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矿业开发与投资环境.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29834576 上传时间:2023-07-27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104.1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印尼矿业开发与投资环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印尼矿业开发与投资环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印尼矿业开发与投资环境.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印尼矿业开发与投资环境.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印尼矿业开发与投资环境.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印尼矿业开发与投资环境.docx

《印尼矿业开发与投资环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印尼矿业开发与投资环境.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印尼矿业开发与投资环境.docx

印尼矿业开发与投资环境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位于亚洲东南部,地跨赤道。

与巴布亚新几内亚、东帝汶、马来西亚接壤;与泰国、新加坡、菲律宾、澳大利亚等国隔海相望。

是世界上最大的群岛国家,陆地面积1904443平方公里。

海岸线长54716公里,人口2.4亿(2007年初)。

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达3338.2万亿盾(按1美元兑换9167印尼盾折算,约合3641.5亿美元),同比增长5.5%。

通货膨胀率6.6%。

公开失业率达10.3%。

  一、矿产资源

  印尼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主要矿产有:

石油、天然气、煤、镍、锡、铅、铜、金、银、铬、铝土矿、硫和高岭土等(表1)。

此外,还有锰、铀、长石、大理石、花岗岩、石英砂、粘土、白云石等。

  1.石油

  2006年统计,印度尼西亚的石油剩余探明储量为5.89亿吨。

石油主要分布在苏门答腊、爪哇、加里曼丹、斯兰等岛和巴布亚。

几乎全部赋存在第三纪地层中。

较大的油田有中苏门答腊的Minas, Duri, 和Bangko油田,苏门答腊东南海上的Cinta 和 Rama, 油田、东加里曼丹的Bunyu,Handi 和 Bakapai油田,西爪哇海上的Arjuna 和Arimbi,油田等。

  2.天然气

  2006年统计,印度尼西亚的天然气储量为27688.36亿立方米。

印尼大部分天然气资源位于北苏门答腊省的Aceh和Arun天然气田、东加里曼丹陆上和海上气田、东爪哇Kangean海洋区块、巴布亚的一些区块。

  3.煤

  印尼煤炭储量为67 亿吨,主要分布在苏门答腊西部和南部以及加里曼丹东部和南部,在巴布亚和苏拉威西地区也有少量分布,印尼的煤几乎都赋存在第三纪地层中。

  4.锡

  印尼锡储量46万吨。

主要分布在苏门答腊东海岸外的廖内群岛,特别是邦加岛、勿里洞岛和新格乌,与我国滇西锡矿和缅甸、泰国、马来西亚同属一个锡成矿带。

该矿带长达2500公里以上,其中印尼境内锡矿带长约750公里 。

砂锡矿有河流冲积砂锡矿和滨海砂锡矿两种;原生锡矿也有两种,产于燕山期花岗岩中的锡石—石英脉型和产于花岗岩体内云英岩化带上的锡石—硫化物型。

  5.镍

  2005年己探明镍储量320万吨,约占世界总量的5.2%,居世界第8位。

平均矿石品位1.5~2.5%。

主要为基性和超基性岩体风化壳中的红土镍矿,分布在群岛的东部,矿带可以从中苏拉威西追踪到哈尔马赫拉、奥比、格贝、加格、瓦伊格奥群岛,以及巴布亚的鸟头半岛和塔纳梅拉地区等,其中苏拉威西岛东南部的波马拉镍矿,含镍2.3—3.3%,有镍资源量126 万吨;索罗科镍矿含镍1.4—1.9%,含钴0.12%,有镍资源量224 万吨。

近年有一些新的发现,如哈马黑拉岛(Halmahera)红土镍矿已经获得推定和推测资源2.038亿吨,镍品位1.37%,钴品位0.11%,镍金属量达到279万吨。

  6.铝土矿

   已知铝土矿储量2400万吨,资源量约2亿多吨。

其中85%分布在西加里曼丹,其余15%分布在廖内群岛中的宾坦岛及其周围小岛上。

属红土型铝土矿,为含铝的硅酸盐类岩石在潮湿炎热气候条件下风化形成。

主要分布在廖内群岛、宾坦岛、苏拉威西和加里曼丹岛。

由于西加里曼丹地理位置偏远,基础设施又不足,所以那里的铝土矿到现在还没有开发。

目前只有宾坦岛及周围岛屿上的铝土矿得到开发。

  7.铜

  铜储量为414.7万吨量。

铜矿大部分分布在巴布亚省的艾斯伯格山和格拉斯贝格,少量分布在苏拉威西、苏门答腊和爪哇。

以斑岩型为主。

主要矿床有巴布亚省的艾斯伯格、格拉斯贝格,松巴哇岛的巴图希贾乌等铜、金矿床,还有北苏拉威西和巴占岛上的一些铜矿。

  8.金和银

  金矿储量为3156吨,居世界前列。

多为与第三纪火山岩有关的浅成热液型金矿床和矽卡岩—斑岩型铜金矿床。

几乎在所有的岛屿都有金矿的分布。

巴布亚省的格拉斯贝格铜-金矿是印尼最大的金矿,这是世界上已公布的矿山中金储量最大的矿山。

银储量1.14万吨,银矿主要分布在西爪哇的芝格托克。

 

  二、矿产资源开发现状

  印尼矿业在其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矿业产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3%,2006年提供政府收入的35%。

主要生产矿产包括:

石油、天然气、煤、镍、锡、铜、金、银、铝土矿、铬、铁、石膏、金刚石和盐等(表2)

  1.石油

  2005年石油产量为3.52亿桶,比上一年下降2.8%,中苏门答腊是印尼最大的石油生产省,拥有Duri和Minas两大印尼国内最大的油田。

印尼国内一些其他的大油田主要位于苏门答腊东南海上、爪哇岛西北部、东加里曼丹陆上和海上。

印尼的原油品质范围很广,其中大部分原油的API度处于22至37度之间。

印尼两大原油出口品种苏门答腊轻质油或米纳斯原油的API度为35,而更重的Duri原油的API度为22度。

  近几年印尼原油产量一直呈下降趋势。

减产的主要原因是一些老油田的自然减产和油气领域勘探和开采新增投资缺乏。

目前印尼国内的原油产量不能满足国内的需要。

从2004年上半年起印尼已成为原油净进口国,国际油价的上升导致印尼的预算赤字增加。

除了原油外,印尼同时还生产大约19.4万桶/天的天然气液体和凝析油产品等,这不列入欧佩克配额之内。

印尼是东南亚唯一的欧佩克成员国,当前的欧佩克原油生产配额为145万桶/天,远超过其生产能力。

自2004年印尼成为石油净进口国以来,印尼政府一直在考虑退出欧佩克组织,但最终的决定至今还没有结果。

  2.天然气

  2005年天然气产量为859.3亿立方米。

印尼主要的天然气田包括北苏门答腊省的Aceh和Arun,东加里曼丹的海上气田,以及东加里曼丹的Badak气田。

主要的经营商是印度尼西亚ExxonMobil 石油公司、Roy M. Huffington 公司和法国石油巨头道达尔公司(total)。

total 公司2004年在印度尼西亚投资9亿美元用于提高天然气产量,2005年的计划投资额为10亿美元。

 total公司目前正在东加里曼丹海上开发两处新的天然气田,预计2007年将投入生产。

  3.煤

  2005年煤炭产量为1.43亿吨,比2004年增长9%。

预计2006年产量为1.65亿吨,2007年将增至1.8亿吨,其产品主要为烟煤。

主要煤田包括南加里曼丹省的Mulia,Senakin, and Satui,,Paringin ,Tutupan,,东加里曼丹省的Samarinda,,Berau和Pasir, 南苏门答腊省的Tanjung Enim and Ombilin,。

阿达罗煤炭公司目前是印尼最大的煤炭生产商,约占全部产量的18%,同时也是继KPC之后的第二大煤炭出口商。

  印尼生产的煤炭少量国内消费,大量供出口。

印尼现在是全球主要的煤炭出口国,2006年预计出口煤炭1.25亿吨,约占总量的76%,主要的出口市场为日本、韩国和台湾。

  4.锡

  2005年锡的矿山产量约9万吨。

主要产自邦加岛。

主要的生产商是PT Koba Tin 和PT Tambang Timah Tbk (PT Timah)两家公司,前者的大股东是马来西亚冶炼公司,后者政府占有65%的股份。

实际上在邦加岛还有大量的非法锡矿开采,产量甚至接近上述两家公司的产量。

邦加岛上的非法锡矿使得政府每年的税收收入至少损失1260万美元,目前政府正在采取措施予以取缔。

上述两公司除矿石开采外,还都拥有各自的冶炼厂,其原料有相当部分来自非法锡矿。

  另外,根据地方自治法,邦加岛的当地政府有权在本地颁发冶炼许可证和出口许可证,政府报告的2005年6.53万吨的锡金属产量只是PT Koba Tin 和PT Timah两家公司的产量。

在邦加岛还有20多个小炼锡厂,年生产能力约6万吨。

目前中央政府已经发布指令,要求地方政府停止发放冶炼许可证,并向那些小冶炼厂厂主征收权利金。

小冶炼厂的产品也大量出口,因此,目前印尼已经取代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大锡出口国。

主要出口到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

  5.镍

  2005年镍的矿山产量约16万吨。

主要生产商是PT Antam and PT International Nickel Indonesia Tbk (PT Inco)。

前者政府占65%的股权,后者的大股东是加拿大的Inco有限公司。

主要矿山是位于苏拉威西岛南部的波马拉镍矿和Soroako镍矿,以及北马鲁古省的Tanjung Buli和Mornopo矿山。

  近两年,随着国际镍市场的需求增加和价格的上涨,一些国际矿业资本看中了印尼丰富的镍矿资源。

其中就有全球矿业巨头力拓(Rio Tinto)公司。

据最高报道,该公司计划向位于印尼苏拉威西岛的Lasamphala镍矿投资10亿美元。

目前正在与印尼政府协商开发之事,公司希望能尽早签署开发合同。

如果合同签署后力拓公司进行的可行性研究和勘探的结果理想,该公司的投资可能增加到20亿美元 。

  6.铝土矿

  2005年铝土矿产量为144.2万吨。

主要矿山位于廖内省的宾坦岛及周围岛屿。

主要的经营商是PT Antam公司,政府拥有其65%的股权。

  2005年印尼原铝产量为25.2万吨。

唯一生产商是PT Indonesia Asahan Aluminium (Inalum)。

政府拥有该公司41%的股权,其合作伙伴是一家日本公司,拥有公司59%的股权,股权期限到2013年为止。

  7.铜

  2005年铜的矿山产量为104.1万吨。

印度尼西亚主要的铜矿山是位于巴布亚省的格拉斯贝格和艾斯伯格,以及西努沙登加拉省松巴哇岛。

格拉斯贝格和艾斯伯格两座矿山的经营商是印尼自由港公司(PT Freeport Indonesia),美国矿业巨头麦克莫兰自由港铜金公司是该公司的大股东,占81.28%的股份,印尼政府拥有其9.36%的股份。

PT Newmont Nusa Tenggara (NNT)是松巴哇岛矿山的经营者。

美国的纽蒙特金矿公司是NNT的大股东(占45%)。

印尼自由港公司是印尼最大的铜矿生产者。

  格拉斯贝格矿号称是世界第三大铜矿也是世界储量最大的金矿。

格拉斯贝格矿被矿业界描述为世界上最有利可图的矿产,每天可产生100多万美元的利润。

该矿目前雇佣1.8万名员工,是印度尼西亚最大的纳税人,每年平均向印尼政府提供1.8亿美元的税收收入,而只有3000万美元回到当地。

批评家长期指责格拉斯贝格矿“故意破坏环境”,因为铜残渣严重破坏所在地巴布亚省的环境,污染饮水水源,影响当地居民的健康。

  8.金和银

  2005年金和银的矿山产量分别为130.6吨和320.6吨。

主要产自巴布亚省的格拉斯贝格矿和艾斯伯格矿,以及中加里曼丹省的Balikpapan矿,西努沙登加拉省的松巴哇岛矿,马鲁古省的Halmahera岛矿和西爪哇省的Bogor矿。

最大的经营商是印尼自由港公司,其次是NNT公司,两家公司的产量占印尼全国产量的70%。

  三、矿业管理

  1.与矿业有关的法规和法规

  印尼1967就颁布了基本矿业法(1967年的11号法)。

以后还陆续颁布了一系列与矿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但总体看,印尼矿业的法律体系并不健全。

管理条例不够清晰。

有些法规还相互矛盾。

近两年来,制定和修改的一些有关法律法规对矿业界产生较大影响。

  1999年国会通过了有关地方自治的1999年22号法,22号法将中央政府的一些权力下放到了地方政府,包括矿权管理、国内贸易、投资和工业政策等。

2001年5月22法开始实施,从此印尼矿业管理(至少有相当部分)进入到了一个地方自治的时代。

依据1967的矿业法,印尼矿业管理是中央为主,地方为辅。

1999年22号法给予地方政府矿业管理较大的权力。

这与1967 年的矿业法直接相矛盾。

事实上在2001年5月以后1967年11号法在对矿产经营保护方面似乎已经失去了应有的法律效力,特别是对新的矿业投资。

  1999年国会通过了关于财政分配25号法律(2001年执行),25号法将使至少25%国内收入通过中央分配基金转移到地方政府。

1999年25号法规定,矿业部门(油气除外)的税收收入20%归中央政府,80%归地方政府(省政府拿其中的16%,矿山所在城市分64%)。

权利金也是二八开,20%归中央政府,80%归地方政府,其中地方政府中省政府分16%,矿山所在城市分32%,省内其他城市分32%。

另外,矿山所在的省政府和其他地方政府将从征收的税后的石油权利金中得到15%的份额,天然气中的30%。

  1999年41号的森林法禁止露天采矿。

这对森林覆盖率高达67.8%印尼矿业将产生重大影响。

2000年关于权利金的13号法,将权利金的标准比以前提高了一块。

关于有害废弃物管理的1999年18号法,其管理标准过于严格,矿产开发成本将大幅度提高。

油气和矿业部门均对此表示担忧。

  为改善投资环境,完善矿业方面的法律体系,政府正在制定新的矿业法以取代1967年的11号法。

不过这一工作进行的比较艰难,2001年10月初,新的矿业法草案(矿产和煤炭采矿法)就提交到了国会,由于意见上的分歧,没有通过。

经过了5 年多的讨论和修改,目前新矿法仍在国会的审议之中(印尼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副部长R. Sukhyar 2007年6月在第七届亚太矿业大会上的矿业政策报告)。

  2.中央与地方政府在矿业管理方面的权力分配

  根据1967年的矿业法,印尼的矿业管理是以中央为主,地方为辅。

矿产开发分类管理,法律将矿产资源分为A、B、C三大类。

A类为战略矿产,包括石油、天然气、煤、铀等放射性矿产、镍、钴、锡。

这7类矿产只能由国家经营。

外国公司作为政府机构或国营公司的承包人,经国会批准后也可按合同规定参与战略性矿产的勘查和开发活动。

B类为重要矿产,包括铁、锰、铝土矿、铜、金、银等34种矿产。

这些矿产可以由国营公司、本土公司、合资公司和个体投资者进行勘查和开发。

A、B类矿产开发权的授予由中央主管部门负责。

C类主要是非金属矿产,主要由省政府管理。

  1999年通过的22号法,上述矿业管理框架将发生重大变化。

中央政府的权力将大量下放。

地方政府将在矿业活动管理中拥有较大的权力。

  能源和矿产资源部是印度尼西亚矿业的中央政府主管部门。

其中主要职能是代表国家制定矿产资源和地矿产业政策,颁布和执行矿业法规,并通过政策导向、矿业执法进行全国矿业的监督和管理;进行全国基础地质调查、广义环境地质调查和研究、矿产资源总量调查和评价研究,为引导矿业投资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该部下设的地质与矿产资源局、石油与天然气管理局分别管理全国的固体矿产和油气资源的有关工作。

  3.矿权管理

  目前印度尼西亚矿业活动中的矿权主要是根据1967年的矿业法签订的标准工作合同(CoW)、煤炭协议和采矿授权(KP),以及2001年以后地方自治时代签订的非标准工作合同、煤炭协议和地方政府发放的采矿授权。

  2001年以前的矿权管理主要是由中央政府负责,进行A、B类矿产勘查和开发活动,必须与中央政府签订标准工作合同和煤炭协议,或得到中央政府颁发的采矿授权。

2001年以后,地方政府在矿权管理方面拥有了较大的权力,非能源矿产的采矿授权主要由地方政府发放。

依据1967年矿业法共签订标准工作合同235个,煤炭协议141个。

2001年以前签订的标准工作合同目前还在执行的有43个,其中有14个进入生产阶段。

目前还在执行的煤炭协议有81个,其中进入生产阶段的有27个。

2001年以前颁发的采矿授权有597个。

2001年进入地方自治时代后,由地方政府发放的采矿授权1200个,另外还有一些非标准工作合同和煤炭协议。

  四、外资管理和政策

  印尼对国际矿业资本的态度是即欢迎又限制。

为了吸引外资,它独创了一套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工作合同(COW)。

外资进入矿产勘查和开采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与政府签订标准工作合同,外国公司通常选择这种方式,因为它可以更好的保证公司取得开发开采其发现矿床的权利;二是先与印尼勘探权人建立联合风险企业,由合伙人向矿山能源部部长申请工作合同。

如果合同签订成功,还必须得到国会批准,取得法律地位。

  标准工作合同是专门为外资企业在印尼从事矿产勘查开发而制定的具有法律性质的合同。

印尼政府认识到,矿产勘查是一项长周期、高风险的投资活动,并且只有当勘查者有较充分的理由相信他能够经济可行地开发和经营矿山时,他才会投入勘查资金。

矿业公司和政府签订的工作合同为保证投资者开采勘查中发现的矿床提供了稳定的框架。

标准工作合同是针对特定项目精心制定的,覆盖了矿产投资的所有方面,包括勘查、生产、甚至复垦和环境要求,也包括对外国公司的管理控制,在国际市场销售产品的权利和汇出利润的权利。

  标准工作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所有其他政府规定,并且不受后来立法变化的影响;赋予经营公司独占权利勘查矿产,开发开采发现的矿床,精炼、存储和运输采掘出的全部矿产,在印尼境内推销、出售或处置生产的矿产品。

标准工作合同对土地所有者的补偿和安置程序比较简单。

合同有效期可长达30年,并可以延续。

  标准工作合同规定了外方投资者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将部分股权转让给印尼投资人,并规定了转让股权的时间表。

目前已经批准了8代标准工作合同,第一代到第4代COW的外国矿业公司被要求在开始经营的第10年底将公司51%的股份转移给政府或印尼人,在合同中也列出了股权转让的时间表,第1和第2代比第3和第4 代宽松,3、4代在进入到第5 年时减15%的股权,之后每年依次减少8%、7%,7%,7%和7%,达51%,转让给印尼参与者的价格将依据政府与相关公司商定的协议确定。

第5代和以后的COW对此规定进行了改革,要求双方根据互利合作原则就股权比例和公司经营活动的连续性达成协议。

第1 代合同的签约者已经完成了公司的股权转让,只有PT Freeport Indonesia例外,该公司已经在1995年时将其第1 代合同转换成了第5代合同。

  总之,现行的矿业法和标准工作合同对外资有较多的限制,政府的管制也较多。

这些对吸引外资不利,政府正试图通过制定新的矿法减少上述限制。

目前国会正在审议的新矿法草案建议,外国投资者将可以和印尼政府持有至少51%控股权的当地公司成立合资企业。

这一规定将可以允许合资双方进行协商订立合约,以此来取代与政府磋商签订合约的做法,从而降低印尼政府的直接影响;同时,草案也没有规定外方投资者制定转让股权的时间表。

  五、矿业投资趋势

  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与矿业有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由于改革进程混乱;劳工和土地争端增加;非法开采严重等问题,印尼的矿业投资大幅度下降,特别是外国投资。

2000年矿业公司根据标准工作合同投入资金5亿美元,仅为1999年的一半。

2000年有30个合同(14个生产,16个勘查合同)延期了他们的投资计划。

有18个合同解除契约。

  近两年印尼的矿业投资形势较本世纪初已经有明显好转,矿业投资额在逐步提高。

根据印尼矿山能源部副部长在第七届亚太矿业大会上的报告, 2006年印尼在矿产、煤炭和地热领域开发方面的投资额共计13.607亿美元,比2005年的9.45亿美元提高44%。

由于有关矿产和煤炭方面的新法规尚未出台,2007年的投资大多为原投资的延续,新的投资商仍在观望之中。

政府预测,2007年,内外资在矿物和地热领域的投资将下降到11.3亿美元,2008年将会上升到14.28亿美元。

  油气开发投资形势更好一些,2006年油气开发投资143.2亿美元, 比2005年增长18.4%,政府预测,2007年,内外资在油气领域的投资将上升到182.3亿美元,2008年将继续上升,达到203.5亿美元。

  六、矿业投资环境评价和分析

  印度尼西亚的矿产资源非常丰富,加上独创的标准工作合同,在上世纪70~90年代间吸引了大量的国际矿业资本,是世界上矿业投资环境较好的国家之一。

在世纪之交前后,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的法律对矿业投资环境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特别是2001年关于地方自治的22号法实施后,印尼的矿业管理出现了比较混乱的状态。

法规不健全和政策的不稳定,投资者缺少安全感。

加上基础设施落后,政局不稳定等因素,矿业投资环境明显倒退,有不少国际投资者延迟或放弃了在印尼的矿业投资计划。

  加拿大Fraser 研究所发布的2005/2006年度全球矿业公司调查结果中,印度尼西亚矿业投资环境总体偏差,在调查的15项要素的排序中,有8项排在50位后,只有3项在40位之前(表3),调查了64个国家或地区,排位越靠前对矿业投资越有利)。

特别是政策潜力指数排名第59位,在亚洲地区落后于蒙古、中国、印度、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由于俄罗斯大部分领土位于亚洲,因此放在这里进行比较),排在菲律宾前面。

现行法规和土地限制条件下的矿产潜力指标排名第42位,好于中国和印度,但落后于蒙古、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和菲律宾;但如果不考虑土地使用限制和政策影响,其矿产潜力指标较好,与俄罗斯等10个国家或地区并列第一。

  七、中印矿业合作现状与发展趋势

  印尼矿产资源丰富,与我国有较强的互补性。

两国又是近邻,在矿产资源开发合作方面有很多有利条件。

近年来,我国企业在努力开展与印尼矿业领域的合作,并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特别是在油气开发方面的合作。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是比较成功一家公司。

该公司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进入了印尼的油气开发领域,出资1600万美元取得了印度尼西亚马六甲油田部分权益。

2002年初,中海油以5.85亿美元收购西班牙雷普索尔-YPE公司在印尼资产的五大油田的部分权益,这五大油田的石油探明总储量7.33亿桶,探明加控制储量9.31亿桶。

中海油的净权益为石油探明储量3.6亿桶,探明加控制储量4.61亿桶。

直接结果是将为中海油每年带来4000万桶(约548万吨)的份额原油。

目前该公司已经在印尼海上的6 个区块拥有权益,成为印尼最大的海上石油生产商。

  中海油在与印尼天然气开发方面的合作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2002年9月27日,中海油向英国BP公司收购东固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相当于12.5%的权益,收购价约为2.75亿美元。

其包括三个产品分成合同:

Berau产品分成合同、Muturi 产品分成合同和Wiriagar 产品分成合同。

东固天然气田位于印尼巴布亚省,探明储量约18万亿立方英尺(约合5100亿立方米)。

2004年2月2日,中海油的全资子公司——中海油Muturi有限公司又与英国天然气集团签署《销售与购买协议》,收购该公司在印尼Muturi产品分成合同中拥有权益中的20.77%,收购价为9810万美元。

此项收购将使公司在Muturi产品分成合同中持有的权益从原有的44.0%增加到64.767%, 从而使中海油在整个东固LNG项目中的权益相应地由原来的12.5%增加到16.96%。

此前中海油还与印方签订了购买印尼东固地区天然气的协议(印政府已经批准),来自这个项目的液化天然气将被运送到福建省的中海油接收站。

从2009年开始的25年里,印尼每年将供应260万吨液化天然气,约合36亿立方米。

  此外,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2004年12月与印度尼西亚PLN公司(即国家电力公司)签署天然气销售协议,从2006年起向印尼供气。

根据协议,2006-2018年,海上东南苏门答腊产品分成合同区将每天供应800亿英制热量单位(BTU)的天然气。

天然气主要由Zelda区和Banuwati区生产,通过海底管线输送到PLN公司位于西爪哇的Cilegon电厂。

该项目是海上东南苏门答腊产品分成合同区第一个商业性供气项目。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在该产品分成合同区拥有65.3%的权益。

东南苏门答腊合同区距印度尼西亚西爪哇岛约120公里,气田所在海域平均水深30米。

该天然气项目共分两期进行实施,2006年该项目一期工程顺利建成投产。

该气田一期项目共有4口生产井,合同日销售量为5500万立方英尺(约156万立方米)。

  除中海油外,中石油和中信集团也参与了印尼油气资源的开发合作。

2002年4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印尼戴文(Devon)能源集团达成协议,中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