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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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1章总则
第1条根据根据《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管理禁令》要求制订本细则。
第2条除特别说明外,本文中的供应商是指在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集团公司)集中采购交易平台(简称集采平台)上注册合格的工程承包商、专业分包商、劳务供应商、物资设备供应商、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商、设备物资回收服务商、国际物流服务商、保险服务供应商、咨询服务供应商、机票代理商、翻译服务供应商。
第2章采购行为组织主体
第3条公司采购业务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采购行为组织主体为公司总部的,采购行为由公司集采中心代表公司组织实施。
采购行为组织主体为使用单位的,采购行为由使用单位组织实施。
第4条采用非单一来源方式,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采购行为组织主体为公司总部:
1、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发包;
2、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专业分包、工序分包;
3、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劳务分包;
4、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的保险;
5、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试验测量、勘察设计及咨询服务;
6、单台10万元以上或单批次5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含永久设备、成套设备)及处置;
7、单批次或项目执行期内单项预计累计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物资,但火工材料、地材、商品混凝土、燃油等来源受限的材料除外;
8、公司总部(含宜昌基地)所需的各类采购;
9、公司要求由公司组织的其他采购。
第5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采购行为组织主体为使用单位:
1、不符合第四条规定的;
2、国际项目在中国大陆境外采购的物资、劳务;
3、应急、抢险项目所需资源;
4、经公司批准或公司委托采购的。
第6条采购行为组织主体为公司的,业务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参与采购行为;采购行为组织主体为使用单位的,公司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符合条件的,采购结果应报公司批准。
第3章上线交易实施范围
第7条除特别规定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采购的必须在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公司集中采购交易平台()或集团股份公司集中采购中心认可的第三方上进行线上交易:
1、50万元及以上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工序分包、工程发包;
2、预估合同金额10万及以上的保险;
3、预估合同金额50万及以上的试验测量、勘察设计及咨询服务;
4、单批次采购金额20万以上或项目执行期内单项预计累计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物资;
5、单台或单批次购置金额20万以上的设备采购及处置;
6、预估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其他采购;
第8条国际项目拟采用的供应商为国外供应商或采购地为中国大陆境外的,暂不纳入线上交易范围,但使用单位应进行比质比价或在当地组织招标采购,其中单批次采购金额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采购结果需报公司批准。
第9条符合上线交易范围但因故无法上线交易的,必须书面取得集中采购分管领导同意,同时必须组织线下询价采购,采购资料应报公司集采中心备案。
第4章采购方式
第10条公司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以及集团公司许可的其它采购方式进行。
第11条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适用范围按《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12条公司鼓励开展公开招标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1、标准规格统一、供应商来源广泛、采购金额预计在200万及以上的物资;
2、无特殊技术要求、单批次预计采购金额200万以上或者单台次预计采购金额100万以上的设备;
3、其他公司要求采用公开招标的;
第13条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招标后有效投标供应商没有达到三家的,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或者投标供应商达到了三家以上,但其中合格者或有效报价不足三家的,开标后应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第14条不符合公开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均应采用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
第15条公司范围内有相同类型招标采购事项,经公司批准后可沿用前期招标结果。
第16条已招标采购但合同中途终止且重新采购时间不足的,经公司批准,使用单位可选择新供应商签订合同,但新供应商必须是集团合格供应商且合同条件不得优于原合同。
第17条抢险、应急等突发事件,可不采用招标采购并在线下交易,但应在采购后30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将采购结果报公司集采中心备案。
第5章采购方案管理
第18条使用单位所需各类采购均应编制采购方案并报公司批准,采购方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购。
第19条采购方案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采购类别、采购内容及范围、采购数量、采购主体、采购方式、预计采购金额、主要合同条件(如有);采购方案模板见[附件一]。
第20条使用单位应根据项目管理策划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采购方案,采购方案可按单项、分阶段或者项目总体方案等方式报送。
采购方案已批准但有变化的,应重新申报。
第21条一般采购的,采购方案至少应在采购标的物使用前45天报送。
紧急采购的,采购方案至少应在采购标的物使用前15天报送。
第22条采购方案由业务管理部门审核,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审签,集中采购领导会签,公司总经理审批。
采购行为组织单位按批准的采购方案开展采购行为。
第6章采购计划管理
第23条使用单位应编制年度、月度采购计划报公司业务管理部门。
其中年度采购计划作为公司编制集中采购方案的依据,月度采购计划作为安排、检查采购工作的依据。
第24条采购计划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采购类型、采购内容、预计采购金额、采购方式、采购组织主体、采购方案批准情况、预计采购时间等。
采购计划模板见[附件二]。
第25条年度采购计划应在每年11月底前报送,月度采购计划应在每月25日前报送。
第26条采购计划由业务管理部门审核,集采中心统计汇总并在采购管理委员会上通报。
第7章招标文件审批管理
第27条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在采购行为开始前,使用单位应编制招标文件并报公司批准。
招标文件必须使用公司发布的范本文件编制。
第28条招标文件由业务管理部门、法律事务部审核。
主要合同条件已在采购方案中审批通过且无变化的,招标文件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主要合同条件未经公司审批的,招标文件由业务分管领导审签、总经理审批。
第29条采用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询价函、竞争性谈判提纲等文件由采购组织单位自行审批。
第8章采购标底和限价管理
第30条招标行为必须设置采购限价,并视情况需要设置标底。
采购限价作为控制采购结果的依据,采购结果不得超越采购限价。
标底作为评标依据。
第31条采购行为组织主体为公司的,采购限价及标底由使用单位编制、业务管理部门审核、业务分管领导审批,任何单位不得干预及泄漏。
未经业务管理部门审核和分管领导审批,集采中心不得发布采购限价及进行下一步采购工作。
采购行为组织主体为使用单位的,采购限价及标底(如有)由使用单位自定。
第32条使用单位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价公布日期之前10日和5日分别将编制的招标标底和招标限价报送业务部门审核。
第9章招标审批管理
第33条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工作流程见《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34条采购行为组织主体为公司的,招标过程审批流程见[附件三];采购行为组织主体为使用单位的,招标过程审批流程由使用单位参照公司审批流程制订。
第10章定标审批管理
第35条由公司组织采购以及由使用单位组织采购但单项采购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定标结果需公司批准。
定标审批流程见[附件四],定标审批权限见[附件五]。
第11章合同管理
第36条确定中标人后,使用单位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
若第一中标人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使用单位应依次与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谈判,直至签订合同。
若所有中标人均不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应重新组织招标。
国际项目谈判主体由业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37条合同评审按公司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38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使用单位必须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12章其他
第39条本细则与公司发布的《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配套使用,如有矛盾之处,以本细则为准。
第40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公司集中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一]
采购方案模板
××项目部采购方案
(采购方案填报总体说明:
采购方案可按单项、分阶段、项目整体等方式报送;对于劳务分包、物资设备、保险等专业可合并报送也可分别报送,若分别报送则按报送内容调整本文内容;采购方案已批准但有变化的,应重新报送)
1、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2、主合同主要合同条件简介
2、编制依据
3、劳务分包类采购方案
1、劳务分包标段划分的总体思路
2、劳务分包拟采购项目清单见附件.
3、劳务分包合同主要合同条件设定:
、分包价格组成:
、合同价格调整:
、甲方对材料设备的供应:
、预付款:
、计量支付条件:
、履约担保:
、质保金及保修期:
(填报说明:
主要合同条件设定可根据项目准备情况填写。
若尚未确定,可暂不填。
若不同类型分包合同的合同条件不同,应分别填写。
)
4、物资类采购方案
1、业主供应材料情况
2、自主采购物资清单见附件
3、物资采购合同主要合同条件设定
、计量方式
、付款方式
、履约担保
、质量保证金
5、设备类采购方案
1、业主提供及外协设备基本情况
2、需新购设备清单见附件
6、保险服务类采购方案
1、业主提供保险情况;
2、主合同中关于项目部办理保险的规定;
3、需自购保险清单见附件;
7、其他类采购方案(参照其他类型填写)
××项目拟分包项目清单
序号
采购类别
分包项目名称
施工部位或范围
主要作业内容
预计开工时间
对应的主合同金额(万元)
分包项目预计采购金额
(万元)
采购
方式
采购
主体
备注
填报说明:
1、采购类别填写劳务分包、专业分包;
2、采购方式及采购主体按《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确定;
3、若同一个分包项目需确定多个分包商的,应在备注中说明。
××项目自主采购物资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计总需用量
预计首批物资进场时间
预计采购单价(元)
预计采购总金额(万元)
采购
方式
采购
主体
备注
填报说明:
1、本表分类打包填写。
例如,分为钢筋、水泥、油料、火工材料、地材、商品混凝土、五金、配件等。
2、预计总需用量要填写本工程或采购时段内需用总量;
3、预计首批物资进场时间填写该类物资最早需用的时间;
4、预计采购单价按当期市场价填写。
5、采购方式及采购主体按《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确定;
3、若同一类物资需由多个供应商供应的,应在备注中说明。
××项目新购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预计进场时间
预计采购单价(元)
预计采购总金额(万元)
采购
方式
采购
主体
备注
××项目拟购保险清单
序号
保险名称
保障时间
保障范围
保障额度
保障要求
预计起保时间
预计保费金额(万元)
采购
方式
采购
主体
备注
填报说明:
1、保险名称按人员意外险、雇主责任险、设备险、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类别填写;
2、保障时间填写保险需涵盖的时间段,如需分年度分别购买,请在备注中说明;
3、保障范围填写保险保险保障物的范围,例如参与本工程的所有人员、项目部自有设备等;
4、保障额度填写单个案例最高赔偿金额。
5、采购方式及采购主体按《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确定;
6、若同一个保险需由多个保险公司承保的,应在备注中说明。
[附件二]
××项目部20××年×月劳务分包采购计划
报送单位:
编制日期:
序号
采购类别
采购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分包商资质要求
主合同金额(万元)
分包项目成本测算金额(万元)
采购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
采购方式
采购行为组织主体
采购方案批准情况
备注
编制:
审核:
审批:
填报说明:
1、采购类别填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工序分包、工程发包;
2、采购名称填全称,即××项目部+采购主要内容简介。
3、采购主要内容填写该项目主要工程项目名称
4、分包商资质要求填写需在招标文件中审定的投标人最低资质要求
5、主合同金额填写招标项目对应的主合同金额;即按照分包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所对应的主合同金额,分包合同中未包括的内容、工序的金额,应从主合同金额中扣除,便于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比较。
6、分包项目成本测算金额填写经项目部测算的成本价或者项目部期望的分包价格;
7、预计采购时间填写预计发布招标文件的时间
8、项目实施时间填写分包项目预计的开工时间
9、采购方式填写按照《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延续采购结果等。
10、采购行为组织填写公司、项目部;
11、采购方案批准情况填写招标项目对应的采购方案批准文号;
12、本表报送公司生产管理部(国内项目)、国际业务部(国际项目)。
××项目部20××年×月物资设备采购计划
报送单位:
编制日期:
序号
采购类别
采购名称
单位
规格
数量
单价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到货时间
采购方式
采购行为组织主体
采购方案批准情况
备注
市场价
建议采购价
编制:
审核:
审批:
填报说明:
1、采购类别填物资、设备;
2、采购名称填全称,即××项目部+采购主要内容简介;
3、数量填写预计采购的总量;
4、市场价填写招标项目当期市场价格,应含运费;
4、建议采购价填写预计的采购单价,应含运费;
5、预计采购时间填写预计发布招标文件的时间;
6、到货时间填项目部要求的到货时间;
7、采购方式填写按照《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延续采购结果等;
8、采购行为组织填写公司、项目部;
9、采购方案批准情况填写招标项目对应的采购方案批准文号;
10、本表报送公司机电物资部。
××项目部20××年×月保险采购计划
报送单位:
编制日期:
序号
保险名称
保障时间
保障范围
保障额度
保障要求
计划采购时间
预计起保时间
预计保费金额(万元)
采购方式
采购行为组织主体
采购方案批准情况
备注
编制:
审核:
审批:
填报说明:
1、保险名称按人员意外险、雇主责任险、设备险、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类别填写
2、保障时间填写保险需涵盖的时间段,如需分年度分别购买,请在备注中说明;
3、保障范围填写保险保险保障物的范围,例如参与本工程的所有人员、项目部自有设备等;
4、保障额度填写单个案例最高赔偿金额。
5、采购方式及采购主体按《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确定;
6、采购方案批准情况填写招标项目对应的采购方案批准文号;
7、本表报送保险类别分别报送,其中工程险报生产经营部(国内项目)、国际工程部(国际项目);设备险报机电物资部;人身意外险、雇主责任险、车辆险报安质环部。
[附件三]
1、招标审批流程(采购任务审批)
2、招标审批流程(投标人资格审查,适用于公开招标)
编制资审报告
集中采购中心主任审核
集中采购分管领导
3、招标审批流程(招标文件、询价函、谈判提纲等文件审批)
劳务分包类
提交招标文件
使用单位负责人审核
业务管理部门审核
法律事务部审核
总经济师审批
集采中心审核
财务部审核
总经理(如需)
其他采购
[附件四]
定标审批流程
[附件五]
定标审批权限表
类别
分管领导
主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
采购管理委员会
备注
劳务分包
200万以下
200万-3000万
3000万以上
专业分包
1000万以下
1000万-5000万
5000万以上
工程发包
300万以下
300万-3000万
3000万以上
设备采购及设备物资处置
50万以下
50万-500万
500万以上
物资
300万以下
300万-3000万
3000万以上
试验测量、勘察设计及咨询
30万以下
30万-300万
300万以上
按服务合同金额计
保险
30万以下
30-300万
300万以上
按保费金额计
其他
300万以下
300-5000万
5000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