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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新区就业和劳动保障事业发展

坪山新区就业和劳动保障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2016-2020)

 

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

2015年10月

 

序言

为全面推进新区就业和劳动保障事业深化改革与有序发展,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有关部署,结合新区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新区始终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采取多种举措,认真落实各项任务指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提供公共就业与创业服务,实施劳动关系评价与监督,规范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为“十三五”期间就业和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严格贯彻落实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大力促进劳动力群体就业。

“十二五”期间,我区不断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引入社工资源参与就业服务,通过社工力量积极介入就业培训、创业项目对接、岗位跟踪等工作。

强化就业工作措施、拓宽就业渠道、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劳动力群体就业。

我区共认定就业困难人员930人,安置861人;“零就业家庭”始终动态归零,做到“出现一户,解决一户”;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2%以下;我区共有大中专毕业生927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699人),就业781人。

开发公益性岗位1215个,帮扶符合条件的新区居民就业;共认定青年见习基地44家,组织推荐171名户籍青年到辖区企业见习;累计举办“春风行动”、秋冬季专场招聘会等公益招聘会161场,参加招聘企业共6338家次,提供岗位个数共308766个次,初步达成求职意向59479人。

“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累计支出2631万元,主要用于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支出。

——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有序开展,培训鉴定体系初步形成。

“十二五”期间,我区积极构筑“人才蓄水池”,大力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开设17个工种的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举办了八批次职业技能鉴定、四届职业技能竞赛,累计4813人报名参加,其中1848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69家企业申请岗前培训补贴,546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累计发放补贴8570590元,辖区广大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开展电子商务、社区服务业、烘焙制作、社工师培训等各类就业创业技能培训45期,参加培训人数达2856人。

——劳动管理工作基础扎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稳步推进,劳动关系评价指标体系初步探索。

“十二五”期间,新区积极推动建立劳资纠纷三方协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劳动管理累计监察企业6675家次,1121032人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

相继开展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大检查、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和劳动用工情况大检查、高温季节劳动保护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处理老板欠薪逃匿、企业搬迁、倒闭案件等30人以上一般性劳资纠纷190宗,涉及14729人次,涉案金额2619.65万元;受理来信来访6467宗,涉及13926人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26家,未成年工备案10起;劳动管理行政处罚44件,劳动关系状况得到改善。

在劳动关系预警管理方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深圳大学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所合作,初步探索建立了以员工为主要调查对象的“六三一”模式(员工60%、企业30%、政府10%)“劳动关系评价指标体系”,为劳动关系和谐度研判与危险源评估工作提供了标准工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稳步推进,办案全面实现信息化。

“十二五”期间,新区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力度,2012年9月成立仲裁院,促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稳步发展。

2011年市劳动仲裁信息新系统上线运行,新区仲裁院是全市第一个推行仲裁信息化办案的区级机构,建立了“立案、审理、结案、归档”的规范流程,实现仲裁办案标准化;2013年,新区专门投入75万元用于仲裁信息化、实体化建设,坑梓庭获评“五星级仲裁庭”。

同时,建立了完备的远程监控系统,实时监督案件审理情况。

2011年至今,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950件,涉及人数13706人,当期办结案件4667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维持100%,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5%,龙岗区法院一审维持仲裁裁决比例约为80%,深圳市中院撤裁率为0.08%。

2013年新区成立了全市首家劳动关系调解协会—坪山新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会,初步探索社会组织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二)面临挑战

——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就业质量有待提高。

随着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产业结构深入调整,新区就业总量性过剩和结构性紧缺的矛盾依然突出,劳动力素质结构与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劳动力人口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不能充分满足企业对高级技术人才的需求,也不能适应激烈的就业市场竞争,将制约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发展。

居民就业质量不高,部分行业流动性较大,影响了就业的稳定性。

——职业培训重视不足,培训体系不完善。

政府层面,对职业技能培训重视度有待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直接投入较低,对非政府性投资行为激励不足,未能有效发挥政府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引领作用;企业层面,新区低端产业数量较多,企业对技能人才的培训意识及培训力度相对较弱,反过来,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的短缺又成为阻碍产业转型升级的“瓶颈”,导致恶性循环;社会层面,辖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数量少,且主要集中于低端培训,存在散、弱、差的问题,职业技能培训长期呈现碎片化、低端化,远远不能满足产业需求。

——劳动关系部门之间衔接不畅,劳资纠纷处置缺乏合力。

在打击恶意欠薪及逃匿等行动中,与公安部门就如何进行资料对接、各自调查取证的权限、范围、深度等问题没有明确,对实际工作开展造成一定困难,同时逃匿企业负责人捉捕后,能否定罪还需要检察院和法院的合作。

但新区没有独立的检察院和法院,仍需移送龙岗区,两区在衔接方面存在较大难度。

新区在处理劳动领域突发性群体事件时,缺乏统一领导和协调的实体组织机构,经常出现“出勤部门多、出效行为少”,从而影响处置的效率和效果。

——劳动仲裁效能有待提升,多元调解模式待成熟完善。

新区在经济产业转型新常态下,劳动关系矛盾争议突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逐年增多。

调解和仲裁工作专业性强,但从业人员薪酬体系和晋升渠道不完善,人员流失率较高;目前新区共有两仲裁庭,无单独调解场所、候审区、会议室等,相对落后的实体机构无法满足仲裁工作的快速发展。

随着劳动争议案件增多,非理性维权行为频繁,传统的行政司法、维稳调解等刚性手段难以促成劳动双方快速、有效解决劳动争议。

适时引入以柔性手段调解为主的社会组织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具有现实意义,但目前尚欠缺明确的法律依据,也存在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效力问题。

(三)发展机遇

——制定政策措施。

2015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劳动保障方面政策文件,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等,为促进和稳定就业,引导和鼓励创新创业,促进和改良劳动关系等工作明确了方向和精神,提供了动力和保障。

——特区一体化契机。

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为新区未来的发展打开了广阔的空间。

对新区破除加快发展的瓶颈制约,优化产业布局,深化交流合作,提升现代化、城市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必将推动新区新一轮的跨越式发展。

新区应借助特区扩容的契机,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推进就业与劳动保障事业快速发展。

——新区发展定位。

“十二五”时期,按照市政府对坪山新区“两区一极”的定位要求,新区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经济发展水平得到快速提升,区域优势得以进一步发挥。

产业转型升级有序推进,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文化创意等主导产业迅猛发展,为新区扩大就业、完善劳动保障体系、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营造了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民生需求期盼。

劳动者日益多元的就业权益保障需求、职业培训需求、高质量就业需求等,是新形势下提升就业和劳动保障体系建设水平必然要求,需要劳动保障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实施民生幸福工程特别是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两大体系”建设为抓手,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劳动技能提升、劳动权益保障等问题,积极呼应民生需求新期盼。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深圳质量、深圳标准,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稳步落实社会保障制度,规范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全区就业和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做好新形势下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就业创业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关指导意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结合坪山新区建设美丽东部新城的目标,紧紧围绕新区五大支柱产业,以促进充分就业为主线,以技能提升为支撑,以维护劳动权益为保障,积极推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技能人才强区战略、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城区战略,全面落实劳动保障八大主要指标,提升就业和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三)主要指标

——十三五时期,全区新增就业人数达5000人以上,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就业50000人以上。

——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每年控制在2%以内,调查失业率保持在7%以内。

——全区技能劳动者年增5%,高、中、初级技能人的比重分别增10%、45%、45%。

——全区职业技能鉴定人数年增6%,鉴定的职业(工种)达到30个。

——各类企业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积极推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集体合同签订数每年增长率达10%。

——将新区30人以上用工单位信息全部采集收录“两网化”系统,实现每年采集更新率达40%。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

——100人以上企业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80%以上,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新增300名,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达到25家。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长效优质就业,推进大众创新创业

健全促进就业机制,探索建立调查失业率统计分析机制,统筹做好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优化社会组织参与就业援助服务模式,大规模开展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载体和能力建设。

完善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构建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充分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工程。

加快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创新就业服务机制,逐步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服务模式,建立覆盖全区的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打造“十分钟就业服务圈”。

公共就业服务场所配备标准化、公共就业服务内容标准化、服务效果考评标准化。

全面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各项内容,明确细分服务事项、服务依据、服务条件、服务实效等标准;每个办事处都将配备“首席职业指导师”,社区就业服务人员也要有助理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实现“点菜式”求职需求服务。

每年投入50万元用于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功能多元、服务专业、操作规范的就业服务目标。

——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工程。

建立全区集中的就业信息资源库,每年投入30万元用于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

将公共就业专题服务模块有机融入新区“织网工程”系统,加强信息系统应用,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高效互动和资源共享。

逐步实施网上失业登记、就业信息管理、网上招聘求职服务、网上咨询和指导服务、网上创业项目推介服务,以及利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通信终端,通过短信、微信、微博、论坛、客户端软件等方式,为公众提供就业政策、招聘岗位、招聘活动等各类就业服务信息发布、查询服务,并与公众开展互动,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服务。

——大众创业示范区工程。

构建大众创新创业服务体系,重点打造创业驱动型发展模式。

总结创客空间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主构建市场化众创空间,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依托中小企业总部基地平台,兴建坪山新区创客中心,“十三五”期间投入不少于500万元,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打造创新创业服务载体。

建立创业帮扶机制,整合知名企业家、成功创业者、优秀投资人等各行业领袖、商界精英建立创业导师库,为创新创业交流、论坛、沙龙、创业辅导提供导师服务。

开展多形式创客活动,树立金牌创业典型,打造主题创客园,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

积极扶持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推动创业型城区创建。

(二)实施技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职业技能培训,强化职业技能鉴定

建立技能人才引进、培养长效机制,搭建技能人才引进和培训平台,出台高技能人才扶持奖励措施,设立技能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成立各工种技术行业学会,拓宽鉴定领域,扩大鉴定覆盖面,提高鉴定等级,争取到2020年,不断优化新区人才结构,建设结构合理、分布均衡、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实现技能人才强区的目标。

——技能人才百千万工程。

针对新区产业结构布局,评估技能人才需求空缺,实施以“招工即招生、入校即入企、校企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校企合作模式,引导建立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加快培养企业青年技能人才,实施“走进百所高校,对接千家企业,引进万名技能人才”计划,拓展新区技能人才引进范围,提升人才引进效率,推动人才培养、人才匹配、人才吸纳有序进行,打造人才引进流水化作业。

到2020年,投入人才引进经费预计250万元,至少组织辖区企业到100所高校走访引才。

——万名工人大轮训工程。

根据新区现代产业发展需要,依托新区水平高、规模大、设施完善的技工院校或培训机构,建成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管理规范、师资雄厚的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针对新区重点产业领域,由一批行业技能领军人才依托所在的企业、技工院校创办,配备一批青年技术骨干为助手共同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进一步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技术攻关、技能交流、技艺传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以评促建”的原则,加强对各类培训机构的评估,定期对开展技能培训工作成绩显著的培训机构进行表彰奖励,同时以新区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和引进优质的职业教育资源。

依托上述培训平台,开展“万名工人大轮训”,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到2020年,累计投入1000万元,通过政府公益性培训,企业培训、政府补贴等形式,为新区培养1万名以上技能人才。

——技术领军人才培育工程。

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营造劳动者学习提高技能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职业技能竞赛水平,将职业技能竞赛打造成人才培养特色品牌;开展更高水平的职业技能竞赛,通过职业技能竞赛选拔、培养一批技术领军人才,并做好领军人才与新区企业的对接服务工作,争取到2020年,投入400万元培养出10名市级技术能手,2名省级技术能手,1名国家级技术能手。

(三)实施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城区战略,健全劳动纠纷调处机制,实现劳动工作新常态

夯实“两网化”(网络化网格化)基础建设,推进企业用工信息申报备案,加强劳动用工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规范劳动执法,提升执法效能,推进企业用工信息申报备案,全面推进劳动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切实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转变,积极推进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健全裁审衔接机制,促进仲裁与法院办案系统互通,畅通文书共享渠道,有效提升案件裁决质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和谐劳动”系统工程。

依托新区“织网工程”信息平台,完善“和谐劳动”系统(下设劳动关系评价指标体系、劳动纠纷预警、劳动事件处置等子目录),动态监测企业劳动关系,实时预警劳动隐患,快速处置劳动事件,充分发挥预防、预警、处置劳动纠纷的功能。

完善新区“和谐劳动综合服务平台”,引入专业社会组织运营和维护,实现劳动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方面的在线查询、咨询、学习等功能。

增设劳动关系观察点,逐步完善劳动关系评价指标体系,扩宽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示范园区覆盖面,动态监测、及时预判企业劳动关系状态,为新区劳动关系领导决策和企业管理提供量化依据。

2016年起,加大调研经费的投入,劳动关系评价指标体系交由新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会每季度推动一次,加强企业劳动关系评价指标体系的调研报告和预警建议书,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新型和谐劳动关系的促进模式。

逐步实现“互联网+劳动调解”新模式,逐步与和谐劳动管理网、市劳动仲裁办案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和事件流转。

加强劳动纠纷数据分析和研究工作,挖掘数据价值,指导劳动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开展。

——劳动纠纷应急处置信息工程。

完善劳动纠纷多部门联动协作、快速反应机制,探索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联合办案模式,做好劳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严厉打击使用童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用工行为。

深化应用劳动纠纷应急指挥(处置)中心平台,实现处理劳动纠纷的同步化、三维化和可视化的功能,提高远程决策与现场处置的执行效率。

建立新区劳资纠纷应急指挥(处置)中心和坪山、坑梓劳资纠纷应急指挥(处置)分中心,实现劳资纠纷预警处置互联互通、功能齐全、指挥统一、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示范区工程

探索开展聘用仲裁员综合管理改革,建立以事定费,“劳动案件处理数量”、“仲裁人员配置”与“财政经费保障”三方动态调整的新型管理模式,对聘用制仲裁队伍实行单独职级序列管理,配套相应的绩效考核办法,实现仲裁员薪酬待遇和等级职级相匹配,建立仲裁员队伍等级晋升制度,打通职业发展通道。

充实办案力量,增加仲裁员人数,按照1:

50的人案比配备专职仲裁员30人,按照不低于5:

2仲裁员与辅助人员比例配书记员10名,立案人员6名。

制定出台《坪山新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分类处理办法》,对劳动仲裁案件进行分类管理,不同团队审理不同类别案件,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处理,并与仲裁员绩效考核挂钩;深化以“强化庭前指导、优化庭审程序、简化裁决文书”为主要内容的要素式办案改革,改进和完善仲裁庭前、庭中、庭后三个阶段的程序和文书;探索建立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三方驻会”制度,对社会影响面广、重大疑难的集体争议案件,按三方原则组成特别仲裁庭,实行“三方”共同介入、共同处理、事后共同跟踪的应急调处机制。

推进仲裁院实体化建设,整合办案力量,建立相互独立的办案、办公场所并配备办案所需的硬件设备和办公用品。

办案场所总面积约900㎡,其中,6个仲裁庭,共计面积440㎡;2个调解室,共计面积60㎡;案件讨论会议室及培训室各1个,共计面积80㎡;档案室1个,面积40㎡;办公场所280㎡。

——劳动争议社会化调解工程。

制定出台扶持政策,指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在劳动关系领域形成互联、互补、互动的多元参与和治理良好局面。

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企业员工素质提升计划、中小企业用工风险防范、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劳动纠纷调解等优质服务。

完善劳动争议社会调解网络,健全多层次劳动争议调解体系。

构建层级分明、覆盖广泛、分工协作的“区——区域(行业、园区、社区)——企业”三级社会化调解网络。

“十三五”时期投入经费1200万元,鼓励和扶持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会发展壮大,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达到25家,100人以上企业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80%以上。

制定新区劳动关系协调员(师)人才扶持办法,纳入新区人才政策“1+N”体系。

重点打造一支“懂调解、会调解、能调解”的专业化劳动争议调解队伍,形成相当规模的社会化调解员队伍。

组织300名调解员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考试培训成为持证调解员,提升调解员专业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十三五”时期就业和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事关民生福祉,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务实推进,努力实现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协调推进

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时期劳动保障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对接和沟通,制定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及时总结和梳理有关问题,明确完成时限,齐心协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快速推进。

(二)保障资金投入

加大对就业和劳动保障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支持大众创业和创新创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体系。

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进一步加大对实体平台与信息平台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为新区就业与劳动保障事业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三)强化实施与监督

实行就业和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绩效管理制度。

将规划目标、任务指标与实际工作职能相结合,分解到年度工作目标或分期实施计划,纳入目标责任制。

围绕规划的具体实施,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绩效考评。

完善规划信息披露机制,广纳民智,提高公众参与决策和监督规划实施的积极性。

(四)建立规划修订机制

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修订机制,根据规划年度工作目标,按年度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的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加强同上级有关政策或规划的有机衔接和协调,及时修订和优化规划内容,保持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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