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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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11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
1、编制说明
为强化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在施工生产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和健康,减少或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主管领导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认真贯彻《劳动法》和《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作为施工中的永恒主题,做到三个不变:
即职业健康安全中的安全第一位置在任何时候不能变,主管领导抓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不能变,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综合管理不能变。
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负责、行政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科技进步,实行科学管理,强化全员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提高技术素质,重点搞好施工现场安全控制工作,形成一个领导重视、层层负责、人人把关的安全生产新局面。
项目部要坚持“从严治本,基础取胜”的指导思想,把职业健康安全基础建设当作安全管理的中心任务,长期不懈地抓下去。
重点抓好职工队伍素质、班组、规章办法,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落实机制建设等六个方面。
全体参战人员齐心合力,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科学组织均衡生产,做到布局合理,重点突出,消除人为不利因素,治理事故隐患,为全体员工的职业健康和项目部的生产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项目部按规定设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
组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项目副经理;
成员:
安全总监、总工、安质部长、工程部长、财务部长、综合部长;
各施工队相应成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队长任组长,副队长和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并上报安质部登记存档。
2、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
(1)无员工因工死亡率、重伤;轻伤率控制在0起;
(2)无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及财产损失;
(3)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把职业病控制在最低限度。
3、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对安全管理工作要起到监督保证作用,应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和规章办法,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实施。
(2)要组织制定和贯彻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和安全办法;要建立以行政主管领导为主体的党政工团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安全保障体系;开展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排除职工后顾之忧。
(3)保证各种生产建筑物、技术设备和工具等符合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业卫生标准,组织和贯彻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改善劳动条件,要审批劳动安全工作业务活动经费,保证劳动保护经费合理的利用。
(4)按照“四不放过”(即: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调查,处理安全事故,定期组织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职业病发生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拟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5)施工班组长应严格遵循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规章办法,负责合理地组织生产,在各项活动中都必须包括安全工作。
(6)确保作业环境、生产设备、工具和辅助设施符合安全、卫生规程的要求;负责提出劳动安全防护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组织实施。
(7)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安全作业知识、安全管理办法和劳动纪律的教育并组织学习,认真执行各项办法,保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8)项目部应掌握本单位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合理组织劳力,对有禁忌职业病的人员,不准安排其禁忌工种的工作。
(9)发挥安全检查员和班组安全员的作用,支持和保证他们正常行使职权。
(10)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处理、制定预防措施,要抓好落实和按时间向上级报告,并对其准确性负责,要调查事故原因,研究事故处理意见和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并督促落实执行。
(11)项目经理和主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职责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项目经理和主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对本项目部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的领导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办法,定期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向职工大会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和所采取的措施。
经常督促各级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表扬、鼓励那些在安全生产上做出贡献的职工。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12)总工和工程部长职责
项目部总工和工程部长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技术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要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认真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13)安质部部长职责
安质部长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熟悉掌握国家、省、市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安全施工标准,根据施工实际,组织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督促项目部下属单位建立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办法,组织下属定期和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实行检查、监督,督促下属单位落实各种安全生产措施。
参与对伤亡事故及重大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督促下属单位对事故隐患的消除,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
(14)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员的职责
在项目行政领导和上级安全部门的指导下,对施工安全负直接监督检查把关责任;
监督检查对上级有关保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指示以及现行规章办法、命令、措施等的贯彻执行;
参加工程开工前安全措施的制定,施工中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评比活动;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中有关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按规定正确向上级上报事故快报、电话月报和全年统计报表及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整理安全管理有关资料,建立完善的安全台帐;
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各项安全达标活动,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对违章施工情况提出纠正意见和要求,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遇有严重危及施工生产安全的隐患,有权责令暂停作业,并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处理;
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施工安全问题;安全员有以下失职情况,要追究责任:
①不认真进行施工安全监督,事故隐患未得到及时发现和清除而酿成事故者;
②对危及安全的情况不加以制止而酿成事故者;
③发生事故后,不按规定时间如实报告或对事故单位及责任者进行袒护者。
(15)施工队长、分管安全工作副队长的职责
对承建工程的施工安全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组织全面落实《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中“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组织班组严格按操作规程、技术安全措施进行施工,主持工班、工种、工序交接检查,针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认真研究对策,及时清除。
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正确处理安全、进度和效益之间的关系,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
及时奖励安全生产成绩好、消除隐患及时、阻止安全事故发生的班组和个人;
发生事故时,做好紧急救援和保护现场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严肃处理;
全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学习,督促安全员做好安全台帐。
(16)工程师的职责
工程师对施工的技术安全措施及指导安全施工负主要责任。
熟悉工程类别及各工程的安全规程。
掌握和贯彻有关技术设计和技术指导的法规。
对每项工程的施工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从技术角度杜绝事故隐患。
对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必须充分考虑和严格落实安全施工措施。
对下属施工单位违章做业,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情况下蛮干的现象加以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17)班组长的职责
在队长领导下,对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施工区域)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在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安全措施中,结合负责施工的工程特点,做好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根据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以书面形式逐条向作业人员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检查操作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制止违章冒险行为;
参加施工队组织的安全检查,对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施工区域)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
发生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并填写事故登记表,认真贯彻防范措施。
(18)操作岗位人员的职责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刻苦学习安全理论、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施工能力;
自觉遵守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办法,服从干部、安全员和其他人员的领导和劝告,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同时有责任劝阻和纠正共同作业者的错误操作;
积极参加群众性的安全管理活动和安全技术革新活动,对现场所用的设备进行改造、装配安全防护装置,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抵制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上级指示,并可越级向更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发生事故后,立即进行抢救,积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实事求是地向上级和调查组反映事故发生全过程的情况。
(19)班组义务安全员的职责
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改造的建议并配合实施;
监督检查、指导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具、器具和器材;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报告班组长和安全员进行整治;
劝阻、制止班组成员的违章作业行为,抵制违章指挥。
4、安全管理规章
(1)施工队要及时与项目部签订每年的安全包保责任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由项目部与各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及时协调施工与运营的关系,解决各单位施工的安全问题。
(2)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管理工作,严格派车办法,严格酒后开车和无证驾驶。
(3)机械操作员必须经有关单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酒后或患病时操作,严禁精神失常者操作机械,非本机人员不得上机操作。
(4)机械在危险地带和有明显障碍物地段施工作业时(如上有电力线、中间有电缆线、地下有电缆线、左右有既有线等),必须指派专人指挥,设防护员,设明显的安全警示牌和驻站联络员,否则不予施工。
(5)凡是在施工现场的人员一律佩带安全帽、防滑鞋和防护服,不准穿拖鞋、带小孩、喝酒上班,操作时不准抽烟、吃东西、闲谈、打闹、开玩笑、看书、看报或作妨碍操作的动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开机械必须熄灯停机。
5、外部劳动安全管理
(1)外部劳务泛指企业使用的临时工、季节性农民工和业主指定工序分包工程的地方施工企业队伍,是企业施工力量的补充,企业要把外部劳务纳入全员安全管理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按照公司外部劳务管理程序实施管理。
(2)项目部录取的临时、季节性农民工应视同内部员工一样进行安全管理,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由所在单位如实统计上报,影响企业安全成绩的,按规定予以罚款。
6、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评比与奖罚
(1)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全项目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各队的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各队的安全检查、监督、落实工作。
每道分项工程未经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步操作。
(2)项目部设安全流动红旗,并在平时的安全检查工作中做好记录。
(3)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除项目部每月4次检查外,班组应每天进行岗前检查,对安全隐患立即逐一消除。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和队专职安全员,不定期检查、督促各单位安全措施的制订和落实情况,发现不遵守安全规章的单位和个人,当场制止,并督促其立即纠正,不听劝阻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的罚款,遇有严重危及施工生产安全的隐患,有权责令暂停作业,并及时报告单位处理。
(4)开展安全施工竞赛活动,在每季度的安全大检查中通过检查情况评比优胜单位。
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给予奖励,做得差的单位除给予罚款外,还将在全线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甚至勒令停工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