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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标准

天津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标准(正文2)

2006年03月23日

4重盐碱地排盐、隔淋层工程

4.1一般规定

4.1.1本节适用于土壤全盐含量≥0.5%的重盐碱地区绿化排盐隔淋层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

4.1.2排盐隔淋层完工后或栽植前,应对观察井主排盐管进行通水检查,主排盐管必须与市政排水管网沟通。

4.1.3雨后检查地表积水状况,对雨后24h仍有积水的地段,应加设渗井(宜采用净石屑并与隔淋层沟通。

4.2排盐沟隔淋层开槽

主控项目

4.2.1开槽范围、槽底高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槽底必须高于地下水埋藏深度。

4.2.2槽底不得有淤泥、软土和“弹簧”现象。

一般项目

4.2.3槽底应找平和适度轧实,槽底标高和平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表4.2.3定。

表4.2.3槽底排盐管、隔淋层、观察井允许偏差检验方法:

应按本标准表.

项次

项目

尺寸要求(㎝)

允许偏差(㎝)

检查频率

检查方法

范围

点数

1

槽底

槽底高程

设计要求

+2-3

1000㎡

3

测量

槽底平整度

设计要求

±3

2

排盐管(渗水管)

每100m坡度

设计要求

≤1

200m

3

测量

水平移位

设计要求

200m

3

量测

排盐管底至排盐沟底距离

12cm

200m

3

量测

3

隔淋层

厚度

16—20

2

±

1000㎡

3

量测

11—15

1.5±

≤10

±1

4

观察井

主排盐管入井管底标高

设计要求

0-5

每座

3

测量量测

观察井底至排盐管底距离井盖标高

2±2

±

检验方法检验。

4.2.3

的规

4.3排盐管(渗水管)敷设

主控项目

4.3.1排盐管(渗水管)敷设走向、长度、间距及过路管的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表4.2.3

(2)的规定。

4.3.2采用管材材质、规格及性能必须满足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

4.3.3排盐管网必须通顺有效,主排盐管必须与外界市政排水管网接通,终端管底标高应高于排水管管中15cm以上。

一般项目

4.3.4排盐沟断面和填埋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4.3.5排盐管的连接,排盐管与观察井的连接,末级排盐管终端的封堵,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天津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29-68-2004)的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表4.2.3

(2)的规定。

4.3.6观察井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表4.2.3(4)的规定。

检验方法:

应按本标准表4.2.3的检验方法检验。

4.4隔淋层

主控项目

4.4.1隔淋层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4.2隔淋层铺设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表4.2.3的规定。

4.4.3隔淋层铺设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排盐管(渗水管)的保护,不得损坏排盐管网;损坏管网必须及时返修恢复。

一般项目

4.4.4石屑淋层材料中石粉和泥土含量不得超过10%,其他淋层材料中也不得掺杂粘土、石灰等粘结物。

检验方法:

观察或按10%抽样检查。

5常规栽植工程

5.1一般规定

5.1.1本节适用于城市绿化常规栽植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但不适用于大树移植和专项或规模较大的水生植物栽植工程。

5.1.2树木成活率的中间检查和验收时间:

乔木、灌木应在发芽—放叶—发出新枝后进行;花卉、地被、藤本植物应在栽植后15天进行;草坪草应在覆盖度达标后进行,竣工预验收应在全部工程完成后进行。

5.1.3乔木、灌木栽植成活率应分别进行全数检查和验收;藤本、绿篱、花卉、地被栽植成活率可进行抽样检查和验收,检查数量不得少于全数的10%。

5.1.4栽植成活率合格标准为95%,优良标准为98%。

5.1.5对栽植量大、栽植种类多的绿化工程,应分别进行发芽率检查和成活率检查,对发芽和成活率差以及未成活的树木应及时采取调整补栽,确保在竣工验收前成活率合格。

5.1.6栽植施用肥料:

有机肥料必须充分发酵腐熟,无机肥料宜采用树木专用缓释肥,不得将肥料与植物根系直接接触。

5.1.7栽植树木与管线和建筑、构筑物发生矛盾时,应按《天津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29-68-2004)规定进行调整处理。

5.2植物材料

主控项目

5.2.1严禁使用带有严重病虫害的植物材料,当发现有害性杂草随绿化植物材料侵入绿地时,应立即清除。

5.2.2植物材料种类、品种规格的选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备苗数量应留有余地。

5.2.3规模大、栽植数量和种类复杂的绿化工程必须就地设假植区囤苗、缓苗。

一般项目5.2.4栽植树木的外在质量应符合本标准表5.2.4的要求。

表5.2.4植物材料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5.2.55.2.55.2.65.2.7

项次

项目

等级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1

树木

姿态和长势

合格

分枝点和分枝合树冠较完整,树干较顺直,理,生长势较好

株,每10检查数量:

每100株检查株为1点,少于100株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观察.量测

病虫害

合格

基本无病虫害

土球苗、裸根苗根系

合格

土球较完整,土球规格,根系展幅基本达标;包装较牢靠;裸根苗不劈裂,根系较完整,切口平整

容器苗

合格

规格符合要求,容器完整、树苗不徒长

2

草块、草卷、草束

合格

草卷、草块长宽尺寸基本一致,厚度均匀,杂草不超过5%,草高适度,根系好,草芯鲜活,基本无病虫害

2为,3m检查数量:

按面积抽查10%2应全数30m一点,不少于5点。

≤检查。

检查方法:

观察

3

花苗、地被植物

合格

株型茁壮,根系基本良好,无伤苗,茎、叶无污染,基本无病虫害

检查数量:

按数量抽查10%,10株为1点,不少于5点。

≤50株应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观察

栽植乔木规格有约定的应符合约定要求,无约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表

(1)的规定。

栽植灌木规格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表5.2.5

(2)的规定。

栽植球类规格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表5.2.5(3)的规定。

检验方法:

应按本标准表5.2.5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表5.2.5植物材料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目项

)cm允许偏差(

检查频率点数范围

检查方法

1

乔木

≤5cm胸径

0.2±

株检查100每10株,每株为100点少于1株全数检查

10

量测

6cm-9cm

0.5±

10cm-15cm

0.8±

16cm-20cm

高度

+50-20

冠径

-20

2

灌木

100cm

≥高度

+30-10

100cm<

+20-5

100cm≥冠径

-10

<100cm

-5

3

球类

<50cm50cm-100cm冠径110cm-200cm200cm><50cm高度

0-5-10-200

10株查100每1株,每株为点少于株100全数检查

10

量测

50cm-100cm

-5

5.3.1率达5.3.25.3.2检验方法:

按本标准表5.3.3合本标准表

110cm-200cm200cm

-10

-20

注:

栽植数量应全敉清点并与设计要求或工程量清单核对。

乔木栽植5.3

主控项目乔木栽植成活率应按树种和品种分别进行检查考核,成活率达95%为合格,成活98%为优良;孤植、对植、丛植等方式进行造景栽植的成活率应达100%。

检验方法:

按树种或品种全数检查、统计成活率,填写检查记录。

一般项目乔木栽植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表的规定。

5.3.2检验方法检验。

栽植穴(槽)、定向排列、栽植深度、浇水、培土、支撑、修剪的质量要求应符5.3.3的要求。

检验方法:

应按本标准表5.3.3种的检验方法检验。

乔、灌木、藤本、绿篱栽植定点放线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5.3.2项次1

项目

施工设计图比例

允许偏差cm()

检查频率范围点数

检验方法

乔木、灌木栽植

1:

200

20

株,每株100株检查10每为101点不少于点

10

量测观察

500

11:

1000

25100

表5.3.3乔木栽植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5.4.15.4.2填写检查记录。

5.4.35.4.4植灌木、绿篱植物株、行距应均匀,高矮搭配得当,修剪质量应符合本标准表的要求。

5.4.55.5.15.5.2覆盖面或单位面积成活数应≥5.5.3

项次

项目

等级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1234

)(树穴槽自然式栽植的定向及排列栽植深度土球包装物、浇水、培土、树穴覆盖物垂直度、支撑修剪

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

,深度与土球或裸树穴(槽)径大于土球或裸根苗根系径向展幅40cm;树穴(槽)上口与下口基本垂直,翻松底土根苗根系长度相适应配植树木的主要观赏朝向应基本丰满完整,生长好,姿态美;孤植树木冠幅应基本完整,群植树木的林缘线,林冠线基本符合设计要求栽植深度符合树种生长要求,根颈部与沉降后的地表面等高或略高基本清除非降解包装物,分层均匀填土,分层捣实,水圈做法合理,浇水及时,浇水透,不跑水,不积水,完全清除外露包装物,树穴覆盖物符合设计要求,美观因地设硬支撑苗木树干或树木重心与地面基本垂直;支撑设施应因树、或拉绳,绑扎处应加衬软垫,绑扎不伤干、皮,稳定牢靠无损伤断枝、枯枝、严重病虫枝等,规则式栽植绿篱、球类的修剪应基本整齐,线条分明,整形树的整形修剪应基本正确,修剪部位恰当,不留短桩,切口基本平整,留枝,留叶基本正确,树形基本匀称

100检查范围:

每每株株,株检查10100点,少于为1株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观察、量测)(钎探检查浇灌

5.4灌木、藤本、绿篱植物栽植

主控项目栽植树种、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

栽植成活率必须达到95%。

检验方法:

灌木按树种或品种全数检查;藤本、绿篱按10%抽样检查,统计成活率,

一般项目栽植定点放线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表5.3.2的要求。

自然式栽植灌木定向及排列应符合本标准表5.3.2

(2)的要求。

群植、规则式栽5.3.3(浇水边埂培筑结实,大小一致顺直,美观。

检验方法:

应按本标准表5.3.3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5.5花坛、花境、地被植物栽植、林冠下植草

主控项目栽植种类、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

花坛、花境、地被植物栽植成活率以覆盖地面程度或单位面积内成活数为标准,95%为合格。

检验方法:

按种类或品种栽植数的10%抽样检查统计成活率,填写检查记录。

林冠下植草覆盖度应符合本标准表5.5.3(4)的要求。

花坛、花境、地被植物栽植、林冠下植草工程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5.5.3表

项次项目

等级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栽植放样1

合格

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范围:

5.5.4栽植工程质量要求应符合本标准表5.5.5栽植区边缘处理应符合本标准表检验方法:

应按本标准表5.6.1栽植工程完成后至竣工验收期间必须制定栽植工程养护计划,并认真按养护计划进行工程养护。

5.6.2工程养护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

浇水,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防强风、防干热,防沥涝及越冬防寒,(DB29-67-20045.6.3水肥管理应因树制宜,乔灌木追肥宜用有机肥或专用缓释肥;花卉、地被、草坪草追肥可施速效肥料;追肥后应及时浇水或覆盖,防止肥害和肥分损失。

5.6.4浇灌用水应采用自来水,值应≤8,水质中有害离子的含量不得超过树木生长要求的临界值。

5.6.5主要病虫害防治措施和方法得当,突发性病虫灾害能得到有效控制。

5.6.6中耕松土及时,不得出现草荒。

5.6.7清理场地枯枝、落叶、杂草、杂物保持场地清洁。

5.6.8花坛、花境花卉生长应健壮,花型、花色较纯正,花期应满足观赏要求,符合标准要求。

检验方法:

巡视、观察、测试、量测。

每周进行一次养管工作检查总结。

2

花境、花坛、地被植物栽植

合格

密度符合设计要求,株行距基本均匀,高低搭配基本恰当;栽植深度适当,根部土壤压实,花苗和地被植物不得沾泥污,浇足水;花苗和地被植物生长势较好

按面积抽查210%,500m为一点,不少于3点。

3

边缘处理

合格

草坪与树木、花卉、地被植物的边缘设置边埂的,边埂大小高矮基本一致;切边的草坪处边线条平顺自,10—15cm深度应为坡角度45°,然

4

林冠下草坪

喷籽播、播、植生带

合格

表层种植土应细整地,土壤粒径不得>1.5cm,浇足底水,压实,出苗基本均匀,草坪覆盖度2,生长400cm90%,一处裸露面积不应超过≥势较好,修剪较得当

检查方法:

观察量测

草块满铺

合格

草块大小厚度较均匀,铺植草块缝隙应严密,草块与土壤结合较密,滚压后根与土壤紧密结草坪覆盖度≥90%,一处裸露面积不应超过合,2,草坪基本平整,生长势较好,修剪较400cm得当

分栽、散铺

合格

,分表层栽植土宜细整地,土壤粒径不得>2cm株;散铺×15cm5-7,每束栽草坪株行距宜15草坪草块疏密基本恰当,滚压后草茎块与土壤结合密实;草坪覆盖度≥90%,一处裸露面积不应2;草坪基本平整;生长势较好,修剪超过400cm较得当

一般项目5.5.3

(1)

(2)(4)的规定。

5.5.3(3)的规定。

5.5.3中检验方法检验。

5.6栽植工程养护养护技术应参照《天津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执行。

主控项目浇灌水质矿化度应<不具备自来水浇灌条件时,

一般项目

6草坪建植工程

一般规定6.1

2g/

6.1.1本节适用于景观型草坪和足球、棒球、垒球、游憩等开放性运动型草坪的建植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

6.1.2采用草种、品种及其搭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建植技术和工艺应符合《天津市草坪建植与养护管理技术规程》(DB29-37-2002)的规定。

6.1.3坪床栽植的理化性状和结构应符合本标准表6.1.3的要求。

表6.1.3草坪草植土质量要求6.1.4成坪后覆盖度均匀,无明显裸露斑块,基本无杂草和病虫危害症状。

6.2.1成坪后覆盖度应达到6.2.2建植前,坪床应采用水夯实,精细整地,坪床相对标高、排水坡降、平整度偏差应符合本标准表6.2.3成坪和成坪后养护管理工作持续正常,草坪草生长茁壮、草色纯正、质感好。

检验方法:

应按本标准表(量测、6.3.1坪床结构和表层基质的搭配、排灌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

6.3.2坪床基层应用水夯实,表层基质铺设细致均匀;坪床整体紧实度适宜。

6.3.3成坪覆盖度应在6.3.4坪床相对标高,规定。

6.3.5成坪和成坪后养护管理持续正常,无杂草和病虫为害症状,草坪草生长茁壮,草色纯正,质感好,步感好。

6.3.6修剪合理,草高修剪控制应符合本标准表检验方法:

按本标准表100点,(量测记录统计)。

HP值

全盐含盐%有机质%

3㎝容重g/

总孔隙度%

cm石砾粒径

%石砾含量

<8

<0.3

≥2.0

≤1.30

≥50

1>

10≤

6.2观赏型草坪建植

主控项目

2。

,且单块裸露面积应小于25㎝95%一般项目6.2.2的规定。

观赏型、运动型、游憩草坪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6.2.2表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cm)尺寸要(cm)

检查频率

检验方法

点数范围

1

坪床相对标高

+2设计0要求

500㎡3

测量(水准仪)

2

排水坡降

0.5%

不大于设计要求

3

坪床表层土壤粒径

观赏型、1.0不大于运动型、游憩

3500㎡

观察

4

坪床平整度

设计要求2

3500㎡

测量(水准仪)

5

建植土层或基质层厚度

1

观赏型±设计要求运动型

3500㎡

挖样洞(或环刀取样)量测

0

6

草高修剪控制

±4.5-6.0

1

3500㎡

观察、检查剪草记录

6.2.2的检验方法检验,覆盖度应全数检查6.3运动型草坪建植

主控项目2。

25㎝以上,且单块裸露面积应小于95%一般项目排水坡降,基质层厚度,平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标准表的6.2.2(6)的规定。

6.2.2的检验方法检验。

覆盖度应全数检验,每

统计6.2.㎡检3

7大树移植工程

7.1一般规定

7.1.1本节所指的大树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落叶乔木:

胸径在20cm以上;

2常绿乔木:

株高在6m以上,或地径在18cm以上;

3灌木:

冠幅在3m以上;

4因需要必须进行移地栽植的古树名木和有保护价值的树木。

7.1.2大树移植应制定技术方案和安全生产预案,并取得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认可,选备大树工作应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进行。

7.1.3移植前宜进行断根处理,或选用曾经移植过的大树,移植前必须对地上部分进行平衡修剪;移植时应实施恢复树势的技术措施。

7.1.4不得采用实生苗和野生苗大树。

不宜从气候条件、立地条件差异大的地区选备大树。

新移植地应具备施工操作条件,能满足移入大树的正常生长的要求,移植操作过程应符合《天津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29-68-2004)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7.2大树选备

主控项目

7.2.1树种或品种,树姿、树势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严重病虫害,无严重机械损伤。

7.2.2非适宜季节移植大树宜选用带硬质或软质容器栽培的大树或采用本地专供大树移植的栽培大树。

一般项目

7.2.3大树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符合本标准表7.3.1

(2)的要求。

7.2.4移植前,应号树(编号)应标明大树的方位,出土线。

7.2.5大树的土球、裸根带护心土移植树的根系、包装、起运应符合本标准表的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量测全数检查。

7.3大树栽植

主控项目

7.3.1栽植土的理化性状应符合《天津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29-68-2004的规定,严禁使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盐碱土、重粘土及含有害成分的土壤,栽植层下不得有不透水层。

表7.3.1大树移植工程质量要求

项次

项目

等级

质量要求

1

栽植土

合格

土壤较松散不板结,土块较易捣碎;栽植土较平整,不积水;栽植土较整洁,无>3cm粒径的石砾等杂物,杂物含量<10%

2

规格、姿态生长势

合格

大树胸(地)径规格≤20cm的不得比规定小1.5cm,胸(地)径>20cm的不得比规定小2cm,高度和冠径不得比规定小20cm,树木主干较直(有特殊树形要求的除外),树形基本符合设计要求,且生长势较旺

3

土球、裸根树根系

合格

土球和带护心土裸根树根系规格基本符合要求,土球较完整,包扎较牢固,土球树根不外露,带护心土露根树根无劈裂,切口平整,根系较完整,干基有包扎保护,无损伤.

7.3.)

7.3.2树穴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树穴规格:

直径(方形树穴边长)以大树土球或带护心土裸根树根系展幅为准,周边放宽不小于2有土壤局部改良设计和技术措施要求的,应符合该设计和技术措施要求。

7.3.3大树移植成活率必须≥要求补植并确保成活。

7.3.4栽植土整地质量应符合本标准表7.3.5定点、定向、排列、垂直度、支撑应符合本标准表7.3.6栽植深度、包装物清理、培土浇水应符合本标准7.3.7栽植修剪应符合本标准表检验方法:

观察、量测、全数检查。

7.4.1栽植后至成活期间工程养护措施必须以确保大树成活率为重点,应设置防止树体失水干化设施或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7.4.2检查和加强支撑设施,保持其稳定牢靠,防止大树倾斜活动根系,不得出现倒伏现象。

7.4.3采用促进生根和恢复树势的新技术措施,应有试验证明或专家鉴定证明。

7.4.4雨季排涝措施可靠,树穴处积水不得超过7.4.5加强观察记载检验方法:

巡视、观察、检查养护记录。

4

定点、定向、排列、垂直度、支撑

合格

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要求,丛植树的主要观赏朝向较丰满完整、生长好、形态美,排列较恰当;孤植树树形基本完整不偏冠(有特殊树形要求的除外)、树阵、行道树的排列应基本整齐,高矮形体搭配较合理,树干或树的重心应与地面保持垂直;支撑设施应因树因地设硬支撑或拉绳,树木绑扎处应加衬垫,不伤树木,稳定牢靠;规则式栽植的支撑设施、方向、高度及位置应正确恰当。

5

栽植深度、土球包装物、培土浇水

合格

栽植深度应保持在土壤下沉后根颈和地表面等高或略高,清除土球包装物,分层均匀培土,分层捣碎捣实,培土高度较恰当,及时浇足水且不积水

6

修剪

合格

剪除损伤的断枝、枯枝、病虫枝等,修剪部位恰当,不留短槎,切口基本平滑并涂保护物,枝、叶留量较合理,树形较均匀,上下平衡较合理

40cm,深度不小于树穴宽度的2/3,且上下口径一致;95%,孤植树、主景树丛成活率为100%,死亡大树必须按一般项目7.3.1

(1)的要求。

7.3.1(4)的要求。

7.3.1(5)的要求。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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