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展览展示工程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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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展览展示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GRZCGK-2014-036#
孙子文化园兵圣宫布展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
山东兵圣孙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孙子文化园兵圣宫布展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GRZCGK-2014-036#
工程名称:
孙子文化园兵圣宫布展工程项目
招标人名称(盖章):
山东兵圣孙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4年5月29日
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
第四章招标文件
第五章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第六章投标文件
第七章开标
第八章评标、定标
第九章签订合同
第十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十一章招标人责任
第十二章投标人责任
第十三章招标投标异议及投诉处理
第十四章其他内容
孙子文化园兵圣宫布展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
山东兵圣孙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山东省广饶县乐安大街1678号
项目编号:
GRZCGK-2014-036#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东营市东三路111号众成都市中心D座
工程名称:
孙子文化园兵圣宫布展工程项目
工程规模:
总面积约7100平方米(序厅面积约740平方米,孙子文化展示区约2400平方米,战役回眸区约1700平方米,古代将帅区约1700平方米,辅助功能空间面积约为560平方米。
)
招标范围:
施工蓝图内的所有工程。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计划投资:
3300万元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工程地点:
孙子文化旅游区内
二、项目招标要求:
1、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一级资质,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具有建筑专业壹级资质。
2、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需有本企业交纳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开标现场提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如果投标企业不具备以上条件也可组成联合体报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指定牵头人并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开标时,省外企业须提供入鲁许可证明材料原件(联合体各方均提供,展览资质除外);
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将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规定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人在招标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广饶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9日至2014年6月05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若为联合体)、法人委托书及专职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在广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的专职委托人)】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牵头人出具或者联合体各方共同出具)”
知公告栏中“广饶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征集公告”,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从网上报名。
地点:
广饶县乐安大街乐安大厦西辅楼三楼服务台。
工本费:
每份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
0546-64495918027918
监督单位:
广饶县监察局、广饶县审计局、广饶县财政局、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广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委员会办公室、广饶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6457704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内容规定
本表为投标须知的主要内容,请投标人注意。
2
工程名称
孙子文化园兵圣宫布展工程项目
3
建设地点
孙子文化旅游区内
4
工程规模
总面积约7100平方米(序厅面积约740平方米,孙子文化展示区约2400平方米,战役回眸区约1700平方米,古代将帅区约1700平方米,辅助功能空间面积约为560平方米。
)
5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6
质量标准
达到合格标准合格。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质量仲裁部门为广饶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7
招标范围
施工蓝图内的所有工程。
8
工期要求
2014年7月11日开工,2014年12月31日竣工,总工期:
174日历天。
9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
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一级资质,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具有建筑专业壹级资质。
1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开标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12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
13
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发售时间:
2014年5月26日至2014年6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
广饶县乐安大街乐安大厦西辅楼三楼服务台。
1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汇至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户。
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11:
00时,投标保证金价款¥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备注“兵圣宫布展工程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
广饶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
中国银行广饶支行
账号:
210419889526
15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6
招标答疑会议
2014年6月18日10:
00时前,各投标人将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中需要明确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及Word格式电子版(sddyzbdL@)送代理机构。
2014年6月18日14时在山东兵圣孙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组织答疑会议确定统一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各投标人按附件4格式内容填写投标人所报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项目部人员必须包含:
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于2014年6月18日10时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书面人员名单于答疑会议时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答疑会议结束后,代理公司将投标企业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有关部门,以便查验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17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书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
技术标书为暗标,一式8份,7份单独密封,1份加盖公章放于商务标书密封袋中,以便核对。
18
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及地点
2014年7月4日14:
30时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两者须按规定分别装订成册、分别密封)送达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32开标室现场,逾期送达的按弃权处理。
19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4年7月4日14:
30时在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32开标室开标。
20
评标标准
见招标文件具体内容
第二章投标须知
工程名称:
孙子文化园兵圣宫布展工程项目
招标人名称:
山东兵圣孙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总面积约7100平方米(序厅面积约740平方米,孙子文化展示区约2400平方米,战役回眸区约1700平方米,古代将帅区约1700平方米,辅助功能空间面积约为560平方米。
)
二、招标范围:
施工蓝图内的所有工程。
三、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四、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五、投标人条件及资质要求:
1、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一级资质,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具有建筑专业壹级资质。
2、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需有本企业交纳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开标现场提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如果投标企业不具备以上条件也可组成联合体报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指定牵头人并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将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规定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人在招标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广饶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六、现场条件:
已具备施工条件。
七、质量要求:
合格。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质量仲裁部门为广饶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八、安全要求:
合格。
安全标准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安全仲裁部门为广饶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九、工期要求:
2014年7月11日开工,2014年12月31日竣工,总工期:
174日历天。
十、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十一、招标项目甩项:
见工程量清单。
十二、踏勘现场:
(一)投标人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二)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投标人及其人员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招标人及其有关人员对投标人及其人员对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在投标期间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及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具体缴纳要求见前附表14项。
保证金的退还程序:
1、未中标人的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对参加本项目投标而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表(见附件3)及电汇凭证复印件送达(或扫描件发送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sddyzbdL@),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上述资料后七日内到广饶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退到投标人原汇款银行账户。
2、中标人的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中标通知书原件、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表(见附件3)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完成后,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原件、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经代理公司盖章的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表原件、电汇凭证复印件,到广饶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办备案后再到111室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退到投标人原汇款银行账户。
3、如本项目出现投诉情况,所涉及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作出投诉处理决定后按未中标人的保证金的退还方式退还。
4、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未按时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5、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按放弃投标权处理。
十五、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招标人对报名的投标人按照以下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一)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资格、资质有效,符合注册经营范围;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质等级、拟投标建造师资质等级符合要求;
(三)投标申请人、拟投标建造师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活动;
(四)拟投标建造师资质证书没有被投标押证;
(五)投标申请人、拟投标建造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被限制投标。
(六)委托代理人已在广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招标人出具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报告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十六、关于联合体牵头人的要求: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报名的企业,若联合体当中一方仅以建筑智能化资质报名的,则该企业不得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第三章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
一、投标人所报建造师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
(一)建造师资质证书在东营市境内因中标被押证的;
(二)建造师在东营市境内承担的工程虽已完工但没有向当地招标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的;
(三)投标的建造师在开标时与招标人资格审查不一致的;
(四)建造师工作单位(以证书上为准)与投标人不一致的。
二、开启标书前,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二)建造师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三)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的;
(四)商务标书的密封袋、技术标书的密封袋无投标人公章的;
(五)商务标书的密封袋、技术标书的密封袋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六)投标人资信证明、评审资料的密封袋无投标人公章的;
(七)投标人资信证明、评审资料的密封袋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八)开标现场招标人及有关监督部门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不符合要求的(见第七章)。
三、开启标书后,经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的(技术标书除外);
(二)投标文件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技术标书除外);
(三)投标人开标一览表无投标人公章的;
(四)投标人开标一览表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五)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中介机构答疑时确定的预算价)的;
(六)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明显低于成本价的;
(七)投标人不按照代理机构下发的统一工程量清单格式及内容提供综合单价及总价的;
(八)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九)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质量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十)投标文件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的;
(十一)技术标书编制不符合第六章技术标书编制要求的;
(十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或有其它明显串通投标行为的;
(十三)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十四)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的;
(十五)投标文件中存在其它重大偏差的;
(十六)投标文件未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标准认定无效投标文件。
经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
第四章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修改
(一)招标文件发出后,确需澄清或修改的,招标人可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补充文件等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
(二)补充文件等送广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委员会办公室、广饶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二、招标文件解释及澄清
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
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残缺、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2014年6月18日10:
00时前,各投标人将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中需要明确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及Word格式电子版(邮箱:
)送代理机构;2014年6月18日14:
00时在山东兵圣孙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组织答疑会议。
各投标人按附件4格式内容填写投标人所报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项目部人员必须包含:
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于2014年6月18日1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书面人员名单于答疑会议时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答疑会议结束后,代理公司将投标企业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有关部门,以便查验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三、招标答疑事项
(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标答疑会议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和给予澄清、解答,并汇总书面材料分发给所有参加答疑会议的投标人。
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答疑材料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二)招标答疑中将明确的问题:
1、对施工图纸中做法及尺寸标注不明确的地方,将统一做法;
2、对新型材料及某些特殊材料的价格,预算价格中没有的,或材料价格需要明确的,招标人应统一质量标准、规格型号、价格;
3、根据招标工程技术难度,实际发生而必须采取的有关技术措施;
4、对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有关其它问题的说明。
●投标人必须按规定参加答疑会,并在答疑材料上有效签字,否则,按放弃投标权处理。
书面答疑材料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章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投标人使用工程量清单和各类单项价格汇总形成总价,按总价投标。
总价以代理机构与各投标人核对认可后的统一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编制。
具体办法是:
一、工程量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工程量及招标控制价由财政部门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并加盖造价工程师章和单位公章。
报财政局审查后,确定投标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应在开标前5个工作日内持《东营市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表》到广饶县建设工程管理处备案,未按要求备案的,延迟开标时间。
二、定额执行
可以参照执行相关定额及相关政策规定,并遵循市场定价原则。
三、明确工程量
投标人依据工程设计图纸,执行相应规则计算工程量,提供工程量清单;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答疑会议与投标人核对清单工程量,无误后投标人认可,形成统一工程量清单。
合同工程量以代理机构在招标答疑会上确认的统一工程量清单为准。
中标人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工程内容,对统一工程量(合同工程量)的任意调整是一种违约行为,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合同。
统一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量综合单价按投标人的报价执行。
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统一工程量清单计算失误、漏项,引起工程量增减变动,执行投标时的优惠率,经财政部门认可,按市场公允价据实调整。
四、材料及设备采购
1、本项目工程的材料由中标人负责采购,按设计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供应到施工现场;提供的材料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对材料和构配件等,投标人必须按规定报有关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因投标人把关不严,造成工程损失的,须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
中标人采购的材料的生产质量,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中标人三方共同协商,并由建设单位签证认可。
2、对工程结算文件中允许调价的材料,以暂定材料价格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五、材料定价
1、对工程结算文件中不允许调价的材料,其材料价格以中标人投标报价为准,不进行调整。
2、暂定价部分结算时根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财政部门、监督部门共同认可的市场价格据实调整。
3、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财政部门及监督部门共同签证认可的暂定价及其它材料结算时不执行投标时的优惠率。
六、兵圣宫布展所涉及到的壁画、雕塑、硅胶像等艺术品要由省级以上艺术家创作,创作的艺术家的名单及情况要由甲方审核确定;
七、中标企业施工过程中,对甲方要求深化的区域或项目要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方案要满足甲方的要求,且深化设计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八、缺顶面布置图,大厅、孙子兵法展示区、孙子文化展示区顶面布置图详见装饰施工图,此部分由装饰施工单位完成,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九、临时展厅一二立面无图版尺寸、成品展柜无尺寸大样图,图版尺寸根据实际展出时的布展内容二次设计制作。
十、缺孙子文化展示区施工图,此部分由装饰单位完成,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十一、缺孙子兵法展示区施工图,此部分由装饰单位完成,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十二、缺大厅施工图,大厅、孙子兵法展示区、孙子文化展示区顶面布置图详见装饰施工图,此部分由装饰单位完成,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十三、孙子文化园兵圣宫布展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1.《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1年)》。
2.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3.招标文件。
4.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等。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
施工蓝图内战役回眸区、古代将帅区、临时展厅的室内地面、吊顶、墙面装修部分(不含古代将帅区的人物雕塑)。
(三)图纸中有关说明:
1.PVC塑胶地板中的自流平厚度按2mm计入。
2.木材、木板全部做防火处理刷防火涂料三遍。
3.墙面真石漆喷涂的遍数为三遍成活。
4.金属型钢龙骨均刷防锈漆二道。
(四)部分材料要求
1.纸面石膏板采用“泰山牌”或同等质量的其它知名可靠品牌(厂家)产品,且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可。
2.细木工板采用“淄博金树友”、“锦猫”或同等质量的其它知名可靠品牌(厂家)产品,且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可。
3.胶合板采用“华茂”、“鑫源”或同等质量的其它知名可靠品牌(厂家)产品,且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可。
4.轻钢龙骨采用“河北飞龙”、“河北利达”、“河北铁龙”或同等质量的其它知名可靠品牌(厂家)产品,且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可。
5.内墙乳胶漆采用圣工ST-N806、美宜佳MN-602或同等质量的其它知名可靠品牌(厂家)产品,且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可,内墙腻子采用圣工成品腻子、美宜佳双组份腻子或同等质量的其它知名可靠品牌(厂家)产品,且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可。
6.内墙乳胶漆严格执行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7.电线选用“科虹”、“万达”、“汉河”或同等质量的其它知名可靠品牌(厂家)产品,且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可。
(五)投标时注意
1.所有投标企业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材料价格变动因素,除暂定材料价格外,其余材料价格结算时不予调整。
2.施工用水、电自行考虑,结算时不再调整。
3.与土建工程的施工配合费自行考虑,结算时不再调整。
4.各种材料的检测费用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各种费用,各施工企业综合考虑在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5.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等的档次采用中高档以上,与工程整体效果档次相匹配,且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可。
6.工程中没有详细节点做法,但有外观装饰面层的设计,采用常规做法或由中标单位进行二次设计,且满足质量及装修效果要求,与工程整体效果档次相匹配,装修效果必须满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上级部门的要求。
发生费用已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调整。
7.兵圣宫布展所涉及到的壁画、雕塑、硅胶像等艺术品要由省级以上艺术家创作,创作的艺术家的名单及情况要由甲方审核确定。
8.本工程规费中社会保障费:
738036.06元,工程排污费:
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