄孙

祖母之子

表侄

祖母之女

表姑

表侄

祖母之侄婿

表姑丈

表内侄

祖母侄儿之子

祖母之亲家

姻谊翁

姻谊晚生

祖母之继

外继曾祖

外继曾孙

祖母之母

外曾祖母

外曾侄孙

三、父母族称呼

项目

称人

自称

父亲之

姑母

父亲之夫

姑丈或姑父

内侄

父亲之表

表侄

父亲之表

表姑

表侄

父亲之表

表祖

表侄孙

父亲表之子

母之祖

外曾祖

外曾孙

母之

父外公

外祖或

母外婆

外孙

母之堂

从舅或堂舅

外甥

母之父

外祖

外侄孙

母之母

外祖母

外侄孙

母之

舅父

外甥

母之兄弟之妻

舅母

外甥

母之

姨母

姨甥

母之夫

姨丈

襟侄

母之之子

母之舅父

外祖舅父

外甥孙

母之舅母

外祖舅母

外甥孙

母之姑丈(父)

外祖姑丈(父)

外甥孙

母之姑母

外祖姑母

外甥孙

母之表舅

外表舅祖

外表甥孙

母之表

外表祖

外表孙

母之表

外表舅

表外甥

母之表

外表姑母

外表甥

母之表夫

表姨丈(父)

表外甥

母之子

兄、姐

姨表

弟、妹

弟、妹

姨表

兄、姐

母之孙

姨表侄

姨表

母之寄

寄外祖

寄外孙

母相认之

如外祖

如外孙

据考察《辞海》及《辞源》等辞书,“寄父”,应属认作的父,但有些地方又称“契父”。

据此,“寄父”我们可以理解为,通过契约形式或口头约定,将孩子交给他人寄养,其父母称为寄父母。

2,外祖父母,有的地方称“姥公”“姥爷”和“姥姥”;有的地方又称“外爷”和“婆婆”。

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姥”,方言读作“尕,”“外”,方言读作“魏”。

四、姑丈(父)族称呼

项目

称人

自称

姑丈(父)之

姻祖

姻再晚生

姑丈(父)之父

姻祖

姻眷再晚生

姑丈(父)之母

姻祖母

姻眷再晚生

姑丈(父)之

姻眷侄或姻眷晚

姑丈(父)之妻

姻母

姻眷侄或姻眷晚

姑丈(父)之子

姑丈(父)之女

弟、妹

兄、姐

姑丈(父)之女婿

表夫

表内

姑丈(父)之侄

姻表

姻眷兄

姑丈(父)之夫

姻姑丈(父)

姻眷侄

姑丈(父)之

姻姑母

姻眷侄

姑殁,姑丈(父)再娶之妻

如姑母或继姑母

如内侄

荆山地区有把姑母叫“娘儿”的,也有将姨母叫“娘儿”的。

这种叫法虽属习俗,却不规范,应纠正为“姑”和“姨”。

五、妻族称呼

项目

称人

自称

妻之祖

太岳

孙婿

妻之伯祖

太岳伯

侄孙婿

妻之叔祖

太岳叔

侄孙婿

妻之

父舅

岳(外)

母姑

子婿、女婿

妻之伯

岳伯

侄婿

妻之叔

岳叔

侄婿

妻之

妻之之妻

兄弟

嫂媳

妻之之子

内侄

姑丈(父)

妻之

 

妻之夫

妻之姑丈(父)

内姑丈(父)

内侄婿

妻之姑母

内姑母

内侄婿

妻之子

襟侄

姨丈(父)

妻之继

继岳

继子婿

妻之堂

兄兄

内堂(内从)

弟弟

妻之外祖

内外祖

外甥孙婿

妻之舅

内舅

甥婿

妻之表

内表

表夫(丈)妹

妻之表

内表

表夫(丈)

妻之表夫

内表婿

内表夫(丈)

妻之女

内侄女

姑丈(父)

妻之婿

内侄婿

内姑丈(父)

妻之寄

内寄

寄女婿

妻相认之

内如外

如婿

妻相认之

如内

如夫(丈)

妻之女

襟侄女

姨父(丈)

妻之婿

襟侄婿

内姨父(丈)

妻之姨父

内姨父(姨丈)

姨甥婿

妻之姨母

内姨母

甥婿

妻之寄

内寄

寄夫(丈)

据考《辞海》、《辞源》,姑舅之子及从母之子,古时称为外兄弟;同母异父之子,亦称外兄弟。

六、姐妹夫族称呼

项目

称人

自称

姐妹夫之祖

姻祖

姻再晚生

姐妹夫之祖

姻祖

姻眷再晚生

姐妹夫之

姻翁母

姻侄

姐妹夫之父

姻眷侄

姐妹夫之

姻眷兄

或姻家弟

姻眷弟或姻家兄

姐妹夫之

 

姻眷兄或姻家兄

 

姻眷弟或姻家弟

姐妹夫之妻

姻眷嫂或姻眷室

姻夫眷弟

姐妹之子女

外甥

母舅

姐妹夫之婿

甥婿

外母舅

姐妹夫之孙

贤再甥

外母舅祖

姐妹夫之亲家

姻世兄

姻世弟

姐妹夫亲家之妻

姻世室姻世嫂

姻世夫弟

姐妹殁夫再娶之妻

姐姐

如或继

妹妹

姐妹夫之父母姻翁母,有叫“亲爷”、“亲妈”的,有叫“干老子、干妈”的。

七、女婿族称呼

项目

称人

自称

女婿之祖

姻侄

女婿之祖

姻翁

姻眷侄

女婿之祖母

姻母

姻眷侄

女婿之父

姻兄或亲家

姻弟或亲家

女婿之母

姻嫂、姻室

亲家母

姻夫弟或亲家

女婿之父

姻眷兄

姻眷弟

女婿之母

姻眷嫂或姻眷室

姻眷夫弟

女婿之

姻侄

姻侍生

女婿之妻

姻侄室

姻夫侍生

女婿之子女

外孙

外祖父

女婿之女婿

外孙婿

再外祖父

女婿之孙

外曾孙

外曾祖父

女婿之亲家

姻侄

姻伯叔

八、姻戚族称呼

项目

称人

自称

亲家之

姻侄或姻晚

亲家之

姻眷侄或姻眷晚

亲家之母

姻母

姻眷夫侄

姻眷夫晚

亲家对亲家

姻兄

姻弟

亲家之妻

姻嫂或姻室

姻夫弟

亲家之

姻眷兄或姻家兄

姻眷弟或姻家弟

亲家兄弟之妻

姻眷嫂或姻眷室

姻眷夫弟

兄弟之亲家

姻眷兄

姻眷弟

侄之亲家

姻侄台

姻眷生或姻侍教生

子之亲家

姻再侄台

姻眷生或姻侍教生

孙之亲家

姻眷侄台

姻眷侍教生

亲家之亲家

姻姻兄

姻姻弟

亲家之亲家之妻

姻姻嫂(室)

姻姻夫弟

亲家之同庚

姻庚兄

庚姻弟

女方尚未过门之亲家

姻眷兄

忝姻眷弟

1、同庚,就是同龄人。

2、如亲戚长辈中,无一定称呼者,则用“姻伯”、“姻叔”或“姻丈”。

3、据《辞海》所释,两家结为婚姻后,对于长辈者称眷翁,自称眷晚生;对平辈者称眷兄,自称眷弟;对于幼辈者称眷侄,自称眷生和眷侍生。

另据《酬世万有宝库》及《模范文件大全》等应酬书记载:

男宅与女宅确定婚姻后,对于长辈者称姻眷翁,自称忝姻眷愚弟;对于幼辈者称姻眷侄,自称忝姻眷生或忝姻眷侍生。

忝姻,自称谦词也,谓忝辱姻亲眷属也。

九、寄(契)父母族称呼

项目

称人

自称

寄父之祖

寄太祖

寄再侄

寄父之

寄祖

寄再侄

寄父之

寄弟

寄父之孙

寄侄

寄叔

寄父之姐妹

寄姑

寄侄

寄男

寄父之

寄侄

兄妻

寄父之

弟媳

寄母

寄侄

子之寄父

寄世兄

寄世弟

子寄父之妻

寄世嫂(室)

寄世夫弟

子寄父之祖

寄世祖

寄世晚

子寄父之

寄世

寄世晚

子寄父之

寄世眷

寄世眷弟

子寄父之兄弟之妻

寄世眷嫂(室)

寄世眷夫弟

子寄父之

寄世侄

寄世叔

子寄父之孙

寄世再侄

寄世翁

子寄父之

寄世

寄世侄

子寄父之母

寄世母

寄世侄

还有一种情况,就拜某某认父母,通常称谓干爹干妈或义父义母。

其义族称呼,可依据《寄(契)父母族称呼》而定。

十、世谊族称呼

项目

称人

自称

业师之祖

夫子

师母

门下晚生

业师之祖

太夫子

门下晚生

业师之祖母

太师母

门下晚生

业师之

夫子

师母

门下生

业师之父

夫子

世侄生

业师之

师大人

世侄

业师之之妻

师母

世侄

业师之子

世兄或师兄

世弟或师弟

业师之妻

师母

门生徒弟

业师之姐妹

世姑

世侄

业师之媳

世嫂(室)

夫世弟

门生或徒弟

贤弟或贤友弟

友生或友兄

门生之祖

世母

通家眷世侄

门生之

通家眷弟

门生之兄弟

贤台

通家眷侍教生

祖父之执友

世伯翁

通家眷晚生

父亲之执友

世伯

通家眷侄

友之

世伯

世侄

友之兄弟

友兄

友弟

友之妻

嫂夫人

夫友弟

朋友对朋友

仁友

友弟

同学对同学

砚兄

砚弟

十兄弟

兰兄

兰弟

世交之兄弟

世兄

世弟

1、凡有世谊人之,如其年长于祖与父者,可称为“太世伯”、“世伯”;如年少,则称“太世叔”、“世叔”。

若世谊而兼姻谊者,应称“太姻世伯”、“姻世伯”或“太姻世叔”、“姻世叔”。

倘未确悉辈行而有姻谊、世谊者,则称“姻丈”、“世丈”或“仁丈”。

2、称人应分班辈,对于长辈应冠以“尊”字,对于平辈和幼辈应冠以“贤”字,自称除晚辈外则一律冠以“愚”字。

十一、同志、师友称呼

项目

称人

自称

 

老师

老师的妻子

老师

师母

学生

父、母亲的同

志朋友

老伯(伯伯)、叔叔(叔)、姨(阿姨)(概从习惯)

侄、侄女

同志、朋友的父亲。

同志、朋友的母亲

老伯(伯伯)、叔叔(叔)、老伯母(伯母)、婶婶(婶)。

侄、侄女

朋友

同志,友(双方都是男性,也可尊称对方为兄,自己谦称为弟;双方都是女性,也可尊称对方为姐,自己谦称为妹)

 

只写名字不用自称

同学

同学,(或写名字。

双方都是男性,也可尊称对方为窗或砚兄,自己谦称为窗或砚弟;双方都是女性,也可尊称对方为姐,自己谦称为妹)

 

同学(或只写名字,不用自称)

 

学生

同学

师,师母(或只写名字,不用自称)

儿子、女儿的同志、朋友

侄、侄女(对不太熟悉的可称“同志”)

只写名字,不用自称(或自称“伯”、“叔”、“伯母”、“叔母”。

同志、朋友的儿子、女儿

同上

同上

十二、交友称谓

布衣之交是普通百姓交亲密朋友。

忘年之交年龄差别很大而交情深厚的朋友。

刎颈之交哪怕砍头都不变心的朋友。

生死之交荣辱与共,同生死共患难的朋友。

莫逆之交心志向通,情投意合的交情。

杵臼之交交友不嫌贫贱。

总角之交自幼朋友,到老还是朋友。

竹马之交自幼天真无邪,交朋结友直至今日。

十三、旧时尊称

陛下“陛”指帝王宫台阶。

“陛下”原指站在台阶下的侍者。

臣子向天子进言时,不敢直呼天子,必须先呼台阶下的侍者而告之。

后来“陛下”就成为对帝王的敬辞。

殿下“殿下”和“陛下”是一个意思。

原是对天子的敬称。

但称谓对象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有所变化。

汉朝以后演变为对太子、亲王的敬称。

唐朝以后只有皇太子、皇后、皇太后可以称为殿下。

阁下“阁下”是旧时对一般人的敬称。

常用于书信之中。

足下在古代下称谓上或同辈相称。

令尊、令翁、尊公、尊大人均是对人称其父的敬词。

令堂是对人称其母的敬词。

先生使用于老师、医生、丈夫以及有德行的老人。

公子旧时用来称呼豪门贵族的子弟。

后也作为对别人儿子的敬称。

令郎令子对别人儿子的敬称。

令爱令媛对别人女儿的敬称。

令兄令弟称对方兄弟的敬词。

令妹称对方妹妹的敬词。

令正称对方妻子的敬词。

令坦令婿称对方女婿的敬词。

贤兄贤弟同辈人称对方的敬词。

还有一些称呼,如父母称高堂、椿萱、双亲。

自称父母兄妹为家父、家严、家慈、家兄、舍妹。

称别人庭院为府上、尊府;自称为寒舍、舍下、草堂、茅舍。

妻父俗称丈人,雅称岳父、泰山;妻母俗称丈母,雅称岳母、泰水。

凡年龄小、辈分小的家人称舍弟、舍妹、舍侄。

兄弟称昆仲、棠棣、手足;夫妻称伉俪、配偶、伴侣;妇女称巾帼;男子称须眉;老师称恩师、夫子和先生;学生称门生、受业、弟子、桃李;学堂称寒窗;同学又称同窗等。

父母死后称呼上加“先”字。

父死称先父、先严、先考;母死称先母、先慈、先妣;同辈人死亡后加“亡”字,如亡妻、亡兄、亡妹等。

夫妻一方亡故叫丧偶,夫死妻为寡孀;妻死夫为鳏。

父母双亡儿谓之孤;老年无子谓之独。

十四、古时的等级称谓

君自秦朝统一天下后,“君”就成了皇上的别号了,人世间除了天和地之外,就是“君”最大了。

臣皇帝的部僚,上至三品大夫,下至七品县令均可称臣。

士是知识分子的通称。

但原先的“士”,都是古时诸侯国大夫们管家,因为他们有知识,有才能,因而叫“士”。

现在把“士”都看成当官了。

古时把“士”分作四类:

一是真才实学的学士,如庄子、荀子;二是策士,即谋士,如苏秦、张仪有经世济国之才华;三是方士或术士,如行医、行巫的;四是食客,有士之实却无士之名。

民又叫黎民、庶民、庶人。

古代泛指被统治的人;又说专指农民。

君子古时贵族男子通称。

常常是对有道德、有教养、品行风操好的男人们的尊称。

布衣即“平民”。

古时贵族穿丝穿绸,平民只能穿粗布麻衣,故称“布衣”。

庶民普通老百姓。

十五、年龄的代称

古人对于不同的年龄,都有不同的代称。

总角:

幼年的儿童,头发上綰成小髻,也称毁齿、黄口、黄童。

七岁时曰悼或龆龀。

垂髫:

也指儿童的幼年。

古时儿童未成年时不戴帽子,头发下垂,所以“垂髫”代称儿童的幼年。

又称幼学、弱年、弱龄。

束发:

古代男子成童时把头发束成髻,盘在头顶,后来就把“束发”代称成童的年龄。

成童:

古时称男子年达十五为“成童”或“童子”、“男子”。

但范宁则认为“成童,八岁以上”。

可见,成童到底是几岁,也有不同的说法。

及笄:

古时称女子年达十五为“及笄”,也称“笄年”。

笄是簪子,及笄,就是到了可以插簪子的年龄了。

破瓜:

旧时文人把“瓜”字拆开,成为两个“八”字,称十六岁为破瓜,在诗文中多用于女子。

女子到了十六岁以后就属于待年待守之时,即待嫁的年龄。

弱冠:

古代男子二十岁行冠礼,所以就以“弱冠”代称二十岁。

弱是年少;冠是戴成年人帽子,还要举行大礼。

《论语·为政》有“子曰”: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之语。

后来就以“而立”代称三十岁;以“不惑”代称四十岁;以“知命”代称五十岁;以“耳顺”代称六十岁。

古人又以五十岁为“艾”,六十岁为“耆”。

“艾”“耆”也可泛指老年。

《荀子·致士》:

“耆艾而信,可以为师”。

六十岁又称花甲源出计有功《唐诗纪事》:

“赵攸大中咸通中敦李长吉为短歌”对酒曰:

‘手挼六十花甲子,循循落落如弄珠’。

花甲之年又称“丈乡”“耳顺”之年。

古稀杜甫《曲江》诗:

“酒债寻常行人处,人生七十古来稀。

”后来就以“古稀”为七十岁代称。

古稀之年又称“丈国”之年。

耄:

《礼记·曲礼上》:

“八十、九十曰耄”。

桓宽《盐铁论·孝养》亦称“七十为耄”。

耋:

《诗·秦风·车邻》:

“逝者其耋”。

毛传:

“耋,老也。

八十曰耋”。

杜预有认为“七十曰耋”。

“耄耋”之年又称“丈朝”之岁。

鲐背:

指九十岁老人,又称九秩。

期颐:

《礼记·曲礼上》:

“百年曰期颐”。

郑玄注:

“期,犹要也;颐,养也”。

孔希旦集解:

“百年者饮食、居处、动作,无所不待于养”。

后来就拿“期颐”代称“百岁”。

另有“皓首”、“白首”、“黄发、”“丁年”之说,“皓首”、“白首”是指八十岁以上的老人。

“黄发”是长辈对晚生的称呼。

如“黄发小儿”,带蔑视的态度。

“丁年”泛指成丁之年,即壮年。

成丁各朝代规定不同,隋朝以二十岁为成丁,唐玄宗天宝年间以二十三岁为成丁。

十六、有关其他称谓

高堂、椿萱、双亲均为父母的称谓。

公公、公婆是儿媳对丈夫父母亲的称呼,一般不直接喊“公公”、“婆婆”。

儿媳随丈夫一样称呼其父母。

岳父、岳母:

又叫泰山、泰水,丈人、丈母,是女婿对妻子父母的称谓。

一般不直接喊“岳父”、“岳母”,“泰山”、“泰水”或丈人、丈母。

女婿随妻子一样称呼其妻父母。

亲爷、亲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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