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秦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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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秦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秦州区秦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秦岭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七年十二月

前言

《秦州区秦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自批准实施以来,对全镇有效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土地资源宏观调控与管理,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根据《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天国土资建﹝2017﹞3号)相关工作部署和进度安排和《天水市秦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要求及下达给秦岭镇的各项指标,秦岭镇人民政府编制了《秦州区秦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根据秦州区调整完善方案要求,从实际出发,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重点安排城镇建设用地、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以及其他基础建设设施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目录

一、总则1

(一)调整目标1

(二)调整原则1

(三)调整依据2

(四)调整范围、期限和基数3

二、土地利用现状4

(一)区域概况4

(二)土地利用现状4

(三)土地利用特点5

三、指标调整与规划目标7

(一)上级下达指标7

(二)土地利用规划目标8

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0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0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3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5

(四)生态用地布局15

五、土地用途分区及建设用地管制16

(一)土地用途分区16

(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9

六、村土地利用控制22

(一)合理扩大重点村用地规模22

(二)适当缩减一般村用地规模24

七、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25

(一)强化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25

(二)严格土地执法25

(三)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25

(四)加强土地利用监督检查25

附表26

一、总则

(一)调整目标

落实区级调整完善方案制定的各类用地控制指标,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明确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方向,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通过实施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管制,加大对城镇建设、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事业等方面的用地支持力度,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率,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全镇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调整原则

1、总量平衡原则

坚持《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局部调整完善《规划》,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2、保护优先原则

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既要保证耕地数量有增加,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

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3、节约用地原则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4、统筹兼顾原则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调整依据

(1)《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甘国土资规发〔2015〕86号);

(2)《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甘国土资规发〔2016〕97号);

(3)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指标的通知》(甘国土资规函〔2016〕115号);

(4)《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天国土资建﹝2017﹞3号);

(5)《天水市秦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6)《天水市秦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7)《秦州区秦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8)天水市秦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数据库;

(9)天水市秦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数据库;

(10)天水市秦州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2010-2014年);

(11)《天水市秦州区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12)天水市秦州区统计年鉴(2010-2014年)。

(四)调整范围、期限和基数

1、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完善的规划范围不变,为秦州区秦岭镇行政辖区范围内19个行政村的全部土地,总面积71.51平方公里。

2、调整期限

本次调整完善基期年为2014年,目标年为2020年。

《规划》期限不变,为2010—2020年。

3、调整基础数据

(1)基础数据:

采用最新的二次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2)社会经济数据:

均来源于秦州区统计年鉴。

 

二、土地利用现状

(一)区域概况

秦岭镇位于秦州区西南部,地处长江、黄河流域的分水岭,秦岭山脉西麓,东接牡丹镇,西与杨家寺镇接壤,南邻礼县,北与藉口镇毗邻,距市区34公里,天牡公路和秦盐公路贯穿全境。

全镇地处高寒阴湿山区,境内地势山峦起伏,西北高东南低,最高海拔1912.4米,最低海拔1677.0米,年最高气温34.4℃,最低气温-23℃,年无霜期151天,年平均降雨量695.7毫米,境内雨量充足,气候温润。

全镇现辖19个行政村,75个村民小组,以中药材种植为主导产业。

至2014年,全年农业总产值0.60亿元,农业总产值增加值0.36亿元,人均产量634.52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4200元。

(二)土地利用现状

全镇土地总面积7151.27公顷,其中:

农用地6643.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90%;建设用地338.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3%;其他土地168.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6%。

1、农用地

(1)耕地面积4974.66公顷,占农用地的74.88%。

全部为旱地面积。

(2)林地面积1009.3公顷,占农用地的15.19%。

(3)其他农用地面积659.88公顷,占农用地的9.93%。

2、建设用地

(1)城乡建设用地面积325.1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96.06%。

其中:

农村居民点用地323.1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99.37%;采矿用地2.0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0.63%。

(2)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3.3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94%。

3、其他土地

(1)水域面积7.4公顷,占其他土地的4.38%,全部为滩涂占地面积。

(2)自然保留地面积161.56公顷,占其他土地的95.62%。

(三)土地利用特点

1、耕地后备资源少

全镇土地利用率高达97.63%,位居全区各镇之首。

耕地占农用地的69.56%,垦殖率为69.56%,可供开发的后备土地资源仅有161.56公顷,且多为陡坡裸地等,利用难度大。

2、土地利用结构单一

全镇以农业用地为主要地类,耕地由于高寒阴湿的气候特性适于多种中药材种植,因此发展特色产业优势明显。

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占据了主体,集镇发展总体上仍然比较缓慢,用地结构表现为单一性和局限性。

3、集镇发展较为滞后

全镇位于秦州、甘谷、礼县、西和县的交汇处,有良好的区位优势,是带动周边地区的建材、药材等商贸集散地,商贸发展基础条件较好,集镇发展潜力较大。

而现状没有城镇建设用地,集镇规模小,档次低,集镇缺乏统一规划的可供发展建设的集中区和功能区,缺少与之匹配的开发用地,供全镇开发建设的用地需要适度扩展。

 

三、指标调整与规划目标

(一)上级下达指标

根据《天水市秦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下达秦岭镇的指标:

1、农用地指标调整

(1)耕地与基本农田指标调整

全镇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指标调整为5067.09公顷。

全镇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调整为4700.08公顷,全镇的基本农田保护率为92.76%。

(2)林地指标

至2020年,上级下达秦岭镇林地的指标为941.48公顷。

2、建设用地指标调整

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60.99公顷。

2014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38.47公顷。

2015—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的净增量为22.52公顷。

(1)城乡、城镇工矿指标调整

到2020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306.16公顷。

2014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325.14公顷。

2015—2020年期间,城乡建设用地净增量为-18.98公顷。

到2020年,全镇没有城镇用地规模。

规划期内对废弃工矿复垦,采矿用地由2014年的2.04公顷减少为1.85公顷。

(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调整

到2020年,全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54.83公顷。

2014年全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3.33公顷,2015—2020年剩余量为41.50公顷。

(3)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调整

秦州区下达秦岭镇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41.77公顷,2015—2020年建设用地净增量22.52公顷。

规划期内新增量与净增量存在19.25公顷的存量建设用地压减量。

对于存量建设用地压减量,通过工矿废弃地的复垦、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农村建设用地综合整治等进行落实。

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为41.7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41.77公顷。

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55.52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总规模为54.22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总规模为44.22公顷。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总任务量为149.43公顷。

(二)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秦岭镇是秦州区典型的农业型镇,规划期内,必须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确保上级下达的任务量。

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067.09公顷。

规划期内,确保4700.08公顷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2、促进建设用地理性增长

本着“严控总量、合理增长”的原则,保障必要的、合理的发展用地,促进集镇建设用地的理性增长,逐步缩减偏远山区农村居民点用地,保证中心镇区、中心村等重点地区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加快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扩大旅游业发展用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规划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缩减18.7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控制在44.22公顷以内。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达到54.83公顷。

3、积极推进土地整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规划期内,积极实施和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农用地整理、农村居民点复垦和土地开发等途径,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力度,规划至2020年全镇落实补充耕地149.43公顷。

4、生态保护目标

规划期内,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加强秦岭山地天然林保护,充分利用荒山荒坡植树造林,扩大林地面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对25°以上的坡耕地进行退耕还林,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荒山造林种草和天然林保护。

 

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按照秦岭镇土地利用的主要指标、空间布局、重点建设项目等安排,促进和改善耕地质量,提高科学用地水平,统筹土地供需关系,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全镇土地资源的潜在优势,增加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积极调整产业结构,逐步形成油菜、葵花等经济作物种植、半夏基地建设和以核桃种植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着力把秦岭打造成“药材之乡”。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规划》实施至2014年,全镇农用地面积为6643.84公顷,调整后至2020年,农用地面积6631.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74%。

规划期内农用地面积减少11.88公顷。

1、耕地调整与布局

——调整

2014年,耕地总面积为4974.66公顷,到2020年,耕地总面积达到5067.09公顷,占农用地的76.40%。

规划期内耕地面积增加92.43公顷。

——布局

耕地在全镇各村均有分布,其中以北部竹林村、黄集寨村、胡家山和南部的虎林、龙集寨、梁家门等村为主。

严格保护耕地,注重提高耕地质量,把梁家门、石家河、胡家山、新民、中心等村25°以上耕种条件较差的坡耕地调整为林地;将城乡建设规划区内的耕地调整为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对白集寨村、中玉村、竹林村、麻山头村、新民村、中心村、关砚村、白集寨村、胡家山村、马安山村、石家河村等村土地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面积提高质量。

围绕全镇经济发展思路和客观资源条件,以打造秦岭中药材之乡为目的,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

在南部山区的麻山头村,西北部浅山区的胡家山、中玉、中心等村建成中药材示范区;以土地流转的方式,保证西南部山区的胡家山、郭家沟、梁家门、斜坡、罗家河等村以冬花、半夏种植为主的中药材种植规模。

积极推广旱作农业技术,重点保障藉罗公路沿线马安山、胡家山、中玉、大庄、麻山头、南沟等村的地膜早熟洋芋和新民、中心、关砚、虎林、龙集寨等村的蔬菜种植规模。

2、基本农田调整与布局

——调整

2014年,全镇基本农田面积为4679.09公顷,调整后至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700.0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92.76%。

——布局

以“数量符合上级要求,质量不降低”为原则,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

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使用土地。

规划期间,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中心村、关砚村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区内的基本农田调出,经过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全镇各村均有分布。

3、林地调整与布局

——调整

2014年,林地总面积1009.30公顷。

到2020年,林地总面积941.4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4.20%。

规划期内林地面积减少67.82公顷。

——布局

秦岭镇林地面积较小,且分布零散。

规划期间,合理增加林地面积,规划沿秦盐公路、天牡公路沿线建设绿化带,依托生物质能源林基地项目,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在海拔1700米以上梨树、黄集寨、龙集寨、竹林、马安山、关砚等村的荒山、荒坡上植树造林,形成局部面积较大分布集中的林地布局。

4、其他农用地布局的调整与布局

——调整

截至2014年,其他农用地面积659.88公顷。

调整后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623.3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9.40%。

规划期内其他农用面积减少36.49公顷。

——布局

规划期内,在中心、梁家门、石家河、中玉等村的荒山荒坡种草,扩大牧草地面积,充分利用牧草资源,扩大养殖业规模,以白集寨黄牛养殖为示范,带动周边各村养殖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形成以地促农的用地格局,扩大农村道路等农业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提高畜牧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规划》实施至2014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338.47公顷。

调整后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360.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5%。

规划期内增加22.52公顷。

1、城乡建设用地

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25.14公顷。

调整后至2020年为306.1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4.81%。

规划期内减少18.98公顷。

其中:

规划至2020年,全镇没有城镇用地规模;农村居民点用地为304.31公顷,规划期内减少18.79公顷;采矿用地为1.85公顷,规划期内减少0.19公顷。

——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合理安排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和关砚村的建设用地,以镇政府所在地为中心向关砚村的西南方向发展,向中心村的东南方向发展,重点建成集商品、畜牧产品、农产品交易为一体的农贸市场形成“一心一轴两区两组团”的总体布局。

一心:

指商业金融机构和龙王庙主题公园为主的公共服务中心;

一轴:

指以秦盐公路为轴的发展带;

两区:

指中心商贸区和文教区;

两组团:

指中心村住宅组团和关砚村住宅组团。

本次调整完善将具有发展潜力的梁家门村、斜坡村、罗家河村、梨树村等12个村划为中心村,其他7个村庄为一般村,以中心村建设为示范,一般村建设为纽带,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引导农民向中心集镇和中心村集中,促进农民集中居住和农村土地集约利用,形成人口集中、用地节约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格局。

对龙集寨村、虎林村、斜坡村、中玉村、竹林村等村易地扶贫搬迁后的旧宅进行复垦。

到2020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缩减18.98公顷。

规划期内,重点保障虎林村二期易地扶贫搬迁、斜坡村易地扶贫搬迁、中玉村易地扶贫搬迁和竹林村二期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落地实施,确保龙集寨文化广场和麻山头基础设施项目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改善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引导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等环保项目用地实施,完善社会公共机构的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

2、交通水利用地

2014年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为13.33公顷。

2020年调整为34.63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59%。

规划期内净增加21.30公顷。

全镇以秦牡公路、秦盐公路和藉罗公路为支撑,重点保障G310国道升级改造支线工程项目用地,保障磐安镇—杨家寺公路和郭嘉—秦岭公路等县级公路和乡镇汽车站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加强通村公路建设,确保“双通”(通达、通畅)工程的实施,形成全镇“人”字形交通网络格局。

规划期内,支持加油、加气、加电站和农村天然气建设项目等能源产业项目用地。

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要求,规划期内重点保障秦岭镇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落实,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统筹规划稠泥河秦岭镇境内的山洪沟道治理工程、堤防治理工程及水利灌溉等水利基础设施用地。

3、其他建设用地

2014年秦岭镇没有其他建设用地。

2020年调整为20.2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60%。

规划期内净增加20.20公顷。

规划期内,扩大风景旅游基础设施用地,合理安排风景名胜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和布局。

重点保障天森文化创业园用用地,规划实施以大象天水*西秦古镇综合旅游项目,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促进旅游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规划至2020年全镇风景名胜设施用地总规模增加20.20公顷。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2014年其他土地面积为168.96公顷。

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158.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1%。

规划期内减少10.64公顷。

规划期内,适度开发自然保留地,引导非农建设合理利用未利用地,适当提高土地利用率。

(四)生态用地布局

严格保护全镇土地生态环境。

规划期内加强稠泥河流域的生态建设,加强藉罗公路和秦盐公路两侧的防护林建设,重点保障秦岭山地生态功能,保护石家河、新民、关砚、虎林、龙集寨等村的生态林地。

五、土地用途分区及建设用地管制

(一)土地用途分区

1、基本农田保护区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5309.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4.24%。

基本农田保护区全镇各村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后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

2、一般农地区

划定该区域土地面积286.3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4.00%,全镇各村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土地。

3、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24.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4%,主要分布在关砚村、新民村、马安山村、虎林村等村。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规划;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有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4、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326.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6%,全镇各村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村居民点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村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有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5、独立工矿区

独立工矿区是为独立于城镇村采矿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

调整后该区域面积2.0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3%,只分布在关砚村。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用地;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6、风景旅游用地区

调整后该区域面积20.1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28%,划定的风景旅游用地区分布在石家河村和斜坡村。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浏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宜的旅游设施建设。

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7、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7.2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10%。

划定的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主要包括稠泥河流域及周边区域。

分布在马安山村、黄集寨村、龙集寨村、虎林村和梁家门村。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8、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该用途区面积为163.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9%,全镇各村均有分布。

主要包括境内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城镇生态绿地等。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9、林业用地区

调整后该区域土地总面积1012.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4.15%。

林业用地区主要包括现有林地,为林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运输、水土保持等设施用地及其他零星土地,全镇各村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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