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国语筮数八之初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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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国语筮数八之初探

《左传》、《国语》筮数“八”之初探

摘要:

《左传》、《国语》是记载春秋时期历史事件的重要典籍,对于我们考究先秦人们治《易》之基本情状,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八”字之谜乃《左传》、《国语》中存留至今的“阙疑”,本人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八”字之疑阐发一下个人浅见,旨在抛砖引玉,与读者朋友共同商榷。

关键词:

左传;国语;筮数;八

Atentativeresearchonthedivinationnumberof“eight”recordedinZuoZhuanandGuoYu

HANHui-ying

(CenterforZhouyiandAncientChinesePhilosophy,ShandongUniversity,Jinan250100,China)

(DepartmentofPhilosophy,ShandongUniversity,Jinan250100,China)

Abstract:

AsimportantclassicsrecordinghistoricaleventsoftheSpringperiod,ZuoZhuan(Zuo'sCommentariesontheSpringAnnals)andGuoYu(RemarksofMonarchs)couldexertfunctionswhichcannotbeunderratedforustostudythebasiccircumstanceinIChinglearningresearchofthepre-Qintimes.Thecharacterof“eight”(八)hasbeenapuzzleleftbyZuoZhuanandGuoYu.Onthebasisofthepredecessors'achievements,theauthorelucidatedheropiniononthecharacterof“八”,toinduceotherstocomeforwardwithbetterideas.

Keywords:

ZuoZhuan;GuoYu;IChinglearning;divination;eight

引言

《左传》、《国语》是记载春秋时期历史事件的重要典籍,《周易》以筮书的面目出现在书中,并展现了其逐步向哲学演化的步伐,两部书中与《周易》有关的记载共有二十二条,前人对这些“筮例”多有研究。

首先,《左传》、《国语》表明了《周易》在当时的性质及其社会地位。

在二十二条记载中,有六条是引证《周易》经文来说明问题或阐发观点,而其余的十六条则是以《周易》或其它筮书进行占筮,以预测吉凶祸福。

这说明,《周易》在春秋时代是一部筮书。

而所占之事,小到目前之行事,大到将来之命运,均见于公、侯、大夫等上流阶层的活动中。

其次,分析所记载的筮例,显示了春秋人解卦“筮无定法”的情况。

考《左传》与《国语》,古人用《周易》解占,涉及多个方面,如本卦和变卦相应的卦名、卦象、卦辞,本卦和变卦相应变爻的爻辞,等等,并且他们对所占卦的推断,全随自己的理解做出解释,没有绝对的公式可循。

如穆姜认为对卦辞的理解,还要以占问者的品行而断。

(《左传·襄公九年》)又如惠伯解卦,先以所占事的正邪为前提。

(《左传·昭公十二年》)正如《系辞》所云:

“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

再次,《左传》《国语》呈现了春秋时代有关占筮的一些惯例。

一是春秋时代人们以《周易》占筮论事尚未以“九”“六”指称一卦的某一爻。

如《左传·昭公二十九年》一例中,蔡墨称《乾》卦初九爻为:

“《乾》之《姤》”。

二是春秋时人们用“某卦之某卦”的方式来表示所占卦的本卦和变卦,有时又称本卦为“贞”,变卦为“悔”。

三是春秋时代人有时也把内卦称为“贞”,外卦称为“悔”。

重要的是,弄清这些惯例的具体内涵,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古人的占筮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最后,《左传》《国语》提供了后世解易的体例之萌芽。

遍考二十二条筮例,大多都兼顾象数和义理两个方面解占的倾向。

从象数的角度看,《左传》《国语》中的筮例,体现在对“卦变”、“卦象”、“互体”等解卦方法的应用。

这些原始占筮意义的解卦方法,启示后世人们去探索卦与卦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解说《周易》经文。

这样,便逐渐发展成为一整套较为全面和复杂的象数解《易》系统。

同时,《左传》《国语》筮例中也不乏通过对卦名、卦辞和爻辞的解释来阐发自然及人事哲理的例子,这开启了后世义理解易之先河。

另外,《左传》《国语》还反映了先秦时代人们的一些社会人生情状。

如《左传·昭公五年》中“日之数十,故有十时,亦当十位”,这不但反映了以十日为一旬的古代记日法,而且揭示了先秦时代森严的等级制度。

但由于所考文献的数量有限,关于这些筮例,至今仍存在一些“阙疑”。

在三个筮例中出现的筮数“八”的具体含义就是其中问题之一,本文仅就此一问题,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阐发一下个人浅见。

论八

我们先看一下这三个筮例的原文是如何讲的。

《国语·晋语》:

公子亲筮之,曰:

“尚有晋国?

”得贞《屯》悔《豫》,皆八也。

筮史占之,皆曰“不吉,闭而不通,爻无为也”,司空季子曰:

“吉。

是在《周易》,皆利建侯。

不有晋国,以辅王室,安能建侯?

……震,雷也,车也。

坎,劳也,水也,众也。

主雷与车,而尚水与众。

车有震武,众顺文也。

文武具,厚之至也。

故曰《屯》。

其繇曰:

‘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主震雷,长也。

故曰‘元’,众而顺,嘉也。

故曰‘亨’,内有震雷,故曰‘利贞’。

车上水下,必伯。

小事不济,壅也。

故曰‘勿用有攸往’。

一夫之行也,众顺而有威武,故曰‘利建侯’。

坤,母也。

震,长男也。

母老子强,故曰‘豫’,其繇曰:

‘利建侯行师’。

居乐出威之谓也!

是二者,得国之卦也。

”……[1]

《国语·晋语》:

十二月,秦伯纳公子……董因迎公于河,公问焉,曰:

‘吾其济乎?

’对曰:

“……臣筮之。

”得《泰》之八,曰:

“是谓天地配亨,小往大来。

今济之矣,何不济之有!

”……[1]

《左传·襄公九年》:

穆姜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

“是谓《艮》之《随》。

随,其出也,君必速出。

”姜曰:

“亡。

是于《周易》曰:

《随》,元亨利贞,无咎。

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

体仁足以长人,嘉德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合义,贞固足以干事。

然故不可诬也,是以虽随无咎。

今我妇人而与于乱,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谓‘元’;不靖国家,不可谓‘亨’;作而害身,不可谓‘利’;弃位而姣,不可谓‘贞’。

有四德者,随而无咎;我皆无之,岂随也哉,我则取恶,能无咎乎!

必死于此,弗得出矣!

”……[2]

三个“八”字,在两部书中留下未解难题:

按照现在的知识去理解,“八”字在占筮中代表少阴之数,即占筮之中的不变阴爻,那么,这里的“八”字是不是这个意义呢?

什么样的筮例称为“八”呢?

为了弄清这个问题的来龙去脉,我们首先从古人对《左传》、《国语》的注释入手,去一步步剖析这几个“八”字的含义。

《左传》与《国语》的注本,首推三国时韦昭所注《国语》与晋朝杜预所注《左传》。

这两个版本对后世都产生了不小的影响,“韦注”乃是现存最早的《国语》注释本,而杜氏所注《左传》在唐代由孔颖达作疏,成为后世之官方版本。

他们对这三个筮例又是如何解释的呢?

“贞屯悔豫皆八”——韦昭注曰:

“震在屯为贞,在豫为悔。

八,谓震两阴爻不动,在贞在悔皆不动,故曰,皆八,为爻无为也。

”[1]

“泰之八”——韦昭注曰:

“遇泰无动爻,无为侯,泰三至五震为侯,阴爻不动,其数皆八,故得泰之八。

”[1]

“艮之八”——杜预注曰:

“艮,艮上,艮下,《周礼》大卜掌三易,然则杂用《连山》、《归藏》《周易》……二易皆以七八占,故号艮之八……震下兑上,随,史疑古易遇八为不利,故更以《周易》占变爻得随卦而论之。

”[2]

我们在前面提到了“韦注”与“杜注”的权威性,但在这个问题上,两者的解释却不甚令人满意,多次为后人提出质疑,甚至全盘否定,近人尚秉和先生就集中批判了他们的说法中所存在的问题:

“《左传》‘艮之八’,《国语》‘泰之八’,‘贞屯悔豫皆八’,杜预韦昭注皆不能自圆其说,杜注艮之八云《连山》、《归藏》以七八占,故曰‘艮之八’,然何无言七者?

……是《连山》、《归藏》不占变,故不曰艮之随,而曰‘艮之八’,凡言八者,皆用《归》《连》占也。

然何以公子重耳既占得屯又变为豫,是明明用《周易》占变矣,而何以亦曰八也,是杜氏之说不可信也,且皆八皆字殊费解。

韦昭云震二阴在贞在悔皆不变,故曰‘皆八’,推是说也,艮之随,艮六二阴爻在贞在悔亦皆不变,史不曰‘贞艮悔随皆八’乎?

且屯之豫,屯上六亦不变也,亦八也,胡独于屯六二六三之不变而谓八乎?

是韦注亦自相抵牾也,不可信也。

韦注于‘泰之八’云,泰无动爻,筮为侯,泰三至五震为侯,阴爻不动,其数皆八。

夫泰既不动,则内卦三阳爻皆七也,数爻当自初起,何不曰泰之七,而必曰泰之八乎,是亦不协也。

”[3]

尚先生所言,可以归纳出三个问题:

一、“泰之八”到底是不变之卦,还是和其它两个筮例相同,有变爻存在?

二、“艮之八”,“泰之八”与“贞屯悔豫皆八”,其区别在一个“皆”字上?

“皆八”与“之八”仅仅是文辞上的差别,或是另有它意?

三、在《左转》《国语》两部书中出现的三个“八”字,其确意究竟是什么?

这里,我们首先探讨一下“泰之八”的问题。

清代学者钱大昕提出了一种观点:

“春秋之世,三易尚存,其以《周易》占变,一爻变,则以变爻辞占,数爻变,则以彖辞占,如‘艮之八’,‘贞屯悔豫皆八’,六爻不变,亦以彖辞,‘泰之八’是也,以爻辞占称九六,以彖辞占,称八,九、六、八之名惟《周易》有之,若杂以它占则否,‘千乘三去’,‘射其元王’不云蛊之八,复之八者,非《周易》繇词也。

”[4]

钱文所谓“千乘三去”见于《左传·僖公十五年》:

秦伯伐晋。

卜徒父筮之,吉。

涉河,侯车败。

诘之,对曰:

“乃大吉也,三败必获晋君。

其卦遇《蛊》,曰:

‘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

’夫狐蛊,必其君也。

《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

岁云秋矣,我落其实而取其材,所以克也。

实落材亡,不败何待?

”三败及韩。

[2]

钱文所谓“射其元王”见于《左传·成公十六年》:

晋、楚遇于鄢陵……苗贲皇在晋侯之侧,亦以王卒告。

皆曰:

“国士在,且厚,不可当也。

”……公筮之,史曰:

“吉。

其卦遇《复》,曰:

‘南国戚,射其元王中厥目。

’国戚王伤,不败何待?

”公从之。

[2]

以钱氏之论,“泰之八”为六爻不变之卦,而且“八”字则代指以彖辞断占。

但是,梳理《左传》、《国语》中的筮例,我们却产生了两个疑问:

(一)钱氏所言“八之名惟《周易》有之”,这句话似有可商榷之处,《周礼》中明言,《连山》、《归藏》以七八不变为占,这说明“八”字就非“惟《周易》有之”。

(二)前文已述,春秋时“筮无定法”,如《左传》另一条筮例:

“婤姶生子,名之曰元。

孟絷之足不良,能行。

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

“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

”遇《屯》。

又曰:

“余尚立絷,尚克嘉之。

”遇《屯》之《比》。

以示史朝。

史朝曰:

‘元亨’,又何疑焉?

”成子曰:

“非长之谓乎?

”对曰:

“康叔名之,可谓长矣。

孟非人也,将不列于宗,不可谓长。

且其繇曰‘利建侯’。

嗣吉,何建?

建非嗣也。

二卦皆云,子其建之。

康叔命之,二筮袭于梦,武王所用也,弗从何为?

弱足者居,侯主社稷,临祭祀,奉民人,事民人,鬼神,从会朝,又焉得居?

各以所利,不亦可乎?

”故孔成子立灵公。

”[2]

“孔成子筮立絷”,得“屯”不变,按钱氏之论,当以彖辞断占,并称“屯之八”,但事实却非如此。

由此可知,钱氏之论,尚有不缜密之处。

清代学者李道平推断“泰之八”并不是一个不变而占之例,而是与“艮之八”一样,是一个有变爻之卦,“此当是‘泰之坤’。

何以明其然也,观穆姜遇‘艮之八’,向非史出一言以断曰‘是谓艮之随’,则五爻变而一爻不变,千古莫能明其义。

此筮若如韦注,凡不动之卦有阴爻者,皆可名八。

独不思此卦阴阳爻皆有,何以必言少阴八,而不言少阳七乎?

……今据彖辞观之,知此筮用八,决为泰之坤。

惟泰之坤,则是三阴不动,故曰‘泰之八’。

一阴不动。

‘贞屯悔豫皆八’。

三阴不动,其义一也。

且三爻动,占两卦之卦彖辞,仍以不动者为主。

故占者,止援泰彖义,尤显然。

”[5]这里,结合前面所提的“用八”说与占筮变卦之原则,李道平提出“泰之八”为“泰之坤”。

刘大钧先生在其所著《周易概论》中也对“泰之八”为不变之卦提出了疑问:

“卦中‘得《泰》之八’一句,……然而若《泰》卦确无变爻,……通观《左传》《国语》所有筮例,凡无变爻的卦,都称做‘其卦遇某’,如《左传·僖公十五年》秦伯伐晋之卦即无变爻,文中称做‘其卦遇《蛊》’,《左传·成公十六年》晋楚鄢陵之战的筮例,也无变爻,称做‘其卦遇《复》’。

由此可证,凡无变爻之卦,都称做‘其卦遇某’。

反之,凡称‘八’之卦,都有变爻,如前所举‘《艮》之八’,‘是谓《艮》之《随》’,‘得贞《屯》悔《豫》,皆八也。

’皆为其例。

故韦昭注谓此卦无变爻,是不对的。

由上面所考看来,‘《泰》之八’当有变爻。

”[6]

依笔者管见,刘先生所言为是,一者,“泰之八”与其他筮例之不同,确有可疑之处,刘先生所举两例,兹不赘述,孔成子筮立絷,首先遇屯不变,不言“屯之八”,而言“遇屯”,可见,泰之八确实当有变爻。

但是,为什么“泰之八”不言“泰之坤”呢?

刘先生对此提出了疑问,这的确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比较三个筮例,“贞屯悔豫皆八”与“艮之八”,都涉及到两卦,而在所记载的解卦过程中,又都运用到本卦与之卦,而“泰之八”未言变卦,而解释也只用到了泰之卦辞,参考宋人朱熹所传占变卦之原则,我们不妨大胆设想此卦未提及所变之坤,是因为当时解卦原则以本卦为主。

故仅言“泰之八”,而仅以泰卦卦辞解之。

如上所言,这三个卦例都是有变爻存在的卦例,那末为何又有“皆八”与“之八”的区别呢?

宋人赵汝梅对这个“皆八”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唯‘正(贞)屯悔豫皆八’难晓,……二书所载三爻变而称八者,虽止此,然有五爻变而称八者,亦可例考穆姜遇‘艮之八’,凡五爻变,三上以九变,初四五以六变,第二爻不变,此爻在艮为八,在随亦八,正与‘正(贞)屯悔豫’之占同,乃不云‘正(贞)艮悔随皆八’,而云‘艮之八’,何邪?

盖凡称八者,皆主不变爻为言,此有两说,其一则七八不变,今有八无七,谓不变者皆八而非七也;其二则‘艮之八’,一爻不变,在下卦之二,‘泰之八’,一爻不变在上卦之五,故但称之八,此占二、三、上不变,涉上下卦,下卦不变者,八,上卦不变者,亦八,谓上下卦之不变者,皆八,而非七,以别于上卦得八而下卦否或下卦得八而上卦否者,使他占得八而涉上下卦则亦云‘皆八’矣,正(贞)屯悔随句绝,‘皆八’自为一句。

”[7]

分析他的观点,这个“皆”字确有深意,如赵氏所言,“皆八”是指在卦的变化过程中,内外两个经卦中都存有不变之爻,那么“之八”与“皆八”的区别,就在于不变之爻位置上的不同,这样一来,我们也就确定了“八”字的含义在“之八”与“皆八”应为相同。

那么这个“八”字又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与赵汝梅差不多同时代的程迥,对这个问题有自成一体的解释。

“艮之八史曰是谓艮之随,盖五爻皆变,唯八二不变也,刘禹锡谓:

‘变者五,定者一,宜从少占是也。

’然谓八非变爻,不曰,有所之,史谓‘艮之随’,为苟悦于姜者,非者,盖他爻变,故之随,惟之随,然后见八二之不变也。

”[8]

程氏之言,内容颇为丰富,“八二”说,更为我们提供了新的思考方向,今人谈易之爻位,用九六而不言七八,皆认为周易以变为占,见程氏之说,过去称不变之爻有“八二”之说,而此处之八,正指卦占中不变之阴爻。

李道平在其所著《易筮遗占》中,引用顾炎武之说,言“坤爻皆变,而初独不变,曰‘初八履霜坚冰至’可也。

”这里李道平引出“初八”的概念,这与程迥的“八二”说是一致的。

他又引用顾氏之说,“易有七、八、九、六,而爻但系九六者,举隅之义也。

故发其例于乾、坤二卦,曰‘用九’、‘用六’,用其变也。

亦有用其不变者,春秋传‘穆姜遇艮之八’,晋语‘董因得泰之八’是也。

今即以艮言之,六体皆变,则名之六,余爻皆变,而二爻独不变,则名之八。

……占变者其常,占不变者其反也,故圣人系之九六。

”[5]在他看来,六、七、八、九四个数在筮法中同样的重要,乾坤有用九,用六之说,而也有用七,用八之时,此处之八就是用八之意。

综上所述,我们应当说,古人对这几个“八”字的解释可谓见仁见智,归纳起来,我们对于前面提出的三个问题已有了一个初步的解答,首先,“皆八”之皆字,指的是在一卦的变化中,内外两个经卦都有不变之爻(“八”者当为阴爻),而“某之八”,则是指不变之爻只存在内外两经卦之一,基于此,我们也就明白了为什么“艮之八”不称为“贞艮悔随皆八”的原因了。

其次,“泰之八”,应当不是一不变之卦,而是由泰卦变坤卦,即四爻、五爻、上爻三个阴爻不变。

最后,根据以上两点,我们可以看出,这三个筮例中所占之卦都发生了变化,而其不变之爻,皆为阴爻,如“艮之八”,初爻、四爻与五爻,以阴爻变阳爻,为老阴之爻,以筮数论之当为“六”,三爻与上爻,以阳爻变阴爻,为老阳之爻,以筮数论之当为“九”。

“八”字的意思,应当是指在占卦的变化过程中,不变者皆为阴爻,符合少阴之数为八的意义。

至此,我们对篇首提出的三个问题都做出了一个基本的探讨。

但由于笔者的学识和能力有限,恐很难将这样的难题论述清楚,今呈斯文与方家,意在抛砖引玉,使自己在对此问题的讨论中受到教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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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2]十三经注疏[Z].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3]刘光本.周易古筮考通解[M].太原:

山西古籍出版社,1994.

[4]嘉定钱大昕全集[Z].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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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道平.易筮遗占[M].严灵峰.无求备斋易经集成[Z].台北:

成文出版社,1976.

[6]刘大钧.周易概论[M].济南:

齐鲁书社,1988.

[7]赵汝楳.筮宗[M].严灵峰.无求备斋易经集成[Z].台北:

成文出版社,1976.

[8]程迥周易古占法[M].严灵峰.无求备斋易经集成[Z].台北:

成文出版社,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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