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拌合站验收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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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拌合站验收申请表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A1-2
2#混凝土拌合站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
成都第二A1-2项目经理部
拌合站名称:
2#拌合站
2011年8月27日
拌合站验收报审表
工程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施工合同段:
A1标编号:
施工单位意见:
承包单位(章):
技术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建设单位意见:
主管部门章):
专业工程师:
主管部门负责人:
日期:
注:
本表一式3份,承包单位1份,监理、建设单位各1份;
2#混凝土拌合站基本情况表
工程标段名称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A1合同段
所属项目管理机构名称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A1-2项目经理部
所承担工程项目区段及内容
负责A1-2项目经理部桥梁、涵洞施工全部混凝土的供应。
混凝土拌合站名称和地点
2#拌合站位于简阳市丹景乡
占地面积
20.46亩
搅拌设备规格型号
HZS60
生产能力
48m3/h
拌合站负责人
卓宏龙
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职称
工程师
电话
试验负责人
职称
工程师
电话
本拌合站位于简阳市丹景乡,站名全称为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A1-2项目经理部2#混凝土拌合站。
建筑面积13650m2(包括砂石料场面积)。
场地已全部硬化,存料分格,排水良好。
本站配置的主要机械设备有:
HZS60拌合楼1座,混凝土运输罐车6台,装载机2台,250kw发电机1台。
本站安装有HZS60型混凝土搅拌机生产能力(按设计的80%计算)为48m3/h。
配套主机:
JS60,卸料高度:
4.0m,整机装机功率:
180kw。
本站采用全钢结构,整机结构可分成:
搅拌主楼单元、骨料配料单元、骨料输送单元、粉料供给系统、供水系统、液体外加剂系统、气路系统、控制系统等独立的系统单元组成。
主材:
水泥储存采用六个100t罐仓。
粉煤灰储存用两个100t罐仓,罐仓全部设有防潮及防尘装置。
地材:
碎石规格分为5~16mm、16~31.5mm两种,级配粗细骨料均存放在经过混凝土硬化场地内。
拌合站共设4个料仓,每种材料都分为“合格区”和“待检区”。
本拌合站的混凝土等级主要有:
C15、C20、C25、C30、C35、C40。
2#拌合站验收检查表
(一)
单位名称:
负责人:
日期: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项
目标准
检查情况
存在的问题
自控体系
质保、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是否齐全,是否上墙
主控
质量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必须有奖罚制度)
主控
不合格产品及材料控制程序是否建立,处理记录是否齐全
主控
是否制定温控措施(有无冬夏季热工计算)
主控
应急处理预案是否制定合理,是否有演习记录
一般
搅拌工艺参数是否有技术交底
一般
标识牌是否齐全(包括材料、设备、安全、环保、拌合站简介)
一般
各种原材料进场、试验台帐是否建立
一般
是否有生产搅拌记录和混凝土运输记录
一般
是否有生产过程中误差调整记录
一般
人员要求
人员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岗位制度是否建立
主控
人员配备、资格要求是否满足
主控
生产、设备、安全、维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主控
搅拌机操作手是否掌握误差调整方法,(现场考核)
一般
是否建立人员培训制度(查记录)
一般
2#拌合站验收检查表
(二)
单位名称:
负责人:
日期: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项目标准
检查情况
存在的问题
拌合站现场要求及文明生产
拌合站占地能否满足生产要求
(20亩以上)
主控
砂石料仓及水池是否设置遮阳棚,其他建设标准是否符合要求。
主控
骨料仓、外加剂存储地是否有采暖设施
主控
砂、石料仓分区是否合理,标识是否清楚
主控
料仓储备是否满足生产需要
主控
场地是否硬化、整洁、无扬尘
主控
生产区与生活区是否分开设置
主控
排水系统是否顺畅
一般
污水、污物存放处理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一般
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安全用电是否规范
一般
场区道路标识牌是否清晰、准确
一般
2#拌合站验收检查表(三)
单位名称:
负责人:
日期: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项目标准
检查情况
存在的问题
设备要求
计量设备是否标定,是否在标定期内
主控
搅拌机组是否满足生产需要
主控
是否配备生产需要的锅炉(冬季)
主控
是否配备匹配的发电机
主控
骨料是否设置冲洗设备(虚幻用水必须过滤沉淀)
主控
自动计量设备精度是否满足要求
主控
试验站实验仪器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日常检测及计量系统校验)
主控
水泥和粉煤灰料仓是否封闭
一般
入口是否设置车辆冲洗设备
一般
是否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拖泵或汽车泵
一般
运输车辆是否满足生产需要
一般
是否有专人对设备定期或不定期维护保养(查记录)
一般
2#拌合站验收检查表(四)
单位名称:
负责人及电话:
日期: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项目标准
检查情况
存在的问题
冬季保温措施
骨料存放(暖棚内>5℃)
主控
水加温设施(温度<80℃)
主控
外加剂存放(室内,宜在5℃以上)
一般
混凝土拌合(搅拌机房>10℃)
一般
运输设备保温是否满足冬季施工要求(车辆包裹)
一般
拌和站试运行情况
原材料记录偏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主控
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主控
试验和生产接口是否顺畅(看生产台账)
一般
物资和试验接口是否顺畅(看物资和试验台账)
一般
各种生产记录、运输记录、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是否记录齐全
一般
施工配料通知单是否与生产记录相对应
一般
2#混凝土拌合站验收评分表
(一)
序号
项目
验收内容及扣分标准
扣分
小计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一
场地设施建设
1.拌合站应采取围墙封闭式管理。
2.拌合站内拌合区、原材存放区、运输车辆停放区、办公生活区应实行分区设置。
3.拌合站内所有生产场地、道路、拌合区、原材存放区应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
4.原材料存放应按待检区与使用区分开设置。
5.拌合站内排水系统设置齐全,拌合站场地无大面积积水。
6.拌合站内变配电站等固定电力设施(备)应设置网栅围栏等安全防护屏障;动力和照明线应分开架设;用电应做到“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所设照明设施应能满足夜间施工安全要求。
7.拌合站内应设置工地试验站或试验分室。
8.拌合站内应设置场地平面布置图、拌合站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公示牌、生产工艺流程牌、拌合站管理制度牌、安全生产牌和消防保卫卫生牌。
□1.拌合站内拌合区、原材存放区、运输车辆停放区、办公生活区已分区设置,但分区无明显的区位标志牌,每区扣1分。
□2.拌合站内场地硬化处理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破损、起灰较重,每处扣1分;场地偏小,道路过窄,上料坡过陡,不能满足安全行车要求,扣2分。
□3.拌合站场地不平整,造成站内局部积水,每处扣1分。
□4.拌合站内用电未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每处扣1分;触电保护器无效,每个扣0.5分;其他用电违章情况,每项扣0.5~1分。
□5.散装水泥、掺和料储存罐未按规定要求安装避雷设施或安装的避雷设施失效,扣2分。
□6.拌合站内未设置宣传栏(牌)扣1分;设置位置不醒目,扣1分。
□7.拌合站所设置安全文明标志的制作与安装与《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不符的,每处扣0.5分。
□8.拌合站的设施、标志损坏、污染未更换、修复或清洗,每处扣0.5分。
结论
混凝土拌合站验收评分表
(二)
序号
项目
验收内容及扣分标准
扣分
小计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二
人员设备配置
1.拌合站站长、技术负责人、试验员、专(兼)职安全员应是本企业职工。
2.站长应具有二年以上拌合站管理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助理试验工程师资质,且具有二年及以上试验工作经验。
3.拌合站内应设置骨料清洗设备。
拌合站应配有自动计量装置,强制式搅拌机,以及满足生产需要的备用发电机。
4.搅拌机总装机能力应满足施工需要。
5.拌合站内所有的计量器具应经过标定并在有效期内。
6.拌和站试验仪器配备满足日常检测要求,配备计量设备校验专用砝码。
□1.拌合站操作人员(含配有自动计量装置的强制式搅拌机操作人员)未经设备供应商培训上岗,扣2分;试验员、专(兼)职安全员、电工、电焊工、装载机司机、搅拌车司机(或混凝土运输司机)无国家规定上岗证上岗或证件过期失效,每人次扣1分。
□2.未对拌合站作业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每人次扣0.5分;未在操作人员上岗前进行技术交底,每人次扣1分。
□3.管理、技术人员岗位职责未上墙,每次扣分1分。
□4.配料系统未满足二级以上碎石级配的要求,扣2分。
□5.搅拌设备安装不平稳、不牢固,扣2分;无接地接零保护,每处扣1分;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损坏未恢复,每处扣1分;料斗无保险装置或装置无效,每处扣1分;拌合楼控制室、搅拌机房以及机动车辆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每处扣0.5分;搅拌设备或工作区其他安全防护缺失或损坏未恢复,每处扣0.5分。
□6.涉及混凝土配合比的计量器具缺失或损坏失效,每件扣5分。
□7.拌合楼控制室、搅拌机房设备操作规程上墙,装载机、搅拌车(含其他混凝土运输车)操作规程上机或定点停放处上墙,其他操作规程张贴或悬挂于作业场所合适位置,未设置的每件扣1分,其他要求不符的每件扣0.5分;设备标识张贴或悬挂于设备或设备旁合适位置,未设置的每件扣1分,其他要求不符的每件扣0.5分。
□8.未建立人员管理名册、设备管理台帐和检查记录,每项扣1分;记录不全,每项扣0.5分。
结论
混凝土拌合站验收评分表(三)
序号
项目
验收内容及扣分标准
扣分
小计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三
原材质量控制
1.主体工程用水泥、掺合料应使用储存罐储存。
2.液体外加剂应储存罐或入库储存,固体外加剂应采用库房存储。
3.砂石料应使用带棚有墙料仓存放,待检仓与已检仓应分开。
□1.散装水泥、掺和料未按不同厂家、品种、标号、批次分罐保存,每一混装罐,仅属不同批次的混装扣1分,其他情况扣5分。
□2.储存袋装水泥库房防湿防潮差,每房扣1分;房内地面未作硬化处理,或垛高超过10袋,或垛堆距墙少于0.5m,每垛扣1分;水泥未架空存放,每垛扣1分;未按生产厂、品种、强度等级、批号分别堆码,每一混放处,仅属不同批次的混放扣1分,其他情况扣5分。
□3.袋装掺合料未架空存放,或垛高超过10袋,每垛扣1分;未按生产厂、品种、等级、批号分别堆码,每一混放处,仅属不同批号的混放扣1分,其他情况扣5分。
□4.粉状外加剂库房防湿防潮差,或未架空存放,扣1分;未按生产厂、品种、出厂日期等分堆分罐存放,每一混放处,仅属不同出厂日期的混放扣0.5分,其他情况扣5分。
□5.外加剂库房与水泥库房未分开设置,外加剂与水泥置于同一库房,扣5分。
□6.砂石料未分不同粒径、不同品种分仓存放,或分料仓未用隔墙隔开,每一混放处扣5分;仓底未用混凝土硬化,扣2分。
□7.进场原材在未检验判定合格前与合格原材混放,每一混放处扣5分。
□8.站内材料无标识,或未按《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规定设置标识,每批材料扣1分;标识内容不全,或不正确,扣0.5分。
□9.库房、易燃物品存放区未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每处扣1分。
□10.未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每类扣1分;记录不全,每类扣0.5分。
结论
、
混凝土拌合站验收评分表(四)
序号
项目
验收内容及扣分标准
扣分
小计
一般项目
四
生产过程控制
□1.混凝土生产前,未进行计量装置自校标定记录,扣2分;未进行拌合站和搅拌机检查并记录,扣2分;上料斗地坑积水未清除,扣2分。
□2.生产过程中拌合站操作人员无试验室提供的混凝土配合比,扣20分;实际拌合记录显示的混凝土配合比与拌合站操作人员出示的混凝土施工配合比指标上有较大不一致,扣10~25分;指标略有超标扣1分。
□3.混凝土配合比标识牌未悬挂于操作间前醒目位置,或标识牌不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或标识牌内容不全,或有错误,或未及时更新,扣1分。
□4.搅拌时间不符合要求,扣2分。
□5.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未戴安全帽,扣1分;作业中的料斗下有人员工作和行走,扣2分;作业现场(包括拌合楼控制室)有无关人员和车辆,扣1分;现场无专(兼)职安全员巡视,或专(兼)职安全员巡视未佩戴袖标(牌),扣1分;其他违章行为,扣1分。
□6.未建立混凝土生产记录,扣2分;记录不全,扣1分。
□7.混凝土出站没有运输单,扣1分。
结论
五
环境保护
1.拌合楼应实行全封闭设置。
2.拌合站内应设置砂石、车辆、场地等清洗设备。
3.拌合站应设置废水废油、生活污水净化设施。
4.临近居民区拌合站施工产生的噪声不能大于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GB12523)的规定。
□1.拌合楼灰尘污染空气,扣1分;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料,周围粉尘较大时,不采取措施继续进料,扣1分。
□2.拌合站内设置砂石、车辆、场地等清洗设备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扣1分;混凝土搅拌车出站即入市区道路的,未在出站前清洗车轮,扣1分。
□3.设置的废水废油、生活污水净化设施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扣1分。
□4.每次混凝土拌合作业完成后,未清洗机具、清理现场,场地不整洁,扣1分。
□5.每次混凝土运输完,运输车辆不清洗,或不入定点位置,扣1分。
□6.未设专人进行拌合站的定期清理、打扫,定时洒水抑尘,保持拌合站内卫生,扣1分。
结论
验收小组意见:
验收代表签字:
2#拌合站验收登记表
单位名称:
验收日期:
参加验收人员:
验收小组意见及建议:
验收结论:
验收方代表:
被验收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