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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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工作报告
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2013年度工作报告
(二○一四年一月六日)
2013年是中心步入转型阶段的第二年,也是切实落实各项举措,力争突破、取得实效的关键年。
面对严峻的外部形势,对外合作中心在部党组的领导关怀下,在李干杰副部长的领导指导下,在部各司办的指导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和2013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以及国际合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持续发展为方向,以经济效益为导向,以增强实力为目标,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巩固和拓展‘三主一辅’职能定位”的总体工作思路,服务部中心工作,积极探索环保新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双多边合作打开了新局面,全球环境政策研究与咨询服务取得新进步,转型发展取得重大突破。
2013年中心事业费收入1.88亿元,创收收入1.42亿元。
继续荣获环保部保先进集体和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2013年主要工作进展
(一)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
2013年,中心领导班子自觉把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部《实施办法》、切实转变作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制定九个方面共计20条实施细则,形成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制度保障。
一是深入基层调研“接地气”,外派五名干部到外地县、乡挂职锻炼,同时加强与地方环保部门的交流互动,与三个省、直辖市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
二是精简会议文件,积极推行项目视频会议,年度工作会议时间从2天半缩短为半天,半年总结会由以往的1天半缩短为半天,内部会议不再摆放花草、提供矿泉水、制作条幅。
2013年,我中心会议费与2012年减少33.9%。
三是加强出国管理,中心领导出国(境)实行总量控制,不断加强和规范中心的外事组团管理,建章立制。
四是厉行勤俭节约,中心公务接待,一般在中心餐厅安排工作餐,严格执行预算、财务、资产等管理制度,加强办公经费、办公设备等管理。
2013年,我中心办公费比2012年减少39.6%,招待费减少42.9%,差旅费减少24.6%。
五是精简文件简报,可报可不报的一律不报,以中心名义报上级部门的简报只保留1种。
在部党组的统一领导和第三督导组的认真督导指导下,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牢把握集中解决“四风”问题这一核心目标任务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民主评议、个别谈话、调查问卷、设立征求意见箱和电子邮箱、召开各类座谈会、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公示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班子多次召开会议,聚焦“四风”,认真查摆,反复讨论,逐条剖析,梳理出“四风”方面存在的11个突出问题,召开了高质量民主生活会。
活动中中心坚持边学边查边整边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初步形成了8个方面整改任务,并具体分解为26条具体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中心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了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进一步得到巩固。
(二)服务环保中心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1.积极服务我国环境外交工作。
认真贯彻2013年全国环保国际合作工作会议精神,服务环保外交大局,为多位部领导、相关司办局出访、会晤提供技术支持与后勤保障。
承办周生贤部长参加的第5次中欧环境政策部长对话会以及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环保分委会第8次会议,在吴晓青副部长出席南南发展博览会、周建副部长出席第四届中德环境论坛、李干杰副部长会见《生物多样性公约》执行秘书、翟青副部长出席蒙特利尔议定书第25次缔约方大会、万本太总工出席《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外交全权代表大会等部领导出席的重要国际会议或会晤中,陪同参加并提供技术支持与后勤保障。
同时,为部相关司办开展的国际交流与对外磋商谈判草拟高级别会谈谈参、技术文件等,提供技术支持。
2.全方位支持国内环保重点工作。
一是支持大气污染防治。
配合污防司组织召开了第九届中国城市空气质量管理研讨会;与美国能源基金会签署了长期大气国际战略合作协议,并共同支持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发起了组建“中国清洁空气城市网络”的倡议活动。
二是支持重点流域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水平台建设开创新局面,分别与11家国内外政府、研究机构建立水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开发执行亚行巢湖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中瑞新安江生态补偿政策研究项目、全球环境基金(GEF)辽河流域生态补偿立法项目、GEF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主流化等项目,为水污染防治服务。
三是支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治。
开发了亚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中意土壤修复示范等项目,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
四是发挥培训平台优势,积极支持环保系统能力建设。
利用对外合作资源开展人员培训,中意培训先后组织从事水污染防治和环境国际公约履约人员3期共87人赴意大利培训;完成境内环监1期、水污染1期培训,共约100人次。
五是积极实施环保对外宣传战略。
利用国际影响大的多边合作平台,在斯德哥尔摩公约、联合国南南博览会和世界水周等重要国际活动中,有计划和有目的地宣传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的理念、包括南南合作在内的国际环保合作成果和国内环保成就,积极扩大环保对外宣传。
3.不断深化中心转型发展,提高服务环保中心工作的能力水平。
创新发展咨询服务业务,以“走出去”环境服务和环境金融服务为突破口,以具体项目开发和实施为立足点,开创了中心咨询服务新局面。
加强组织保障,设立“对外投资环境咨询中心”和“环境金融咨询服务中心”两个内设机构,开辟了中心“走出去”环境服务和环境金融服务两大新业务板块。
加强顶层设计,编报两大新业务总体方案,取得了主管部领导和部相关司局的充分肯定和支持,确立了中心在“走出去”工作中的牵头地位。
开展宣传推广,组织召开“战略合作协议和项目合同签约仪式”和“环境金融研讨会”,李干杰副部长两次出席并做重要讲话。
精心组织项目工作,为一批企业提供环境咨询服务,企业服务成绩显著。
做好技术服务,加强和巩固财政支出和国际资金绩效评价业务,谋划建设环境金融服务平台,探索研究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环境金融业务得到创新发展。
在南南合作方面,协办商务部非洲国家履行国际环境公约能力研修班,承办了南盟生物多样性培训班,开展了环保部项目“对外投资企业环保案例研究”,举办了与南非环境部双边环保技术交流活动,协助国际司起草了环保援外项目管理办法,为环境保护南南合作工作的开展做了有益探索和尝试。
(三)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1.《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取得重大突破。
一是以含氢氯氟烃(HCFC)生产行业淘汰计划谈判取得重大突破为标志,HCFC生产和消费淘汰全方位启动。
69次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了我国HCFCs生产行业第一阶段淘汰计划补偿资金9500万美元,并同意未来生产行业淘汰总体补偿资金不超过3.85亿美元的补偿方案,为实现HCFCs淘汰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在9月16日国际保护臭氧层日成功启动生产行业计划,翟青副部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二是消费行业HCFCs淘汰管理计划稳步实施,全年新签署合同154个,总金额1.7亿美元,淘汰合同签署量达到第一阶段淘汰总任务的75%以上。
2013年各行业HCFC淘汰计划共获得多边基金批准年度资金7172.8万美元,实现资金支付2.75亿元人民币,利用多边基金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低碳替代技术得到迅速发展,各行业示范项目成效显著;三是全面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管理。
推动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配合部污防司上报环保部审核发布《关于加强含氢氯氟烃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推动环保部与国家药品食品监督局联合发布《在药用非吸入式气雾剂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全氯氟烃的公告》;《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修订稿通过部长专题会和部务会审查;全面加强ODS生产、使用、进出口、原料配额管理以及销售备案,对新、改、扩建ODS生产和使用项目开展技术审核;2013年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共受理2685批次进出口申请,审批量259880吨。
四是做好公约谈判支持服务。
协助部国际司完成第32次不限名额小组会以及第26次缔约方会议的准备和谈判,顺利完成多边基金执委会的参会及谈判任务并取得突破性进展,并为中美首脑会晤关于HFC问题的磋商提供技术支持,得到我部肯定,取得良好效果。
2.《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继续深入。
一是以我国批准新增列受控物质修正案和国家实施计划更新等为标志,《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步入新阶段。
全力支持国家POPs履约管理,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代拟了国务院审议公约新增列受控物质修正案的议案,修正案于8月30日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研究制定并配合印发POPs“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方案,组织多部委参加的规划执行情况联合检查,配合部监测司对全国28个省市及我部8个二恶英监测中心开展二恶英重点排放源监测情况调查,继续组织实施全国POPs统计报表制度工作,编制修订POPs相关技术指南、标准、导则。
二是圆满出色完成国际谈判和对外宣传任务。
为斯德哥尔摩公约、巴塞尔公约和鹿特丹公约三公约首次背靠背同期召开缔约会议提供谈判技术支持,会间还积极组织主题边会并制作展板和宣传片进行宣传,介绍了我国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的有关情况,受到部领导肯定和称赞。
三是履约项目申报和实施取得实质性进展。
POPs污染场地项目和国家实施计划更新项目获得GEF批准,新批赠款1730万美元。
多氯联苯管理处置示范项目顺利结项,三氯杀螨醇替代项目、含滴滴涕防污漆替代项目、医疗废物示范项目、POPs废物处置项目、造纸行业POPs减排项目、水泥窑项目等12个在执行履约合作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推动制浆造纸、医疗卫生、垃圾处理、电子废弃物管理等多个行业和领域POPs削减淘汰,履约能力得到加强。
3.《生物多样性公约》履约与服务国内生态保护工作同步推进。
今年生多公约已经发展到1个公约、3个议定书和1个跨公约科学政策平台,履约任务有明显增加。
一是国际谈判方面,我中心全年共11人次参加相关国际谈判会议,包括科学政策平台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会、第一届中日韩生物多样性政策对话会等,并承担所有会议的参会对案和总结的准备工作,较以往执行国际谈判数量最多,任务最重。
二是国内技术支撑方面,承担了《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2013年方案》28项活动中的14项活动,包括为履约最高级别“中国生物多样性国家委员会”设计标志(LOGO)、制作8期《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简报》和2期IPBES简讯,以及承办李干杰副部长出席的“生物多样性与绿色发展国际研讨会”和“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活动。
三是项目合作方面,以国际合作项目和生物多样性履约相关专项为抓手,支持了3省区和2部门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战略行动计划,在流域生态补偿、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等领域积极开发项目,深入开展资金机制、主流化、公约间协同增效、不利生物多样性的激励措施、促进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等领域政策研究,探索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履约新路径。
通过持续不断努力,我中心已成为生多履约的一支重要力量。
4.汞国际文书缔约与履约技术支持工作不断加强。
一是全力为汞公约缔约谈判提供技术支持,参加了汞公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五次会议(INC5)和有关重点议题的磋商会议,为公约谈判达成一致发挥积极和建设性的作用。
二是为批约及过渡期履约做充分准备,为我代表团参加《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外交全权大会提供技术支持;公约签署后,中心汞工作组更名为汞公约履约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针对涉汞重点行业开展了履约利弊分析,深入研究了我国签署公约的社会经济影响,起草了报国务院“关于中国签署《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请示”,并针对汞公约资金机制为财政部研提意见。
三是稳步推进汞环境管理合作项目,新开发项目12个,引资规模超过4000万元,在执行项目(9个)进展顺利,为汞公约履约提供技术储备。
四是继续加大汞污染防治宣传力度,利用网络、报纸、展室、出版物等形式大力进行宣传,出版专著《中国涉汞政策法律法规汇编》,对中国限控汞行动网进行了改版,并开通英文网站,在《中国环境报》、《中国日报》做了四版专题报道。
(四)双多边合作开创新局面
受国际司委托,双边合作技术支持和服务范围从原有的8个国别增加到12个国别,包括美大、欧洲、亚洲,合作范围更加广泛,并将合作机制从原来的项目管理,扩展到双边合作全过程服务。
多边合作方面,与世行亚行合作职能也从原来的项目管理提升到政策对话,并为我部与亚行的首次高级别政策对话提供技术支持。
在“引进来”方面,2013年获批项目资金379万欧元,亚行区域合作项目“大湄公河次区域核心环境计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规划”二期项目正式启动,围绕环境风险及应急管理、环保系统能力建设、中国环保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人才制度建设、环境统计制度框架、农村环保政策与管理系统、环境规划制度与推动城市发展等环保重点工作的双边多边合作项目稳步推进,引进的国际经验和技术为部重点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全球环境政策研究与技术支撑继续加强
我中心主要承担技术支持工作的《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十二五”工作方案》完成编制正式印发,填补了环保规划体系中履约专项规划的空白,并作为近期环保国际合作工作全局性指导文件——“一纲要、两方案”的两方案之一,在2013年全国环保国际合作工作会议上进行贯彻落实。
持续发挥通讯平台优势,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协调相关司办并保留《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通讯》,全年印发《通讯》16期,季度综合信息专刊一期,为环保决策提供信息参考。
国家重点攻关课题研究取得积极进展,2个973计划项目课题和1个环保公益性专项完成验收,1个973计划项目和2个科技支撑项目顺利推进,并成功申报1个公益项目和1个“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前期研究项目,继续积极承担相关部委或部门研究课题任务,技术支持作用持续巩固。
(六)环保国际咨询服务和创新发展取得显著进展
推进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实施,全年CDM项目获得签发经核证的减排量累计3257万吨CO2当量。
继续积极准备谈参材料并派员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为我部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深入开展对外投资企业环境咨询业务,圆满完成云南驰宏玻利维亚矿业环境风险评估项目,新签紫金矿业俄罗斯矿业及金诚信赞比亚矿业等企业对外投资环境咨询服务项目。
继续承担我部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任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完成了36个部门预算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含明细项目305个,项目资金总量8.3亿元。
探索绿色金融和环保投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各方合作意向初步达成,“环保投融资优先政策识别”财政项目及“履约投融资机制研究”等项目成功获批,环境金融服务业务初见成效。
首次参与国际性项目招标并成功竞标中国欧盟环境可持续项目。
(七)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进一步加强机构调整、激励机制和人才管理。
继续配合部人事司推动环境保护国际公约履约中心挂牌增编工作,报送事业单位分类建议报告,并根据业务发展调整内设机构,新设立中北欧环境金融合作办公室、GEF项目执行办公室、项目三处生产行业淘汰办公室、环境金融咨询服务中心,汞工作组更名为汞公约履约处。
编制了《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年度奖励办法(试行)》等管理办法,激励员工开拓创新。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称申报等工作,年内8名同志任处长职务,2名同志任副处长职务,2名同志任组长职务,共4人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1人获得国务院特贴。
二是在财务监管方面,在部直属事业单位中率先建立了经济运行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
积极督促预算管理,中心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完成了我部下达的目标要求。
顺利完成了2014年财政预算申报,为部国际司增资申请材料提供技术支持,并配合各项审计工作。
全年共接待各类审计13批次,1028人天,各项审计结果良好。
三是在合同监管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修订了《评标委员会管理办法》等制度和文件,规范了项目管理,全年召开采购审评委员会7次、审议议题39个,签署新批准项目协议18份、金额2624万美元,签署转赠协议及各类咨询服务、专家合同476份,金额达1.94亿美元。
四是在后勤保障方面,修订了履约大楼办公用房租金及相关收费标准,注重节能降耗、节约成本,推进大楼资源更合理利用,物业和后勤保障质量得到提高。
(八)党、工、青、妇工作取得新提高
一是思想政治建设与时俱进。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坚持开展集中学习,组织中心组学习10次,共提交学习十八大精神心得体会81篇,各支部开展“学理论、增本领”特色学习,积极组织参加相关学习培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参观卢沟桥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组织观看电影《周恩来的四个昼夜》和党史纪录片《苦难辉煌》,组织开展向孙波同志学习活动,组织在中心内网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识破邪教“全能神”》,中心团委“人人书社”获得大家好评。
二是基层党群组织作用有效发挥,中心工会群众工作典型案例材料受到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肯定,被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紫光阁杂志社选为全国工会系统40个“群众工作典型案例”之一;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员主体民主制度,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新党员2名、转正预备党员5名,培训入党积极分子6名。
三是惩防体系建设持续推进。
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接受了我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检查和重点督查并获得检查组好评。
开展了“学党章、守纪律、作表率”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组织签订了中心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部门还创新性的组织本部门非领导干部人员签订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四是工青妇团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
“三、八”妇女节组织参加了“建美丽中国、展巾帼风采”活动,受部直属机关妇工委委托具体承办了我部“低碳环保,绿色时尚”六一儿童节联谊活动,坚持开展乒乓球、游泳、篮球、台球、足球、羽毛球、瑜伽、太极等多项群众性健身活动,认真开展工会会员登记、特困帮扶,坚持按制度落实员工婚、丧、嫁、娶、生子、生病、住院和集体生日等送温暖活动,全年送温暖共计342人次,22.25万元。
中心党委荣获部直属机关党建工作信息先进单位和践行十八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征文组织奖,中心团委荣获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2012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最具活力团支部奖”,项目三处获得环境保护部直属机关“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二、2014年工作计划
2013年成绩的取得,是党组正确领导、全体班子成员和中心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也离不开部各司办,特别是污防司、生态司、国际司等的支持指导以及老同志的关心帮助。
当前,中心面临国内环保事业大发展和自身开拓转型大调整的重大机遇,同时环境履约与双多边合作形势依然严峻,缺乏稳定可持续长线收入的困境没有根本改观。
2014年,中心将在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忧患意识,锐意改革,不断创新,继续坚持“以持续发展为方向,以经济效益为导向,以增强实力为目标,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巩固和拓展‘三主一辅’职能定位”的总体思路,不断开创环境保护对外合作新局面,为探索环保新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服务。
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根据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的突出问题,结合问题产生根源,在督导组指导下,建章立制,做好整改,增强党性观念、宗旨意识,树立良好形象,建立走群众路线、转工作作风的长效机制。
二是继续做好《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工作。
加快推进已批准的HCFC生产和消费淘汰行业计划和示范项目的实施,配合做好缔约方会议和多边基金执委会的参会和谈判工作,继续推进《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贯彻落实,落实好履约前期结余资金相关项目实施工作,加强履约管理与能力建设。
三是扎实推进《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工作。
做好国家实施计划更新工作,推动解决履约瓶颈,加大履约示范项目的筛选开发和执行力度,争取多渠道资金支持,积极服务履约管理工作。
四是继续做好《生物多样性公约》履约工作。
进一步理顺履约关系,做好履约项目开发与执行,推动实施战略行动计划等部重点工作,为国际谈判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完成年度履约和专项任务。
五是全力做好汞公约履约技术支持。
配合推动汞公约批约工作,积极开发汞污染防治国际合作新项目,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和宣传力度,为履约做好支撑服务。
六是在新的双多边国际合作机制下开展好支持服务。
配合组织好首次环保部与亚行的战略对话会,做好新机制下12个国别的双边环境合作,继续夯实水平台和大气国际平台建设,为环保中心工作服务。
七是做好政策研究决策支持工作。
加强全球环境政策专题研究,开展各公约“十三五”前期研究,抓好以973项目、863项目和环保公益项目为主的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提升决策支持服务水平。
八是做好环保国际咨询服务工作。
做好CDM项目收尾工作,继续做好一批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项目,积极开发新项目。
九是抓住重点,将转型发展不断推向深入。
巩固中心在开展企业对外投资合作环境服务业务与环境金融咨询服务业务领域的优势地位,不断探索国际环境咨询服务新领域与业务增长点。
十是加强自身建设,完成岗位设置,加强党建工作,根据处室设置建全党支部,调整充实处级领导班子,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弘扬中心文化,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