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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复习资料

案例一:

某国A公司向加拿大B公司以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4月份装运、B公司于4.10开来不可撤销信用证,此证按《UCP600》办理、证内规定,撞运气不得晚于4.15,此时我方已来不及办理租船订舱、立即要求B公司装期延至5.15.随后B公司来电称,同意延船期、有效期也顺延一个月、我A公司于5.10装船、提单签发了5.10,于5.14将全套单据交银行办理支付。

问、我国A公司能否顺利结汇、为什么?

答:

信用证最后是否修改了船期和有效期,如果修改了,且没有其他不符点的话就没太大的问题,如果没修改信用证,这个看贵司和客人的关系了,如果好应该没问题,如果不好的话,市场好也没有太大关系,如果市场也不好的话,那出问题基本是一定的了,当然,好好给客人沟通一下吧,既然让你们装船了,那说明他们还是想要货的,所以也不用担心,不过以后一定要注意了,签了合同就一定要严格执行,否则风险会很大,延期交货1个月,黄瓜菜都凉透了!

还有一定要及时修改信用证,一定要确保没有不符点才发货

案例二:

某国一公司以CIF鹿特丹出口食品1000箱,即期信用证付款,货物装运后,出口商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

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商复验发现下列情况:

1、该批货物共有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2个批号涉及200箱内含有沙门氏细菌超过合同标准。

2、收货人实际收到998箱,缺少2箱。

3、有15箱货物外表状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缺少60公斤。

问:

根据上述案情,进口商应分别向谁索赔?

答:

(1)种情况应向卖方索赔,因原装货物有内在缺陷。

(2)种情况应向承运人索赔,因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在目的港应如数交足。

第(3)种情况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属保险单责任范围以内,但如进口人能举证原装数量不足,也可向卖方索赔。

案例三:

A公司与马来西亚B公司订立FCA合同,购买500吨白糖,合同约定提货地为B公司所在地。

2000年7月3日,A公司派代理人到B公司提货,B公司已将白糖装箱完毕并放置在临时敞蓬中,A公司代理人由于人手不够,要求B公司帮助装货,B公司认为已履行完应尽义务,故拒绝帮助装货。

A公司代理人无奈返回,3日后A公司再次到B公司所在地提走货物。

但是,在货物堆放的3天里,因遇湿热台风天气,货物部分受损,造成10%的脏包。

问:

该损失应由哪一方承担?

答:

Incoterms2000重新规定了FCA术语下装货和卸货的义务:

交货地在卖方所在地时,卖方负责装货;交货地在卖方所在地之外时,卖方不负责卸货。

可见,在本案中,B公司将货物装箱并存放后,并未履行完交货义务,B公司应负责装货。

A公司在3日后自行派人将货物装车并提走,可以视为放弃了要求B公司装货的权利,但在此之前的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仍应由B公司承担。

计算题

(计算CIF价及保险费)一批出口货物CFR价为99450美圆,现客户要求改CIF价加一成投保海运一切险,我同意照办。

如果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5%,请计算:

(要求写出计算公式及计算过程)。

 1)我方应报的CIF价。

2)我方应该向客户收多少保险费?

  

答:

CIF=CFR/[1-保险费率×(1+投保加成)]=99450/[1- ×0.5% ×1.1]=100,000USD 

I = CIF -CFR = 100000-99450 =550USD 

 或 I = CIF ×保险费率×(1+投保加成)       = 100,000USD × 0.5% × 1.1        = 550USD

(加保险费计价) 一批出口货物做CFR价为250000美元,现客户要求改报CIF价加20%投保海运一切险,我方同意照办,如保险费率为0.6%时,我方应向客户报价多少?

 解:

CIF=CFR+保险费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CIF×(1+20%)×0.6% CIF=CFR+CIF×(1+20%)×0.6% 

CIF=CFR÷(1-120%×0.6%)=250000÷0.9928=251813.05美元  答:

我方应报价251813.05美元

(公式)1各术语计价、 FOB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 ;CFR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 ;CIF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净利润 

2各术语转换价、 FOB价换算为其它价:

CFR=FOB价+运费 ;CIF=(FOB+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CFR价换算为其它价:

FOB价=CFR价-运费 ;CIF价=CFR价 /(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CIF价换算为其它价:

FOB=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CFR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

3、含佣价和净价的计算 :

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CIFC4%=CIF净价÷(1-佣金率)  =2000 ÷(1-4%)=2083.33(美元) 

4、换汇成本的计算(计算题) 分析:

出口换汇成本 <外汇牌价 ,说明盈利。

出口商品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人民币)/出口外汇净收入(美元) 

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 出口商品购进价(含增值税)+定额费用 – 出口退税收入 定额费用 = 出口商品购进价×费用定额率 

退税收入 = 出口商品购进价÷(1+增值税率)×退税率 

我国甲公司出口新加坡乙公司货物,总货价是CIF新加坡80000美元,其中运费为3800美元,

保险费为176美元,该货物的出口总成本是58万人民币。

当天银行外汇牌价为8.2650元。

 求:

该笔交易的出口换汇成本。

 

解:

出口换汇成本=出口商品总成本(人民币)/ FOB出口外汇净收入(美元) = 580000 / (80000-3800-176) = 7.63 答:

因为7.63小于8.2650 ,所以盈利。

计算盈亏率:

出口商品共500件,每件报价为10美元CIF伦敦,其中运费为200美元,保险费为100美元。

进价每件为人民币50元,国内增值税率为17%,费用定额率为10%,出口退税率为13%,银行美元买入价为8.2650人民币元/美元。

求:

该笔交易的出口换汇成本及盈亏率。

这笔交易是盈是亏?

 

解:

货价=购货成本/ (1+增值税率)=500×50 / (1+17%)=21367.52     ;出口退税额=货价×出口退税率  =21367.52×13%=2777.78 ;总成本=购货成本(货成本=进价×数量)+定额费用 – 出口退税额 =500×50+500×50×10%-2777.78=24722.22(元人民币)  ;

出口外汇净收入=收入(数量×每件报价)-运费-保险费=500×10-200-100=4700(美元) ;

出口换汇成本=总成本÷出口外汇净收入 =24722.22÷4700=5.26(元人民币/美元)     

出口盈亏率=出口盈亏额÷出口总成本 =(4700×8.265-24722.22) ÷24722.22=57% 

1、印度孟买一家电视机进口商与日本京都电器制造商洽谈买卖电视机交易。

从京都(内陆城市)至孟买,有集装箱多式运输服务,京都当地货运商以订约承运人的身份可签发多式运输单据。

货物在京都距制造商5公里的集装箱堆场装入集装箱后,由货运商用卡车经公路运至横滨,然后再装上船运至孟买。

京都制造商不愿承担公路和海洋运输的风险;孟买进口商则不愿承担货物交运前的风险。

试对以下问题提出你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1)京都制造商是否可以向孟买进口商按FOB、CFR、CIF术语报价?

(2)京都制造商是否应提供已装船运输单据?

(3)按以上情况,你认为京都制造商应该采用何种贸易术语?

答:

(1)京都制造商不可以向孟买进口商按FOB、CFR、CIF术语报价。

因为这三个术语只适合水运,交货点都在装运港船舷,即本案中的横滨港船舷。

但本案中京都制造商不愿承担京都至横滨这段公路运输的风险,因此交货点应该在京都,适用多式联运。

所以不能按FOB、CFR、CIF术语报价。

(2)京都制造商不需提供已装船运输单据。

因为多式联运方式下不需要提供已装船提单。

(3)按以上情况,京都制造商应该采用交货点在货交承运人处,适用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如FCA京都、CPT孟买、CIP孟买。

因为这三种术语的交货点都在京都货交承运人处,一旦在京都完成交货,京都制造商就不用承担之后发生的风险,符合京都制造商的要求;另一方面,印度进口商也无需承担交货前的风险,符合印商的要求。

不过这三个术语中CIP术语为首选,因为此术语中包含保险,京都至孟买的风险可由保险公司承保,如果发生承保范围内的风险,印商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2、新加坡A公司与马来西亚B公司订立FCA合同,购买500吨白糖,合同约定提货地为B公司所在地。

2010年7月3日,A公司派代理人到B公司提货,B公司已将白糖装箱完毕并放置在临时敞蓬中,A公司代理人由于人手不够,要求B公司帮助装货,B公司认为已履行完应尽义务,故拒绝帮助装货。

A公司代理人无奈返回,3日后A公司再次到B公司所在地提走货物。

但是,在货物堆放的3天里,因遇湿热台风天气,货物部分受损,造成10%的脏包。

问:

该损失应由哪一方承担?

答:

我国黑龙江某外贸公司2004年以FOB条件签订了一批皮衣买卖合同,装船前检验时货物的品质良好且符合合同的规定。

货到目的港后卖方提货检验时发现部分皮衣有发霉现象,经调查确认原因是由于包装不良导致货物受潮引致,据此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

但是卖方认为货物在装船前品质是合格的,发霉在运输途中发生的,因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争议应作何处理?

2000通则和2010通则的主要区别

 INCOTERMS2010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0与2000相比主要变化有:

  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2.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DeliveredDutyUnpaid)、DAF(DeliveredAtFrontier)、DES(DeliveredExShip)、DEQ(DeliveredEx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DutyPaid)。

   3.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DeliveredAtTerminal)与DAP(DeliveredAtPlace )。

   4.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不变。

主要变化及说明

       1.两种新的术语——DAT和DAP

     通则已经将13种不同的术语减为11种。

DAT和DAP(指定目的地和指定地点交货),取代了DAF,DES,DEQ和DDU而实现的。

所谓DAT和DAP术语,是“实质性交货”术语,在将货物运至目的地过程中涉及的到所有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

此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因此也适用于各种DAF,DES,DEQ以及DDU以前被使用过的情形。

       2.11种贸易术语的分类

       2000通则中的13种术语按术语缩写首字母分成四组,即,E组(EXW),F组,C组以及F组。

这种分类反映了卖方对于买方的责任程度。

FCA,或者适用国内贸易的EXW,利用交货的完成以及在尽可能早的时间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从而赋予卖方最少的责任。

相反地,D组术语,或者说“实质性交货”术语,利用交货的完成以及在尽可能晚的时间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从而赋予卖方最多的责任。

这种分类仍然很重要,尤其是在当事人对2010通则中的中11种贸易术语作出选择时。

       然而,2010通则将这11种术语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类。

  第一类包括那些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运输的七种术语。

EXW,FCA,CPT,CIP,DAT,DAP和DDP术语这类。

这些术语可以用于没有海上运输的情形。

但要谨记,这些术语能够用于船只作为运输的一部分的情形,只要在卖方交货点,或者货物运至买方的地点,或者两者兼备,风险转移。

       第二类,实际上包含了比较传统的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的4种术语。

这类术语条件下,卖方交货点和货物运至买方的地点均是港口,所以“唯海运不可”就是这类术语标签。

FAS,FOB,CFR,CIF属于本类术语。

       3.国内和国际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在传统上被运用于表明货物跨越国界传递的国际销售合同。

然而,世界上一些地区的大型贸易集团,像东盟和欧洲单一市场的存在,使得原本实际存在的边界通关手续变得不再那么有意义。

因此,2010通则的编撰委员会认识到这些术语对国内和国际销售合同都是适用的;所以,2010通则在一些地方作出明确说明,只有在适用的地方,才有义务遵守出口/进口所需的手续。

       两方面的发展使国际商会确信在这个方向上作一个改动是适时的。

首先,一个强有力的证据就是事实上很多交易者将通则普遍运用于纯粹的内贸合同。

另一个原因就是在美国人们更愿意选择通则而不是统一商法典装运和交货条款运用于国内贸易。

       4.使用指南

       每一种2010通则中的术语在其条款前面都有一个使用指南。

指南解释了每种术语的基本原理:

何种情况应使用次术语;风险转移点是什么;费用在买卖是如何分配的。

这些指南并不是术语正式规则的一部分:

它们是用来帮助和引导使用者准确有效地为特定交易选择合适的术语。

       5.电子通讯

       通则的早期版本已经对需要的单据作出了规定,这些单据可被电子数据交换信息替代。

不过现在2010通则赋予电子通讯方式完全等同的功效,只要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或者在使用地是惯例。

在2010的生命期里,这一规定有利于新的电子程序的演变发展。

       6.保险

       2010通则是自全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修改以来的第一个版本,这个最新版本在所修改内容中充分考虑了这些保险同款的变动。

2010通则在涉及运输和保险合同的A3/A4条款中罗列了有关保险责任的内容,原本它们属于内容比较泛化而且有着比较泛化标题“其他义务”的A10/B10款。

在这方面,为了阐明当事人的义务,对A3/A4款中涉及保险的内容作出修改。

       7.有关安全的核准书及这种核准书要求的信息

       如今对货物在转移过程中的安全关注度很高,因而要求检定货物不会因除其自身属性外的原因而造成对生命财产的威胁。

因此,在各种术语的A2/B2和A10/B10条款内容中包含了取得或提供帮助取得安全核准的义务,比如货物保管链。

       8.码头装卸费

       按照“C”组术语,卖方必须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约定目的地:

表面上是卖方自负运输费用,但实际上是由买方负担,因为卖方早已把这部分费用包含在最初的货物价格中。

运输成本有时包括货物在港口内的装卸和移动费用,或者集装箱码头设施费用,而且承运人或者码头的运营方也可能向接受货物的买方收取这些费用。

譬如,在这些情况下,买方就要注意避免为一次服务付两次费,一次包含在货物价格中付给卖方,一次单独付给承运人或码头的运营方。

2010通则在相关术语的A6/B6条款中对这种费用的分配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

       9.连串销售(stringsales)

       在商品的销售中,有一种和直接销售相对的销售方式,货物在沿着销售链运转的过程中频繁地被销售好几次。

在这种情况下,在一连串销售中间的销售商并不将货物“装船”,因为它们已经由处于这一销售串中的起点销售商装船。

因此,连串销售的中间销售商对其买方应承担的义务不是将货物装船,而是“设法获取”已装船货物。

着眼于贸易术语在这种销售中的应用,2010通则的相关术语中同时规定了“设法获取已装船货物”和将货物装船的义务。

   术语的使用解释

   2000通则中,按照镜像原则,A条款下反映的是卖方的义务,相应地,B条款下反映的是买方的义务。

但是由于一些短语的使用贯穿整个文件,2010通则打算在其正文中对以下被列出来的词语不再作解释,以以下注解为准。

   承运人:

就2010通则而言,承运人是指签署运输合同的一方。

   出口清关:

遵照各种规定办理出口手续,并支付各种税费。

  交货:

这个概念在贸易法律和惯例中有着多重含义,但是2010通则中用其来表示货物缺损的风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的点。

       电子数据:

由一种或两种以上的和相应纸质文件功效等同的电子讯息组成的的一系列信息。

      ‘包装’和‘存放’:

这些短语被用于不同的目的:

   1. 遵照合同中所有的要求的货物包装。

   2. 使货物适合运输的包装。

   3. 已包装好的商品转载进货柜或其他运输工具。

海运保险的索赔步骤

一、损失通知。

二、查勘检验。

1.港口联合检验。

2.异地联合检验。

三、核实海洋货运险保险案情。

四、分析海洋货运险理赔案情,确定责任。

五、计算海洋货运险赔偿金额,支付保险赔偿。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汇票交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背书是指持票人在汇票的背面签名和记载有关事项,并把汇票交付被背书人的行为。

将汇票权利转让他人为目的的一种行为。

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要求付款的行为

承兑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明确表示同意按出票人的指示,于票据到期日付款给持票人的行为。

填写汇票的注意事项

序号

汇票内容

1

标明“汇票”字样

2

无条件支付命令

3

确定的金额(大、小写)

4

付款时间(期限)

5

出票日期和地点

6

收款人名称

7

付款人名称和地址

8

出票人名称和签字

1、汇票金额:

大小写金额一致。

金额不得涂改。

零头的写法。

注意汇票的金额一般不超过信用证规定的金额。

2、付款期限3、收款人4、出票条款5、付款人

本票是一项无条件的书面支付承诺,由一人做成,并交给另一人,经制票人签名承诺在即期或在某一固定日期或可确定的将来日期,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额给一特定之人或其指定之人或来人。

(写明“本票”字样。

无条件书面支付承诺。

确定的金额。

出票人名称和签字。

出票日期。

收款人名称)

本票的出票人自己出票自己付款,是承诺式票据;

汇票是出票人要求付款人无条件地支付给收款人的书面支付命令,付款人没有义务必须支付票款,除非他承兑了汇票,所以汇票是命令式或委托式的票据。

支票是银行存款客户向他开立帐户的银行签发的,授权该银行即期支付一定数目的金额给一特定之人或其指定之人或来人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支票的付款人一定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汇票的付款人没有这种规定。

信用证:

是银行开出的付款承诺。

应进口商的要求(或开证行因自身需要)开出。

承诺付给出口商。

确定的金额。

条件是提交规定的单据。

这些单据必须符合信用证开列的条款和条件。

特点:

(一)开证银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而且付款责任是独立的。

(二)开证行履行付款责任是有限度和条件的(三)信用证是独立于合同的自足性文件。

(四)信用证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货物。

为什么使用信用证:

1信用证为不在交货现场的买卖双方提供了同等程度的安全保障,使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处于同等地位。

2信用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外汇风险和政治风险。

3信用证有资金融通的功能。

4跟单信用证的使用有法律和惯例的支持。

F出口公司向A.B贸易公司出口一批货物,货物由集装箱装载运输。

5月4日装运后,于5月8日向议付行交单。

5月23日单据到达国外开证行,但是开证行于5月25日提出拒受单据,理由如下:

“所收到的单据系不清洁提单,因提单上承运人加有批注:

发货人装载并计数、内容系根据发货人报称。

承运人对其货物的数量、内容均不了解,其数量由发货人计数而得出;其内容又系发货人单方面报称,也就是说单下所装运的货物内容承运人完全不知,装上废品、垃圾也可以。

这样的提单怎么能够接受?

根据惯例第32条第二款规定,银行不接受载有不洁净批注的运输单据。

我方无法接受单据。

”6月4日,开证行又提出:

提单上的运输唛头和发票上的不一致,发票上是A.B./MALACCA,提单上为A.B./MALACA,经联系开证申请人不接受单据,速告处理意见。

经审查,确实发票和提单上唛头不一致,发票有误,立即补寄发票,最后仍以降价结案。

问题:

开证行是否正确履行其义务?

答:

出口公司应该据理力争。

首先,开证银行第二次提出单单不一致,构成二次拒付其次,开证银行第一次提出“单据系不清洁提单”不符合惯例规定。

《惯例》相关规定为:

32条a.洁净运输单据系指未载有明确宣称货物及/或包装状况有缺陷的条款或批注的运输单据。

31条除非信用证另有相反规定,否则银行将接受下列运输单据:

Ⅱ.含有“发货人装载并计数”或“内容据发货人报称”或类似文字的条款的运输单据。

再者,开证行应当自收到单据的翌日起7个银行工作日内审核单据,以决定接受或拒绝接受单据。

案例的6月4日已过了期限。

票据:

一种债权凭证,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证券,由出票人签名于票据上约定由自己或另一个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的可流通转让的证券。

流通性,无因性,要式性,文义性

汇票:

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必备要式:

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命令;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或商号;5收款人名称或商号;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

限制性抬头---不可转让指示性抬头---背书交付可转让来人抬头---交付即可转让

汇付:

汇付又称汇款:

汇款人向汇出行申请汇款,汇出行接受汇款人的委托,将款项委托书寄交汇入行或以密押电报通知汇入行,授权汇入行按额付款给收款人。

可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

托收是出口人(债权人)先行发货,开立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或随附主要有关单据(如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人(债务人)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跟单托收的防骗:

1在交易前,出口公司必须委托有关咨询机构调查了解进口商的经营作风和资信情况,并设法弄清对方国家的商业、贸易习惯。

2在签约时,应采用CIF价格成交,由我方投保,以控制货物受损理赔的主动权。

必要时,可加投出口信用保险。

3在选择交单方式时,应优先采用D/P即期方式,并指定信誉可靠的代收行转交单据和代收货款,尽量避免采用D/A或D/P远期方式。

4必须将全套正本单据通过我方银行寄出,以免丧失货权,导致钱货两空。

5密切注意货物动向,及时联系催收货款。

若对方提出改变付款方式,或延期支付,应要求其提供银行担保,并加收利息;6假如进口商拒不付款提货,应尽快接洽船公司安排货物存仓或转售,不可轻易接受对方的无理要求,以免上当受骗。

票汇属于汇付的一种,虽然有银行参与,但银行只提服务不提供信用,银行收取手续费较低,安全性较低;托收是出口方委托银行代为收款的情况,银行仍不负责提供信用,收费较高,如果选择托收中的承兑交单对卖方而言,风险最大.信用证是由银行提供信用,银行只负责审核单据不负责审核货物.也就是只要卖方提交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即可取得货款.对卖方而言风险最小.银行手续费最高.

例1、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这种损失属于实际全损。

例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属于推定全损。

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下令往舱内灌水,火很快被扑灭,但是由于主机受损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修好后重新驶往新加坡。

这次造成的损失有:

(1)1000箱货物被火烧毁;

(2)600箱货物被水浇湿;(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

从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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