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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质性与科学划界L劳丹的划界理论
异质性与科学划界——L.劳丹的划界理论
在一篇题为《划界问题的消亡》的文章中,劳丹说:
“习惯上被视为科学活动和科学信念的内容都具有认识异质性,这种异质性提醒我们注意,寻求划界标准的认识形式可能是无效的。
经过详细分析,看来不存在一个认识常量。
……划界问题--被波普尔称为‘认识论中心问题’的那一问题是虚假的,因为它预设了这一常量的存在。
”[a]
劳丹是循着以下思路得出上述结论的。
首先,他设立了关于科学划界的三个元标准。
然后他检查了新老划界主义传统,发现无一划界方案满足元标准。
最后他才形成了异质性概念科学观。
不难看出,此处的异质性概念很关键,它不仅是消解划界问题的理由,而且构成了他近期提出的规范自然主义的核心内容。
一、消解划界问题的论证
科学划界的元哲学问题有三条。
i.提出划界标准应满足怎样的充足条件?
劳丹认为任何哲学意义的标准都必须满足:
a.“能够表明科学的认识根据或证据基础要比非科学更加确定。
”[a]
b.哲学意义的划界标准必须对区分科学与非科学的方式作出足够的解释,必须从认识论意义上表明科学与非科学的区别。
c.划界标准必须足够精确以使我们能说出所研究的各种活动和信念能否满足这一标准。
ii.分界标准必须是为一组活动和信念设立的必要充分条件。
如果仅是必要条件,该标准仅仅把某些内容确定为非科学的,但却无助于确立什么是科学的。
如果仅是充分条件,我们无法决定某种活动和信念是否是非科学的。
例如,占星术不能满足一组对科学地位来说是起码的充分条件,这一事实使它成为一种认识暧昧区--可能是科学的,也可能不是。
iii.分界的隐含的动机是,维护科学对非科学的认识优越性。
把某一活动贴上“科学的”或“非科学的”的标签是社会和政治的枝节问题,这完全超出把信念分成两堆的分类工作。
尽管主要是按认识特征加以分类,但是却不可避免地包含了非认识的结果。
设立了以上三个元标准之后,劳丹考察了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各种划界构想,结论是要么这些标准与我们对科学范例的直觉相悖,要么违背了他所设立的元标准。
劳丹把划界分成新老两个传统。
所谓老传统是从亚里士多德到19世纪的划界主义思想。
新传统则是自标准科学哲学至今的划界主义。
先来看看老划界传统。
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一对相互独立的划界标准。
标准Ⅰ是科学通过其原理的确实可靠性而与意见、迷信区分开来。
标准Ⅱ是科学通过对第一因的理解而与工艺区分开来。
这一对大相径庭的标准在整个中世纪后期和文艺复兴中支配着关于科学本质的讨论,也为17世纪重新考虑这些问题提供了重要的背景。
但亚里士多德的标准Ⅱ被许多科学家抛弃。
17世纪的大多数思想家都接受亚里士多德的划界标准Ⅰ,但拒绝他的标准Ⅱ。
伽利略、惠更斯和牛顿都宁可不要理论知识,而要经验知识,他们三人都把不以最初原因或本质为理论基础的信念系统完全视为科学。
尽管17、18世纪的思想家之中存在着方法上的分歧,但是人们普遍同意科学知识是确实可靠的,这种一致意见几乎贯穿这一时期通常的认识论上的分界讨论。
到19世纪,这种信念被可错论观点所反驳。
孔德、马赫等人把科学的确实可靠性弱化到方法论的独特性,即区别科学与其它行为和信念的是其方法。
但这些思想家面临着两个困难。
其一,他们在什么是科学的方法上意见不一。
其二,当时大多数科学哲学家提出的对“科学方法”的描述与正在工作的科学家实际上使用的方法几乎毫不相干。
再来看看新划界主义传统。
该传统的代表是企图为科学划界设立逻辑标准的逻辑实证主义和证伪主义。
逻辑实证主义把证实原则视为划界标准。
正如奎因和波普尔指出的那样,该标准的哲学预设是“可实证性,有意义和科学特征三者同一”[b],这一标准受到了来自不同阵营的批判,总的说来它有两方面的困难。
一方面,丘奇论证道,过强的划界标准把科学原理和理论排除在外,过弱的标准--仅仅要求命题和可能的观察之间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又不能驱赶形而上学的怪兽。
[b]另一方面,实证主义的划界标准还受到了科学史实的嘲笑。
劳丹指出:
“不仅有许多科学陈述不能完全被证实,而且大量非科学的和伪科学的信念系统也具有可证实的成份。
”[b]地球扁平学说就是一例。
逻辑实证主义之后,取而代之的是K.波普尔的证伪原则划界标准。
它涉及到可证伪性和可检验度二重尺度。
“一个理论的科学地位的标准是它的可证伪性,或可反驳性,或可检验性。
”[b]另外,科学划界还存在着可检验度的考虑,如果理论T[,1]比T[,2]具有更高的可检验度,则T[,1]比T[,2]具有更多的“科学性”。
对波普尔划界标准的批判,劳丹采取以下策略。
首先,针对可证伪性,劳丹指出它可导致常识性谬误。
按照波普尔的观点,平坦地球论者、《圣经》的编选者都可成为科学家,只要他们提出一些观察报告,无论这些报告是多么不可能,只要它们能引起思想变化就行。
其次,可检验度标准不可能比较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论。
T[,1]与T[,2]存在着可检验度的差异的前提是T[,1]使T[,2]成为必要的,既然人们希望没有一个“科学”理论会使任何“非科学”的理论成为必要,那么就不可能恰当地比较。
再者,即使波普尔的可检验度概念被接受,也无济于事。
在批判新老划界主义传统之后,能不能在二者之间做个比较呢?
劳丹认为,从老传统向新传统的转变可以描述为从认识向句法和语义的战略转移。
老传统着重那些值得相信的思想和理论。
判断一个陈述是否科学,就须对该陈述如何经得起经验的检验作一个回溯性的判断。
在新传统中,这种回溯性成分消失殆尽,故而新传统的划界标准在实际效用方面大打折扣。
老传统的关心的是实际的认识依据,而非潜在的认识可能性。
新传统认为,虽然一些观念没有经得起检验,但这种失败无损于其科学地位。
完全相反,那些经不起检验的观点保证它们满足相应的科学的语义标准。
在逻辑实证主义和证伪主义失败之后,科学哲学家们并未放弃构造新的划界标准的努力。
这些方案可以大致分列
a.科学的断言能被检验,而非科学的断言则不能。
b.萨伽德认为科学知识是唯一能表现进步和增长的。
[c]
c.唯有科学理论才能作出证明为真的惊人预言。
d.实用主义者认为,科学是有用的和可靠的知识的唯一贮存库。
e.有人建议,科学是建造理智系统的唯一形式,它用后继的观点包含先前的观点的方式递增和发展。
[c]
f.科学的认识特征是意见高度一致。
[c]
对于这些标准,劳丹几乎逐条作了批判:
a′.可检验性甚至不是科学的必要条件,我们能说科学教科书中所有的论断已被检验了吗?
当一个科学家提出一个未经检验的猜想,并且我们还不能肯定什么构成对它的有力的检验时,科学家们讨论着猜想难道不是从事“科学”的研究?
b′.认识的进步并非科学独有。
d′.历史事实表明,完全有理由假定大多数科学理论是错误的,在这种情况下,断定科学是唯一可靠的或能确证的理论的贮存库有多少真实成分呢?
e′.理论递增的要求,也不能作为划分科学知识的必要条件,因为许多科学--甚至那些“成熟科学”--都不包含原有的理论,甚至也不受其限制。
f′.库恩和费耶阿本德的工作表明,科学中意见不一致普遍存在。
无论在目标,方法论,还是在本体论层次都是众说纷纭,甚至相互之间不可通约。
在一番深刻细致的清理之后,劳丹认为:
“不是全部从相同的认识中获得的:
一些科学理论被检验,一些则不能,有些科学理论已提出了惊人的预见,有些理论则没有;有些科学假说是特设性的,另一些则不是;有些理论已达到了归纳的一致,另一些则没有。
”[c]
因为科学理论是认识异质的,所以划界问题应刻消解。
最后,劳丹认为知识可以用“可靠的/不可靠的”去取代“科学的/不科学的”。
“什么原因使信念牢固地确立?
什么原因使信念成为科学的?
第一个问题可引起哲学的兴趣、也便于解决。
第二个问题既无意义,并且由其复杂的历史可知,也不易处理。
”[c]
以上分析表明,认识异质性是消解科学划界问题依据。
我们自然要问,劳丹的异质性的含义是什么?
异质性与劳丹思想的发展有什么内在联系?
二、异质性与规范自然主义
在具体展开讨论之前,有必要作一个说明。
说异质性是规范自然主义[c]的核心,也就意味着规范自然主义是对异质性的展开和阐发。
这样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劳丹的异质性概念,从而批判他的划界消亡论。
heterogeneity源自希腊文heterogene’s,其含义有三:
一、质或种的多样性;二、质和种的变化性,三、无关联的质或种的杂含并陈。
显然,劳丹所说的认识异质性具有这三种含义。
劳丹的划界理论收敛于异质性概念,而对这一概念的展开则在他近期提出的规范自然主义中。
当劳丹说“有些科学假说是特设性的,另一些则不是”时,“特设性”是从宏观的历史维度观察到的理论特征。
在规范自然主义纲领中,劳丹把科学分解成目标、方法论规则和理论三部分。
他认为这三部分都存在着异质性。
从理论特征的异质性的目标、方法论规则和理论的异质性怎么过渡?
很简单,某种意义上说,以上三者是同一的。
我们参照一下他对认知价值的定义,就很好理解:
“如果某种描述了构成我们视为‘好科学’的理论特征,我们就可以把这种属性看成是一种认知价值或者目标。
”[d]从这一定义不难看出,“理论特征”,“目标”与“方法论规则”是一致的。
规范自然主义试图使方法论自然化的同时又不剥夺它的规范力。
[d]它既坚持方法论与自然科学的连续性,又反对奎因提出的描述的认识论。
但正如我们前面所说,它的基础是异质化的科学观。
这种异质观贯穿规范自然主义三个组成部分,即元方法论、价值论和合理性理论。
在元方法论中,我们可以看看逻辑上关联的三个命题,了解劳丹达到方法论异质性思路。
命题一,方法论规范标准应该被理解为关于目标与手段的相对命令。
[d]
所有科学方法论规则都具有规范命令的逻辑形式“S应该做Y”。
如果视这一形式为自足的绝对命令,它就不能得到辩护,就成了先验的第一哲学。
劳丹认为“S应该做Y”是一个非完整的形式,其补充后的形式是:
“如果S的目标是X,则S应该做Y。
”经过补充,方法论规则就成了条件陈述语句,它表达了两个可观察的性质“做Y”与“实现X”之间的有条件的关系。
上一命题有两个特点:
其一,它由于加上前件而变成了一个相对命令,使其规范功能可以诉诸特定的目标以及X与Y之间的关系而得到辩护。
其二,“做Y”与“实现X”二者之间的关系,可以与经验科学一样得到经验检验,这样就保留了认识论与经验科学的连续性。
这自然就过渡到方法论的第二命题。
命题二,方法论规范的正确性依赖于关于目标/手段关系的经验支持。
[d]
如果我们有充足理由相信,行为者S所从事的Y对实现其认知目标X没有任何促进,我们就可放弃做Y时所遵循的方法论规则。
如果我们有证据表明,做Y能促进实现目标X,并且做Y比其它对手更有效,我们就可以把按照这一方法论规则行事视为正当的。
于是,我们接受和拒斥方法论规范与经验陈述的取舍一致。
既然对方法论规范的辩护是经验的,那么就有:
命题三,认识论规范与科学理论一样。
a.以同样的功能在知识系统中运作;b.却随着新的情况、事实而变化;c.都是可错的猜想。
[e]
命题三是命题一与命题二的逻辑结论,而命题三的核心就是方法论的异质性。
在科学的历史中,方法论M[,1]与M[,2]是异质的、变化的,不可能找出一个贯穿前苏格拉底和量子力学的恒定的、本质的方法论规则。
方法论规范的异质性另一个来源是目标的异质性,与此相关,科学的合理性也是异质的。
关于“科学的价值”,劳丹先后有三个含义不同的表述。
这三个不同的层次分别为“科学探索的目标、科学共同体的一致目标以及科学家个体的动机。
第一,在70年代,劳丹认为“科学探索”具有唯一的目标,即“解决问题”[e],它构成科学的特征描述。
80年代他批判了自己与其它派别的科学有唯一目标的主张。
这就过渡到第二,科学共同体具有一致的目标,而且目标一致可得到合理的说明。
同时,他认为科学家个体的目标形形色色是相对主义的观点。
第三,在规范自然主义纲领中,劳丹似乎认为,科学家的目标是私人化的、异质的,又承认科学共同体的共同目标的存在,并明确地批判科学具有跨历史的目标。
他声称,科学史中“没有哪一组目标是唯一适当的”[e]。
如果有人说,科学探索的目标是G,而科学家个人的目标是A,并且G与A不同,甚至相悖,这样这位科学家岂不成了“夜游神”了吗?
[e]只要我们承认科学家是神智清醒的,有理性的,我们就必须否认那个科学唯一的目标G的存在。
对个体化的价值,劳丹论证设有个体I[,1]和I[,2],I[,1]具有目标集A{a[,1]a[,2]……a[,n]},I[,2]具有目标集B{b[,1]b[,2]……b[,n]},目标集A与B在下列几种情况下是不可通约的:
一、A∩B=Φ,二、A∩B存在,三、A包含于B。
为什么?
除非A或B中的某个子集与A、B协同变化,否则A、B中有些元素相同不能说明AB可以等同。
只有一种情况即A=B,才能说明两位科学家的目标完全相同。
劳丹此处借用的更多是系统的整体性范畴而非集合概念,A、B两系统的元素间形成结构特征,有时,即便AB元素完全相同,但结构不同,二者也是异质的,如石墨与金刚石。
劳丹在表述科学价值的异质性时,发生了视角的转换,说目标是个体时是一个角度,说历史中共同体C[,1]与C[,2]具有异质的目标时是另一个角度。
二种角度之间的变换暴露了劳丹的两个预设:
一、共同体就是意见一致的社团。
二、异质的个体可以形成同质的集体。
而齐一性的同质又是一个异质。
由此我们可看出:
一、劳丹把共同体的同质视为当然,二、科学是不一致和一致的更替过程。
这是与他的划界消亡论相矛盾的,也说明他不是一个彻底的异质主义者。
相应地,在规范自然主义中,劳丹的合理性也是个体化的,异质的。
“行为者对行为能促进他当时的知识价值的实现的信念是其行为合理性的必要条件。
”[e]评价某科学家行为的合理性,要考虑三个因素:
一、他的目标集;二、他的背景信念集;三、他所采取的行为。
因为个体的目标与信念是异质的,合理性只能视行为者的目标与信念而定,不能以别人的目标去评判他合理与否。
从上面的论述可知,规范自然自主的三个部分都以异质性为基础。
但劳丹的异质性概念是朴素的,还没有上升到认识论的层面。
另外,他的异质性是不彻底的。
在本文第三部分我将作出一些粗浅的批判。
三、异质认识论与划界重建
劳丹的划界理论可分为三部分,第一是设立元标准;第二是异质科学观;第三是以“可靠的/不可靠的”去划分知识。
在本文结论部分,我想说明:
一、劳丹的元标准是逻辑化标准,它太强了以致失去了实际意义。
二、科学是异质的,但异质可以导致共生,共生允许我们在形态上区别科学与其它实践形式。
三、以“可靠的与不可靠的”取代“科学的与不科学的”仍然:
a.不能完全通过劳丹提出的元标准,b.必须得到辩护。
i.元标准
劳丹的关于划界问题元哲学插曲存在以下问题:
a.科学是人类实践的一种形式,自身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认识论基础仅仅是其中一个因素,科学与其它诸如宗教,艺术,巫术等系统相区别的标准无疑是多元的。
而且,划界标准并不内在地要求科学的认识论基础比非科学的认识论基础更加确定,划界所要求的是从形态上加以区别。
b.划界标准不一定是“哲学意义的”,这种要求暗示了哲学家成了理所当然的划界主体。
其它人只能袖手旁观,听从哲学家的意见。
划界,如果必须的话,将是由科学家、哲学家以及公众参与的行为。
c.劳丹要求科学划界标准具有精确性无疑是合理的,但他理解的“精确性”是传统的。
我们处理的是复杂的系统,对此不可能像区别函数那样有确定的和清晰的标准。
对象自身的模糊性,要求我们设立一组“模糊”的、具有不同语义深度的标准。
以模糊标准去描述模糊系统,才能达到精确。
[f]
d.划界标准应是科学的充要条件。
这一要求一方面有“客观主义”和逻辑性质,另一方面显得太强,以致没什么划界构想能满足。
任何标准都是由人给出的,但并不是凭空捏造的“规范”,是划界主体在划界对象基底上的建构。
划界标准应是相对的,可操作的。
e.科学划界的意识形态动机,完全可以被“悬搁”。
虽然事实和价值两个层面的关系很复杂,但它们之间的区别是可行的。
我们在划界时,应该尽力消除“维护科学优越性”的价值渗透,这是加在科学划界行为上的负荷。
ii.“可靠的”与“科学的”
用“可靠的/不可靠的”取代科学划界存在的以下困难:
首先,劳丹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标准来说明何为可靠的,何为不可靠的。
即使他提出一些标准,也不能满足他提出的三个元哲学要求。
其次,劳丹认为可靠的知识如果作为一个集合的话,它包括大量“被视为非科学和伪科学的内容,而排斥被视为科学的内容。
”[g]但是我们也不难发现,“科学的”知识也同样包括很多不可靠的知识,而把可靠的知识拒于门外。
最后,“可靠的/不可靠的”同样是表示情感的虚词。
许多巫师也声称自己的知识是“可靠的”。
更糟的是,“可靠的/不可靠的”并不比科学划界更加优越,相反,“可靠的/不可靠的”更加宽泛、更富有歧义。
如果要消解划界问题,我们又何苦找一组更费劲,更显得毫无希望的划分标准呢?
Ⅲ,异质性与科学划界
持异质科学观的不只是劳丹一人,在他之前费耶阿本德就说过:
“科学是一个复杂的、异质的历史过程,它既包含着高度复杂的理论体系和诸种古老的、僵化的思想,也包括对未来的思想体系模糊的、不连贯的预期,它的要素有些以简洁的陈述给出,有些则是隐含的”。
[g]这段论述与本文开头劳丹的主张何其相似。
异质性不仅存在于科学领域,它在其它地方也普遍存在,如社会学和生理学中组织的异质性,人类学中文化异质性,动物行为中种内的异质性等等。
问题在于对异质怎么看,按照丸山的理论,对异质性存在四种不同的认识。
a.同质性的认识。
该种认识论视异质性为围绕平均值的统计分布。
它具有以下特点:
1、决定论。
2、本质主义。
3、否认互为因果。
4、认为差异是冲突的根源。
b.独立事件的认识论。
它把异质性看成是没有特殊的相互作用特征的变种。
其特点是:
1、事物之间不相互作用。
2、事物是异质的、孤立的。
3、具有一个衰退的和同质化的宇宙。
c.内稳态的认识论。
它把异质性看成是维持平衡或周期性循环的异质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
它具有特点为:
1、异质个体。
2、互为因果。
3、抵销偏离使之均衡的互为因果过程能维持结构和信息从而抵抗衰退。
4、抵销不相似的条件,结果收敛于相似条件。
d.异质发生学的认识论。
认为异质性能导致异质化,共生化和新模式发生的增加。
它具有以下特点:
1、互为因果。
2、导致共生化和新的模式,有一个生长的和异质化的宇宙。
3、非决论论,即相同的条件可以产生不同结果,不同的条件可以产生相同的结果。
相应的方法论启示是,由于互为因果环的作用,不能根据结果的差异假设存在着初始条件的差异。
应该寻找系统的放大网络。
4、产生新的目标。
为维护系统稳定,进化不具有预定的,永恒的目标。
新目标不断产生。
异质发生认识论是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认识论革命。
它把异质性看成系统不可缺少的部分。
异质性不是冲突的源泉,而是共生互利的源泉。
它坚持互为因果的辩证原则,它使人们重新认识辩证法的意义,是超越相对主义和客观主义的最有希望的出路之一。
不难看出,费耶阿本德对异质性所持的看法是同质的与单独事件认识论的杂合,这就是为什么他仍坚持不懈地为相对主义辩护[h]。
劳丹则是在同质认识论与异质认识论之间摇摆。
他恪守同质认识论的事例有:
a.用亚里士多德的本质观看待科学的组成部分。
他与拉卡托斯都同意“研究传统”和“研究纲领”之中存在着一些不可拒斥的本质的要素。
分歧在于拉卡托斯认为这些要素是恒定的,而他认为是随时而易的。
[h]
b.他理所当然地拒斥、禁止循环论证。
c.单向因果观点。
劳丹认为“双盲”检验的唯一辩护是科学家的目标。
他的批判者西格尔认为在这种工具辩护之外还存在着认识辩护,并且后者构成前者的元辩护[h]。
劳丹认为西格尔的认识辩护是工具辩护以真理为目标的特例,工具辩护决定认识辩护。
[h]劳丹与西格尔都在寻求单向的最终决定因素。
工具性与认识性是互为因果的。
但是,劳丹有很多观点或者预设是异质认识论的。
表现在:
a.他提出合理性网状辩护模型,声明目标、方法和理论两两之间都是相互作用、相互辩护的,无一因素处在决定性的地位。
而且三者的相互作用维持稳定。
b.在批判库恩等人的科学变化的“协变佯谬”时,他完全遵循异质认识论原则。
[h]
c.当他与罗森伯格关于方法论规则与理论的先验性发生争执时,他认为二者是“鸡与蛋”的循环关系,不可能确定谁是决定因素。
总的说来,劳丹只是发现了科学的异质性。
但对异质性持同质认识论和不彻底的异质论识论的态度:
科学是异质的,因此不可分界。
他没有看到异质科学可以导致共生和模式。
他从未自觉地接受异质发生认识论。
可以说,他还是一个亚里士多德式的认识论者。
如果从异质发生认识论看科学,就将是这样一番图景:
科学各个层面和片断是异质的,但科学系统的元素之间无不相互作用,其内在的互为因果环导致了新的共生与异质;科学无恒定目标,它的目标始终在生长着。
一旦我们了 解了科学各部分相互作用的机制,我们就能在形态上识别它,并与其它实践系统作出划分。
科学是异质的,但异质可以导致共生,因而科学划界可以重建。
下注:
a a ,TheDemiseoftheDemarcationProblem,and(eds.),Physics,Philosophyandpsychoanlysis,PublishingCompany,1983.P.12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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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MeaningandMoralScieuces,London.1978,PP.7-78.
c 参见:
WhatIsScience?
NewYork:
Dever.1952.P.27;,FoundationofScience,NewYork:
Dovde.1957.P.22;,Public York:
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68.P.9.
c c ,TheDemiseofDemarcationProblemin and(eds)Physics,PhilosophyandPsychcanalysis,PublishingCompany.1983.P.124,P.125.
c 这是我在研读劳丹的着作时发现的线索,至今为止国内外研究劳丹的学者还未注意到这一点,我曾与劳丹的主要批判者先生讨论过这一看法,他表示赞同。
d ,Scienceand ofCaliforniaPress.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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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d ,NormativeNaturealism,PhilosophyofScience.57(1990).P.46.劳丹采用这一术语与康德的categoriealimperatives相对,我翻译成相对命令,国内有同志翻成“假言命令式”。
e 同上。
e ,ProgressandIts ofCaliforniaPress,1977.PP1-10
e ,ScienceandValues,Un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