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测设计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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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测设计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勘测设计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为了建立健全本院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厅、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内部审计时间及对象:
根据局纪委的规定和本院的规章制度,每季度对院及院属各单位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率情况进行一次内审,全年四次;每半年向局监察审计部门提交一次内审报告。
此外,对有关人员的工作调动、经济问题举报等问题应进行专项审计,及时向局纪委提交专题报告。
配合局监察审计部门做好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内部审计内容:
根据局民主理财公示监督领导小组关于确保季度内审五到位的工作要求,院民主理财公示监督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人员,按内审工作程序,重点对院及院属实体的所有财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发票、账簿、报表;对工作计划、经济合同、专项资金的计划执行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债权债务情况以及企业收益分配情况与财务收支活动是否符合《会计法》与本院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调查取证,索取、印制证据材料。
对内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改进的建议;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责任事项,有权向对其进行指导的局监察审计部门反映;
三、本院民主理财公示监督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的内部审计工作。
参与内审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高度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熟悉本行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和内部规章制度,并不断通过财务审计专业的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四、内部审计工作是民主监督和民主理财的重要手段,它不仅能及时的发现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纪违规现象,而且对更加全面、完整、准确找出工作中的不足提供有效依据,它对我院经济建设的巩固和发展起着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因此,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并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x局摄影协会是在共青团x局委员会批准指导下、由本局广大摄影爱好自愿组建起来的一个职工社团,旨在为摄影爱好者提供一个广阔的学习天地,提高水平及煅炼能力和为x局的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协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组织摄影爱好者深入生活,积极创作,举办展览,开展摄影研究和评论,提高创作理论水平,并举办各种摄影讲座,以发展和壮大摄影队伍努力。
凡遵循本会章程,有一定摄影理论基础水平的爱好者,经本人申请,协会讨论通过即可成为本会成员。
协会负责人班子由摄影会长、二名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
本会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对本会提出批评、建议、培训和参加各种活动的权利,有缴纳会费、遵循协会章程的义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局摄影协会。
第二条性质:
※※局摄影协会是在共青团※※局委员会指导下,,职工自愿组织及参加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局规章制度、一切以发展和壮大本局摄影队伍为中心,推进江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
第四条准则:
1、坚决服从局领导和局团委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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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始终按协会宗旨办事.。
3、不以协会为名谋取个人利益.。
4、定期举行活动并保证质量,努力做到内容充实、活泼有趣、富有成效。
第五条主管单位:
共青团※※省※※局委员会。
第六条任务:
1、培养和提高会员的摄影能力与欣赏水平及审美水准。
2、举办讲座、培训和展览。
3、交流经验。
4、与兄弟相关单位及社会其他单位举办活动并交流经验和心得体会。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七条人员组成
会长:
1名
副会长:
3名
秘书长:
1名
宣传组:
组长:
1名副组长:
1名
组织组:
组长:
1名副组长:
1名
财务组:
组长:
1名副组长:
1名
通讯组:
组长:
1名副组长:
1名
第八条职能划分
会长:
统管协会全面事务,分管相关事务,并对主管部门和上级领导负责。
副会长:
协助会长管理日常事务。
秘书长:
分管各组的协调及相关事务
组长:
负责各种事宜,各组成员的管理。
副组长:
协助组长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九条成员管理
1、会员管理
(1)申请条件:
我局在职职工并拥护协会章程,自愿加入协会的职工。
(2)申请程序:
由协会干部讨论,大会表决定期适时招收定额人员成为会员。
2、负责人工作条例:
(1)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a、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
b、检查和监督各部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c、代表协会签署有关文件和出席相关会议及活动;
d、临时决定协会的重大事宜;
e、监督并提出、检举和任免各组正副组长人选;
(2)组长、副组长:
a、协助会长、副会长开展工作并完成上级交待的各项任务;
b、支持个部门展开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年度计划及年终总结;
c、协助各部门开展工作;
d、决定各部门专职工作人员的任用;
e、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十条
(一)会员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职工素质拓展的各种活动权;
3、优先或优惠取得协会资料权;
4。
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退会权。
(二)会员义务:
1、维护本协会利益的义务;
2、执行本协会决议;
3、积极支持并参加协会各项活动,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维护协会的团结;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奖励制度:
(一)奖励:
对于对协会有重大贡献的会员,协会将给予精神上的和物质上的奖励并记入档案。
(二)惩罚:
协会各负责人若因工作失误导致会员出现原则性错误和有损协会形象或出现以下情况者由会员举报并由协会全体干部会讨论,成员大会表决通过送院团委接受批评教育或停职处分;
a、组织开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规章制度的活动;
b、组织开展非法活动和集体及其它危害社会、扰乱社会及校园正常秩序的活动;
c、明知会员有从事上述a,b中任意一项行为而不及时有效制止和处理;
d、无规协会章程不按时组织开展活动,造成机构瘫痪、财务混乱。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总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企业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
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分厂厂长职责
1、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厂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厂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