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员培训教案井工矿爆破部分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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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员培训教案井工矿爆破部分1

宝源矿业公司2012年3月安全学习资料

一、爆炸材料贮存

1、为什么接触爆破人人员应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这是因为穿化纤衣服因摩擦容易产生静电,经测定,其静电电压要达到10~50Kv,而电雷管的耐静电压10~30kV,容易引爆雷管而酿成事故;其次,万一发生火灾或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化纤衣服烧着后脱不下来,增加灼伤面积,所以严禁穿化纤衣服,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2、井下爆炸材料库的贮存量有何规定?

井下爆炸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该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电雷管需要量。

  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

  每个硐室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t,电雷管不得超过10天的需要量;每个壁槽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400kg,电雷管不得超过2天的需要量。

  库房的发放爆炸材料硐室允许存放当班待发的炸药,但其最大存放量不得超过3箱。

3、煤矿井下使用的炸药、雷管在日常管理上有哪些规定?

①煤矿必须建立爆炸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②执行编号发放管理。

③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④严格执行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发放制度。

⑤要执行轻拿、轻放的制度。

⑥认真执行废品的登记或废品的销毁制度。

二、领退爆破材料

4、爆破工领退爆破材料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①领取的爆破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和使用条件。

②根据本班生产计划,爆破工作量和消耗定额提出申请爆破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数量计划,填写爆破工作指示三联单,经班队长审批后签章。

③爆破工携带“放炮资格证”和班队长签章的爆破工作指示单到爆破材料库领取爆破材料。

④领取爆破材料时,必须当时检查品种规格和数量是否符合,并从外观上检查其质量及电雷管编号是否与申请计划相符。

电雷管必须实行专人专号,不得遗失、借用或挪作它用。

⑤爆破工必须在爆破材料库的发放硐室领取爆破材料,不得携带矿灯进入库内,以防止矿灯引爆爆破材料。

⑥爆破工在每次爆破后,应将放炮眼数、使用爆破材料的品种、数量、放炮工作情况、放炮事故及处理情况等,认真填写放炮记录。

⑦放炮工作完成后,爆破工必须将剩余的及不能使用的爆破材料包括收集起来的瞎炮、残爆的爆破材料清点无误后,将本班放炮的炮眼数、爆破材料使用数量及缴回数量等填在放炮指示三联单内,经班队长签章,然后缴回爆破材料库由发放人员签章。

放炮指示三联单由爆破工、班队长及发放员各保存一份存查。

⑧爆破工所领取的爆破材料,不得遗失,不得转交他人或下一班人员,不得销毁、扔弃和挪威作他用,发现遗失应立即报告班队长。

5、散失爆破材料有哪些危害?

如何防止散失?

爆破材料的爆炸威力很大,具有很大的破坏力量,如果散失,落入坏人手中,搞破坏活动,将使国家财产受到严重损失,人民生命造成重大伤亡,或因工作疏忽,未按规定处理瞎炮、残炮和丢炮,将爆破材料混入煤炭中,在锅炉燃烧时,会造成锅炉爆炸和人员伤亡。

因爆破工工作疏忽造成重大损失或事故,虽然并非故意造成的,但已构成过失犯罪,将受到法律惩处。

三、爆炸材料运输

6、地面运输爆炸材料有何规定?

  在地面运输爆炸材料时,除必须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出车前必须经过检查。

车厢不得用栏杆加高,并必须插有标有“危险”字样的黄旗。

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有标志危险的信号灯;长途运输爆炸材料时,必须用封闭式后开门专用棚车。

  ②爆炸材料应用帆布覆盖、捆紧,装有爆炸材料的车辆,严禁在车库内逗留。

  ③严禁用煤气车、拖拉机、自翻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拖车运输爆炸材料。

  ④用车辆运输雷管、硝化甘油类炸药时,装车高度必须低于车厢上缘100mm。

用车辆运输雷管时,雷管箱不得侧放或立放,层间必须垫软垫。

运输硝酸铵类炸药、含水炸药、导火索、导爆索时,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上缘

7、在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有何规定?

由爆破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每班炸药用量超过10kg时(含10kg),电雷管必须由主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则由辅助放炮员运送,并保持有一定的间隔安全距离;每班炸药用量在10kg以下时,放炮员领取火工品后,必须将炸药和雷管分别装箱,一边背炸药,另一边用手提小雷管箱。

严禁将电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

严禁将火工品装在衣袋内。

②放炮员领到火工品后,应及时运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③放炮员携带火工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上、下井时。

在乘座斜井时,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沿井筒(巷)上下,必须先在上平台放炮员专用候车地点等候,不得进入候车时,待其他上、下井人员全部离开后,由值守安监员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调车工后再通知放炮员,放炮接到通知后方可乘座专列上下井。

④装有爆炸材料斜井人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m/s,且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他物品或工具。

⑤放炮员在乘座吊挂人车时,也应避开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

⑥放炮员在井下平巷路段内必须步行,不得乘座平巷人车。

⑦火工品运到工作地点后,必须将炸药箱和雷管盒分别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地方。

每次放炮都必须把炸药箱和雷管盒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并上好锁。

当班没有用完的爆炸材料,必须经值班队长签字认可后,由放炮员退库,严禁乱扔、乱放、埋藏等。

  ⑧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8、为什么不允许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由于输送机快速运行,而爆破材料容器不可能平稳牢固地固定在运输机上,容易前后左右颠簸摆动,甚至滚出机外,无法保证爆破材料不受冲撞、摩擦等外力而发生爆炸事故。

尤其在输送机搭接处和机尾与溜煤眼搭接处危险性就更大。

四、井下爆破

  9、爆破作业说明书必须符合哪些要求?

  ①炮眼布置图必须标明采煤工作面的高度和打眼范围或掘进工作面的巷道断面尺寸,炮眼的位置、个数、深度、角度及炮眼编号,并用正面图、平面图和剖面图表示。

  ②炮眼说明表必须说明炮眼的名称、深度、角度,使用炸药、雷管的品种,装药量,封泥长度,连线方法和起爆顺序。

必须编入采掘作业规程,并及时修改补充。

  ③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10、为什么井下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

因为目前井下爆破作业仍多使用硝铵炸药,硝铵炸药的主要成份是硝酸铵,它具有很强的吸湿性和结块性,因而硝铵炸药也很容易吸湿和结块,以致硬化。

粉状的硝铵炸药药卷硬化后,变成一只手捏不动的硬棒。

药卷硬化后,插不进雷管,爆轰性能显著降低,容易产生半爆、爆燃甚至拒爆。

硬化后及变质的煤矿炸药,爆炸后产生有毒气体如一氧化碳和氮的氧化物,还可能有微量的硫化氢和二氧化碳,这些气体顷人体有害。

所以井下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11、煤矿许用炸药的选用应遵守哪些规定?

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

  ①低瓦斯矿井的岩石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一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②低瓦斯矿井的煤层采掘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③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④严禁使用黑火药和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

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

  ⑤在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12、采掘工作面的爆破方式有何规定?

采掘工作面的爆破方式按延期时间不同,有秒(半秒)延期爆破、瞬发爆破和毫秒爆破3种。

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

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严禁在1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13、在爆炸地点以外存放爆炸材料有何规定?

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且在放炮员的视线以内的安全地点。

14、怎样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

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15、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②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③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④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16、炮眼装药有哪些规定?

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

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17、装“垫药”和“盖药”有什么害处?

在现场把正向起爆药卷以外的药卷称为盖药,把反向起爆药卷以里的药卷称为垫药。

根据试验结果,“垫药”和“盖药”在大部分情况下不传爆。

爆轰的传播是有方向的。

它总是以电雷管为起点,顺着电雷管起爆的方向,沿着药柱向前传播。

在一般的情况下,相反的方向,得不到足以激发炸药的能量,导致“垫药”和“盖药”的拒爆。

即使个别传爆,也达不到炸药的正常爆速。

装“垫药”和“盖药”不仅浪费炸药,影响爆破效果,而且容易产生残爆和爆燃,爆燃最容易引爆瓦斯和煤尘,对安全生产不利。

18、装药量过大有什么害处?

有人认为“多装药总比少装药好”,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它不仅浪费了大量炸药,还给安全生产带来了很多害处。

①装药量过大,爆炸瞬间在炮眼内产生高温高压的大量气态产物,往往是引燃瓦斯或煤尘的根源。

②装药量大,爆破后,炮烟和有毒有害气体相应增加,容易造成熏人事故,既延长排烟时间,又影响职工身体健康。

③破坏围岩的稳定和容易崩倒支架,造成工作面冒顶、落石和片帮。

因装药量过大而发生冒顶、落石和片帮伤亡事故的在全部冒顶落石事故中占有相当比例。

④容易崩坏电气设备,造成电缆短路发火和工作面停电停产。

⑤装药量过大,势必造成煤、岩过于粉碎,抛掷距离远和崩入采空区,增加装煤、岩的困难,影响回采率,增加吨煤成本。

19、坍塌、变形、有裂缝或用过的炮眼为什么不准装药放炮?

因为这些炮眼都不完整,装药时容易将药卷卡住,不是装不到底,就是互不衔接,而且还容易把引药的电雷管拽出,或将药卷包皮刮破。

由于眼壁不规整,炮泥充填不易达到要求。

炮眼的裂缝泄漏爆炸气体,容易引燃瓦斯和煤尘,这不仅收不到位预期的爆破效果,而且不利于安全。

20、炮眼内装填炮泥有什么规定?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严禁裸露爆破。

21、炮眼内为什么要充填炮泥?

为什么不能用煤块、煤岩粉、药卷纸当作炮泥充填炮眼?

炸药在没有炮泥封堵的炮眼内爆炸时,部分气体将从炮口冲出,不仅炸药的膨胀功得不到充分利用,而且爆炸火焰从炮口喷出,直接与井下瓦斯、煤尘接触,最容易诱使瓦斯、煤尘爆炸。

所以在《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没有封泥的炮眼,不准放炮。

同时还规定,在煤层内放炮,炮泥的充填长度不小于炮眼的1/2。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

如果用煤块、煤岩粉、药卷纸当作炮泥充填炮眼,其危害如下:

①因为它们都是无塑性的,起不到充填的作用,达不到充填密度的要求,放炮时容易“打筒”造成事故。

②它们都是可燃烧的,参加炸药爆炸反应时,改变了炸药本身的氧平衡,使炸药反应时因缺氧而产生额外的一氧化碳。

③炸药爆炸时,将燃烧的煤尘颗粒和炮纸抛出现,容易纯真瓦斯、煤尘爆炸。

22、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有何规定?

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②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③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④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⑤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⑥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

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23、处理溜煤(矸)眼卡眼时有什么规定?

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②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③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④爆破前必须洒水。

24、采掘工作面在哪些情况下不准装药放炮?

装药前和爆破前发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①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②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③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④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⑤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25、什么叫“糊炮”、“明炮”?

为什么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禁止放“糊炮”、“明炮”?

“糊炮”就是把炸药放在被爆煤岩的表面上,用黄泥等物把药包盖上进行爆破。

“明炮”就是直接把炸药放在被爆煤岩的表面上进行爆破。

由于这两种爆破方法是在煤岩表面进行的,爆炸的火焰直接暴露在矿井的空气之中,最容易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另外,这种炮在空气中震动大,容易将落煤震起,增加了矿井空气中煤尘的含量,故禁止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内放“糊炮”、“明炮”。

26、什么是“一炮三检制”?

瓦斯矿井中放炮作业,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

“一炮三检制”就是在采掘工作面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装药、放炮;放炮后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立即处理,并不准用电钻打眼。

执行“一炮三检制”是加强放炮前瓦斯检查,防止漏检,避免瓦斯超限情况下放炮。

27、什么是“三人连锁放炮制”?

实行换牌制应执行哪些程序?

“三人连锁放炮制”就是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查员三人必须同时自始自终参加放炮工作的全过程,并执行换牌制。

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实施换制,应按下述程序执行放炮作业。

爆破工在检查连线工作无误后,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在通往放炮地点的各通道安排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及通风等情况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后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可以防止放炮混乱,放炮警戒不严或警戒不落实造成放炮崩人事故。

放炮前认真检查瓦斯、煤尘及通风情况,可防止瓦斯、煤尘燃烧或爆炸事故。

28、在爆破前对设备保护及警戒工作有何规定?

爆破前,必须加强对机器、液压支架和电缆等的保护或将其移出工作面。

①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

②必须指定由责任心强的人当警戒员,不能由未经培训的工人担任,也不准许由爆破工兼任。

③警戒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

警戒线必须超过作业规程中规定的避炮安全距离。

④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⑤警戒员应佩戴红色袖标,禁止其他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⑥警戒电不准兼做其它工作,不准擅自脱岗,不准打盹睡觉、打闹、聊天。

⑦一名警戒员不准同时警戒两个通路。

⑧一般贯通巷道相距20米,有冲击地压煤巷贯通掘进相距30米,要实行单向掘进,每次爆破前,两个工作面都必须安排专人警戒,并设栏杆。

⑨爆破地点较远或上、下山与平巷贯通,要多派一个人去,待警戒员就位后,此人返回通知班组长,才能下令爆破。

此人未返回之前不准下令爆破。

⑩爆破后,警戒员要接到口头通知后才能撤回,不准事先约好某种信号(如听几次炮响、敲几下煤壁等)便私自撤回。

  29、对放炮母线或连接线有哪些规定和要求?

放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煤矿井下放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②放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③巷道掘进时,放破母线应随用随挂。

不得使用固定放破母线,特殊情况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不受此限。

不得使用雷管脚线延长代替放炮母线。

  ④放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⑤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⑥爆破前,放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30、对井下爆破使用发爆器及动力电源有何规定?

井下爆破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

目前大多采用防爆型电容式发爆器,这种发爆器体积小、重量轻、外壳防爆,输出电能时间自动控制在6ms之内,6ms之后自动断电,即使网络炸断或裸露线路相碰也不会产生放电火花,避免意外引发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另外其防潮性能好,可在相对湿度98%的环境中使用。

井下爆破严禁用动力电缆、照明线、信号线、电机车架线等或明闸,直接与爆破母线“搭火”明电起爆,否则会导致重大事故发生。

31、对电爆网络检查和发爆器管理有何规定?

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

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

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32、对爆破工在起爆前最后撤离爆破地点有何规定?

爆破工是实施起爆工作的责任人,责任重大。

爆破工在完成装药、联线工作之后,确认爆破地点无其他人员在场时,才能最后撤离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

防止爆破崩人事故的发生。

安全地点应是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炮安全距离之外、顶板支架完好、有拐弯或有掩护的地点。

从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这个距离应综合考虑使用的炸药威力、起爆装药量以及爆破地点的外部环境,如有无拐弯巷道或掩护物等情况最后确定。

33、对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如何保管使用?

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接线盒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专用专管,严禁转交他人。

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或电力起爆接线盒内。

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如不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不但浪费电力,而且由于主电容端电压继续上升,不仅可能损坏发爆器内部元件,而且在仍具有高电压的情况下去做摘掉爆破母线等工作,可能引发意外事故,极不安全。

34、对连线、通电起爆工作有何规定?

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

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

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35、爆破后对爆破地点巡视有何规定?

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

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36、什么是炮眼利用率?

提高炮眼利用率应采取哪些措施?

炮眼的利用率是指炮眼爆破后的实际进度与爆破前炮眼深度的比值。

如:

掘进工作面炮眼利用率(%)=爆破后平均进度÷炮眼平均深度

炮眼利用率是衡量爆破效果的主要指标,炮眼利用率应达到90%以上。

提高炮眼利用率应采取下述措施:

①炮眼的深度和角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掏槽眼必须比其它眼加深200mm。

②炮眼内的煤、岩粉必须清除净,炸药必须装到眼底并密接,不得错装电雷管段数。

③炮眼的封泥必须符合规定的数量和质量。

五、放炮事故预防及处理

37、检查拒爆有何规定?

通电以后拒爆(又称瞎炮、盲炮)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为什么要再等一定时间?

这是为了防止缓爆崩人事故的发生。

所以,通电以后拒爆时,要等5-15min后才可沿线检查找原因。

如果超过规定时间还不爆炸,才能按拒爆处理。

38、处理拒爆有何规定?

处理拒爆、残爆(又称“丢炮”)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②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④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⑤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39、炮烟熏人的原因是什么?

怎样预防?

1)炮烟熏人的原因

①掘进工作面放炮后,炮烟尚未排除就急于进入工作面。

②局部通风机的风筒距工作面太远,因风量不足,不能及时吹散炮烟;或炮眼内装药量过多,所产生的炮烟超过通风机能力,致使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炮烟排除或冲淡。

③炸药的变质引起炸药的缓慢燃烧,所产生的一氧化碳、氮的氧化物有所增加,使人中毒的可能性增加。

④回采工作面放炮时,在回风道作业人员距放炮地点近,炮烟浓度大,而又不能及时撤退时。

⑤长距离单孔掘进工作面放炮后,炮烟长时间浮游在巷道中,使人慢性中毒。

2)预防的方法

①放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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