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房地产开发企业本钱核算指导.docx
《万科房地产开发企业本钱核算指导.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万科房地产开发企业本钱核算指导.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万科房地产开发企业本钱核算指导
万科企业本钱核算指导
万科企业本钱核算指导
1、总则
(1)为了增强本钱治理,标准集团企业本钱核算,正确计算开发产品本钱,便于本钱资料的比较和分析,依照《股分会计—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及其附件三“业务会计处置规定”与我国具体会计准那么等有关规定,和集团《财务治理规那么》和《会计治理规那么》的要求,制定本指导。
(2)集团企业本钱核算的任务是:
成立和完善本钱核算基础工作,严格遵守本钱开支范围,合理确信本钱计算对象,正确归集和分派开发本钱及费用,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本钱核算资料,及时发觉本钱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寻求降低本钱的途径。
(3)各企业,成立本钱核算责任制,不断完善本钱核算基础工作,改良本钱核算方法,严格依照国家和集团本钱治理的要求,正确组织本钱核算工作,并自觉同意集团的监督。
2、本钱核算的大体程序
本钱核算的一样步骤:
第一步:
依照本钱核算对象的确信原那么和项目特点,确信本钱核算对象。
第二步:
按本钱核算及治理的要求,设置有关本钱核算会计科目和帐簿,按本钱核算对象归集开发本钱费用。
第三步:
按受益原那么和配比原那么,确信应分摊本钱费用在各本钱核算对象之间的分派方式、标准。
第四步:
将归集的开发本钱费用按确信的方式、标准在各本钱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派。
第五步:
编制项目开发本钱计算表,计算各本钱核算对象的开发总本钱。
第六步:
正确划分完工和在建开发产品之间的开发本钱,别离结转完工开发产品本钱,按建筑面积计算完工产品单位本钱。
第七步:
正确划分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由主管部门划分提供),依照有关规定别离计算可售面积、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本钱,按与结算销售收入配比的原那么正确结转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本钱。
第八步:
编制本钱报表,依照本钱治理和核算要求,总括反映各本钱核算对象的本钱情形。
3、本钱核算对象的确信
(1)本钱核算对象的确信原那么:
应知足本钱计算的需要;便于本钱费用的归集;利于本钱的及时结算;适应本钱监控的要求。
(2)各单位可依照上述原那么,参照以下条件,结合项目开发地址、规模、周期、方式、功能设计、结构类型、装修档次、层高、施工队伍等因素和治理需要等本地实际情形,确信具体本钱核算对象。
①单体开发项目,一样以每一独立编制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所列的单项开发工程为本钱核算对象。
②在同一开发地址、结构类型相同、开完工时刻相近、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或总包的群体开发项目,能够归并为一个本钱核算对象。
③关于开发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开发项目,能够结合项目特点和本钱治理的需要,按开发项目的必然区域或部位或周期划分本钱核算对象。
Ⅰ成片分期(区)开发的项目,能够以各期(区)为本钱核算对象。
Ⅱ同一项目有裙房、公寓、写字楼等不同功能的,在按期(区)划分本钱核算对象的基础上,还应按功能划分本钱核算对象。
Ⅲ同一小区、同一期有高层、多层、复式等不同结构的,还应按结构划分本钱核算对象。
④依照核算和治理需要,对独立的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的配套设施,不论其支出是不是摊入衡宇等开发产品本钱,均应单独作为本钱核算对象。
关于只为一个衡宇等开发项目效劳的、应摊入衡宇等开发项目本钱且造价较低的配套设施,能够不单独作为本钱核算对象,发生的开发费用直接计入衡宇等开发项目的本钱。
(3)本钱核算对象一样应在动工前确信。
一旦确信,不得随意改变,以保证本钱核算的准确性。
4、本钱费用项目及核算内容
(1)开发产品本钱核算应视开发产品的具体情形,按制造本钱法设置本钱项目。
本钱项目一样包括以下六项: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前期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
配套设施费
开发间接费
(2)各本钱项目的开支范围如下:
①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指为取得土地开发利用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要紧包括以下内容:
Ⅰ 土地征用费
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转让费、土地效益金、土地开发费,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补偿合作方地价、合作项目建房转入分给合作方的衡宇本钱和相应税金等。
Ⅱ拆迁补偿费
有关地上、地下建筑物或附着物的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拆迁旧建筑物回收的残值应估价入帐,别离冲减有关本钱。
Ⅲ市政配套费
指向政府部门交纳的大市政配套费,征用生地向本地市政公司交纳的红线外道路、水、电、气、热、通信等的建造费、管线铺设费等。
Ⅳ其他
如土地开发权批复费、土地面积丈量测绘费等。
②前期工程费
指在取得土地开发权以后、项目开发前期的筹建、计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探、测绘、“三通一平”等前期费用。
要紧包括以下内容:
Ⅰ项目整体性批报建费
项目报建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的报批费。
如:
人防工程建设费、计划治理费、新材料基金(或墙改专项基金)、教师住宅基金(或中小学教师住宅补助费)、拆迁治理费、招投标治理费等。
Ⅱ计划设计费
项目立项后的整体计划设计、单体设计费、管线设计费、改
造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含支付社会中介效劳机构的市场调研费),制图、晒图费,计划设计模型制作费,方案评审费。
Ⅲ勘测丈量费
水文、地质、文物和地基勘探费,沉降观测费,日照测试费、拨地钉桩验线费、复线费、定线费、放线费、建筑面积丈量费等。
Ⅳ“三通一平”费
接通红线外施工用临时给排水(含地下排水管、沟开挖铺设费用)、供电、道路(含按规定应交的占道费、道路挖掘费)等设施的设计、建造、装饰和进行场地平整发生的费用(包括动工前垃圾清运费)等。
Ⅴ临时设施费
工地甲方临时办公室,临时场地占用费,临时借用空地租费,和沿红线周围设置的临时围墙、围栏等设施的设计、建造、装饰等费用。
临时设施内的资产,如空调、电视机,家具等不属于临时设施费。
Ⅵ预算编、审费
支付给社会中介效劳机构受聘为项目编制或审查预算而发生的费用。
Ⅶ其他
包括挡光费、危房补偿鉴定费、危房补偿鉴定技术咨询费等。
③基础设施费
指项目开发进程中发生的小区内、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项目之外的道路、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排污、排洪、通信、照明、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费用,红线外两米与大市政接口的费用,和向水、电、气、热、通信等大市政公司交纳的费用。
要紧包括以下内容:
Ⅰ道路工程费
小区内道路铺设费。
Ⅱ供电工程费
变(配)电设备的购买费,设备安装及电缆铺设费,供(配)电贴费、电源建设费,交纳的电增容费等。
Ⅲ给排水工程费
自来水、雨(污)水排放、防洪等给排水设施的建造、管线铺设费用,和向自来水公司交纳的水增容费等。
Ⅳ煤气工程费
煤气管道的铺设费、增容费、集资费,煤气配套费,煤气进展基金、煤气挂表费等。
Ⅴ供暖工程费
暖气管道的铺设费、集资费。
Ⅵ通信工程费
线路的铺设、配套费,电缆集资费,交纳的增容费等。
Ⅶ电视工程费
小区内有线电视(闭路电视)的线路铺设和按规定应交纳的有关费用。
Ⅷ照明工程费
小区内路灯照明设施支出。
Ⅸ绿化工程费
小区内人工草坪、栽花、种树等绿化支出;绿地建设费。
Ⅹ环卫工程费
指小区内的环境卫生设施支出。
如垃圾站(箱)、公厕等支出。
Ⅺ其他
小区周围设置的永久性围墙、围栏支出、园区大门、园区监控工程费、自然下沉整改费等。
④建筑安装工程费
指项目开发进程中发生的列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项目内的各项费用(含设备费、出包工程向承包方支付的临时设施费和劳动保险费),有甲供材料、设备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设备费。
发包工程应依据承包方提供的经甲方审定的“工程价款结算单”来确信。
要紧包括以下内容:
Ⅰ土建工程费
a.基础工程费:
土石方、桩基、护壁(坡)工程费,基础处置费、桩基咨询费。
b.主体工程费:
即土建结构工程费(含地下室部份)。
c.有甲供材料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费。
Ⅱ安装工程费
a.电气(强电)安装工程费:
主体工程内的照明等电气设施安装费,有甲供材料、设备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设备费。
b.电讯(弱电)安装工程费:
主体工程内的通信、保安监视、有线电视系统等电讯设施安装费。
c.给排水安装工程费:
主体工程内的上下水、热水等给排水设施安装费。
d.电梯安装工程费:
主体工程内的电梯及其安装、调试费。
e.空调安装工程费:
主体工程内的换热站、冷冻站、风机盘管操纵、楼宇自控系统等空调设施安装费。
f.消防安装工程费:
主体工程内的自动喷洒、消防栓、消防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安装费。
g.煤气安装工程费:
主体工程内的煤气管线等燃气设施安装费。
h.采暖安装工程费:
主体工程内的水暖、汽暖等供热设施安装费。
i.上述各项如有甲供材料、设备,还应别离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设备费。
Ⅲ 装修工程费
内外墙、地板(毯)、门窗、厨洁具、电梯间、天(顶)蓬、雨蓬等的装修费,有甲供材料的,还应包括相应的甲供材料费。
Ⅳ项目或工程监理费
指支付给聘请的项目或工程监理单位的费用。
Ⅴ其他
工程扫尾所发生的零星工程费和乙方保修期后应由开发商承担的维修费(零星工程费和乙方保修期后应由开发商承担的维修费能够归类的,应按从属主体原那么归类计入上述相应费用中),现场垃圾清运费、工程保险费等。
⑤ 配套设施费
指衡宇开发进程中,依照有关法规,产权及其收益权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不能有偿转让也不能转作自留固定资产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
该本钱项目下按各项配套设施设立明细科目,具体核算内容可区别以下情形:
Ⅰ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可不能产生经营收入的不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支出,如建造消防、水泵房、水塔、锅炉房(建筑本钱)、变电所(建筑本钱)、居委会、派出所、岗亭、儿童乐园、自行车棚、景观(建筑小品)、环廊、街心公园、凉亭等设施的支出。
Ⅱ在开发小区内发生的依照法规或经营老例,其经营收入归于经营者或业委会的可经营性公共配套设施的支出,如建造幼托、邮局、图书馆、阅览室、健身房、游泳池、球场等设施的支出。
Ⅲ开发小区内城市计划中规定的大配套设施项目不能有偿转让和取得经营收益权时,发生的没有投资来源的费用。
Ⅳ关于产权、收入归属情形较为复杂的地下室、车位等设施,应依照本地政府法规、开发商的销售许诺等具体情形确信是不是摊入本本钱项目。
如开发商通过补交地价或人防工程费等方法,取得政府部门认可,取得了该配套设施的产权,那么应作为经营性项目独立核算。
⑥开发间接费
指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组织和治理开发产品的开发建设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开发间接费的内容包括:
Ⅰ 现场治理费用
内部独立核算的、开发项目现场治理的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修理费、办公费、办公用水电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运输费、通信费、业务交际费、劳动爱惜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周转房摊销等。
Ⅱ利息并借款费用
直接用于项目开发所借入资金的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减去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的净额。
Ⅲ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剂税
按规定应计缴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剂税。
Ⅳ 物业治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
按规定应拨付给业主治理委员会的由物业治理公司代管的物业治理基金、公建维修基金或其他专项基金。
Ⅴ 质检费
包括按规定支付给质检部门的质量查验费,项目发生的材料、设备质量查验费、工程质量自检费、工程完工验收费等质量鉴定性费用。
Ⅵ 其他
项目交付利用后发生的,按规定或协议应由开发商承担、补助给物业治理公司的水、电、煤气、暖气等价差,和其他应计入开发间接费的费用。
(3)开发企业期间费用的开支范围
①营业费用
指在开发产品销售环节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
Ⅰ已完开发产品销售以前的改装修复费,开发产品看护费及按规定或协议应交物业治理公司的空屋物业治理费,依照规定或协议应承担的按单位、面积分摊的空屋和自留、自用物业水电费等。
Ⅱ小区内、主体外临时样板房、售楼处的设计、建造、装饰等费用。
样板房、售楼处内的资产,如空调、电视机等资产性购买支出不得在销售费用列支。
主体内临时样板房、售楼处的设计、建造、装饰等费用在衡宇开发本钱中列支。
Ⅲ开发产品销售、转让、出租进程中发生的广告审批费、广告制作费(含资料制作费)、广告宣传费、展览费、销售模型(沙盘)制作费、代销手续费、销售效劳费、咨询费、办销售许可证时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物业治理启动金、商品房注册记录费、产权交易费(或商品房交易手续费)、衡宇面积审核费、衡宇评估费、诉讼费、中介佣金、销售许可证、外销费等。
Ⅳ专设销售机构的职员工资、工会经费、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业务交际费和其他经费。
②治理费用
指企业行政、财务、人事等行政治理部门,为组织和治理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
Ⅰ行政治理部门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包括驾驶员保险费)、折旧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用水电费等。
Ⅱ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Ⅲ财产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Ⅳ税金:
指依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利用税、土地利用税(金、费)、印花税等。
Ⅴ审计费、咨询费、聘请中介机构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董事会费、公司活动费等。
Ⅵ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Ⅶ坏账损失及存货盘亏、毁损损失。
Ⅷ环境费:
支付清洁工的工资、摆花费、租花费等
Ⅸ租金:
包括衡宇租金、车库租金等。
Ⅹ分摊上级治理部门和总部的治理费和其他治理费等。
③财务费用
指企业为筹集开发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利息净支出(减去利息资本化部份)、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含单据工本费),和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5、会计科目与帐簿设置
(1)“开发本钱”科目
核算在衡宇等产品开发进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各级明细科目的设置详见“房地产本钱核算科目明细表”。
(2)“开发间接费”科目
归集和分派在衡宇等产品开发进程中,本单位项目、设计、工程、预算、材料等业务部门为组织与治理开发项目建设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这种费用由本科目归集并按必然方式、标准分派后,再计入各本钱核算对象的“开发间接费”本钱项目中去)。
各级明细科目的设置详见“房地产本钱核算科目明细表”。
(3)“预提费用”科目
核算按权责发生制原那么和受益期限、对象,应由本受益期、受益对象承担的尚未支付的本钱、费用。
本科目一样应按费用的内容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核算。
应预提的费用一样包括:
配套设施费;与合作单位共建项目应负担的由合作单位垫付的费用;租金;保险金;借款利息;修理费用及应由本受益期、受益对象承担的尚未支付的地价等。
费用预提的时刻:
应由衡宇等开发产品负担的费用,应在结转衡宇等开发产品时预提。
配套设施费的预提范围、条件、依据和计算方式:
①范围:
开发小区内不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将发生的费用。
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将发生的费用不得预提。
②条件:
配套设施费的预提条件为:
衡宇与配套设施非同步开发(有前有后、穿插进行);先建衡宇,后建配套设施。
③依据:
拟建配套设施的预算本钱或打算本钱。
④计算方式:
某本钱核算对象应该项开发产品预算配套设施费
=-------------------------------------------*100%
预提的配套设施费本钱(或打算本钱)预提率
配套设施该配套设施的预算本钱(或打算本钱
=------------------------------------------------------------*100%
费预提率应负担该配套设施费各开发产品的预算成本(或打算本钱)
式中应负担该配套设施费的开发产品一样应包括衡宇、能有偿转让的小区内大配套设施。
(4)“待摊费用”科目
核算按权责发生制原那么和受益期限、对象在本期发生但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一起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之内的费用。
如:
项目开发前期为项目开发而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分摊期限为估量项目开发期,项目开发期超过一年的列“长期待摊费用”)、广告费、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费等。
本科目一样应按费用的内容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核算。
(5)“开发产品”科目
核算已开发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开发产品的实际本钱。
各级明细科目的设置详见“房地产本钱核算科目明细表”。
各单位在进行“开发产品”核算的同时,应搜集、整理具体到每户的可售面积组成、销售及其回款情形的详细资料。
6、本钱费用的归集与分派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一样能分清本钱核算对象的,可直接计入衡宇等本钱核算对象的本钱项目中;若是分不清本钱核算对象,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本钱核算对象负担时,可先在“开发本钱—土地开发—土地费用”科目进行归集,再将其分派计入有关本钱核算对象的开发本钱;也能够直接分派计入“开发本钱--有关本钱核算对象----土地拆迁及补偿费”。
有关分派方式为:
①按土地面积计征地价、进行补偿、缴纳市政配套费时
方式一:
先按小区的占地面积将地价和拆迁补偿费分派到各小区;再将分派到各小区内的地价和拆迁补偿费,按小区内衡宇等本钱核算对象和道路、广场等公用处所的占地面积进行直接分派;然后将分派到小区内道路、广场等公用处所占地面积的地价和拆迁补偿费,按衡宇等本钱核算对象的占地面积进行间接分派,计入衡宇等本钱核算对象的的开发本钱;衡宇等本钱核算对象的直接分派数加间接分派数,即为该衡宇等本钱核算对象应负担的地价和拆迁补偿费。
方式二:
也可将公用占地面积先分摊到衡宇等本钱核算对象的占地面积上,衡宇等本钱核算对象自身的占地面积加分摊的公用占地面积,再乘以单位面积的地价及拆迁补偿费来分派。
②按建筑面积计征(或补偿)时:
不论是公共用地仍是衡宇等本钱核算对象自身用地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本钱项目内的费用,均应按衡宇等本钱核算对象的建筑面积来分摊。
(2)前期工程费
能够分清本钱核算对象的,可直接计入衡宇等本钱核算对象的“前期工程费”本钱项目;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本钱对象负担的前期工程费,可通过“开发本钱—土地开发—前期工程费”科目归集,再按建筑面积(包括在建及未建面积)分派计入各本钱核算对象的本钱项目。
(3)基础设施费
一样能够区分本钱核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衡宇等本钱核算对象的“基础设施费”本钱项目中;若是在开发的建设场地上有多个开发项目,不能区分本钱核算对象时,其基础设施费应先在“开发本钱—土地开发—基础设施费”科目进行归集,待基础设施建设完毕后,将归集的费用按建筑面积(包括在建及未建面积)分派计入有关本钱核算对象的“基础设施费”本钱项目中。
(4)建筑安装工程费
①一样应在与承包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按承包单位依照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提出,经甲方审定、两边确认的“已完工程月报表”、“工程价款结算单”所确信的工程价款,直接计入衡宇等本钱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钱项目。
②预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和备料款,不能直接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费支出,计入“开发本钱”科目,应先在“预付帐款—预付承包单位款”科目核算,待工程价款结算时,再从实际应付工程款中扣回。
③对几个工程一并招标出包且按标价结算的,应在工程完工结算工程价款时,按每一个工程(或本钱核算对象)的预算造价占各项工程预算造价之和的比例,计算各自的标价即实际建筑安装工程费。
依照经计算得出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计入有关衡宇等本钱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钱项目。
计算公式为:
某项工程的实际该项工程预算造价
=工程标价*----------------------------------
建筑安装工程费各项工程预算造价合计
(5)配套设施费
凡是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配套设施所发生的支出,均应计入衡宇等本钱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本钱项目:
①配套设施和衡宇等开发产品同步建设的情形下:
Ⅰ能分清本钱核算对象的,应直接计入衡宇等本钱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本钱项目。
Ⅱ不能分清本钱核算对象的,应先由“开发本钱—配套设施开发”科目的相应本钱项目进行归集,再分派计入衡宇等本钱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本钱项目。
②配套设施和衡宇等开发产品非同步建设(有前有后、穿插进行)的情形下:
应先通过“开发本钱—配套设施开发”科目进行归集,待配套设施完工后,再按衡宇等本钱核算对象的建筑面积和分项平行结转法,分派计入衡宇等本钱核算对象的本钱项目。
③先开发衡宇等开发产品,后建配套设施;或衡宇等开发产品已开发完工移交或出售,而配套设施尚未全数完工的情形下:
可按配套设施的预算本钱(或打算本钱)进行预提,并归集在“开发本钱—配套设施开发”科目的相应本钱项目,再按衡宇等本钱核算对象的建筑面积,分派计入衡宇等本钱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本钱项目。
预提数与实际数的差额,应在配套设施完工时调整衡宇等本钱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本钱项目。
Ⅱ若是预提的配套设施费含有多种配套设施项目,应在每项配套设施完工时,逐项结转并随时调整衡宇等本钱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本钱项目,不得等全数配套工程完工后一次调整。
凡是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支出,不得计入衡宇等本钱核算对象的本钱,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应分派的其他配套设施费,应计入其开发本钱的“开发本钱—配套设施开发—配套设施费”项目中。
(6)开发间接费
①应先通过“开发间接费”科目归集,于每季末依如实际发生数按建筑面积分派计入各项目的各本钱核算对象,一样不得以打算数计入开发本钱。
如依照开发特点,确需采取预提开发间接费方法时,预提数与实际支出数之间的差额应于年度终了时一次进行调整。
②本钱应计入衡宇等开发产品的不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留作自用的固定资产,均不分派开发间接费。
③若是有周转房,每一个月应计入开发间接费的周转房摊销,可对照衡宇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采纳平均年限法进行摊销,并按周转房造价4%计算残值。
(7)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
①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限:
可自房地产产品开发投入起至完工交付时止,其间开发商主动实施的停工其间不包括在内;
②可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包括:
与开发项目直接相关的借款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债券溢价,减去债券折价、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和借款到位后、利用前的其他投资收益,如利息收入等减项微小也可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可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不包括借款手续费及佣金等;
③可确信借款用途并专款专用的,可将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受益的本钱核算对象;不能分清具体用途的借款费用,可采纳各项目累计投资额、各项目缺口资金等标准在受益的各本钱核算对象间分摊;若是一次性利息数额较大时,也可先通过“待摊费用”归集后,再分派计入各本钱核算对象的“开发间接费”。
某本钱计算对象完成投资额
分派比例=-------------------------×100%
项目完成投资总额
7、本钱报表
(1)报表种类:
各企业应按要求编报本钱报表。
本钱报表要紧包括:
①“房地产本钱结转情形表”;
②“房地产本钱比较分析表”;
③“开发间接费明细表”;
④“综合情形表”;
⑤“房地产本钱合同执行情形表”;
(2)编报时刻:
本钱报表报送时刻为每季后10日内,年度报表时刻以决算通知为准,另外总部可依照项目开发的不同时期要求报送有关本钱报表。
(3)编报要求:
详见总部财务部统一印发的表样及各表的说明。
8、附则
本指导适用于集团所属的控股经营和受托非控股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各企业可依照自身开发项目情形,进行补充完善并制定本单位本钱核算的具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