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斜井井筒表土段作业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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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斜井井筒表土段作业规程
xxxxxx煤矿
主斜井井筒表土段施工作业规程
一、工程概况:
主斜井井筒设计总长度1231.999m,坡度25,净断面积15.29m。
其中表土段预计为44.958m,掘进断面积24.1m,采用混凝土砌碹支护,支护厚度拱部500mm、墙部500―800mm基础深900mm、铺底300mm。
井筒内设台阶、水沟,台阶规格为700ҳ386ҳ180mm,水沟净规格为200ҳ200mm。
主斜井井筒xx坐标:
X=.000
Y=.000
Z=+900
a=+235°(方位角)
3、主斜井井筒在表土段与基岩段接口处留有30mm的沉降缝,沉降缝采用沥青煮过的木板填塞。
4、主斜井井壁浇筑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0。
井口底板标高均为+900m。
5、在距主斜井井口5m处南面留一1500ҳ1850mm暖风硐口,暖风硐工程量3m,坡度±°,采用混凝土砌碹支护,支护厚度300mm,铺底100mm。
二、施工方法:
根据地层和地貌情况,主斜井表土段施工采用明槽与暗挖相结合的施工方法,从井口到山根全部明槽开挖,其余暗挖。
根据实际揭露的表土性质、涌水情况确定采用普通施工方法或采用板桩、工字钢支架加背板施工法施工暗挖段。
施工期间先预留暖风硐口,表土段施工结束后再进行施工。
1、明槽开挖施工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主斜井井筒(井口到山脚的长度暂定为10m,即明槽上口长度为10m,施工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明槽开挖长度8.69m(槽底长度),槽底宽度为7.4m。
明槽边坡坡度为60°,上口宽度为11.64m,开挖体积为161.8m。
明槽开挖采用挖掘机挖掘,挖出的黄土部分用于栈桥起坡,部分用自卸车运走,如果施工中遇到流沙层,另行编制施工措施。
2、明槽开挖段砌碹
明槽施工结束后,采用普通施工法人工暗挖3m,采用挡板、斜撑将明槽门脸上部维护好,自下而上支设内外模板,在主斜井井口附近安装一台JZC—350型搅拌机拌料,锁好口后由下向上砌筑明槽开挖段井壁进行永久支护,直至锁口。
附:
井筒表土段断面图
3、明槽回填施工
明槽开挖段砌筑砼完成后,采用人工回填分层夯实的方法回填明槽。
回填时,两侧对称回填,每回填300mm为一层,然后人工夯实。
如遇膨胀土层或流沙层时,同甲方协商后可采用加白灰或3:
7灰土回填夯实。
4、暗挖段施工
暗挖段采用人工手镐、风镐挖掘,全断面一次掘进,短段掘砌作业方式。
根据表土或岩层稳定程度,掘进段长0.5m。
掘够1.5m后,浇筑砼进行永久支护。
遇到岩石坚硬时,可采用放震动炮通过,人工装车,JD——55型绞车提升,1.4mV型矿车运输,运至地面后,人工翻土。
三、施工工序
明槽开挖:
交接班、文明施工—明槽上口、工作面安全检查—人工放坡—挂中腰线—施工导水坑排水—挖基础、出土—浇筑基础—支箍、模板—浇筑墙、拱—拆箍、模板
暗挖段施工:
交接班、文明施工—安全检查—挂中腰线—人工挖掘(打眼、装药、放炮通风)—出矸—临时支护—挖基础、浇筑基础—支箍、模板—浇筑墙、拱—拆箍、模板
四、临时支护
采用挖掘机挖掘明槽,人工放坡,明槽两侧坡及迎面坡的坡度为60°(坡比1:
0.58)。
施工明槽和人工放坡时,自上而下施工。
暗挖段施工,临时支护采用11号矿用工字钢支护,支架间距
0.3m,支架后用0.03m厚的木板密背,然后喷砼50mm厚。
五、提升、通风、排水
表土段施工,主斜井井筒采用一台JD—55型绞车提升,1.4mV型矿车运输,暗挖段施工前在距主斜井井口10m处安设一台JBT62—2型局部通风机,配11KW电机接Φ600mm胶质风筒向工作面供风,排水采用一台风动隔膜泵跟头排水。
六、质量要求与保证措施
1、掘进
(1)严格按中腰线及设计断面尺寸要求施工。
(2)巷道基础xx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3)暗挖段掘进,局部超挖不大于300mm,严禁欠挖。
2、xx生产
(1)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化标准,文明生产达到标准化要求。
(2)巷道内应保持清洁卫生,达到“三无”要求。
(3)后路管路、工具,分类存放整齐,挂号物料牌。
(4)巷道中腰线,应用白灰清晰标出。
(5)机电设备及安全设施要定期维修,挂牌管理,包机到人,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杜绝失爆现象。
(6)电缆线、风管、水管和风筒要按规定吊挂成线,余线在规定位置盘挂整齐。
(7)机电设备及物料存放必须距临时轨道0.5m以上。
(8)临时轨道应按《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铺设。
枕木一头齐,间距均匀,间距1m,枕木不得松动悬空。
3、永久支护
(1)施工前要根据工程规格和进度要求,准备好足够的挡板,撑子和其他材料。
(2)检查碹胎模板是否符合要求,不合格不能使用。
(3)严格按中腰线支设内外碹胎和模板工作,保证浇筑后的成型质量。
(4)模板表面要清理干净并在使用前抹油。
(5)在浇筑砼过程中,还要经常检查模板、撑木是否发生移动和变形,如发现与设计要求不符时要找出原因,立即处理。
(6)在现场施工前,应先按实际材料作配合比实验。
(7)严格按配合比要求进行施工。
(8)在浇筑砼前,必须先用水把接茬冲洗干净。
(9)接茬施工应特别注意,保证砼饱满,接茬严密。
(10)为保证浇筑砼质量,要保证砼垂直入模,均匀下料,分层对称浇筑,浇筑层厚控制300mm并随浇筑隧捣固,消灭蜂窝、麻面和狗洞,振捣采用风动振动器。
(11)浇筑砼采用整体浇筑。
4、其他要求
(1)明槽开挖掘进
A标高±50B长度0—300C宽度0—300
(2)冲积层掘进
A宽度0—2000—300B高度0—2500—400
(3)模板
A宽度10—3010—40B高度10—3010—40C模板到岩面≥-15≥-30D模板接缝≤3
E基础xx-30—100
F轴线偏移≤5
G两模板高低差≤5
H接茬平整度≤15
(4)混凝土支护
A净宽0—300—50B净高0—300—50C壁厚≥-15≥-30D表面质量无明显裂隙无裂隙E壁后充填无明显空帮无空帮F基础深度0—30
G接茬≤15
H表面平整度≤10
七、安全技术措施
1、掘进施工
(1)利用挖掘机开挖明槽,扒斗工作范围内严禁站人。
(2)明槽开挖时必须有相应的防滑坡措施,现场备有板桩,撑子加固材料,确保施工安全。
(3)明槽施工期间,明槽上口外5m设警戒线及警示标志,设专人巡回检查,每班检查不少于3次,并做好记录,发现土层开裂、移动后,及时把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汇报处理,严防塌方及人员误掉入明槽事故。
(4)明槽开挖期间,明槽周围晚上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5)暗槽施工期间,施工地点40m范围(包括山坡)内每隔10m设一观测点,全程观察,观测地面沉降,每天观测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放炮后必须观测一次,确认无危险后方可施工,发现地面沉降异常,及时撤出施工人员并汇报处理,严防塌方事故。
(6)支、拆模板时,施工人员相互配合好,站在上部安全地点,严禁站在支架模板下方防止碹箍、模板歪倒碰伤施工人员。
(7)过流砂层时另行编制施工措施,过流砂层之前应提前准备充足的支护材料,竹桩、钢支架、木背板、麻袋、编织袋等。
2、顶板管理
(1)所有施工人员都必须坚持审帮问顶制度,放炮后及时找净顶帮活碴危岩,找顶工作人员配合作业,一人找顶,一人观顶,找顶工作使用长柄工具,站在安全地点,由轻而重,由后向前逐片进行,找净工作面迎头的活渣危岩,与找顶工作无关人员远离找顶现场。
(2)岩巷施工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钻眼爆破。
(3)必须严格按正规循环组织生产,杜绝空顶作业,爆破后及时进行临时支护。
(4)初喷混凝土前必须先找净活渣碎石。
找够巷道规格,并用压力水冲洗岩壁,保证喷层与岩体接触良好。
3放炮措施
A、爆破材料的使用
(1)爆破材料由建设单位统一管理、统一发放。
(2)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由放炮员或在放炮员的监视下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
同时运送电雷管和炸药时,运送人员间隔距离不得小于20米。
(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具有耐压和抗冲撞、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
(4)电雷管和炸药不应放在同一容器内。
(5)采用罐运送时,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输,运输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6)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沿井筒上下。
(7)放炮员领取爆破材料时,必须持爆破员工作证,领料单、经有关项目部专职人员审批、签字、盖章方可领取,现场用量必须经班长核实后并签字或盖章,剩余的必须及时退库,不准外流。
(8)发给放炮员使用的电雷管必须编号。
B放炮措施
(1)放炮工作由专职放炮员担任,必须持证上岗,坚持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并负责掘进头火药雷管管理工作,搞好掘进头的局部通风。
(2)放炮前的准备工作由放炮员亲自负责,装配引药只准放炮员一人进行,做引药要在顶板完好的地点操作。
要避开电器设备等导体,严禁坐在炮箱上装配引药。
(3)装药前放炮员要检查工作面的通风、顶板等情况,如有通风不良、顶板不稳定等情况,禁止装药拉炮。
(4)在放炮地点20米巷道内,有堵塞物超过巷道以上时,必须立即清除,否则不得拉炮,空顶距超过规定立即处理,否则不得拉炮。
(5)放炮地点有透水等异常情况时严禁拉炮。
(6)炮眼深度和封泥长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第329条的规定,炮眼封泥必须用水炮泥,水炮泥外的剩余炮眼用粘土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等可燃性材料作炮泥。
(7)装药时先用压风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再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捣实,炮眼内的药卷应彼此密接,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母线同运输设备、电气设备、采掘机械设备等导体相接触。
(8)放炮工作只能由放炮员担任,放炮器材由放炮员随身携带,绝对不能转交他人,放炮前检查放炮器材完好情况,有问题的严禁使用。
(9)在不放炮时,严禁将放炮母线接入放炮器,严禁将放炮钥匙插入钥匙孔内,联线放炮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
(10)每次放炮前,班组长亲自派人到75米以外以及井口往外45度范围内150米内所有能进入放炮点的通路的安全拐弯处站岗,警戒,阻止所有人员进入放炮区,并把放炮警戒区内的人员全部撤出,并设警戒线,严禁任何人员车辆进入警戒区,放炮站岗时,班长派专人负责联络工作。
站好岗后,联络员通知班长,班长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通知放炮员拉炮。
拉完炮后,放炮员通知班长,班长将站岗人员亲自撤回。
(11)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
放炮员在放炮前,必须吹哨三响并大喊三声“放炮啦”,至少再等5秒并接到放炮命令后方可拉炮。
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执行回头看制度,以防万一把人员丢在放炮区。
(12)放炮员和其他人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放炮或躲避,掩护地点到放炮地点距离不小于75米并拐弯,严禁直线拉炮。
(13)放炮后,放炮员、瓦斯员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瞎炮、残暴等情况,如果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
只有在工作面炮烟被吹散,站岗警戒人员撤除后,方可进入工作面,处理瞎炮和残暴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42条执行。
(14)装药前及放炮后,必须按规定冲洗煤岩帮,降低粉尘,净化通风。
(15)放炮员负责检查放炮地点的瓦斯情况,放炮地点附近20米的巷道内风流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装药放炮。
(16)严禁一次打眼分次装药,严禁一次打眼分次放炮,严禁一次装药分次放炮。
(17)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爆破,放炮员必须认清段数,按爆破顺序进行装药,最后一段延期不超过130毫秒。
(18)每次放炮前必须将前头移动式设备及管线移到安全地点,以防崩坏。
(19)采用放震动炮施工,每次眼数不能超过6个,眼深0.6—1米,每眼装药量不能大于0.5卷。
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采用串联方式,严禁放糊炮。
4、小绞车运输
(1)小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由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司机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开车前检查绞车零部件是否齐全有效完好,绞车地锚固定是否牢靠,绞车绳是否良好,以及声光信号是否灵活可靠,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首先处理,否则绞车不准使用。
开车过程中,司机注意聆听绞车声音,出现异常立即停车。
(2)绞车司机必须在得到准确的开车信号时才能开车,运行过程中司机必须精力集中,并查看绞车绳的排列情况,出现负荷增大时,要立即停车,严禁强行牵引,待把勾工查明原因后再做处理,罐吊道采用微动牵引上道时,准确的发送信号,不能采用微动牵引上道时,要通知班队长组织支压上道,上道过程中要由队长统一指挥,布置安全注意事项,绞车司机要集中精神,压紧手把,斜坡无论坡度大小,都要绝对禁止摘勾上道。
(3)斜坡运输中,车房的开设及绞车的安装必须符合《小绞车运输规范》的要求,斜坡安全设施要按规定形式布置齐全,并做到灵活可靠。
(4)斜坡上下把勾工要同绞车司机配合好,认真传递开回罐信号,坚持执行“行人不开车,开车不行人、不作业”制度。
(5)每次开始工作前,把勾工要对斜坡罐档进行清挖一次,保证其灵活可靠,在开回罐时,要站在把勾硐内打信号,并且送罐通过道岔、罐档。
(6)摘挂罐要待罐停稳后进行,严禁罐未停稳就拔镢,严禁跑马拔镢。
拔道岔需在打信号前进行,严禁在罐刚通过道岔,就去拨道岔。
(7)把勾工必须持有上岗证,严格按规定的数量摘挂罐,不准私自多挂罐,超高超宽的物料要首先处理,工作中必须用好红灯、满罐绳、罐尾巴,联挂镢必须到位。
(8)斜坡吊勾工作时,罐后必须挂好罐尾巴,工作人员要站在罐的两侧及上方,罐的下方严禁有人,吊勾时绞车司机要集中精神,手不准离开绞车手把。
(9)小绞车司机回罐前,必须先向坡底把勾工发出信号,只有在上下联系好后方可往下回罐,斜坡上开罐前,坡底把勾工要通知坡底人员躲到安全硐内。
(10)斜坡运输必须做到开回罐前斜坡上严禁有人,坡上有人时严禁开回罐。
(11)修理工每班必须认真检查小绞车钢丝绳的断丝情况,钢丝绳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或磨损减少的断面积超过原钢丝绳断面积10%时,必须更换,否则严禁开车。
(12)斜坡安全设施按规定形势设置齐全,并做到灵活可靠,斜坡长度大于50米时必须设“一坡三档”并随时检查保证齐全有效。
平颇头罐档必须齐全有效,档罐器必须保持灵活可靠,不许有淤泥积水和杂物。
下山掘进,跟头必须设置手动操作常闭式挡车器,以保护施工地点人员的安全,挡车器随工作面掘进及时前移,应设置在耙岩机(或工作面)后方5米处,距轨面400mm左右,不得歪扭,挡车器必须有足够的强度,除罐通过时打开以外,其它时间应处于长闭状态。
(13)在坡道上回车时,要控制下放速度。
严禁放飞车,必须带电回车。
(14)小绞车运送长物料时,不得超过规定要求,不准戗茬,要用麻绳捆好捆牢于罐上,开回罐时,坚持慢开慢回。
(15)停车摘勾时,要等车停稳,打定钟信号,然后摘满罐绳、红灯、钩头;开车时,先挂绳头,然后依次挂满罐绳、红灯,检查连接装置全部挂好后,发送开车信号。
(16)其它执行《小绞车运输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5、井下起吊设备
(1)井下利用导链起吊设备大件前,必须对导链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各部件是否齐全、灵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带“病”的导链起吊设备大件,严禁使用不能自锁的导链调运设备。
(2)起吊的设备大件的重量必须符合导链起吊铭牌规定,严禁超负荷起吊。
(3)导链必须悬挂牢固,三脚架必须牢固可靠、支腿必须立在硬底上,支腿应有人看守。
(4)吊装大件时,至少由两人进行,一人检查指挥,一人操作,严禁一人吊装,拉链人员必须站在起吊重物受力的外侧,重物下及受力外侧严禁有人,以防重物突然倾斜或掉下砸伤人员。
(5)负责进行检查的人员,要时刻注意起吊过程中导链固定出的稳固情况,以及顶班情况,如有危险应立即停止工作。
(6)操作导链人员用力要均匀,严禁猛拉。
送链时要小心操作,严防导链自锁失灵造成重物设备突然下落发生事故。
6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排水坑、移泵排水工作必须在队长亲自指挥下、确保安全后方可施工。
(2)人工放坡应自上而下进行,放坡坡度达不到要求不得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半坡上施工时,必须由队长亲自指挥,确认无危险情况下,同是必须用麻绳栓住施工人员,地面有足够人烟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把施工人员拉至地面。
(3)特殊情况及过流沙层时另行补充措施。
(4)混凝土冬季防冻措施另行制定,并随本规程一并执行。
8、严格按《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
9、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开掘技术操作规程》、《小绞车运输规范》、《零散人员行为规范》、《山西省石泉煤矿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条款执行。
10、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施工措施,按措施施工,执行签名制度,未学习、签名人员不得安排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