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9之欧阳生创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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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9之欧阳生创编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电气》9建筑物防雷
时间:
2021.02.08
创作人:
欧阳生
电子版规范2010-03-0922:
14:
04阅读50评论0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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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二不小心的9建筑物防雷1 特此鸣谢!
9建筑物防雷
9.1一般规定
9.1.1建筑物防雷设计应按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要求,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和发生雷击的可能性及后果,确定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应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要求,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9.1.2建筑物防雷设计,应认真根据地质、地貌、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因地制宜采取防雷措施,对所采用的防雷装置应作技术经济比较,使其符合建筑形式和其内部存放设备和物质的性质,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以及施工维护方便。
9.1.3在大量使用信息设备的建筑物内,防雷设计应充分考虑接闪功能、分流影响、等电位联结、屏蔽作用、合理布线、接地措施等重要因素。
9.1.4建筑物防雷设计时宜明确建筑物防雷分类和保护措施及相应的防雷做法,使建筑物防雷与建筑
的形式和艺术造型相协调,避免对建筑物外观形象的破坏,影响建筑物美观。
9.1.5装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在防雷装置与其它设施和建筑物内人员无法隔离的情况下,应采取等电位联结。
9.1.6在防雷设计时,建筑物应根据其建筑及结构形式与有关专业配合,充分利用建筑物金属结构及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等导体作为防雷装置。
9.2建筑物的防雷分类与防雷措施
9.2.1民用建筑中无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建筑物应根据其使用性质,发生雷击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划分为第二类及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9.2.2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应采取防直击雷、防侧击雷和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9.2.3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的划分及防雷措施见表9.2.3。
9.3接闪器
9.3.1接闪器由下列各形式之一或任意组合而成。
1独立避雷针。
2直接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针、避雷带或避雷网。
3屋顶上的永久性金属物及金属屋面。
4混凝土构件内钢筋。
9.3.2除利用混凝土构件内钢筋作接闪器外,接闪器应镀(浸)锌,焊接处应涂防腐漆。
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还应适当加大其截面或采取其他防腐措施。
9.3.3按照滚球法计算避雷针的保护范围,接闪器的布置应满足表9.3.3规定。
表9.2.3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的划分及防雷措施
类别
建筑物类别
防雷措施
第—类
防雷建
筑物
1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物。
2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建筑物。
3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档案馆、大型博展建筑物;
特大型、大型铁路旅客站;国际性的航空港、通讯枢纽;国宾馆、大型旅游建筑;国际港口客运站。
4国家级计算中心、国家级通信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5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的部、省级办公建筑及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6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民用建筑物。
注:
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计算见附录9.9.1
防直击雷的措施
1接闪器宜采用避雷带(网)、避雷针或由其}昆合组成。
避雷带应装设在建筑物易受雷击部位(屋角、屋脊、女儿墙及屋檐等),并应在整个屋面上装设不大于10mX10m或12mX8m的网格。
2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相互连接,且不少于两处。
3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的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引出屋而的金属体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4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丽之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设接闪器,并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5当利用金属物体或金属屋面作为接闪器时,金属板应无绝缘被覆层,且金属板之间应具有持久的贯通连接,当不需要防金属板雷击穿孔和金属板下面无易燃物品时,其厚度不应小于0.5mm;当需要防金属板雷击穿孔时,其厚度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钢板4rnm;铜板5mm;铝板7mm。
注:
薄的油漆保护层或0.5mm厚沥青层或1mm厚聚氯乙烯层均不属于绝缘被役层。
6防直击雷的引下线应优先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或钢结构柱。
当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其上部(屋顶上)应与接闪器焊接,下部在室外地坪下0.8~1m处焊出一根D12mm或40mmX4mm镀锌导体,此导体伸向室外距外墙皮的距离宜不小于1m,作为防雷引下线的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钢筋直径为16mm及以上时,应利用两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当钢筋直径为10mm及以上时,应利用四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
7防直击雷装置的引下线的数量和间距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专设引下线时,其根数不应少于两根,间距不应大于18m,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2)当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或钢结构柱作为防雷装置的引下线时,其根数不做具体规定,间距不应大于18m,但建筑外廓易受雷击的各个角上的柱子的钢筋或钢柱应被利用。
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可不作规定。
8防直击雷的接地装置要求见9.7节
防雷侧击措施
当建筑物高度超过45m时,1建筑物内钢构架和钢筋混凝土的钢筋应相互连接;
2应利用钢柱或钢筋混凝土柱子内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
结构圈梁中的钢筋每三层连成闭合回路,并同防雷装置引下线连接;
3应将45m及以上部分外墙上的金属栏杆,金属门窗等较大金属物直接或通过预埋件与防雷装置相连;
4建筑物内钢构架、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及金属管道等的连接措施,建筑物内钢构架和钢筋混凝土的钢筋应相互连接;应利用钢柱或钢筋混凝土柱子内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
结构圈梁中的钢筋每三层连成闭合回路,并同防雷装置引下线连接;当整个建筑物全部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或为砖}昆结构但有钢筋混凝土组合柱和固梁时,应利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内的钢筋设置局部等电位联结端子板,并将建筑物内的各种竖向金属管道每三层与局部等电位联结端子板连接一次。
并应在顶端和底端将垂直金属管道与防雷装置连接
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
1为防止雷电波的侵入,进入建筑物的各种线路及金属管道宜采用全线埋地引入,并在人户端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导管及金属管道与接地装置连接。
当采用全线埋地电缆确有困难而无法实现时,可采用一段长度不小于2/p(m)的铠装电缆或穿钢导管的全塑电缆直接埋地引入,但电缆埋地长度不应小于15m,其入户端电缆的金属外皮或钢导管应与接地网连通。
注:
P为埋地电缆处的土壤电阻率(Ω·m)。
2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还应装设避雷器,并与电缆的金属外皮或钢导管及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3年平均雷暴日在30d/a及以下地区的建筑物,可采用低压架空线直接引入,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入户端应装设避雷器,并应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连在一起接到防雷接地网上,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5Ω。
2)入户端的三基电杆绝缘子铁脚应接地,靠近建筑物的电杆,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其余两基电杆不应大于20Ω。
4进出建筑物的架空和直接埋地的各种金属管道应在进出建筑物处与防雷接地网连接;当不相连时,架空管道应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防止年田电流产生的—一向电位对电气、信息设备的反击措施
1为防高电位反击,有条件时宜将防雷装置的引下线与建筑物内的金属物体或电气线路隔开。
1)当金属物或电气线路与防雷的接地装置之间不相连时,其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应按下列表达式确定:
当Lx<5R.i时Sa3i>0.3Kc(R.+0.1Lx) (9.2.3—1)
当Lx≥5Ri时Sa3≥0.075Kc(R.i+Lx) (9.2.3—2)
式中Sa1——空气中距离(m);
Ri——防雷接地网的冲击接地电阻(Ω);
Lx——引下线计算点到地面长度(m);
Kx——分流系数,单根引下线应为1,两根引下线及接闪器不成闭合环的多根引下线应为0.66,接闪器成闭合环或网状的多根引下线应为0.44。
2)当金属物或电气线路与防雷的接地装置之间相连或通过过电压保护器相连时,其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应按下列表达式确定:
Sa4≥0.075KcLx (9.2.3—3)
式中Sa4——空气中距离(m);
Lx——引下线计算点到连接点的长度(m)。
2当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体或钢结构作为引下线,同时建筑物的大部分金属物(钢筋、钢结构)与被利用的部分连成整体时,其距离可不受限制。
3当引下线与金属物或线路之间有自然接地或人工接地的钢筋}昆凝土构件、金属板、金属网等静电屏蔽物隔开时,其距离可不受限制。
4当引下线与金属物或线路之间有混凝土墙、砖墙隔开时,混凝土墙的击穿强度与空气击穿强度相同,砖墙的击穿强度为空气击穿强度的二分之一。
如距离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金属物或线路应与引下线直接相连或通过过电压保护器相连。
5设有大量电子信息设备的建筑物,其电气、电信竖井内的接地母线应与每层楼板钢筋做等电位联结。
一般建筑物的电气、电信竖井内的接地干线应每三层与楼板钢筋做等电位联结
其他措施
1当为专设接地网时,接地网应围绕建筑物敷设成一个闭合环路,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当基础采用以硅酸盐为基料的水泥(如矿渣水泥、波特兰水泥)和周围土壤的含水量不低于4%以及基础的外表面无防腐层或有沥青质的防腐层时,防雷接地网应优先利用建筑物钢筋}昆凝土基础内的钢筋作为接地网。
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根引下线处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2)敷设在钢筋混凝土中的单根钢筋或圆钢,其直径不应小于10mm。
被利用作为防雷装置的混凝土构件内用于箍筋连接的钢筋,其截面积总和不应小于一根直径10mm钢筋的截面积;
3)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每根引下线在距地面0.5m以下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对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不应少于4.24群(m。
),K。
为分流系数。
2防雷接地网宜与其他各种接地网连在一起,其连接点不应少于两处;
3在电气接地网与防雷接地网共用或相连的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低压电源用电缆引入时(包括全长电缆或架空线换电缆引入),应在电源引入处的总配电箱装设浪涌保护器;
2)当Y,yn0或D,yn11接线的配电变压器设在本建筑物内或外时,高压侧采用电缆进线的场合下,宜在变压器高压侧各相装设避雷器,在低压侧各相装没浪涌保护器;
3)在高压侧采用架空进线时,除按有关规定在高压侧装设避雷器外,尚应在低压侧装设浪涌保护器;
4)当采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金属导管埋地进出建筑物时,其长度大于2ρ(m),但不应小于15m。
入户端电缆的金属外皮、金属导管应与防雷接地网相连。
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的金属外皮、金属导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2省级大型计算中心和装有重要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319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和高度超过50m的其他民用建筑物。
4年预计雷出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且小于或等于0.06次的部、省级办公建筑及其他重要或人员街集的公共建筑物。
5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日.小于或等于0.3次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民用建筑物。
6建筑群中最高或位于建筑群边缘高度超过20m的建筑物。
7通过凋查确认当地遭受过雷击灾害的类似建筑物;历史上雷害事故严重地区或雷害事故较多地区的较重要建筑物。
8在平均雷暴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构筑物;红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构筑物
防直击雷的措施
1接闪器宜采用避雷带(网)、避雷针或由其混合组成。
2避雷带应装设在屋角、屋脊、女儿墙及屋檐等建筑物易受宙击部位,并在整个屋面上装设不大于20mX20m或24mX16m的网格。
3平屋面的建筑物,当其宽度不大于20m时,可仅沿周边敷设一圈避借带。
4任屋研接闪器保护范同之内的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引出屋嘶的金属体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5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以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设接闪器,并和屋埘防雷装嚣相连。
6防直击雷的引下线应优先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或钢结构柱。
肖利朋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其上:
部(屋顶上)应与接闪器焊接,下部在室外地坪下0.8~1m处焊出一根D12mm或40mmX4mm镀锌导体,此导体仲向室外距外墙皮的距离宜不小于1n1.作为防雷引下线的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钢筋直径为16mm2及以上时,应利用两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肖钢筋卣径为10mm及以下时,应利用四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
7防直击雷装置的引下线的数量和间距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为防雷装置专没引下线时,其引下线数量不应少于两根,间距不应大于25m,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但对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且.小于或等于0.06次的部、省级办公建筑及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则:
不宜大于10Ω;2)当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引下线时,其引下线数键不做具体规定。
间距不应大于25m。
建筑物外廓易受雷击的几个角上的柱筋宜被利用。
每根引下线的州哺接地电阻值可不做规定。
8构筑物的防直出雷装置引下线一般可为…根,但其高度超过40m时,应在相对对称的位置卜装设两根。
当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一芦的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其上部(屋顶)
应与接闪器焊接,下部在室外地坪下0,8~1m处焊出一根D12mm或40mmX4mm镀锌导体,此导体伸向室外距外墙皮的距离宜不小于1m,作为防宙引下线的钢筋臆符合下列要求:
当钢筋直径为16mm及以上时,应利用两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当钢筋直径为10mm及以上时,应利用四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一组引下线。
9防直击雷装嚣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其接地网宜和电气设备等接地网共用。
进出建筑物的各种金属管道及电气设备的接地网,成在进出处与防雷接地网相连。
在共用接地网并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网宦同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彤接地极。
当基础采埔以硅酸盐为基料的水泥(如矿渣水泥、波特兰水泥)和周围的含水置不低于4%以及基础的外表面无防腐层或有沥青质的防腐层时,腹利用丛础和目梁作为环形接地极,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根引下线处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2)敷设在钢筋混凝土中的单根钢筋或㈤钢,其直径不直小于10mm。
波利用作为防雷装置的混凝土构件内用于箍筋连接的钢筋,其截面积总和不应小于一根直径10mm钢筋的截面积;
3)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每根引下线在距地面0.5m以下的铡筋表晒枳总和,对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不应少于1.89K2c,Kc为分流系数
防止侧击措施
1建筑物内钢构架、钢筋混凝土『十|的钢筋及金属管道等的连接措施,建筑物内钢构架和钢筋混凝土的钢筋应相互连接;应利用钢柱或钢筋混凝土柱子内钢筋作为防雷装嚣引下线。
结构圈梁中的钢筋每兰层连成闭合回路,并同防雷装置引下线连接;当整个建筑物全部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或为砖混结构但有钢筋混凝土组合性和圈梁时,应利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内的钢筋设置局部等电位联结端子板。
2应将60m及以上部分外墙,的金属栏杆、金属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直接或通过预埋件与防雷装置相连
防田电波侵入的措施
1对电缆进出线,应在进出端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铡导管等上j电气设备接地相连。
如架空线转换为电缆,电缆长度小宜小于15m并应在转换处装设避雷器。
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了铁脚、金具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出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2对低压架窜进出线,应在进出处装设避雷器并与绝缘子铁脚、金具迮在一起接剑电气设备的接地网卜。
当多回路进出线时,可仪在母线或总配电箱处装设避雷器或其他形式的浪涌保护器,但绝缘子铁脚、金具仍应接到接地网j-。
3进出建筑物f1',j~a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处应就近接到防雷和电气设备的接地网或独自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宦大于30Ω
防止雷电流产生的一向电位对电气、信息设备的反击措施
1防止雷电流流经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时产生的高电位对附近金属物或线路的反击,应符合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要求,但表达式(9.2.3—1)、(9.2.3—2)、(9.2.3—3)相应改按下列表达式计算:
当Lx<5R.时Sa1≥0.2Kc(Ri+0.1Lx) (9.2.3—6)
当Lx≥5R、时Sa1>0.05Kc(Ri+Lx) (9.2.3—5)
Sa4≥0.05Kx.Lx (9.2.3—7)
式中Sa4——当金属管道的埋地部分末与防雷接地网连接时,引下线与金属物体之间的空气中距离(m);
Ri—防雷接地网的冲击接地电阻(Ω);
Kc一一分流系数;
Lx一一引下线计算点到地面长度(m);
Sa4——空气中距离(m)。
2当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体或钢结构作为引下线,同时建筑物的大部分金属物(钢筋、钢结构)与被利片]的部分连成整体时,其距离可不受限制。
3当引下线与金属物或线路之间有自然接地或人工接地的钢筋混凝土构件、金属板、金属网等静电屏蔽物隔开时,其距离可不受限制。
4电气、电信竖井内的接地母线与楼板钢筋的等电位联结应每三层与楼板钢筋做等电位联结
表9.3.3接闪器布置
建筑物防雷类别
滚球半径hx(m)
避雷网网格尺寸(m)
第二类防霄建筑
45
≤10x10或≤12x8
第三类防雷建筑
60
≤20x20或≤24x16
9.3.4不应采用装有放射性物质的接闪器。
9.3.5避雷针宜采用圆钢或焊接钢管制成,其直径不应小于表9.3.5中数值。
表9.3.5避雷针最小规格
避霄针针长
圆钢(mm)
钢管(mm)
1m以下时
12
20
1m~2m时
16
25
烟囱顶上的针
20
40
9.3.6避雷网和避雷带宜采用圆钢或扁钢(一般采用圆钢)其尺寸不应小于表9.3.6数值。
表9.3.6避雷网和避雷带最小规格
材料
规格
圆钢
直径8mm
扁钢
截面48mm2(厚度4mm)
9.3.7避雷带应装在屋顶的外沿和建筑物的突出部位。
如屋檐、檐角、女儿墙、屋脊和屋角等。
避雷带水平敷设时,支架间距不大于1m,转弯处不大于0.5m。
预制混凝土支座间距不大于2m,支架高度不小于0.1m。
9.3.8烟囱顶上的避雷环宜采用圆钢或扁钢(一般采用圆钢),其尺寸不应小于表9.3.8数值。
表9.3.8烟囱顶上避雷环最小规格
材料
规格
圆钢
直径12mm
扁钢
截面100mm2(厚度4mm)
9.3.9当利用金属物体或金属屋面作为接闪器时,金属板应无绝缘被覆层,且金属板之间应具有持;的贯通连接,其厚度不应小于表9.3.9数值。
表9.3.9金属屋面做接闪器条件
条件
材料
规格
备注
金属屋面下无易燃物时
钢板
厚度不应小于0.5mm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mm
薄的油漆保护层或0.5mm厚沥青层或1mm厚聚氯乙烯层均不属于绝缘被覆层
当金属屋面下有易燃物时
铁板
厚度不应小于4mm
铜板
厚度不应小于5mm
铝板
厚度不应小于7mm
9.3.10屋面上的所有金属突出物,如卫星和共用天线接收装置、节日彩灯、航空障碍灯、金属设备和管道以及建筑金属构件等,均应与屋面上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屋顶上的下列永久性金属物宜作为接闪器,但其所有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通路:
1旗杆、栏杆、装饰物等,其规格不小于对标准接闪器所规定的尺寸;
2厚度不小于4mm的金属管、金属罐,且不会由于被雷击穿而发生危险。
9.3.11在保护范围以外的屋顶突出金属物,如金属设备、金属管道、金属栏杆、广告牌、航空标志灯等,应在其上部增加避雷带、避雷网或避雷针保护。
9.3.12停放直升飞机的屋顶平台,应按直升飞机的高度计算避雷针保护范围。
当避雷针影响直升飞机起落时,宜做随时容易竖起或放倒的避雷针(电动式或手动式)。
9.3.13共用天线引下的电视馈线必须采用双屏蔽电缆或穿金属管保护,其两端应与防雷系统连为一体,并应在电视引入馈线上,加装浪涌保护器。
9.3.14高大建筑物的擦窗机及导轨应做好等电位联结与防雷系统连为一体。
当擦窗机升到最高处,其上部达不到人身的高度时,应作2m高的水平避雷带或加避雷针保护。
9.3.15屋顶彩灯或屋顶外轮廓照明装置的设计应按下列原则:
1屋顶彩灯或屋顶外轮廓照明应设有防雷保护装置,同时其线路必须穿金属管,配线金属管要与防雷装置就近多点焊接;对于无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彩灯或屋顶外轮廓照明避雷装置的接地引下线和接地装置要按防雷规范的规定作良好接地;
2屋顶彩灯或屋顶外轮廓照明的电源线路要在靠近屋顶的部位加装浪涌保护器(一般可装在屋顶机房的电源箱或室外的电源箱内),浪涌保护器的下端应就近与防雷装置连接;
3屋顶彩灯或屋顶外轮廓照明的电源线路不应与楼内的配电线路混接;其电源应从变、配电室直接供电;
4屋顶彩灯上部的避雷带宜高出灯罩150mm以上或向外倾斜100mm,以利检修;
5航空标志灯应按照屋顶彩灯或屋顶外轮廓照明装置的要求设计。
9.3.16独立式的砖烟囱宜装设避雷带针,钢筋混凝土烟囱上宜装设避雷带或避雷针保护。
如采用多支避雷针时,烟囱上部应连成闭合环路。
9.3.17金属烟囱可作为接闪器和引下线,其下部应另作接地装置。
9.4避雷引下线
9.4.1防雷引下线应优先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柱或剪力墙中的主钢筋,还宜利用建筑物的钢柱、金属烟囱等作为引下线。
9.4.2不同建筑物防雷分类引下线的数量及间距要求见表9.4.2。
引下线应镀锌,焊接处应涂防腐漆,但利用混凝土中钢筋作引下线除外。
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还应适当加大截面或采取其他的防腐措施。
表9.4.2避雷引下线的数量及间距选择
建筑物防雷分类
避雷引下线间距
避雷引下线数量
备注
二类
18m
大于2根
三类
25m
大于2根
40m以下建筑除外
9.4.3引下线材质要求见表9.4.3。
表9.4.3避雷引下线材质选择
类别
材料
规格
备注
明敷
圆钢
直径≥8mm
1.明设接地引下线及室内接地干线的支持件间距应均匀,水平直线部分宜为0.5~1.5m;垂直直线部分宜为1.5~3m,弯曲部分为0.3~0.5m2.明装防雷引下线上的保护管宜采用硬绝缘管,也可用镀锌角铁扣在墙面上。
不宜将引下线穿入钢管内
扁钢
截面≥48mm2
(厚度≥8mm)
暗敷
圆钢
直径≥10mm
扁钢
截面≥80mm2
烟囱避雷引
下线
圆钢
直径≥12mm
高度不超过40m的烟囱,可设一根引下线。
超过40m的烟囱,应设两根引下线
扁钢
截面≥100mm2
(厚度≥4mm)
9.4.4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作为防雷引下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钢筋直径为16mm及以上时,应利用两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
2当钢筋直径为10mm及以上时,应利用四根钢筋
(2)I~1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
3上部(屋顶上)应与接闪器焊接,下部在室外地坪下0.8~1m处焊出一根直径为12mm或40mmX4mm镀锌导体,此导体伸向室外距外墙皮的距离宜不小于1m,并应作防腐处理。
9.4.5当建、构筑物钢筋混凝土内的钢筋具有贯通性连接(绑扎、焊接或其它机械连接)并符合本章第9.4.4条要求时,竖向钢筋可作为引下线;横向钢筋若与引下线有可靠连接(绑扎或焊接)时可作为均压环。
9.4.6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壁敷设,并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