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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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一、总则
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训练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学生学习科学研究或工程设计基本方法,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培养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保证和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二、组织管理
第三条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分别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
其中校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的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部、科研处、设备处、学工处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协调解决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重大问题。
各学院成立院级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为各系(教研室、研究所)主任、骨干教师、教学秘书、辅导员等,院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实施、各阶段的检查督导和质量控制等工作。
第四条教务部具体负责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统筹安排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对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安排、进度和答辩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并组织做好各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和个人的评选工作。
第五条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落实。
负责审核本院学生校外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条件并签订有关协议;根据专业特点,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围绕选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环节制定明确的规范和标准;做好毕业设计各个环节的检查督导和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并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毕业答辩;审定学生答辩成绩;做好学院各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和个人的遴选推荐工作;做好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资料存档和总结。
第六条各专业具体组织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负责确定指导教师,组织选题,审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向学生介绍课题任务、要求,落实每个学生的课题,定期召开指导教师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好毕业设计(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答辩、学生成绩评定、各类优秀的培育和推荐等工作,做好指导教师的工作考核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第七条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中,各学院应及时组织初期、中期和末期检查。
初期检查在毕业设计(论文)正式进行前开展,主要检查学生的选题、任务书、开题、题目的主要技术指标、毕业实习质量、毕业设计地点及进程安排、前人在该题目所做的工作、预期困难及解决途径,审核指导教师的指导时间及方式。
中期检查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到第10周左右开展,主要检查题目或指导教师的更换、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是否滞后、题目工作量、所做工作能否达到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如期完成题目有何困难并如何解决等情况,要重点检查督促在初期被警告学生的情况,并注意发现培育毕业设计(论文)优秀题目。
末期检查主要采用聘请专家督导毕业答辩的形式进行,重点查看答辩组织情况、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有无学术腐败问题。
三、指导教师
第八条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科研工作背景和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
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可协助指导。
学校提倡各学院建立校内外指导教师相结合以校内教师为主体的指导教师队伍。
第九条首次独立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青年教师要认真学习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定,并拟定详细的指导方案,由学院批准。
系(教研室、研究所)应指派经验丰富的教师对他们进行指导,帮助他们提高指导水平。
第一十条为保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原则上中级职称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不超过6人,高级职称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不超过8人;对师资充足的专业,根据情况指导人数可适度降低。
第一十一条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确因工作需要变更时,必须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第一十二条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的指导教师不低于3名,并组成指导小组,确定一名小组长负责团队设计的课题拆分、团队总论文合成、指导教师工作分配及团队进度协调。
教师团队小组长要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申请表》,报学院审批,并报教务部审核备案。
论文结束后,指导教师小组长要组织学生提炼组成一篇正文不低于5000字的团队总论文。
指导教师小组长工作量按10学时予以补贴。
第一十三条指导教师要按照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要求,结合本专业实际和科研项目,拟定论文题目,制定任务书、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指导学生设计技术路线和制定工作进程。
第一十四条指导教师要注意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的创新精神。
在选题、文献查阅、试验设计、观察记载、数据处理、结果分析、论文或设计说明书撰写等方面要切实加强指导,对学生提出的总体方案、计算方法、实验方案,所做的理论推导、实验分析的结论、译文、外文摘要等做必要的审查。
在指导过程中努力培养学生严肃、严密、严谨和勇于创新的科学作风。
第一十五条指导教师对学生必须严格要求,工作中注意防止学生的抄袭、拼凑行为,杜绝学术腐败现象。
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论文质量(除学生自身的能力和水平外)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教师不负责任构成教学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一十六条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教书育人,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并随时做好记录,认真填写指导手册或师生联系登记表。
指导教师检查学生进度每周不少于一次,指导时间不低于2学时/人·周。
第一十七条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要认真审阅,并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设计(论文)质量等方面对毕业设计(论文)作出较全面、准确的评价,写出书面评语,给出成绩。
四、学生
第一十八条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
(1)未修满培养计划规定课程达12学分以上(不含12学分);
(2)未取得培养计划规定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其他实践环节学分者。
第一十九条毕业设计的学生应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对培养自己能力和素质的重要性,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力争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第二十条毕业设计的学生既要虚心接受导师的指导,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要结合课题,独立思考,努力钻研,勇于实践,敢于创新。
第二十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要遵守学校及所在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严格按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和撰写规范要求撰写毕业设计(论文),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论著或成果。
第二十二条申请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必须已取得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
(2)校外指导单位必须具有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人员和工作条件。
第二十三条申请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已配备校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且设计(论文)选题经系(教研室、研究所)及本校配备的指导教师审核同意,然后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由学院与校外指导单位签署《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经学生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批,报教务部备案后方可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但答辩必须在校内进行。
第二十四条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同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建立师生联系卡,至少每两周向校内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一次,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时必须写出书面汇报材料。
第二十五条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各学院、学生本人同校外单位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各成员之间要有协作性,要相互交流、密切协作,但不允许有代做现象。
第二十七条答辩结束后,学生必须将所有资料交回学院。
其资料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设计说明书、图纸、阶段资料、实验原始记录、软件文档等。
五、选题
第二十八条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能够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进行较全面的训练,体现学生运用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要有一定的创新性。
第二十九条选题难度应适中,深度与广度兼顾,且工作量饱满,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第三十条选题要结合实际,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要尽量与生产实际、科学研究和实验室建设相结合。
第三十一条工科类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以毕业设计为主,且结合工程类题目不少于80%。
社会科学类毕业论文选题要注重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注重实证分析。
外语类学生不得以单纯的外语作品翻译或读书报告作为毕业论文,应使用所学语种撰写论文。
理科类毕业论文选题应以实验研究类题目为主,实验应具探索性。
第三十二条选题必须坚持每人一题的原则,对于大而难的课题,可拆解为几个有机联系的若干子课题,组建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团队成员各自承担一个分解的子课题。
当多个学生参加一个课题时,必须明确每个学生应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并在论文题目上添加副标题。
第三十三条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由指导教师提出并报系(教研室、研究所)共同讨论确定,拟定题目经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学生公布。
选题采取师生双向选择、学院适当调整的方式确定。
第三十四条学生自选题目需经指导教师认可,并向所在系(教研室、研究所)提交相应的说明(题目、已具备的条件及预期达到的目标要求等),经系(教研室、研究所)讨论确定后方可执行。
第三十五条题目确定后,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任务书中除布置整体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外,还应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包括开题报告或方案论证、外文资料翻译、外文摘要及论文(报告)的字数、图纸、软硬件的数量及技术指标等。
并按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拟定阶段工作进度(一般以周为单位),列出部分推荐参考文献。
第三十六条指导教师在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时必须明确具体,做到叙述清楚、要求明确、清晰工整、符合规范,真正成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重要依据和从事文字编写工作的范例。
第三十七条任务书必须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
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指导教师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系(教研室、研究所)同意,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三十八条各专业在选题结束后及时将选题、指导教师及学生的安排情况报各学院汇总,并于毕业设计开始两周内由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报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六、撰写
第三十九条毕业(设计)论文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封面;
扉页;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书;
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阅书;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综合成绩;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目录;
正文;
参考文献;
附录;
翻译部分;
致谢。
各部分的撰写规范详见《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第四十条毕业(设计)论文正文一般不少于15000字,查阅参考文献不少于20篇,其中查阅的外文文献不少于5篇;外文资料翻译部分要与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有关,且需为近3年发表的、没有翻译过的论文或专著,翻译的中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第四十一条除外语专业外,未经学院批准,一律用汉语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
非外语专业的学生,经学院批准使用外语撰写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需同时提供正文部分的汉语翻译。
第四十二条论文撰写时要杜绝一切形式的学术腐败,包括:
①请他人代做毕业设计(论文);②大量抄袭他人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③篡改、伪造实验数据;④直接摘抄、复印有关资料作为毕业设计(论文)中的英译汉部分;⑤请他人代为翻译毕业设计(论文)的摘要(汉译英)或英译汉部分;⑥其它形式的学术腐败情况。
第四十三条团队的论文除子课题论文外,最后还应提炼组成一篇正文不低于5000字的团队总论文。
七、评阅与答辩
第四十四条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在申请答辩前,除指导教师评阅外,还应聘请1-2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进行评阅。
在评阅时要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
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要对评语负责,评语必须确切、具体、有针对性,避免“套话”,尤其是对取得的成果、创新点和存在问题要实事求是。
第四十五条指导教师评语内容应至少包括:
①学生的工作态度和独立工作能力;②理论依据和技术方法;③取得的主要成果;④创新点,包括新技术、新方法的使用,理论、方法的创新、发展和应用范围的拓展等;⑤总体评价,包括总体完成情况、质量和水平、外文资料翻译的内容及质量;⑥建议成绩;⑦存在问题、可否提交答辩等。
第四十六条评阅教师评语内容应至少包括:
①论文选题的价值与意义;②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③工作量的大小;④创新点评价;⑤写作的规范程度;⑥建议成绩;⑦存在问题、可否提交答辩等。
第四十七条各学院依据具体情况,可设置若干个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具有中、高级职称专业教师、外聘专家组成,外聘专家由各学院自定。
答辩委员会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一般不少于3人,另设秘书1名。
第四十八条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方可进行答辩:
(1)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各项实践教学环节;
(2)按计划和规定已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已对其毕业设计(论文)写出书面评语、给出成绩,同意进行答辩并签字;
(3)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在答辩前10天返回学校。
学生返校时,应有校外指导人员的书面指导和鉴定意见。
第四十九条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不超过40分钟,但不应低于25分钟。
其中学生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时间10-15分钟,答辩委员会围绕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关键问题及专业知识和学生能力等方面进行提问5-10分钟,学生回答问题10-15分钟。
提问问题时原则上采用即问即答的方式进行。
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进行答辩时,指导教师原则上要回避。
第五十条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的答辩首先由课题组成员进行子课题答辩,然后由团队组长进行团队整体答辩。
团队答辩除考察原规定内容外,同时考察团队协作性。
答辩小组要分别给出子课题答辩成绩和团队整体答辩成绩。
第五十一条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要严格执行答辩程序和成绩评定标准,学院可根据情况试行末位淘汰制,即允许一定比例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
答辩评分标准细则见《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细则》。
第五十二条学校组织校专家督导组对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
同时视情况成立校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抽查部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被抽查的学生要进行第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成绩与学院评定的成绩有较大出入者,将追究有关学院的责任。
学校抽查答辩办法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八、成绩评定
第五十三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答辩委员会根据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学生答辩成绩给出毕业设计(论文)建议成绩,并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批。
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并在整个专业中进行平衡,其中获得优秀成绩的人数不超过20%,成绩报教务部审核后方可向学生公布。
评定标准如下:
(1)优秀:
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立论正确,计算、分析、实验等正确严密,结论合理;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科学作风严谨;设计(论文)有自己的独到见解,水平较高。
说明书条理清楚,论述充分,文字通顺,符合技术用语要求,符号统一,编号齐全,书写工整,图纸完备、整洁、正确。
答辩时,思路清晰,论点正确,回答问题有理论根据,基本概念清楚,对主要问题回答正确、深入。
(2)良好:
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能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立论正确,计算、分析、实验等正确,结论合理;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科学作风良好;设计(论文)有一定的水平。
说明书条理清楚,论述正确,文字通顺,符合技术用语要求,书写工整。
设计图纸完备、整洁、正确。
答辩时,思路清晰,论点基本正确,能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
(3)中等:
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在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上基本正确,但在非主要内容上有欠缺和不足;立论正确,计算、分析、实验等基本正确;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设计(论文)水平一般。
说明书文理通顺,但论述有个别错误(或表达不清楚),书写不够工整。
图纸完备,基本正确,但质量一般或有小的缺陷。
答辩时,对主要问题的回答基本正确,但分析不够深入。
(4)及格:
在指导教师指导帮助下,能按期完成任务,独立工作能力较差且有一些小的疏忽和遗漏;在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中,没有大的原则性错误;论点、论据基本成立,计算、分析、实验等基本正确。
设计(论文)达到了基本要求。
说明书文理通顺,但叙述不够恰当和清晰,图纸质量不高,工作不够认真,有个别明显错误。
答辩时,主要问题能答出或经启发后能答出,但回答问题较肤浅。
(5)不及格:
未按期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或基本概念和基本技能未掌握,在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中出现不应有的原则错误;或在整个方案论证、分析、实验等工作中独立工作能力差,设计(论文)未达到最基本要求。
说明书文理不通,书写潦草,质量很差,图纸不全,或有原则性错误。
答辩时,阐述不清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基本概念糊涂,对主要问题回答有错误或回答不出。
第五十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团队中子课题的成绩按以上标准评定,团队成绩评定除参考以上标准外,还需考察团队协作性。
由答辩委员会根据情况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团队成绩。
第五十五条毕业设计(论文)存在抄袭、请别人代写等严重学术腐败现象的,成绩按“0”分记载,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评优
第五十六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评优分为校、省两级。
其中校级优秀设置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三类,省级优秀设置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两类。
具体评选工作由教务部统一布置。
第五十七条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标准为:
学生具有较强的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毕业设计(论文)立论正确、论据充分、论述清晰,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独到见解;设计(论文)内容在教学、科研、生产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为优秀。
具体评选标准见《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团队评选标准》
第五十八条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的评选标准为:
团队指导教师和学生都不少于3位;团队学生共同设计完成作品,且主要为同一专业的学生(允许跨学科、跨专业组建毕业设计团队);团队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各子课题设计合理,分工明确;注重相互之间的实质性协作与配合,具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设计作品整体质量较高。
具体评选标准见《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团队评选标准》
第五十九条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从当年直接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中产生,评选标准为:
(1)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的指导细致深入,及时检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鼓励学生创新。
(2)工作作风严谨,认真负责,能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开展工作,工作质量得到本专业师生的公认。
(3)所指导学生的课题符合专业教学要求,能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任务书填写完整规范。
(4)对学生的开题、外文翻译以及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和内容的评阅认真细致,评语撰写公正、恰当,并能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资料均符合规范化要求。
(5)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较高。
第六十条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按毕业生人数的2%评选。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的评选数量根据全校团队总数另行确定。
校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按指导教师人数的5%评选。
第六十一条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从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中择优推荐产生。
十、总结与资料管理
第六十二条各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进行总结。
总结提纲如下:
(1)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的基本情况;
(2)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总体评价,总体评价包括是否达到教学要求,综合运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情况如何;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表现出来的独立工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情况。
(3)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中采取的新措施及成效和问题;
(4)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与往年相比有哪些成功的经验,存在哪些影响质量提高的因素;
(5)对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十三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资料由学院资料室存档。
毕业设计(论文)团队资料除学生个人规定的资料外,还要增加团队任务书及团队论文答辩记录;跨学院的团队资料每个学院都需保存。
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至少保存五年。
十一、其它
第六十四条毕业设计(论文)中发现有学术腐败现象,应予以严肃处理。
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发现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教育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院检查发现的,要分别追究学生、指导教师的有关责任。
学校检查发现的,要分别追究学生、指导教师、学院的有关责任。
处理办法如下:
①取消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本专科课程考核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②对负有指导责任的指导教师追究其指导责任,参照《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③对学术腐败现象学院没有查处和处理的,对学院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六十五条各学院可在本工作规范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学科特点进一步细化,制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并报教务部备案。
第六十六条本规定由教务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需要调整的内容由教务部负责补充修订。
附件:
1、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申请表
2、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3、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
4、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细则
5、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团队评选标准
6、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附件1:
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申请表
学院:
团队总题目
团队类型
□跨学科(跨___个学科)□跨专业(跨___个专业)□同专业
团队指导教师情况
姓名
所属学院
专业技术职称
研究方向
行政职务
组长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团队学生情况
姓名
学号
专业
子课题题目
团队中承担的任务
指导教师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